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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乡村振兴中的服务创新研究

2022-11-18

农村科学实验 2022年17期
关键词:主体经营农民

蒋 震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大安镇人民政府,山东 济宁 272100)

引言

如今我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新时代,新时代需要新作为,乡村振兴是我国实行的重要国家级战略,为了助力乡村振兴,需要发展新型农业,提升新型农业主体的服务水平。发展现代农业的主要举措是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尤其是有示范作用的农业大户、先进农业企业等。新时代,我国农业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其主要矛盾已经发生转化,由过去的总量不够变为了结构性失调,表现在供给失衡,矛盾主要体现在供给侧上。为解决这些问题和矛盾,应从供给侧的角度着手,要想解决供给侧问题,需要重新调整农业生产经营方式,重新建构农业产业,建构生产和经营体系。其中,要调动农户的主观能动性,利用好农村资源,做到集约化利用,还应调整好生产关系,唯有如此,才能提升农民收入,提升农业发展质量,为乡村振兴助力。

1.可持续发展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类型

1.1 专业的大户

专业大户被视为专业性的生产和经营主体,其业务内容比较专业和专一,集中在某一农业产业。专业大户拥有的土地和资金比较多,和小农户相比,有较大的潜能,具有大规模生产的优势,此外专业的大户拥有先进的农业设备,还有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集约化程度较高。上述都是农业生产现代化的主要要素,且在大规模生产过程中,其能够招聘小型农户参加生产,快速地使小农户学习科学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小农户在此期间得到的收益远高于耕种自己的土地,专业大户与小农户的收入都能提升,二者兼得。例如,某地区农村某种植公司承包了流转的土地7500 亩,又和附近的四个村委形成了土地托管的契约,与1900 户农民签了土地托管的协议,总面积达到12000亩。 公司将这些土地统一集中整合,生产利润大大提升,农民的积极性也提升了,免去了农民自身经营土地收成不稳定的后顾之忧,为乡村振兴做出了极大贡献。

1.2 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主要由家庭成员经营,和农业大户相比,这种经营主体的生产方式比较多元化,包含了很多的农业领域,能够使第一、第二和第三产相互结合。家庭农场的迅速发展能够提升农民参与农业建设的积极性。当前,在某市县乡创立的家庭农场已达450户,总的注册金额达到了2.5亿元。从区域分布来看,该市西部区域家庭农场有270多户,总的注册总额1.5亿多元,超过了该市的东部地区。从业务内容来看,主要包含畜牧养殖、农业旅游、粮食种植等等,其中以粮食种植为主要经营方式的家庭农场140户,以蔬菜种植为主要经营方式的家庭农场有120户,粮食种植和畜牧养殖都具备的家庭农场有90户。

1.3 农民专业合作社

自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后,农民的农业积极性逐渐提升,但也出现了不少的问题,如农业市场风险较大,单个农民的力量比较薄弱,无法完全适应市场。只有农户之间加强联合,农民的话语权才会上升,农产品的定价和议价能力就能掌握在农民手里。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此诞生,小农户按照共同经营、统一加工、集中运输等手段提升供给端的话语权。

1.4 农业龙头企业

在实现乡村振兴的进程中,龙头企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龙头企业运营的范围辐射到了整个的农业链条中,在行业中影响力较大,示范作用也较强,为地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也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动力。近年来,某市形成了“龙头企业带动乡村振兴”的理念,大力支持涉农的企业,不断拓展农业产业的规模和经营范围。当前,该市一共建立了各种农业产业化组织2122个,总的资产值12.36亿,相关工作人员达到了12万人。产业化龙头企业41家,包含国家级、省级、市级等各种类型的龙头企业,形成了一个无限广阔的市场。

2.可持续发展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乡村振兴中的服务创新策略

近年来,我国的乡村面貌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但是依然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制约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因此应当在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指导下,提升新型农业主体的服务水平。各个地区应根据本地的农业真实情况,因地制宜,注重经济效益与绿色发展之间的平衡,合理布局、创新发展,将现代农业发展和经营的重点转移到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上,运用多种策略提升农民群众的收入水平。通过采用多种措施,不断提升新型农业经营的规模及数量。加快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发展的步伐,为乡村振兴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2.1 稳步推动土地流转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大都依靠流转,在政府、公司和农户三者协商的条件下,根据法律的要求,在不违背农户意愿的前提下流转,确保在此期间应合理维护农民的权利,保证农民得到最大程度的收益。要明确土地的权利和责任归属,土地的所有权应当归属集体、经营权应当归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实践的进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信息平台,运用信息技术完善三级土地流转,完善土地流转的流程,形成一套严密的流转网。在乡镇、村组、县级三级设置完善的服务中心,为土地流转提供坚定的支撑,快速打通转出转入的通道。最后,为了保障土地流转能够有序展开,相关服务中心的设置应当达到“五有”标准,即有制度、有资金、有资料档案、有办公区域、有工作人员。不断发挥好农村和乡镇这两级的职能,使其发挥好协调作用、主导作用和协调作用,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快土地流转的速度。

2.2 发挥财税的作用

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不断拓展的进程中,财税的作用不容忽视,尤其在资金使用和引导方面,对于那些达到一定标准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适当予以税收优惠和减免,在一些硬件设施中,如水电等,多多给予补贴,不断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困难。近年来,某市县级财政在每一年都会拨出一定的资金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设与发展,这些专项资金起到的作用不容小觑,其用在了多个方面,包含培育试点、引导示范主体加强自身建设,对管理人员加强培训学习等。财税的作用可以体现在多个方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刚刚发展,信贷能力较弱,有时会陷入贷款难的困境,为了解决这种问题,财政应发挥自身优势,用贴息等方法,实行融资对接,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一定量的信贷资金,金融部门应尽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金融优惠,提供资金保证。各个社会力量应当共同配合,政府机构应当就财政资金的投入,金融机构给予其信贷优惠,社会资本动员自身力量加以帮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困境就一定能够得到解决。

2.3 整合项目集中支持

必要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承担一些大型的涉农项目,不断加强和完善农村土地集中整理的力度,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对承担大型涉农项目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关部门应加大扶持力度,将发改委、农业部门、财政部门、林业部门、农机部门等各个部门的职能发挥出来,加强资金的筹集力度,对那些农业基础建设和农业结构调整类的项目,应给予重点资金额帮扶。并将规模较大、竞争力强和知名度高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性调动起来,不断提升它们的发展水平。

2.4 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大量生产与经营,将会带动公共基础设施的大力发展,建设公共基础设施不仅需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己来完成,更需要社会、经营主体和政府三方联合解决。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着重关注合作社、种粮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的需要,通过政策调节等手段,筹集资金,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难题,如机电、交通、排涝等。并以此为基础,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提升农田建设的质量,在条件允许的地方平整土地,不断提升抗击自然灾害的能力,形成一种集中化、连片化的生产经营环境。

应当通过行政手段,在县一级政府统筹规划下,以保障原有耕地总量不变为前提,把废弃宅基地用地等生产经营质量较低的土地转变为建设用地。允许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新的建设用地上开展生产与经营,并建立相关的配套措施,如兴建仓储设施、建立晒场等,政府部门应当给予扶持,在水电、道路建设等方面给予帮助,使其能够正常运行下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应当和社会资本合作,建立以农业经营为主的企业,使社会资本能够参与进来,规划好,部署好,做好利用和开发工作,不断提升经营生产质量。

2.5 完善服务体系,提供良好环境支撑

除上述各项措施外,还应完善服务体系,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一是完善农业服务,加强基层农业技术宣传推广、市场信息等服务内容,建立多角度、多元化的新型农业服务体系,为新型农业经济主体提供一个良好的外在环境,不断解决农业主体的各种困难。二是乡镇等部门应当建立对应的机构,由专业人员来负责,在信息技术的指导下建立信息平台,按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现实需求,做好协调,使各个涉农部门能够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发挥中介的职能,根据市场规律来做事,根据市场规则来运营,在完善规章制度签订合同时,要考虑周全,不仅要为农民的利益着想,也要为合作社的未来经营做好规划与打算。三是应当提升农业技术服务的质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离不开技术,农业技术使其成功的关键,应当围绕农业生产与经营的各个流程,提升劳动质量,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建立生产、加工、销售等集一身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农业的发展质量,为乡村振兴做出贡献。

2.6 加强经营管理的质量,提升农民的技术水准

农业是农村经济的命脉,农业也是实现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要秉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在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建设的进程中,加强经营管理质量,尤其是提升农民的技术水准,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农业生产事务比较多,需要有一颗热爱农业和农村的心,将农业的建设作为自己终生的事业,在农业中贡献自己的价值。农村工作的人员应当按照相关的原则,不断提高传统农民的技术水准,使其掌握先进的农业技术,培育现代农民。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是新型农民的主要代表,为了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提升他们的农业经营管理水平,建立一支综合素质较高的农民队伍,农民队伍应懂技术、懂经营、懂管理。应当建立行业、政府、合作社等三位一体的组织架构,提升培训水平,培训现代化的农业经营人。二是不断推动“三支一扶”工作的进程,将全新的农业技术、经营管理方法授给农民,提升农业生产质量,使农民懂得最先进的生产方式,使农民的积极性不断得到提升;最后是及时改善农业人才的待遇水平,任何一个行业的发展都离不开人才,农业同样如此。应当鼓励农业院校毕业的优秀人才投身于农村中,在农村实现他们的人生价值,为农业人才返乡工作提供各种优惠政策,积极改善他们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他们提供较高的薪酬。乡、村两级政府应当主动作为,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农业人才返乡工作的标准等,不随意挪用和借用农业人才,要吸引得住人才、留得住人才。还应为各种人才提供便捷的通道,除了吸引高学历人才外,还应为退伍军人、外出务工人员、致富代表等提供政策优惠,使其能够返乡就业创业,使其变为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带动农村经济发展,提升农业生产效益,为乡村振兴发展贡献力量。

3.总结

党的十九大后,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农村经济的发展与我国整体经济的发展密不可分,应当在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指导下,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指导,提升农村发展质量。其中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是重要的力量,应当根据实际的农村经济发展,为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提供较好的外在环境,为其提供先进的技术,使其能够发挥价值,带动农村整体经济的发展,本文首先阐述了可持续发展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类型,第二部分从六大角度提出了可持续发展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乡村振兴中的服务创新策略,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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