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夸美纽斯的教育惩戒思想及启示
2022-11-20张雨晴
张雨晴
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1]然而,当下的教育惩戒却存在一些异化现象,一方面,教师对惩戒缺乏理性认识,将惩戒与体罚相混淆;另一方面,教师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干脆放弃惩戒权,将教育惩戒看成“高压电线”,不敢惩戒。[2]其实,关于教育惩戒的问题,夸美纽斯在《大教学论》中早有论述,在“论学校的纪律”一章中,他指出教育惩戒的合法性应源于学校纪律;教育惩戒的目的在于养成学生的美德;惩戒程序须坚持客观公正性以及灵活选择惩戒的方式,等等。这些教育惩戒思想对现代学校的教育惩戒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一、夸美纽斯关于教育惩戒的观点
1.学校纪律:教育惩戒的合法性来源
“学校没有纪律犹如水磨房没有水。”[3]209夸美纽斯在这一章开头引用一则波西米亚的谚语来表明纪律对学校教育的重要性。正如水磨坊离不开水,学校秩序的正常运行也离不开纪律。教师和学生共同参与学校生活,只有自觉遵守纪律才能使学校的一切教学工作井然有序。然而,夸美纽斯也不希望学校里回荡着学生的尖叫声和教师打人的声音,因此,需要明确教育惩戒是维持学校纪律的一种重要手段而不是学校教育的常态。
2.美德养成:教育惩戒的旨归
“犯了过错的人应当受惩罚。但是他们之所以应受惩罚,并非因为他们犯了过错,而是为了要使他们日后不去再犯。”[3]210通过“惩”的手段,而达到“戒”的目的,其意在于杜绝不良行为的再次发生,使学生形成良好品行。夸美纽斯强调,教师在惩戒学生的时候应当诚恳地告知学生惩戒的目的和动机,要确切表明他是根据严父般的慈爱来实施他的行为,为的是建立学生的品行,养成学生的美德。如果学生不明白教师惩戒的动机和目的,那么其惩戒行为就容易激起学生的逆反心理。
3.客观公正:惩戒程序的应有之义
“纪律应当免除人身的因素,如同愤怒或憎恶之类。”[3]210作为惩戒的执行者,教师应该做到客观公正,不掺杂个人情感。如果教师在执行教育惩戒时掺杂了愤怒等情感,行事就会有失偏颇,难以做到客观公正,而教育惩戒一旦失去客观公正性,教师权威就不足以让学生信服,进而陷入“学生不惧惩戒,教师惩戒无用”的怪圈。教师在惩戒前应保持冷静,认真审视学生出现犯错行为的原因,做到对事不对人,依据过失大小给出最客观公正的评价结果。与此同时,教师对学生的惩戒也要依据客观事实和学校规则,在科学合理的范围内采取恰当的惩戒方式。
4.灵活选择:惩戒方式的多样性
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教师常用的惩戒方式机械单一,如口头批评、与家长谈话、罚抄、写检讨等,长此以往,学生就会对此不以为意,教育惩戒也就失去了应有的效果。“有时候当着全班训诫一番是很有效的,有时候稍微赞扬别些学生一下也有很大的功效。”[3]211夸美纽斯认为,惩戒不一定要直接通过对过错者施以严厉的言辞来达到教育效果,通过表扬优秀者,给犯错者提供一个榜样示范也可以达到提升学生素养的目的。人都是爱好赞扬憎恶责罚的,学生也是重视和珍惜名誉的。鉴于此,夸美纽斯看到了榜样的重要性,提出教师应该将自己当作鲜活的榜样,以身作则,潜移默化地改变学生的不良品行。
二、夸美纽斯教育惩戒思想的启示
1.完善校规校纪,使惩戒有理可依
完善的校规校纪是教育惩戒权的合理来源,因此一套翔实、操作性强的校规校纪对维持学校纪律、落实教育惩戒权十分重要。学校在制定校规校纪、规范教育惩戒活动时需要注意以下两点。第一,校规校纪应该具备合法性。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均要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和要求保持一致,不能出现不合法律法规的情况,如不能对迟到的学生予以罚款等。第二,校规校纪的制定程序应该坚持民主协商、多方参与的原则。校规校纪与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息息相关,学校和教师履行对学生的管理职责,学生则是校规校纪的责任主体,要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家长和学校共同担负着对学生的教育责任。因此,学校在制定校规校纪的过程中应该听取各方的建议,使校规校纪在多方利益的协调下可以尽善尽美,从而使教师在校规校纪的指导下不做违背伦理道德的事,学生自愿地遵守校规校纪,家长能支持学校进行教育惩戒。
2.坚持教育目的,正确运用惩戒
真正的教育是一个灵魂对另一个灵魂的唤醒。如果教师对惩戒缺乏正确的教育观念和职责意识,那么他对学生的惩戒就会停留在表面而无法撼动学生的心灵。教育惩戒不是“洪水猛兽”,而是对学生的尊重和负责。“树木如果不去常加修剪,它们便会恢复它们的野生的状态,结不了果实。”[3]210正如在学生的成长过程中,若没有教师这个“园丁”辛勤地“修剪”,他们也无法“笔直生长”,而这个修剪的过程其实就可以理解为教育惩戒的过程。马卡连柯认为,凡是应用惩戒能有好处的地方,教师就应该使用惩戒。[4]值得注意的是,教师要正确理解惩戒的教育意义,奉行“育人为本”的理念。即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惩戒的最终目的是立德树人,而不是为了树立教师的威严;若要让惩戒达到教育效果,不能只关注学生表面上的暂时性屈服和认错,而要让学生从内心深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知道什么样的行为是恰当的,什么样的行为是失范的。唯有如此,学生才能将纪律规范内化为自身行动的指南。
3.保证客观公正,构建理解的教育
客观公正性是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的底线要求,也是保障教师惩戒威严的重要前提。惩戒的客观公正可以从两个方面去理解:其一表现为惩戒的正当性,即教师对学生的惩戒要依据客观事实和学校规则,而不是依据对学生的刻板印象妄下结论,教师务必使惩戒有理有据,合法合规;其二表现为过罚适当,惩戒应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平时表现、犯错频率、过错性质、悔过态度等,因时因事地选择恰当的惩戒措施,这就意味着学生的违规行为要与惩戒程度相匹配,不能出现惩戒失当的情况。此外,惩戒要想达到理想的教育效果,除保障惩戒程序的客观公正外,教师还要注重在惩戒前与学生的沟通。教育惩戒并非是刚性的管理方式,其更是柔性的人文教化方式。[5]每一次的教育惩戒其实是师生双方互动与教师实施教育活动的机会。在互动中,师生以构建共同理解为目标,通过协商对话达成关于某一不良行为的共同认识,教师遵循客观公正原则,以校规校纪为依据,对学生进行相应的训诫和教育。
4.秉持严谨态度,灵活运用惩戒方式
教育惩戒是一种具有艺术性的教育活动,这就意味着具有教育惩戒权的教师应具有高超的教育艺术,能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违规行为灵活选择惩戒方式。如教师对性格极端的学生进行惩戒时应该言辞较为温和,避免起正面冲突,不在其他学生的面前对犯错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对个性敏感的学生进行惩戒时,应尽量使用鼓励式教育;而学生因好奇导致犯错时,教师的惩戒方式应该视过错情况而定。教育惩戒方式只有做到了灵活选择,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能最大限度地达到教育效果。另外,学生处在班级群体之中,其言行会受到其他同伴的影响,因此在某些时机,与其惩戒学生的失当行为,不如表扬另一个适当的行为,给学生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借此防止不当行为的再次发生。此外,学生具有向师性,教师的言行举止是学生观察和模仿的对象,教师应该以身作则,严于律己,避免出现不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