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水河流域规模化林场可持续发展对策研究
2022-11-18马君礼
马君礼
(青海省民和县林业和草原局,青海 民和 810800)
按照发改办农经〔2018〕91 号文件《关于开展新建规模化林场试点工作的通告》,在河北省雄安新区白洋淀上游、内蒙自治州浑善达克沙地和青海省湟水流域开展新建规模化林场试点。国有林场将逐步改变过去分散发展的高成本、高内部消耗,逐步转变为多区域协调和区域协调的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生态的兴盛引起文明的兴盛,生态的衰败引起文明的衰败。湟水河流域规模化林场位于黄土高原生态脆弱区,总面积23.8 万hm2,其中,森林面积20.93 万hm2,占林场总面积的88%。农用地面积15300hm2,占整个林场国土面积的6.4%。难使用农田面积5066.67hm2,占2.1%;其他土地面积3400hm2,占1.4%;牧区面积1066.67hm2,占0.4%;水域面积533.3hm2,占0.2%。主要林场区涉及西宁市、大通县、湟源县、湟中县、乐都县、互助县、民和县、平安县、湟水河及其二条支流。
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已成为国有林场的发展趋势。青海省湟水河规模化林场作为2018 年中国首批三家规模化林场之一,探索国有林场规模化发展之路,探索森林可持续发展的技术体系和管理模式,根据区域特点,不断完善森林资源建设管理和造林、培育、经营、保护激励机制。为国有林场的大规模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参考。
1. 规模化林场建设的意义
1.1 推进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区建设的主要措施
青海省以东,地处黄土草原和青藏草原之间的过度地带,生态环境差。属农牧交错带,生态承载力低。随着农牧业的持续开发,该区域天然动植物覆盖率降低,水土流失严重,自然条件与区域开发目标不符合,区域可持续开发面临严重威胁。
1.2 维护区域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
湟水河流域的生态条件非常关键。一方面,湟水河是黄河上游第一条最主要的一级支流。湟水河流域也是黄河的主要水源地和生态屏障。其生态功能对保障黄河流域总体生态安全,起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湟水河流域涉及青海省人口最大的城市西宁和海东,常住人口353.29 多万人,占青海省人口的60.2%。通过利用黄河流域的已有林场和造林基地,积极增加生态用地,开展了大规模的森林工程建设,在黄河两侧山地构筑了较为完善的森林生态系统,对保障西宁市和海东城市的生态安全起了关键作用。同时,湟水河水源地的环境功效也得以明显增强。
1.3 迫切需要实现区域绿色发展
湟水河大森林工程,将为区域的绿色生态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一是通过建设大森林、周边地区政府及其所在西宁市的行动,以提升城镇化发展品质,同时重视生态建设安全工作,通过增加林地、湖水、沼泽地等绿色生态空气的比例,增加节水生产能力和环保容积,以减少和抵消因城镇化而造成的生态建设压力。二是通过建立大中型林场,大力发展以丰富林产资源为基础的绿色生态产品,继续壮大绿色经济经营规模,有效推动了城市转型升级和绿色生态发展。三是通过建立大中型林场,借助丰富的森林资源和各种基础设施,深度进行保护教育工作,更加丰富城市森林自然资源,提升公众的环境意识,进而推动城市绿色生态发展环境保护和人类生存方式的形成。
2. 湟水河流域规模化林场可持续发展必要性分析
从政策支持的角度来看,湟水河规模化林场作为规模化林场建设的试验区,已逐渐成为林场集约化、规模化发展的趋势。建设规模化林场有利于集中管理,统筹规划区域绿化植被,促进社会资本参与造林、森林经营和森林保护,提高森林资源的利用效率,改善林区人民的生活和生态环境,并增加林区居民收入,倡导生态保护理念,因此,规模化林场的建设不仅是表观面积的增加,而且生态环境的实际改善为规模化林场的发展提供了示范效应。
从生态保护的角度来看,湟水河规模化林场面积脆弱。由于地处黄土高原,水土流失严重,自然植被覆盖率低,农业生态压力大。湟水河流域过度放牧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对当地可持续发展构成了巨大威胁。湟水河大型森林遗址位于湟水河干流中。两侧山脉平均海拔1600 ~3900m,东西长171.3km,南北宽102.4km。夏季最热月平均气温13.9℃~19.7℃,冬季最热月平均气温-6.2℃~10.3℃。年平均降水量约400mm,湟水河主要支流78 个区域地下水和地表水充足。湟水河规模化林场拥有大面积的适宜造林面积。气候、水文、土壤、日照等因素为林场建设提供了便利条件。通过建设规模化林场,依托丰富的森林资源和各种设施,广泛开展生态文明教育,繁荣生态文化,增强公民环保意识,促进绿色发展和生活方式。
2.1 区域生态可持续发展
湟水河流域居住人口占青海省总人口的60%。湟水河也是黄河中游的重要支流。基于此,湟水河流域的生态建设意义重大,不仅关系到黄河流域的生态安全,也关系到流域内定居人口的生存和生活环境。依托和整合湟水河流域现有林场和造林基地,扩大生态用地,实施规模化林场建设,在湟水河两岸山区建设比较完整的森林生态系统,对保护西宁市和海东市的生态安全起着重要作用。同时,湟水河水源地的生态功能得到明显增强。区域和跨区域生态保护是社会发展和森林生态系统建设的基础。湟水河流域规模化林场的规划建设,对改善青海东部和湟水河流域的生态环境和经济环境具有积极意义。
2.2 促进绿色区域发展
湟水河规模化林场是“两山”理论的重要体现。碧水青山是金和银的山。以生态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发展绿色循环经济,是新时期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同时,建设规模化林场也有助于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通过建设规模化林场,提高西宁、海东周边地区城镇化发展质量,高度重视生态安全,扩大森林、湖泊、湿地等绿色生态空间比例,提高节水能力和环境容量,缓解和抵消城市化发展带来的生态压力。通过建设规模化林场,大力发展以森林资源为基础的绿色产业,扩大绿色经济规模,促进城市转型升级和绿色增长。
2.3 促进植被和野生动物保护
湟水河流域动植物资源丰富,种子植物1116 种,隶属于398 属,陆生脊椎动物170 种。林场的大规模建设将继续扩大该地区林场的面积,拓宽野生动物和植被的生存环境,并在促进保护的同时吸引更多珍贵野生动物定居。
3. 湟水河流域规模化林场建设战略分析
对于规模化林场建设,应在以往林场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林场管理、森林资源管理和投融资机制的创新模式,走出新时期国有规模化林场建设的成功之路。
3.1 投融资模式创新
传统模式下,林场建设主要依靠国家投资。新时期规模化林场建设要通过规模化林场的建设和经营,实现投融资方式的多样化,增加社会资本的参与,通过市场化运作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造林、森林经营和保护。
投入社会资本可分为两部分:一是吸引企业、社会组织等大型资金。优势在于资金充足,管理经验先进;二是引入以当地居民为主体的个人投资者,其优势在于提高当地居民的环境意识,增加他们的经济收入,实现绿色经济循环和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3.2 造林激励机制创新
林业经济普遍存在投资回报周期长的问题。如何有效激发投资者的积极性,关系到规模化林场建设的全过程。一是实行“先建后补”,即行政村、合作社、企业、国有林场、个人等社会主体,先申请投资造林项目,再纳入补贴范围。造林后补贴可以消除虚假报道,提高造林效率。其次,管理和保护林木,即将森林划分为行政村、合作社、企业、国有林场、个人等社会主体,提高护林积极性,并减少管理支出。
3.3 产权管理机制创新
继续完善林地流转机制,推进三权分置运行机制,稳定承包权,激活经营权,保障收益权。以优惠政策措施维护造林主体利益,鼓励和引导社会造林主体以承包、租赁、参股等形式灵活参与造林和森林保护。应优先在适合造林的地区实施造林奖励措施;在成熟林区,应优先考虑保护和优化森林资源的激励措施。采取多种措施,促进规模化林场建设快速发展。
4. 湟水河流域规模化林场可持续发展存在的问题
4.1 资本投资不足
国家计划每亩投资500 元用于造林。根据现有造林的实际情况,预计造林后的人工工资、交通、水利灌溉、苗木价格和管理保护基金等成本将达到每亩3000 元以上,与国家计划投资的金额之间差距过大,最终导致了投资不足,资金不足很多工作无法开展,影响了规模化林场建设的进度。
4.2 林地配套设施不足
湟水河流域绿化用地主要集中在流域两侧的边坡上。土壤类型为黄土地貌区,干燥,降水量少,蒸发量大。苗木类型选择简单,成活率低。这样的自然条件下很难加大了林场建设的难度,科学技术的加入是必不可少的。但从目前现状来看,新兴技术及机械化的程度并不高,相关配套设施也不够完善,影响了林地发展的质量。
4.3 后续管理和保证投资保障不足
造林成功后,由于黄土高原与青藏高原过渡带土壤养分低、保水性差、蒸发量大,后续的管理工作难度高,很多造林的成果都无法保存,付出与收获不成比例,导致后续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不高。造林前的投资是必要的,造林后的维护投资也是必要的,但从目前的现状来看,后期的投资保障并不能得到保证,导致很多后续工作无法顺利进行。
5. 湟水河流域规模化林场可持续发展措施
5.1 争取多渠道资金投入
积极利用青海省“生态省”的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对湟水河流域大规模造林给予优惠和支持,加大资金投入,提高造林标准,倡导社会造林,拓宽植树造林渠道,带动社会植树造林,实现投资回报。
5.2 加强设施设备的完善
黄河流域坡地水土保持条件差,降水量少,蒸发量大。春季几乎没有有效降水,对苗木的健康生长构成极大威胁。如果没有人工灌溉来支持灌溉,幼苗就会死亡。因此,为了完成规模化林场建设任务,建设绿色山谷,必须加强管理和保护,增加科学的管理和保护设施和人员,确保林场有序健康发展。根据现有造林用地条件,加大对湟水河谷两侧坡地的资金投入,大力改善造林用地条件,平整造林平沟,提供水利灌溉设施,引水,改善交通条件,建立简单的绿化通道和防火通道,确保正确的绿化、管理和保护以及防火。
5.3 借鉴先进经验提高施工效率
在大规模林场建设过程中,必须总结和充分利用以往造林事业的成果和经验。一是完善管理组织和管理体系,落实管理单位的属性、人员和内部结构。其次,要借鉴以往特殊情况下造林技术的经验,做好项目建设的配套工作,确保资金和政策到位。我们将继续提高大规模建设的质量和效率。
5.4 持续改进管理机制
在大规模造林过程中,要实现林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在管理过程中,引入市场化管理模式,委托专业管理团队对不同的业务模式进行不同的专业管理和防护工作。在有效改善规模化林场建设中存在的土地、资金、制度等问题后,要将新增林地与原有林地充分对接,实现大规模建设的效果,充分发挥规模化林场的保护功能和林业经济价值。
5.5 结合当地优势,重视科技应用
首先,应综合分析当地的地理优势、地形、气候、土壤、水文等自然因素,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人口、交通、土地利用等经济条件。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制定了规模化林场建设方案。其次,专业技术人员应参与和指导施工计划的制定,确保技术支持体系的完整性和系统性。三是根据不同环境,引进先进的林业科技成果,突出重点林区的科技优势,建设新技术造林示范区,提高造林技术水平。另外,在大规模造林过程中,要注意引进科技人才,组织持续培训,提高整个造林队伍的素质。最后,在规模化林场建设过程中,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的造林原则,有效改善当地空气质量和生物多样性。
结束语
生态文明建设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建设规模化林场可以加快造林速度,提高林木栽培质量,优化调整林木种植结构,建立林木动态监测体系,加强林木资源培育研究,促进当地就业,保障民生。区域和跨区域的综合造林将成为国有林场的发展方向。湟水河规模化林场作为规模化林场建设示范基地,不仅承担着青海省东部和黄河上游生态环境的改善,也是林场多元化经营的示范先锋。上述林场规模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了通过创新投融资模式、造林激励机制和产权管理机制,引进外部资源,加快林场发展,使湟水河规模化林场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