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动物疫病防治问题及措施研究
2022-11-19李奇亮
李奇亮
(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千佛镇畜牧兽医站,四川 乐山 613100)
近年来,我国基层地区畜牧养殖规模呈现出了爆发式的增长,动物的养殖种类更为丰富,而这也为基层地区动物防疫部门的工作带来了较大的挑战与压力,各种疫病防治问题日益明显,已经对当地的动物健康与防疫成效构成了威胁,难以保证动物制品、养殖人员等方面的收益,为此各地区就应积极开展相关应对措施,降低防疫问题带来的影响。
1 当前基层动物疫病防治的问题
1.1 缺乏健全的管理制度
当前我国各地都缺乏专门的畜牧兽医工作站,而是通过将其他农业农村部门与兽医站进行合并,统一为农业服务中心的一个部门,同时在其中工作的防疫人员也并不是专职防疫人员,而是由农业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兼职或由其他管理人员兼职的人员,这就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防疫工作的效果。而在此基础上,也有很多地区的农业农村部门对于该地区的防疫人员进行着双重管理机制,例如通过行政部门负责动物防疫人员的人事变动及经费投入管理,再通过兽医机构对农业服务中心的防疫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导致很多地区的防疫人员在行政工作方面出现混乱的情况。
另外由于管理部门的不重视,只将管理重点放在经济收益的提升方面,忽略了对于动物养殖期间疫病的科学防控管理,导致很多中小型养殖人员难以按照国家法规要求,落实每年的重大传染病疫苗接种制度,同时为了经营成本,也并未开展相关检测措施,无不为动物疫病的流通提供了机会,降低着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有效性。
1.2 动物防疫机制不完善
当前我国各地区基层的动物防疫机制并不完善,有些地区并未执行国家在动物疫病防治规定中的一些要求,例如应在县级镇级的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畜牧兽医站,其工作人员与经费等均应通过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承担防疫技术的推广及创新方面的职责,但有地区仅仅是将农业农村部门与畜牧兽医站相结合,形成农业服务中心的单独部门,这种部门并不具备法人资格,且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也仅仅进行着业务上的指导,缺乏针对性的管理与经费投入,这也导致乡镇地区缺乏专门的诊疗机构,在动物发病后,养殖户只能凭经验到兽药店买药,治不好再向上层层转移,造成看病远、看病难等不良局面[1]。
另外由于地区防疫机制的不完善,很多地区的养殖户也不愿意自己出钱购买牲畜疫苗,很多牲畜都缺乏有效的保护机制,例如甘肃省庆阳市的养殖场中,针对羊类养殖过程中出现的布病缺乏投入,同时经费的投入的限制下,该地也难以为死亡的牲畜提供国家规定的每只羊1000~1200元的经济补偿,因此在进行流行时,感染的人员在当地的畜牧疫病防治站难以接受有效治疗,只能通往市级或以上的医院进行治疗,各地基层在进行疫病防疫中缺乏有效的工作水平,导致养殖人员对于当地的动物防疫部门存在不满与抵触情绪,为动物疫病的传播流行提供了机会,也增加了地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难度。
1.3 防疫队伍问题严重
从甘肃省庆阳市农业养殖情况来看,当地的动物防疫队伍还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而这种问题往往带有普遍性。当地乡镇收益的年龄普遍都是40或50岁以上,防疫队伍较为老化,缺乏年轻人从事,同时在这些工作人员中,有将近60%的人员仅仅只有不到5年的工作经验,而工作经验10年以上的较为有资历的人员更是少之又少,就算有技术过硬、专业能力较强的人员,也是工作站内的老人,但由于体制经费的问题,当地兽医队伍也存在着后顾之忧,缺乏新鲜血液补充的情况下,对于各县工作的开展造成了难度。
另外当地的基层动物疫病防治队伍较为不稳定,首先在学历方面,甘肃省庆阳市动物工作站的检疫人员高中以下学历的人员占据了总人数的88%,有的甚至是小学毕业,或未经过畜牧兽医专业学习的人员,而本科学历及以上的却仅有不到5人,很多人都缺乏相关专业素质,与现代化的防疫工作不适应。其次该市的建议队伍也较为不稳定,甚至很多工作人员还凭借补助进行生活,再加上动物疫病的工作量较大,特别是春耕秋收季节更是繁忙,与农业收养发生冲突,导致了防疫队伍人员流动性较大[2]。
2 基层动物疫病防治产生问题的原因
2.1 体制设立方面
我国的动物防疫体系最初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当前已经形成了较为系统性的,并带有中高等教育及科研服务等体系,但虽然经过了多次改革,却并未按照市场经济需求建立统一的我管理体制,动物防疫管理的组织管理方式却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很多疫情诊断技术、检测技术等也都属于各级动物防疫事业部门,在基层地区的覆盖性较低。
首先机构的设置方面,动物防疫工作在从农业转为社会管理,从技术推广变为执法工作的过程中,很容易受到各个地区经济水平的限制,转变程度有所差异,因此社会方面的认知也不统一,各项监督机构难以适应实际需要。其次在兽医机构的管理方面,当前我国实行了省、市、县分级管理,各级单位都会根据自身发展状况决定对于兽医机构的补贴或管理方式,缺乏某种程度上的跨部门联合,操作性较差,因此也导致各项问题的产生。
2.2 法制规章方面
当前我国现行的动物疫病管理中,并没有做到完全的防护、检测、监控为一体的系统性活动,缺乏统一的执法体系,这也是导致各级部门职责不清的重要因素,例如很多农业局下设一个畜牧中心,而畜牧中心再单独设一个动物防疫站点,基层动物监督机构与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性质相差不大,统一遭到撤销或整合,导致例如疫情报告、疫情通知等工作难以正常开展,缺乏类似于普通医院的从防护、检测到监控为一体的权威性监管。
另外我国发布的针对动物疫病防治的法规的完善性,与发达国家仍旧有所差距,由于我国在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起步时间,相比于很多发达国家要稍晚,直到1997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才逐步对于部门规章与技术标准进行完善,再加上我国在兽医法律法规方面也存在滞后性,很多法规之间缺乏衔接性,例如生猪屠宰与猪疫病检测,二者之间联系密切,但法规跨度较大,为养殖户的日常管理带来了很多困难,因此需要及时进行补充与完善,积极借鉴发达国家。
2.3 地方保护主义方面
我国当前的基层动物防疫管理体制是通过区域分级管理制度进行,这种管理方式与动物疫病防控在匹配程度方面较低,很容易受到各地动物保护主义的影响。例如某些地区发生动物疫病时,很容易由于考虑到本地区的经济发展而出现虚报、缓报的现象,一方面促进了疫病流通,另一方面也影响了国家的疫情处理工作[3]。
虽然当前我国兽医防疫部门已经认识到了疫病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开设了很多部门对动物疫病进行监测,但在上级部门制定疫病防控计划后,各项疫病防治在各个地区的具体措施还难以落实,兽医的执法力度不足。再加上我国在动物疫病管理方面还处于分级领导,各项政策在落实中很容易涉及地方的经济发展,上级部门出于地方经济的保护而难以干预,各方面都对我国的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效果产生了影响,进而出现了各类问题。
2.4 资金投入方面
很多动物疫病一旦传播都会引起较为严重的经济与卫生问题,例如猪瘟、禽流感等,对于畜牧业产品的生产与流通方面造成影响,而当前阶段中,虽然我国的《动物防疫法》规定了对疫病的控制标准、上报标准、预防检测等多种标准,但却并未有补偿标准,为进行动物疫病扑杀与检测的工作人员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例如国外有牛补偿法案、猪补偿法案,会为疫病遭受损失的人员提供补偿,这种针对性的对策是我国较为缺乏的一项,再加上我国动物防疫的经费方面也较为不稳定,很多地区的动物防疫工作站中设备较为陈旧,在检测的技术创新方面缺乏科学的财政投入机制,各级管理部门也仅仅是在发生疫病时才会投入资金支持,对于防疫体系的建设及发展方面只注重形象,不注重本质,因此也对各地区的防疫工作造成了影响,难以有效发挥防疫部门的效果。
3 强化基层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效果的实践措施
3.1 健全基层动物防疫体系
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水平直接体现着当前地区的农业经济发展程度,因此在社会的发展中,强化基层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效果极为重要,各地都应尽快完善相关措施。首先各地区应强化各部门协调,建立兽医改革小组,并联合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工作,设立独立的且专业的兽医站或防疫站,并落实到编制与财政拨款,且应通过专业设立的兽医站对防疫工作者进行统一管理,并应根据各级乡镇动物的种类、饲料量、区域面积及交通情况等进行科学编制,落实统一标准。
其次还应积极按照我国《动物防疫法》,结合各地区当地的实际情况,积极制定针对该地区的管理制度,确保动物防疫人员明晰自身的身份与工作职责,并对防疫人员的人员选用、考核及培训等方面制定明确的管理制度,还应强化乡镇中对于动物的疫苗强制性注射管理及相关检疫规定等,对不明原因死亡的动物应进行报告登记工作,协助动物疫病的普查与防控[4]。
3.2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
动物疫病防疫工作应需要充足的经费,确保防疫体系的建设,为此各地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于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强化动物防疫工作的有效性。这种经费投入首先应提升当前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人员的岗位薪资,并与教育部门联合,在学生在校教育期间,加强其对于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并积极吸纳高质量人才,为疫病防治队伍注入新鲜血液,提升队伍活力,同时还应解决防止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障及补贴制度,确保每一名动物防疫员的薪资不应低于当地最低标准,解决防疫队伍的后顾之忧。
另外,动物防疫体系也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因此在经济投入方面,还应强化基层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站的设施建设及技术创新,例如应投资动物疫病监测设备、兽药饲料制造等重要物资购置经费,还应包括应急抢救费、死亡赔偿费、无害处理费、冷链设备维护费等多种费用,并尽快推行经济独立的兽医制度,切实解决好疫病防治工作的各项所需费用不足的问题,鼓励农户发展标准化的养殖区,改善当地防疫条件。
3.3 建立基层防疫体系考核机制
防疫队伍需要完善的考核机制,首先应围绕春秋季节的频发疫病防治工作,采取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原则,将考核结果与补助结合,促进基层动物防疫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设,同时有关部门应积极组建针对防疫工作人员的素质培训,有计划地开展多样化的动物防疫技术基础知识学习及培训,强化对现有的非专业人员的学历知识教育及职称教育,而对于达不到技能要求或难以胜任职责的人员进行辞退,提高相关人员的基础素质。另外还可以通过应急演练的方式,组织防控工作人员学习日常应急处理,例如针对防疫扑杀动物的无害处理、针对发生疫病动物的防治化验等,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各项工作,并随着设备与技术的更新引入,不断做好对于新设备与新技术的培训,确保工作人员能够尽快适应新时期下动物疫病的传播特点,从而应对重大的动物疫情。
3.4 强化防疫意识宣传
基层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效果还应依靠人民群众的防疫意识,因此各级部门应积极做好防疫宣传,向群众普及防疫知识,并让群众认识到动物疫病防治的重要性与复杂性,强化全民防疫意识,形成地区居民共同参加的良好氛围。例如可开展科技入户活动,提高当地居民及养殖户的防疫观念,也可邀请知名畜牧兽医专家到各地养殖场进行演讲,或进行一定的技术指导工作。另外还应积极推行畜牧兽医的各项先进技术,让养殖散户也拥有防疫意识与防疫技术,可针对自家饲养的鸡鸭鹅等做好检疫工作,对病死动物应进行消毒并深埋,定期做好自家与养殖场的卫生消毒工作,全面提升当地养殖卫生条件,为地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提供便利[5]。
4 结语
基层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是一项重要工作,可确保养殖安全与地区经济发展,因此针对当前各项问题,各地区都应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制定解决措施,例如通过健全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基层防疫体系考核机制、强化防疫意识宣传等,确保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规范性与全面性,带动我国畜牧业的持久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