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环境下基于学生行为“失范”的教师思维运作和情绪调节*
2022-11-20严占学甘肃省永昌县第五中学
严占学 (甘肃省永昌县第五中学)
英语学习中学生的“失范”往往表现为故意尖叫干扰课堂秩序的,装作睡觉有意与教师作对的,大声喧哗公然与教师挑衅的,不做作业罔顾教师要求的,等等,甚至还有顶撞教师、对教师怒目而视的……面对学生的“失范”行为,英语教师该如何应对、处理呢?
一、分清学生“失范”情况下的是与非
(一)理由及意义
固然,无论学生出现哪一种“失范”情况,其行为举动肯定都是学生不成熟的表现。所谓“失范”,就是学生的行为偏离或违反某一特定情境中学校、班级或教师制定的规范。基于这个界定,从这样几个方面来理解,对于分清学生“失范”情况下的是与非,就很有帮助。一是学生行为“失范”是在特定情境中发生的,当教师遇到学生行为“失范”时,首先要了解“失范”发生的特定情境,这样才能深入了解相关情况。二是学生行为“失范”是学生的行为与学校、班级或教师对学生的要求发生了不一致,从教师的角度考虑,学生行为与教师的要求不一致,是不是也与教师要求上的过分或不科学有关系?有时候,教师的地位、职责以及学识修养往往给人一种高高在上、权威而不可“侵犯”的感觉。但是,早在唐朝时韩愈就在《师说》发出了振聋发聩的看法——“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更何况现在的学生接受知识的渠道又比较多,在某些方面不一定教师提出的要求就是“金科玉律”。三是学生行为“失范”的判断依据是学校、班级或教师制定的规范,对于学生而言,行为“失范”与否是学校、班级或教师单方面预判的结果?从这几个方面看,分清学生“失范”情况下的是与非尤其显得重要。否则,无视学生“失范”情况下的是与非,反而对学生的“失范”情绪是一种激发。
(二)判定与求因
从“失范”是否属于违纪行为的角度判定,学生的“失范”属于有目的的违纪行为,就无所谓“是”。C.M.CharIes认为学生失范行为与所发生的场景或情形不适宜,并且这种行为是有意的,也就是说带有某种目的性。他将违纪行为分为五种:(1)侵害:身体上或言语上攻击教师、学生或者破坏公共财产;(2)不讲道德:与公认的社会道德相反的行为,如偷窃;(3)蔑视权威:拒绝按照教师的要求去做;(4)扰乱课堂:高声交谈,在教室里来回走动;(5)吊儿郎当:胡闹,离座,上课睡觉。像以上这些带有某种目的性的违纪行为,对于学生而言,其“失范”行为从根本上而言无任何正确的地方。像柯温和门德勒提出了两种违纪行为:良性违纪行为和严重的违纪行为。其中,良性的违纪行为尽管也属于违纪的,但是,它还有“良性”的一面。这就需要教师从中找出其中的“是”与“非”来。
事实上,一个巴掌拍不响、事出必有因。即使学生的“失范”是错误的,但是,还是要搞清楚原因,任何情况的出现并不是没有原因的。例如,对于无故旷课、迟到、早退、课堂吵闹等“失范”行为,细究其原因,具有这种“失范”行为的学生往往纪律观念淡薄,不受规范制度的约束,自由散漫,行为随便,具有散漫型的倾向。再如,对于欺侮同学、打架斗殴、故意破坏公共财物等“失范”行为,往往是这部分学生的性格暴躁、遇事冲动、情绪偏激、自控能力差等不良情绪造成的,具有攻击型的倾向。还如对于考试作弊、涉足游戏室等“失范”行为,又与学生的贪图享受、是非不分等大有关系,具有利欲型的倾向。可见,造成学生行为“失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其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中搞清楚其行为“失范”原因,对于客观掌握学生“失范”情形中的轻与重就有了基础。
二、把握学生“失范”情形中的轻与重
结合造成学生行为“失范”原因,分清学生“失范”情况中的“是”与“非”,就可以从学生“失范”的表现或程度判断,学生的“失范”在具体情形中是轻了还是重了。如果相对于导致行为“失范”的事情本身和内在客观情况来说,学生不该如此行为“失范”,这就需要教师提高警惕,看存不存在学生“故意”挑衅或找事的因素。如果有,则说明这不仅仅是学生情绪失控而导致的问题,可能就有蓄意而为的成分。例如,当英语教师走到某个单词听写交白卷的学生面前时,还没等教师开口,这位学生就粗暴地爆出一句:“你老是抓住我不放是要干什么?”从事情本身分析,教师督促学生识记单词,是负责任的表现,教师何错之有?显然是这位学生不受教师的管教。进一步联系造成这位同学行为“失范”的原因分析,如果英语教师存在检查、督促方式不当,或者针对性太强,或者有故意为难这位学生的成分,那么,教师就要把握住,相比于自己的做法,学生的这种“失范”在情形上还不属于重的,自己应该吸取教训,改变教育方式或者端正教育态度。如果英语教师在检查、督促方式上没有任何问题,而且一视同仁,那么,学生的这种“失范”行为就比较严重了,显然具有了挑衅性的成分。如此结合事情本身以及导致学生行为“失范”的原因,准确把握学生“失范”情形中的轻与重,则教师对学生的“失范”行为处理起来也就心中有数了。
三、考量学生“失范”情境中的得与失
针对学生的“失范”,教师还要权衡学生的这种“失范”行为在当时情境下会产生什么不良影响或后果,如果需要消除或减小这样不良影响,如何处理才好。这种“失”与“得”的考量,对于正确处理学生的“失范”行为极为关键。例如,像这位在课堂里面公然质问老师的“失范”行为,造成的影响或后果对于教师来说有可能就是教师的影响力下降、自尊心受到打击、教育积极性受到挫伤;对于其他学生来说有可能就是服从性或执行力下降、激发逆反心理,乃至让个别学生产生幸灾乐祸的心理。但是,如果教师在具体情境下能够结合事情本身以及导致学生行为“失范”的原因,准确把握学生“失范”情形中的轻与重,全面权衡学生行为“失范”的利弊得失,反而能够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有效化解学生“失范”状态中的矛与盾。
四、化解学生“失范”状态中的矛与盾
无论学生是误解了自己还是自己本身也有问题,教师都要清楚地意识到,学生的“失范”就是师生矛盾的暴露或爆发。这个时候,教师只有冷静、冷静、再冷静,把情绪调节到最佳状态,在关键时刻酝酿出最适宜解决矛盾的教师心理“温度”,以健康、正向和阳光的心理面对“失范”,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在全盘考虑之后,果决地用巧妙的方式化解矛盾。
(一)杜绝情绪失控
情绪是内心的感受经由身体表现出来的一种状态,无论是教师的情绪还是学生的情绪,都是由一定的刺激引起的。情绪与需要、动机密切相关,情绪具有生理上的变化,正常的情绪对身心健康有积极的影响,不良情绪对身心健康有消极的影响,作为一名教师,我们应学会情绪的自我控制与调节,用解决问题的迫切性需要和归正和谐情景的良好动机,杜绝情绪失控。毕竟,让学生出现“失范”行为时,首先会“伤害”到教师,教师发怒、暴躁、生气等从心理反应上也属正常。但是,如果在这个时候不能有效杜绝情绪失控,结果只有让事情变得更加糟糕。为此,无论面对何种情绪的“失范”行为,作为教师,首先要做的就是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杜绝情绪失控。
(二)进行情绪调节
进行情绪调节,是教师面对学生的“失范”必须采取的关键措施。这其中考量的还有教师的育人智慧和调节情绪的能力。就育人智慧而言,把握此消彼长、宽严相济、喜怒有常、软硬兼施、刚柔结合等最恰当的度,并游刃有余地灵活处之,则就能把化解矛盾的主动权把握在自己手中。例如,在学生怒时,自己不怒;在学生硬时,自己不硬等。再如,在学生情绪趋于平静后,自己也要把握好度,该教育的还是要教育,不能助长学生的“失范”行为。这样,张弛有度,不走极端,对于调节教师自身和学生的情绪都很有用。还有,调节情绪也是教师必须具备的一项心理能力。较高的课堂情绪调节能力可使教师有效地调节课堂中的愤怒、失望、沮丧等情绪;有助于化解学生心中的“疙瘩”,增强学生的学习欲,激发学习热情,从而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教学内容,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也有助于教师身心的健康发展,提高职业幸福感。如果教师课堂情绪调节能力低,则不利于化解“失范”状态中的矛与盾,只会降低课堂活力,影响学生学习效果,增加教师工作压力。也只有调节好自身情绪,教师才不至于失去理智,抓住激发师生“对峙”的矛盾,用聪明的才智、稳定的心理、良好的心态去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