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之路探究
——兼谈文章《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文明建设》
2022-11-19开芳
开芳
(南京工程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京 211167)
进入21 世纪以来,全球变暖、资源短缺等问题日趋严峻,成为困扰和阻碍世界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大问题。面对人类发展新的外部约束条件和环境,党的十八大提出了“要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一系列新的重大发展战略。这些战略既是指导我国未来发展的新纲领,也为世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
应对气候变化、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生态文明建设,这些新议题、新理念虽然均是面向人类可持续发展这一共同问题,但它们之间却有着不同的理论内涵和实践范畴,不厘清它们之间的理论关系,不利于更好地指导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为此,如何建立起上述议题和理论间的内在逻辑关系成为学者们关注的热点问题。《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22 年第一期刊发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文明建设》一文,对该问题进行了较为科学、全面的阐释。该论文的两位作者戴铁军和周宏春分别来自北京工业大学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两位作者均长期从事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等领域的学术研究。该论文在生态文明理论、人类命运共同体、生态学、循环经济学等理论框架下,结合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特点,梳理和构建出了应对气候变化、生态文明建设以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三者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首先,作者提出了三者内在逻辑关系建立的现实需求,包括应对全球气候治理危机需求、人民对美好环境的需求两方面。一方面,在全球气候变暖危机面前,全人类是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人类亟待建立更新型的合作关系,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物质精神生活得到有效满足以后,人民对生活环境质量有了更高要求,为此我们需要不断改善自然生态环境,满足人们对美好环境的需求。其次,作者提出了三者内在逻辑关系的理论基础,并从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以及中国文化等层面论述了“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这一观点,并认为人与自然的共生共存关系是建立三者逻辑关系的核心理论基础。最后,作者提出了生态文明、人类命运共同体、应对气候变化三者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即相互促进、和谐共生的“三位一体”关系。以共生理论为基础,作者认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社会是命运共同体,生命共同体促成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生态基础,而命运共同体则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以及世界可持续发展搭建了社会基础。只有当全球人类从生命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两个角度出发思考人类未来时,才能真正践行各自应对气候变化的责任。从这个角度看,气候变化是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具体实践,也是对这个共同体牢固程度的重要检验。
自党的十八大做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以来,全国已经在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环境规制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生态文明建设是长期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战略,不可能一蹴而就,在其推进过程中还可能出现其他新问题,因此我们仍需继续坚定贯彻和执行党中央的战略方针,继续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的未来之路。目前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已经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生态环保财政资金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保障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之路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但目前我国不少地区的生态环保财政资金保障能力面临较大压力和挑战。由于受思想认识、经济发展惯性等诸多因素影响,我国不少地区长期以来并没有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给予足够重视,相应的能投入到该领域的财政资金十分有限。同时,不少地区为了追求经济发展,仍在支持和发展高能耗、高污染等产业,又进一步增加了地区环保欠账。此外,自2020 年新冠疫情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受到较大冲击,地方财政进一步承压,在这种情况下,出于对GDP 的追求以及自身晋升压力,不少地方政府更倾向于压缩环保支出,这必然会进一步增加生态环保财政资金压力。(2)部分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方面的主导作用有待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治理是一个涉及多方利益的复杂问题,地方政府应该在其中发挥积极的主导作用,但目前不少地方政府并没有充分发挥这种主导作用。一方面是部分地方政府对生态环保工作认识不够深刻。受以往经济发展理念影响,不少地方政府仍存在粗放式发展惯性思维,对生态保护工作重视不足;另一方面是被动地执行上级命令,缺乏工作主动性和灵活性。不少地方政府在推进环保工作时,不能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制定适合本地区的环保规制政策,往往是被动的、一刀切式的执行上级命令,这种懒惰、粗暴的行政方式客观上不利于地区生态环保工作推进。(3)地方政府的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能力较差。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发展并不是互相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共同促进的关系。这客观上要求我国地方政府必须进一步提升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协调能力。但目前我国不少地方政府在能源结构优化、产业结构转型等方面仍然存在不足,与此同时,近年来我国面临着更复杂的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国内外市场受到较大冲击和影响,不少地方政府经济发展能力弱、生态建设协调能力差等短板开始进一步暴露出来。(4)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长期的发展战略,这客观上要求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要制定明确的绿色标准和规范,需要我国有相应的、更全面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与之相适应、相匹配。但目前我国部分环保领域法律规范还存在不足和欠缺,一些地区在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方面还存在着执行力不足和打折扣问题。这些都是我国在未来的生态文明建设中亟须解决的问题和补齐的短板。(5)我国居民环保素养和生态文明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全社会广泛参与和支持,但2020 年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中国公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调查报告显示,目前我国公民整体的环保素养水平和生态科学素养水平仍偏低,亟待进一步提升,否则将直接影响我国生态文明战略的实施。
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如何走好这条路是我们必须要认真思考的问题。结合目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本文认为未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之路可以参考以下发展建议。(1)进一步增强我国生态环保财政资金保障能力。一方面,地方政府应根据本地区生态环境质量,制定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长远发展规划,并估算未来要实现该环保目标应投入的资金数量,做到心中有数。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在整体财政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为环保财政资金预留足够空间。再一方面,地方政府应进一步增强环保财政应急资金管理能力,以增强政府应对突发环保事件的能力。最后,地方人大可以尝试以立法的形式保障地方政府的环保财政支持比例,以硬性法律提升环保财政资金供给能力。(2)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我国地方政府生态治理政策工具。目前我国地方政府的生态环境治理主要依赖行政手段和工具,但这种手段可能存在政策偏差,且灵活性较差。为此,我国地方政府应积极拓展新的政策手段和工具。一方面,地方政府可以积极发挥技术手段,增强环境督查和治理的精准度。另一方面,灵活应用经济手段,通过税费、补贴等手段引导和鼓励企业进行绿色生产。(3)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一方面,我国各级地方政府要进一步强化环保监督,树立环境保护政府主导责任意识。另一方面,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中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确立绿色发展标准和绿色发展制度,引导经济社会绿色转型,促进社会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4)完善我国数字生态治理体系。一方面,我国政府要积极利用数字技术,打造数字生态展示平台,向公众积极展示空气、水体、土壤等环境污染信息和生态治理举措,提升公众的生态文明素养。另一方面,政府要充分挖掘数字技术优势,加强环境保护监督信息采集、汇总和处理工作,提升环保监督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最后,政府部门内部要积极利用数字技术,实现环境信息共享,提升环境污染治理决策的时效性和科学性。(5)进一步提升我国公民环保素养。一方面,要积极推进我国生态环保教育,在幼小中及高等教育中,增设专门的生态环保模块,从小抓起,提升我国公众的环保意识。另一方面,要在社会层面增强生态环保宣传工作。我国政府要积极利用大众媒体和自媒体平台,向社会公众阐释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性,传播必要的环保知识,引导公众树立生态文明观,提升环保素养。再一方面是政府应通过实际行动,引导人们形成绿色消费和绿色生活习惯。如通过奖励等手段,引导和鼓励社会大众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最后,我国还应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督权,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态文明建设参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