职业院校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现实逻辑与发展路径
2022-11-21杨儒雅唐智彬
□杨儒雅 唐智彬
当前,全球发展陷入消退期,逆全球化浪潮愈演愈烈、全球市场萎缩、粮食安全问题等都成为世界发展面临的挑战,在新的发展阶段,我国提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乡村既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对短板,又是生产发展与国民消费的巨大潜力所在,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压舱石”。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我国居住在乡村的人口达5 亿余人[1],如何通过推动乡村振兴提升乡村居民消费能力与发展动力,将成为我国扩大内需、应对国际国内风险挑战以及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2021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强调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新型职业农民作为承担现代乡村产业发展责任和乡村经济社会进步的重要主体,被赋予重要使命。2017年,农业部《“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中将新型职业农民定义为“是以农业为职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生产经营并达到相当水平的现代农业从业者”[3]。这一群体主要来源包括农业企业主、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主、专业合作组织的领头人、热衷并投身于农业生产服务的涉农院校学生等各类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技能服务的人才[4]。从这一意义上来说,相比传统农民,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性与职业性更强,更适应现代农业生产、 经营以及乡村全面振兴的需求。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解决好他们的教育、培训与就业,是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及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
一、职业院校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政策分析与实践探索
(一)职业院校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政策分析
自中共中央、国务院在2012年“一号文件”中首次提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以来,此后连续发布政策,强调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力度,并进行相关工作部署。首先,从教育培训层面来看,政策强调了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对培育机制、培育主体、遴选师资等方面做出了相关规定。如2014年在《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出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在人口集中和产业发展需要的贫困地区建好一批中等职业学校;同年,《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明确新型职业农民办学机构应是国家承认的涉农中、高等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学校;2014年在《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提出改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资源和涉农职业院校办学条件等意见;2016年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建立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加强教材建设;2019年在《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强调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为广大农村培养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其次,从人才培养措施方面看,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对新型职业农民进行免费培训,并给予补助与贷款支持,吸引乡村劳动力积极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在《“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相关政策文件中,都明确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主体以及工作职责。再次,在条件保障方面,2018年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都强调了引导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开展职称评定试点工作,加强新型职业农民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影响范围扩大。国家以政策形式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主体、内容、方式以及保障均进行了相关规定,明确了职业院校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过程中的重要功能。职业院校应主动服务、积极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实践中逐步形成服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与乡村振兴的特色与优势,不断促进自身内涵式发展。
(二)职业院校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实践探索
职业院校作为人才培养和技能开发的重要主体,积极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培训是其重要的社会责任,应充分依托自身基础条件和资源优势,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征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需求,探索培育模式与路径。从各个院校的探索与实践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创新模式,增强职业院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适应性。由于培育对象需求和培育内容的特殊性,职业院校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需要突破传统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体现新型职业农民能力特征、知识基础、时间安排以及发展需求的方式与路径,将现代化农业产业发展需求贯穿其中。如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通过成立苏州农民学院,构建“总院(苏州农民学院)——分院(县级市分院)——教学点(田乡学校)”三级网络,在联盟内百余家现代农业园区、企业和生产基地设立职业农民培训分院和教学点,逐步打造了“校地联动、教产衔接、开放共享、终身学习”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苏南模式”,入选为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十大典型模式之一,并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应,为农村基层和生产一线培养超过13 万名“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农业农村技术和管理人才[5]。河南洛阳市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建立“农民田间学校”,由河南省农广校把课堂搬进田间地头,建立“没有围墙的大学”,带动职业农民现场学习,提高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以产业发展为立足点,以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提升为两条主线,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坚持集中培训与现场实训相结合,实施“互动+实践”的教学模式,真正在产业链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再如孟津县送庄镇十里香草莓基地田间学校,在草莓生长的每一个关键阶段,都会为周边种植大户、合作社代表、贫困户等群体提供培训,现今,孟津县草莓种植规模持续扩大,产品销往郑州、北京等地[6]。模式创新增强了培育内容与培育方式的适应性,职业院校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与农民需求和农业产业发展趋势形成了有效衔接,提高了培育效率。
2.搭建平台,促进新型职业农民实现可持续发展。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过程中,部分职业院校通过设立专门机构,并与各级、各类部门合作,共同搭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平台,改善培育品质,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可持续发展路径。如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通过搭建“一集团、两基地、三中心、多网点”综合科教平台,通过与西南大学、重庆市农科院、重庆市茶叶研究所、重庆市农技总站、重庆市供销社农资、电商、农产品、农信投等6 大集团及行业协会和永川区农技部门建立专家互聘、 师资互派、项目共研、成果共享的合作关系,以及通过建设农业产业基地,构建综合培训平台,完成了教学实训平台、培训创业平台、科技推广平台、信息服务平台、资源共享平台5 大功能,实现了渝西地区职校和农业科研院所及企业之间师资、科研、教学、培训资源共建共享,合作共赢[7]。湖州市于2010年创办了专门面向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的湖州农民学院,以“学历、技能、创业”为人才培养目标,不仅对符合毕业要求的农民大学生授予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文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考试,并帮助学生取得职业技能证书,还认定一批农民大学生创业培育基地,并由专家教授结对提供创业指导服务。湖州农民学院适应变化,根据学员们不断学习的要求,贯通了全方位的人才培养通道,逐渐形成了“专业硕士教育+高职教育+中职教育+在职研修和短期培训”为一体的人才培养梯度。该实践创新得到了国内专家的高度评价,有关专家表示,湖州农民学院注重开展学历教育,注重专业人才培养和农民基本素质的提升,在办学体制机制、人才培养体系、教育教学模式上走出了一条创新之路[8]。
3.完善内容,全方位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品质。扬州职业大学实施新型职业农民“首席专家+学术班主任+生活班主任”的培育工作,在每个培训项目启动前,均由一名“首席专家”牵头,带着3—4 人的调研团队,穿上雨鞋、下到地里,倾听农民心声、解决实际问题,对“症”下药,在农业技术、国家惠农政策、农地流转法律等问题上提供专业意见。针对农业和农村发展趋势,培育单位及时更新培育内容,如在青年农场主培训班新增“农贷政策解读”课程。学校坚持对学员进行跟踪指导,“推”着农民走职业化道路,将市场营销、品牌形象、产业发展等新理念和新技能传授给学员,全面提升职业农民素养[9]。山东寿光职业教育中心则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和区域蔬菜产业优势,依靠“校园+田园”模式全面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水平。“校园”教学按照“学基础”“练技能”“创实体”三个梯次,分年级实施精准培养,“田园”教学则结合农情实际,在授课时间和内容安排上实行“三多三少”,多分散辅导、少集中学习,农闲时多上课,农忙时少上课,当前实际应用的多讲,反之则少讲,实现培育效益最大化。通过“双园结合”课堂实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教育链、科技链、产业链“三链对接”,传统产业与高新技术“跨界融合”,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育“层级衔接”[10]。此外,为了适应国际农业信息化、智能化、循环低碳与可持续发展等发展趋势,各职业院校在培育过程中不仅重视农业知识和技能,更重视现代农业理念与现代农业技术手段的训练,致力于在提升职业农民培育品质中不断促进农业现代化。
4.改革机制,系统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水平。目前我国已经建成从中央到省、市、县的四级建制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机制,70%以上的示范县基本建立起“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培育制度,形成了一支拥有近2 万名专职人员和5 万余名兼职教师的农民教育培训专业队伍[11]。在职业院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制创新上,一方面是积极探索新型职业农民学历提升机制,如苏州市从2020年起依托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等院校,致力于提升苏州市范围内不满45 岁、大专学历以下、志愿长期从事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工作并经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学历,到2022年底,全市45 岁及以下且经认定新型职业农民中大专(含)以上学历人数占比达到80%左右,基本建成一支在学历、能力以及资历上都与苏州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另一方面,探索面向新型职业农民的荣誉、职称机制以及其他激励机制,如2015年以来,宜昌市联合有关培养单位,连续5年举办新型职业农民标兵表彰大会,并给予现金奖励;连续3年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大赛,最高奖金1 万元。2017年,宜昌市率先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揽获全国最佳人才创新案例。2019年,宜昌市新型职业农民协会成立,会员达200 余人,职业农民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上述一系列机制探索奠定了农民职业的声誉基础,有力扩大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影响力。
5.拓展视野,以培育国际化新型职业农民推动农业现代化。我国农业产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尤其是农业产品不断“走出去”、农业新品种不断“引进来”,农业发展逐渐与国际接轨,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布局国际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加快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举措,部分职业院校在这方面做出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如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组织农民学员走出国门赴德国、荷兰“留学”,打开农民迈向国际的大门。2016年,学院成为全国中德农民培育试点学校,引进德国培育理念和科学技术,与德国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培养、教材共建、信息共享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农业精英。一是组织实力较强的种养大户、农(牧)场主、合作经营组织带头人赴德国等地学习,拓宽农民国际视野。二是以园艺专业和农机专业为突破口,根据中国国情和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创新引入德国“双元制”理念,开展系列农民培训,在大三学生中举办首届未来家庭农场主培育班,培育具有国际视野的现代农业接班人。三是选派教师赴德国学习先进职业农民培训理念和模式,回国后作为培训师对国内农民培训教师进行指导,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农民导师。四是学校将立足浙江,辐射全国,发挥在农业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引领作用,面向全国举办培训班和研讨论坛,将学校创新实践经验在全国示范推广[12]。国际视野下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在强化职业素质之外,为新型职业农民成长与发展奠定了全球视野与国际维度,进一步促进了农业现代化发展。
二、职业院校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现实困境
自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以来,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以涉农院校、 农技推广机构等培训机构为主体的培育体系,并形成基本内容框架与培育机制。不过,也存在一些制约性因素,特别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从而影响了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水平。
(一)弱培训意愿与生源危机
由于长期以来传统农业经济效益不高、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供给及农民社会保障不足等因素,大批农民逃离农业、逃离农村,职业院校农业类专业招生困难,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规模、数量及质量与农业现代化人才需求相差甚远。此外,现有职业院校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面大多还是以短期培训为主,参与持续性不强,培育内容也难以满足职业农民的实际需求,难以激发农民接受培训的意愿。
(二)培育目标与内容难以满足要求
与传统农业不同,农业现代化是用现代工业生产方式、现代科学技术、现代经济管理方法进行农业生产管理的社会化农业[13],是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及经营体系的现代化,其发展所需的新型职业农民内涵与特征随之拓展,即需具备多层次素养的农业人才,职业院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目标设置与内容选择应多层次化发展。何金梅等(2020)通过调研发现,前期和当下的新型职业农民集中培训基本上聚焦在双创主题领域,农村电商是双创培训主流,培训对象集中于服务业创业群体,农业培训比如融资渠道知识辅导、农业生产技术培训以及面向广大留守农民的专业服务技能培训等相对匮乏,或者说缺位[14]。部分少数地区积极探索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践,但其培育目标与内容大多集中于种植、养殖技术技能,虽也涉及法律政策、市场营销方面内容,却尚未标准化,未形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区域效应。而与此同时,面对经济转型期我国绿色发展、 数字化发展要求以及局部极端天气挑战等问题,市场需求与农业发展对产业链内部协作要求逐渐提高,对新型职业农民素质要求更高,而目前培育目标与内容难以适应新型职业农民的全方位素质发展需求。
(三)涉农专业可持续性发展不足
受劳动力就业市场信息滞后影响,职业院校涉农专业发展基础不稳。从理论上讲,职业院校通过开设农业类专业和开展农业类相关技术教育与培训来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为现代化农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15],但在实际办学过程中,农业类专业办学资源匮乏,发展性不足。从全国范围来看,开设涉农专业的职业院校不多,培育模式多样性不足。据统计,截至2017年,我国涉农高职院校351所,占高职院校总数的28%左右[16],截至2018年,全国开设涉农专业的高职院校237 所,占高职院校总数的17%[17],职业院校农业类专业发展处于弱势地位,创新与活力不足,欠缺优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与经验。尽管职业院校农业类专业学费在其所有专业中处于最低标准,农业类专业仍缺乏吸引力,生源不足,专业办学效益不高,生存和发展空间狭小,导致职业院校农业类专业面临萎缩消失的危机。另一方面,随着基因技术、数字农业技术、节水农业技术等高科技农业的发展,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层出不穷,农业类专业更新速度加快,资源需求增长。而很多涉农职业院校尚未实现专业交叉以及多样性实践的融合,对其他产业与农业产业的融合关注不够,在外界看来,现代农业依然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土产业”,不利于农业人才汇聚[18]。综合而言,职业院校农业类专业实际发展情况与现实需求处于不均衡状态,涉农专业可持续性发展面临挑战。
(四)培育模式缺乏活力,培育主体间缺乏有效合作
从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模式来看,除少数外,大多数职业院校只是以派遣部分专业教师参与短期培训工作和以开展远程教育的方式履行新型职业农民阶段性培育职责,缺位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全环节,无法最大程度解决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农业现代化人才缺乏问题,因此,类似培训模式很大程度上不利于提升培育质量和效率[19],职业院校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上缺乏长远目光与布局,培育模式创新性、发展性不足。
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各地方政府、 行业企业与院校等成为相关主体,由于利益协调机制不完善,各培育主体之间缺乏有效合作,在具体培育目标、内容、方式等方面尚未形成统一标准,管理问题突出,考核与评价机制不够健全,培育工作常态化的机制尚未建立。如山西省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主体除了涉农职业院校之外,还有各地市的农业部门、扶贫部门,但各培育单位之间缺少统一协调与部署,导致评定标准难以统一、职责认定不清、管理混乱,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区间失衡[20]。各培育主体行动“碎片化”不利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质量提升和相关工作的可持续良性发展。
三、优化职业院校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路径与策略
(一)政策法规支持,凸显职业院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地位与责任
新型职业农民是农业农村现代化与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与保障,国家制度与政策支持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重要支撑。中国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大机遇,从国家政策法规层面持续关注、重视并支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其中之一就是要凸显职业院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地位与责任。一方面,随着新型职业农民职业身份确立以及内涵拓展,不仅要强调提升其技术技能,还要关注其发展通道问题,如学历提升、技能改进与素质拓展的途径。另一方面,2019年,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中,明确提出高职院校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广泛开展面向农业农村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强调职业院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既是国家发展要求,同时也是职业院校发展布局以及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完善的需要。发展职业教育强调产教融合,重视、部署并坚定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将促进农业产业链、教育链、人才链的联结,这既是职业院校办学重要特征,也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需求。因此,要以政策法规强化职业院校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地位、职能与责任,并将培育工作纳入职业农民队伍建设制度,以制度优势促进职业院校涉农专业办学基本能力建设,如农业类专业群、课程、师资队伍等。
(二)政校企合作,职业院校积极发挥协调组织功能
在目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践中,政府、行业、院校等培育主体之间缺乏有效沟通与合作。现代组织理论将组织看作是一个内部与外部相互依存的体系,组织行为不仅由组织外部环境因素所决定,还由组织内各单位及个体的相互作用和任务体系所制约[21]。因此,职业院校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除了需要制度与政策发挥支撑作用外,还需要各培育主体明晰自身职责,分工明确、权责清晰、信息透明。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要主体,职业院校应从学校长远目标层面出发,坚定农业类专业办学定位,坚定优化协同高效培育原则,设立团队专门负责与地方政府、高等院校、农业企业的沟通与合作,特别是加强与基层农村党组织的联系,积极主动发挥协调组织功能,依托基层党员和干部在群众中的号召力和凝聚力,搭建与地方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基层产业组织的合作平台,提升农业现代化发展吸引力与信心,并在地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生源、培育目标、师资、实训基地、稳定就业等方面与各培育主体达成长期合作,加强联合培育,统筹协调各类资源,搭建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促进地方农业产业及新型职业农民的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职业院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制建设
相较于适应小农经济的传统农民,新型职业农民是一种职业而非身份概念,以专门从事规模化农业生产和经营、专业性强、经过教育与培训能够获得为重要特征。针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困境,职业院校需联合农业科学院、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培训企业以及农民合作组织等,构建灵活有效的长效培育机制,完善培育体系,为乡村振兴、农业现代化发展培育具备全方位素养的新型职业农民。
第一,精细化分类培育对象,设置多层次培育目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旨在培育有文化、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乡村人才,提升乡村人力资本。作为一种职业,新型职业农民成员特征复杂。从年龄分布来看,可以分为成长中的青年和转型期的农业经营主体;从职业内容来看,可以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以及专业服务型;还可以从性别、民族、经济状况等来进行分类,特征各异。因此,职业院校应按照不同培育对象发展特征、职业特点等现实情况,改变以技术技能为主的培育目标,坚持精细化、多元化原则,从职业基本理念、农业理论基础、专业技术技能、经营管理知识以及创业创新能力等方面有针对性地为不同培育对象设置多层次目标与内容。如面对直接从事农业生产和农场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职业院校可通过加强与各培育主体的联系与合作,促进团队专家最大程度了解地方农业发展情况,农业企业发展战略以及管理结构问题,从而有针对性发挥专业优势,尽可能减少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培育问题,并基于地方实际情况培育生产经营型农民的发展理念、农业基础知识、农业生产技术、链接市场与产业发展能力、领导力以及系统规划能力等。
第二,优化专业设置。优化农业类专业设置是职业院校适应农业产业需求、保证人才“适销对路”的关键环节,同时也是促进职业院校农业类专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针对目前职业院校涉农专业定位不稳的问题与农业现代化发展要求提高的矛盾,应组织专家团队进行市场调查,在充分了解区域农业产业发展政策、农业企业长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发挥专业学科特色与优势,整合资源,并根据农业职业分类与工作特征,促进专业之间的交叉融合发展,优化专业设置并形成区域标准,促进其他产业与农业的融合。同时,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背景下,职业院校应抓住机遇、承担使命,将地方民族文化传承与自身特色发展相结合,通过与地方政府、民间组织的合作,将地方优秀传统农业文化纳入学校专业设置中,如农事节日习俗、农业景观、乡村饮食等,从而促进乡村产业及文化振兴。
第三,加强课程建设。针对多层次培育目标,职业院校需提供多样化、高质量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课程。一方面,从课程内容来讲,由于现代化农业发展对新型职业农民素质要求全方位提高,课程门类随之增多,课程结构与内容亟待更新,职业院校不仅要针对学员发展真实需求,在农业政策、作物栽培、机械使用及经营管理内容上有所拓展,还有必要增加新型职业农民对抗风险、信息技术、品牌意识、国际贸易等知识与技能;另一方面,从课程形式来看,职业院校不仅要对农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提供有效的短期课程,还要提供灵活的模块化课程、任务引领型课程、项目课程等,促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课程多样化发展,并通过区域职业院校联合开发,利用数字化技术实现课程资源共享,突出课程的适应性和发展性,从而满足不同学员的实际学习需求。
第四,创新培育模式。创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需要职业院校在具体实践探索中不断地总结成功经验,助力培育模式多元化发展。对于职业院校来说,一是增强并发挥产教融合优势,加强校企合作,特别是加强与农业类中大型企业的合作,在农业发展新阶段,积极构建专业与产业对接、课程与职业对接、教学与生产对接、学员与雇员身份对接的“现代学徒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二是可以根据不同区域发展特点开展培育工作,一方面,在发达地区,职业院校可采取农业技术+农业管理、农业经济和农业科技等多学科融合培训方式[22];另一方面,在地方,职业院校可依托当地相关部门及土地优势,以“校园+田园”培育模式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既为学校学生提供实践学习机会与资源,同时也满足转型期农民对田间实地培训的需求。三是以信息技术创新培育模式,信息技术的运用可以打破时间、空间、距离限制,在最需要的时段提供最必要的培训对接,同时实现数字化追踪服务,为新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阶段性需求及时提供培训资源与服务[23]。四是组建教师与学生创业团队,探索建立“培育—创业”实用性培育新形式,学生为主,教师为辅,以“做中学”的创业项目培育模式提升学员能力,促进新型职业农民全方位素养形成。五是借鉴国外农民培育的先进经验,加强与国际上各类机构与相关企业的合作,促进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式与国际接轨。
(四)改革保障机制,为职业院校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创造良好条件
除了在政策、组织机构等方面为职业院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提供保障之外,还要通过人、财、物的全方面投入来提升职业院校的培养能力。一方面,职业院校应积极拓展资源渠道,开展与相关院校、农业企业的合作,联合重点培养“双师型”农业类专业教师,提高专业教师培养质量,同时吸纳校外农业技术骨干、 优秀农业企业家进入教师队伍,建成一支专兼结合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另一方面,在投入保障方面,目前职业院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相关经费主要来自于政府项目,进一步发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需要多元主体投入,尤其是要面向市场、面向需求,积极吸引市场和企业的投入,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提供更好的经费保障。此外,要大力提升社会各界对现代化农业及新型职业农民的认识,创新宣传手段,利用新媒体,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国际现代化农业发展优势与经验以及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内容、方式、发展前景和就业优势等进行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可度以及对现代农业发展前景的信心,从而增加社会及家庭资本对农业农村各项事业的关注与投入,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创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