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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社会”劳动正义的中国逻辑

2022-11-18高巍翔

社会主义研究 2022年2期
关键词:人民出版社共同富裕正义

高巍翔 刘 璐

随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共同富裕社会”已成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阶段的重大命题。为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习近平总书记屡次提到正义的话题,将推进劳动正义辩证统一于构建共同富裕社会的美好愿景之中,他指出“马克思、恩格斯设想,在未来社会中,‘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1习近平:《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8年05月05日。。这表明,共同富裕社会不但是经济发展的主题,更是事关劳动正义的伦理命题。目前,学界已从生成逻辑、实践路径、政策实施等视角阐释了“共同富裕”的主要依据、内涵特点、客观要求,但是缺乏对共同富裕社会与马克思劳动正义理论的逻辑关系的探讨研究。因此,本文以马克思劳动正义理论为基础,对共同富裕社会的基本内涵开展劳动正义视角的解读,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史探析共同富裕社会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与实践逻辑,为建设共同富裕社会的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提供了必要的理论基础,以期深化人们对共同富裕社会的理论认知与实践自觉。

一、理论逻辑:劳动正义与共同富裕社会的辩证关系

正义,一个人类社会亘古不变的话题,与人的生存实践和尊严价值休戚相关。正义本身内蕴着对人的自由本质和劳动实践的深层关怀,2刘同舫:《技术进步与正义困境》,载于《社会科学战线》2021年第5期。对正义的考察需复归于人的实践活动即劳动之中。作为马克思主义正义观的内核,马克思主义劳动正义的本质是对现实具体的人类劳动活动、劳动方式和劳动关系之合理性反思和合目的性价值检阅。1毛勒堂:《劳动正义:一个批判性的阐释》,载于《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5期。从劳动的前提正义、过程正义与结果正义的三重逻辑考察,马克思主义劳动正义思想与共同富裕社会的建构是一脉相通的。马克思主义劳动正义思想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社会的实现提供了坚实的理论遵循与行动指南。

(一)劳动的前提正义是共同富裕社会的内在本质

劳动的前提正义是实现共同富裕社会的根本方法和内在前提。生产劳动作为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基本前提,是共同富裕社会得以实现的先决条件。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首先必须能够生活,就需要获取满足吃穿住行的基本生活资料,“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58页。。人类社会的历史正是这般伴随着人的劳动而诞生、延续开来的历史。这一历史表明,劳动正义的根本前提是生产资料初始所有的问题,社会财富的占有问题根本上是由生产资料所有权所决定的。没有生产资料,就无法进行生产活动,共同富裕也就成了空想。

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是贫富分化的总根源。马克思在考察了资本原始积累的过程之后,认为正是资本主义的雇佣劳动关系陷工人于穷困潦倒之中,其根本原因在于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这笔私人占有的财产起初积累于资本家对生产资料的非正义性侵占,他们通过“掠夺教会地产,欺骗性地出让国有土地,盗窃公有地,用剥夺方法、用残暴的恐怖手段把封建财产和克兰财产转化为现代私有财产”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842页。,以至大量的劳动者被迫同自己的生活资料相分离,不得不向富有者出卖自己的劳动以维持生活。而劳动本是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私有财产作为自为地存在着的活动、作为主体、作为人,就是劳动”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78、156、182、184页。。劳动者本应经由劳动成为劳动产品的获得者,但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条件决定了资本主义按资分配的形式,由于“生产的物质条件以资本和地产的形式掌握在非劳动者手中,而人民大众所有的只是生产的人身条件,即劳动力。既然生产的要素是这样分配的,那么自然就产生现在这样的消费资料的分配”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65、670页。,所以工人“生产的影响和规模越大,他就越贫穷”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78、156、182、184页。。归根到底,在资本主义雇佣劳动那里,私有财产才具有主体性,只要私有制还存在,资本家财富就会不断地积累,工人的贫困亦会不断加深,社会绝不会实现共同富裕。

劳动的前提正义奠定了共同富裕社会的现实基础,共同富裕社会的实现对劳动的前提正义具有重要引导作用。劳动的前提不正义、生产资料不“解放”,只会带来少数人的富裕,而这种富裕是建立在剥削绝大多数劳动者的基础之上。因此,从供给侧视角出发,推进共同富裕的基础就是要将劳动前提正义贯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方面;而从需求侧视角出发,共同富裕社会本质要求保障劳动前提正义。关于如何实现前提正义,马克思指出,私有财产“自我异化的扬弃同自我异化走的是同一条道路”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78、156、182、184页。。这说明,不管是私有财产还是公共财产,首先要摆脱贫困对生命带来的威胁问题,满足人们生活的基本需求。马克思进一步指明,如果完全否定私有财产,或实现私有财产的平均化,这“不仅没有超越私有财产的水平,甚至从来没有达到私有财产的水平”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78、156、182、184页。。而只有摧毁资产阶级所有制并重建个人所有制为目标,建立一个联合起来的社会共同体,才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65、670页。。

(二)劳动的过程正义是共同富裕社会的价值诉求

劳动的过程正义是贯穿于共同富裕社会始终的根本价值原则。劳动的过程正义彰显于积极向上的劳动环境之中,劳动者与雇佣者之间形成互相平等的和谐劳动关系,劳动者实现对自己本质的真正占有。而共同富裕社会也表征着人们不再疲于生计,能够自主决定劳动目标、积极参与劳动活动,确证人的本质的真实存在。因此,劳动的过程正义与共同富裕看似不同,但二者都以人自由全面的发展为目标,解放和发展人的本质是劳动的实质正义与共同富裕社会价值诉求的统一。

劳动本是人自我生成、自我创造、自我成就、自我超越的生命特质,劳动过程彰显着人们本质力量的自我确证。然而,在资本主义雇佣劳动的关系中,自由自觉的劳动却沦为了异化劳动,沦为满足人们肉体需要的手段,“人的类本质,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的精神的类能力,都变成了对人来说是异己的本质,变成了维持他的个人生存的手段”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57、122、158页。。在这样的异化劳动过程中,劳动不是以肯定的方式,而是以否定的方式展开。人在劳动中感受到的不是自身本质的力量,而是自己作为商品、作为资本增殖中介物的存在。这样人与人之间原本平等的关系就被物化为货币的关系,“在交换价值上,人的社会关系转化为物的社会关系;人的能力转化为物的能力”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1页。。为了进一步满足物质增殖的欲求,资本不择手段地压榨着劳动者,迫使他们劳动。资本丝毫不关心劳动者的心情、健康与寿命,它“对待工人就像对待单纯的生产资料那样,给他饭吃,就如同给锅炉加煤、给机器上油一样”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06页。。可见,在资本主宰下的市民社会中,劳动者与资本家之间形成并保持着被统治与统治、被压迫与压迫、被剥削与剥削的非正义劳动关系。但为了生活,劳动者不得不在这种强制性的非正义环境中效劳于资本,而一旦“肉体的强制或其他强制一停止,人们就会像逃避瘟疫那样逃避劳动”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59页。。这样,资本就不再作为生产力发展的动力,而成了生产力发展的桎梏,共同富裕的生产力基础也就濒临瓦解。

正义的劳动过程是提高劳动效率的首要条件,也是保障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因此,要想实现共同富裕,必须消灭异化劳动。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异化劳动的批判中,构想了一个实现劳动过程正义的“人类社会”,他认为,“当社会成为全部生产资料的主人,可以在社会范围内有计划地利用这些生产资料的时候,社会就消灭了迄今为止的人自己的生产资料对人的奴役”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10页。。在“人类社会”的正义劳动过程下,劳动者不仅获得极大的身心解放,而且能够形成积极上进的人格,在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激励着劳动者为实现共同富裕而奋斗。同时,当共同富裕的实现满足了人们足衣足食的需求后,劳动的过程又体现了人的自身生产与本质发展的正义性统一,劳动不再是谋生的手段,而是作为生活的第一需要,推动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三)劳动的结果正义是共同富裕社会的外在规定

劳动结果的分配正义是共同富裕社会必须坚守的劳动伦理。全体人民共同享受到丰裕的生活才是共同富裕之正义性与平等性的体现。其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就是劳动产品的分配。人们通过劳动所获得的财富即产品的分配,决定了人们的生存境遇。在劳动结果正义的规定下,人们合理获得改造自然界应得的劳动成果,社会生产力的整体发展与人们财富的积累齐头并进,为共同富裕社会提供现实可能性。

劳动结果正义的本质应当根据人们在劳动过程中的贡献来对待他们。每位劳动者在其生产过程中都有其独特的贡献,应当享有公正的分配结果。因此,在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家那里,衍生出资本与劳动“等价交换”的分配“正义”。他们认为,资本与劳动的交换属于流通与商品交换的合法范畴,资本家以货币作为工资形式购买劳动者所持有的劳动力,这一过程不但“尊重自由和平等,而且自由和平等是它的产物;它是自由和平等的现实基础”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62页。。但马克思指出,这种等价交换的正义具有形式化和剥削性的特征,其实质是劳动结果的异化。马克思认为,劳动者的劳动作为一种活劳动,不仅生产出使用价值,而且能够创造出更加庞大的价值,即形成巨额的剩余价值。但资本家所支付的工资,仅仅是对一定的劳动时间或劳动付出的赔付,并不涉及剩余价值的分配。因此,劳动者得到的往往是“产品中最小的、万万不能缺少的部分,只得到他不是作为人而是作为工人维持生存所必要的那一部分”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57、122、158页。,他们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则完全流入资本家私人的口袋。所以尽管劳动是社会财富的源泉,但它并不是共同财富的来源,而是不断强化了个人的占有。并且劳动者“越是通过自己的劳动占有外部世界、感性自然界,他就越是在两个方面失去生活资料”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57、122、158页。,社会贫富分化的程度越是严峻。

劳动的结果正义是共同富裕社会的外在规定,只有分配的正义才能促进共同富裕社会的发展。对此,马克思的劳动正义思想指出,共产主义或社会主义的共同体变革了资本主义劳动结果分配的非正义性,让全体人民共同享有劳动应得的成果,“在这个新的、更好的社会里不应该有穷有富,大家都应该做工。共同劳动的成果不应该归一小撮富人享受,应该归全体劳动者享受”1《列宁全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12页。。这时,资本与劳动的流通与交换摆脱了资本主义剥削的特质,不再是为了满足个人财富增长的欲望,而是指向社会全体成员对共同富裕的追寻。需要注意的是,共同富裕社会不是劳动结果完全平均化的富裕。马克思将共同富裕的实现划分为两个阶段,他指出,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应当根据人们向社会提供劳动量的大小贯彻按劳分配,这种“劳动获取等量报酬”排除了剥削和不劳而获的不正义性。当然这一阶段也不可避免会出现财富占有上的差距,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在集体财富的所有源泉都充分涌流时,才能实现以共同富裕为基础的真正的劳动分配正义。

总之,劳动正义与共同富裕社会之间存在深刻的价值联系,劳动正义为共同富裕社会的实现创设了公平公正的劳动环境和价值支撑,没有劳动正义的现实供给,共同富裕社会只能同镜中花般看不见、摸不着。而劳动正义理论则为共同富裕社会的实现提供了理论逻辑、目标体系和行动指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践行共同富裕社会的坚实在场。

二、历史逻辑:劳动正义与共同富裕社会的演进脉络

中国历史上,“大同”的共同富裕思想源远流长,共同富裕的价值追求早已内化于华夏子孙的血脉之中。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从马克思劳动正义的视角,在党的百年革命、建设与改革的历史长河中,坚持对共同富裕社会的追求、探索、发展与创新延续,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

(一)共同富裕社会的发轫奠基:中国共产党为劳动前提正义的斗争(1921—1949年)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夺取中国革命的伟大胜利,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坚决捍卫了劳动的前提正义,为共同富裕社会奠定了根本基础。早在新文化运动时期,陈独秀、李大钊等党的创始人便高举“劳工神圣”的大旗,关注旧中国劳动不正义引起的社会贫困现实。李大钊指出:“社会的组织不良,少数劳动的人,所得的结果,都被大多数不劳动的人掠夺一空”2《李大钊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19页。,并倡导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使生产、消费、分配适合的发展,人人均能享受平均的供给,得最大的幸福”3《李大钊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246页。。因此,中国共产党一经成立,便制定出“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没收机器、土地、厂房和半成品等生产资料,归社会公有”4《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1册,中共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1页。的纲领。此后,党团结工农成立了工人组织、农民协会,领导工农运动,反抗资本在劳动时间、劳动条件、劳动所得与生活保障上的种种剥削与压迫,旗帜鲜明地走上维护劳动前提正义的共同富裕道路。在土地革命时期,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救亡图存的政治革命与维护劳动正义的经济斗争紧密关联。毛泽东指出:“为什么要革命?为了使中华民族得到解放,为了实现人民的统治,为了使人民得到经济的幸福。”5《毛泽东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1页。为此,党在苏维埃共和国区域实施打土豪、分田地的积极土地政策,实现了土地的平均化,使“耕者有其田”成为真实的时代写照。1931年11月,苏区政府还颁布了劳动法,“宣布八小时工作制,规定最低限度的工资标准,创立社会保险制度与国家的失业津贴......主张没收一切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贫农、中农”6《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8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650-651页。,在经济上解放了苏区的广大贫民。解放战争时期,党制定并施行《中国土地法大纲》,“实行了奖励生产同时又保护工人的劳动政策”7《毛泽东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44页。,维护劳动者的劳动资料共有权、劳动健康权、劳动自主权、劳动成果享有权。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结束了广大劳动人民被压迫的历史,中国共产党为劳动前提正义的斗争描绘出共同富裕社会的远景目标。

(二)共同富裕社会的探索先河:中国共产党为劳动过程正义的变革(1949—1978年)

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快速加大国民经济建设,重视劳动的过程正义,为共同富裕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1956年底,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实现了各种形式的私有制向公有制的转变,建立了以集体所有制为基本形式的制度体系,确立了劳动者于生产资料之主体地位。正如毛泽东所言,“现在我们实行这么一种制度,这么一种计划,是可以一年一年走向更富更强的,一年一年可以看到更富更强些。而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大家都有份。”1《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95页。社会主义制度在保障劳动前提正义优越性的同时,也决定了其维护劳动过程正义的基本方向。为了更好维护劳动的过程正义,1951年国家制定并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建立了一套“国家——单位”保障式的劳动保险、劳动津贴、社会福利、合作医疗等初级社会保障制度,改善劳动组织、加快劳动生产率被视为劳动过程正义的长期任务来贯彻。1955年7月,毛泽东首次明确提出“共同富裕”概念,他指出:“在农村中消灭富农经济制度和个体经济制度,使全体农村人民共同富裕起来”2《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7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79页。。为了避免贫富分化,党在农村地区打击压制富农、取消个体经济、提倡共同劳动,带领农民走向社会主义合作化道路。而在城市地区,党实施统包就业制、工资制和供给制,各尽所能、按劳取酬,维护了人人得以劳动、人人享有劳动的权利,充分保障劳动正义的实现。整体来看,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共同富裕建设中坚持贯彻马克思的劳动正义观,在生产资料的公有前提下坚持生产活动过程的统一与正义,彰显劳动人民的主人翁地位和劳动价值,有效地限制了贫富分化。遗憾的是,受到思想误区的限制以及文化大革命的影响,新中国的建设不可避免地呈现出平均主义的弊病,共同富裕的美好愿景正逐步演化为“共同贫困”。

(三)共同富裕社会的优化发展:中国共产党为劳动结果正义的改革(1978—2012年)

在改革开放新时期,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鼓励劳动中持续提升人民富裕水平,改变了过去带有空想色彩的平均式共同富裕道路,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社会的建设。面对国内贫困人口较多的严峻形势,邓小平作出“先富带动后富”的战略主张,他指出,“为国家创造财富多,个人的收入就应该多一些,集体福利就应该搞得好一些”3《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46、152页。,因此应“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4《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46、152页。。1978年,分配制度的改革从安徽小岗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随后在农村全面推广开来。1984年,改革从农村扩展到城市,国有企业也实行了生产经营责任制。1985年,国家事业机关和企业也实行了分配机制的改革,职工的工资与其身上肩负的责任和取得的业绩密切相关。这些举措有力打破了“大锅饭”的平均主义限制,极大调动了农民与工人的生产积极性,推进了生产力的解放与发展,而发展最终是为公平服务并致力于促进公平,这为实现共同富裕在劳动结果正义上创设了初始前提。为协调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党和国家不断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形式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上明确指出:“我们的分配政策,既要有利于善于经营的企业和诚实劳动的个人先富起来,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要防止贫富悬殊,坚持共同富裕的方向,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5《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册,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2页。之后,在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上也先后提出“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生产要素按贡献原则参与分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在完善初次分配政策的同时,党还通过二次分配完善税收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取缔非法收入,规范收入分配。这一系列的分配制度改革为社会生产力发展带来积极的效果,整体上提高了社会富裕水平,但收入分配的差距过大也是客观的事实,地区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问题亟待解决。

(四)共同富裕社会的系统推进:中国共产党为全面劳动正义的布局(2012年至今)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人顺应发展阶段的新形势,将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重要的位置。习近平在多场合、高频率地提及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尤其强调实现共同富裕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6《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552页。。基于劳动的结果正义,党中央从三个方面诠释了新时代共同富裕社会的实践指南。首先,坚持通过勤劳智慧创造共同富裕的美好生活,创设积极、和谐的劳动环境。习近平强调了促进共同富裕需得把握四个原则,其中位于首位的便是鼓励勤劳创新致富,他认为:“幸福生活都是奋斗出来的,共同富裕要靠勤劳智慧来创造”1习近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载于《求是》2021年第20期。。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党实施了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优化人才结构,完善城乡就业制度,以此保证人人平等就业的权利。劳动者们在这样多彩的职业选择平台中实现了自身的发展。其次,坚持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注重劳动成果分配公平。习近平强调:“必须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2《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外文出版社2018年版,第13页。因此,以分配公平为抓手,党通过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着力解决分配不公的现状,构建了初次分配、再分配和三次分配的基础性制度安排,重在提高劳动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提升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兼顾劳动正义与发展效率。最后,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推进劳动正义结果的复归。人民美好生活不仅表征着以劳动满足物质生活的需要,更加指向通过劳动正义促进人本质的实现。为了让人民在劳动中享有尊严,党中央构建了机会公平、权利公平和规则公平的正义体系,“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的实现”3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21年07月02日。,让人们充分享有劳动幸福,在劳动中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中国共产党一百年的奋斗历程,是为中国人民谋福利、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真实写照。中国共产党对劳动正义的百年曲折探索为当代实现劳动解放和共同富裕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如今,脱贫攻坚目标的如期实现,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但共同富裕社会的实现仍在路上。

三、实践逻辑:劳动正义对共同富裕社会的现实指引

新时代共同富裕社会的实现,需要中国共产党人继续站在劳动正义的逻辑起点上,创造性地对中国共同富裕道路的实现作出价值规定、政策安排和实践指南。具体而言,需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优化,为共同富裕社会夯实劳动前提正义的制度基础;坚持社会公平正义,“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4习近平:《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5年04月29日。,为共同富裕社会奠定劳动过程正义的社会基础;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制度改革,为共同富裕社会夯实劳动结果正义的经济要求。

(一)前提逻辑:坚持勤劳致富,优化生产关系

生产关系作为劳动正义的前提条件,对共同富裕社会的实现起着原发性作用。马克思指出,“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65页。,因此,共同富裕社会中人们对财富的占有根本上受到生产资料占有关系的支配。只有生产资料由集体占有,人们才能公平地展开共同劳动,继而形成“生产资料公有—共同劳动—共享成果”的逻辑,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生产与发展是推动共同富裕的根本动力,共同富裕的幸福生活有赖于人们共同辛勤的劳动来创造。习近平高度重视辛勤劳动对于共同富裕社会的作用,他指出:“历史赋予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伟大而艰巨的使命,时代召唤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谱写壮丽而崭新的篇章”6习近平:《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5年04月29日。。但是,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依然有不少地区的人民缺乏平等的劳动与就业机会。因此,推动共同富裕,首先必须稳定就业。这要求社会应当大力推进就业机制体制改革,同时加强就业指导、推进创新创业、支持灵活就业,使人人都有勤劳致富的机会。尤其在贫困、落后的地区,更要充分保障劳动机会平等,以此破除“等、靠、要”的陋习,激活贫困地区脱贫的内生动力。

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是共同富裕社会实现的制度性前提。尽管共同富裕离不开勤劳的劳动,但勤劳与富裕之间有时并不存在绝对的因果关系。实际上,相较于是否勤劳,勤劳能否致富更多由劳动的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而决定。如果生产资料仍然为私人占有,那么共同富裕也就成了空中楼阁。当生产资料由广大劳动者掌握时,劳动便能得到应得的回报,勤劳致富才可化为固定的公式。因此,习近平多次强调:“公有制主体地位不能动摇,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能动摇”1《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第63页。。当然,在当前中国发展的现实条件下,非公有制经济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成分,呈现出“‘五六七八九’的特征,即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2习近平:《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4-5页。。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带有社会主义特质,这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资本与雇佣劳动之间对抗性的矛盾。非公有制经济极大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对实现共同富裕社会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但其本身所带的资本印记却是造成贫富差距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长远来看,仍要逐步有序减少非公有制经济的占比,不断完善生产资料产权制度,扩大公有制经济的辐射影响,这也是劳动的前提正义影响共同富裕的重要层面。而对于已经存在的大量的非公有制经济,应当提高国家对资本的治理能力与力度,整体上优化社会生产体系布局,规范并引导资本健康发展,为共同富裕社会构建出坚固的劳动正义依托。

(二)过程逻辑:维护劳动尊严,实现体面劳动

体面劳动是劳动过程正义的根本表现,是共同富裕社会的强大助力。劳动对于劳动者来说,满足了人们生命存在的需要,也造成劳动者劳动力的消耗,不同质的劳动“都是人的脑、神经、肌肉、感官等等的耗费”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88页。。不正义的异化劳动不仅使劳动者的肉体和精神受到摧残,而且沉重打击了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劳动致富的话语必然沦为幻影。因此,要想全面推进共同富裕,使人们积极践行劳动,最根本的是落实体面劳动。

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过程、提升劳动幸福感,是社会主义体面劳动的现实任务。马克思批评了资本主义社会劳动对人身心的残忍剥削,认为劳动之于劳动者始终是压迫,如若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得不到正义地保障,劳动为劳动者带来的只有强迫与痛苦,因此社会主义的体面劳动首先要使每一位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得以保证。为此,习近平阐述了社会保障体系的正义性与共同富裕社会的关系,强调一切发展“都必须以安全为基础、前提和保障”“都建立在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善、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切实保障的基础上,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相适应”4习近平:《之江新语》,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27页。。这要求政府改革重构社会劳动保障体系,完善以就业失业保障制度、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关系监管制度、劳动保险制度、政府—企业—工会协商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全面型劳动保障制度,为守护劳动幸福搭建重要平台。

体面劳动的实现还依赖于和谐、平等的劳动环境与社会风气。体面劳动要求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使每一位劳动者得到社会公正的认可与尊重。习近平重视劳动尊严的守护,他赞颂了为实现共同富裕而默默奉献的平凡群众,指出“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一切劳动,无论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都值得尊重和鼓励;一切创造,无论是个人创造还是集体创造,也都值得尊重和鼓励”5习近平:《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5年04月29日。。这要求政府重视社会舆论的引导,利用新闻媒体讲好普通劳动者的感人故事,在全社会形成认同劳动的文化。事实上,社会劳动文化的改善,还有益于破除劳动过程中存在的不平等的依赖关系,进一步推动劳动者与政府、单位以及劳动者相互之间平等关系的形成。而只有在友善、平等的关系中创造性地开展劳动,才能持续涌现建设共同富裕社会的活力。总之,新时代的体面劳动超越了国民经济学仅将劳动视为谋生活动的狭隘视野,构成了人的解放与发展的基础,是马克思劳动过程正义的必然体现,是切实构建共同富裕社会的主导路径。

(三)结果逻辑:坚持共享发展,改善民生福祉

共同富裕的劳动正义基础蕴含着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价值要求,共享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原则。习近平指出,“共享理念实质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的是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要求。”6《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214页。没有共享劳动成果的富裕,只能招致巨大的财富悬殊和社会矛盾。只有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共享发展,才能保证全体劳动人民的富足。新时代推进共同富裕社会建设,必须坚持将共享发展理念转化为生动的实践。

共同富裕社会的建设,根本上取决于分配体系的构建。分配作为劳动的条件性规定,是劳动活动顺利展开的有效驱动。分配的具体形式和分配体系不仅决定了劳动者个人在分配环节中所得生活资料的数量,而且影响劳动者劳动参与的积极性。共享发展理念只有解决好分配正义的问题,才能构筑起共同富裕社会的坚实根基。对此,习近平始终把维护劳动者的分配利益放在心中,强调共同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1习近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载于《求是》2021年第20期。,这就要求始终把坚持和扩大按劳分配的覆盖面,放到共同富裕社会实现的首要位置。然而,由于我国当前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不可避免地受到市场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和按资分配等体制的影响,形成贫富的分化与差距的扩大。但市场经济及非按劳分配企业的出现有着其历史必然性,只有继续健全劳动分配的制度安排,遵循劳动主体型分配原则,提高初次分配的收入水平,加快增值税、所得税、差异化税率、房产税、资本利得税、遗产税等税制改革,才能真正将共同富裕与劳动结果正义落到实处。

不断改善民生福祉,也是劳动正义与共同富裕相互促进的重要标志。一方面,从本体论的逻辑上看,共同富裕社会要求将社会福利惠及全体劳动人民,必然与民生福祉紧密相关。另一方面,从价值论的逻辑上看,改善每位劳动者的生活水平,使他们在其中收获归属感、幸福感、获得感,势必推动共同富裕社会建设。因此,习近平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2《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外文出版社2018年版,第96页。。不断改善民生,需要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其一,完善基本社会救助体系,完善低收入人群生活保障制度,提高城乡贫困居民最低生活水平;其二,完善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体制,加大乡村公路、通讯、物流等基础建设,优化城市—乡村对口帮扶政策,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其三,完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体系,着眼于相对贫困的现状,加大乡村财政支持政策,推动农民增收。展望未来,随着民生保障机制的不断完善,共同富裕社会也将在共享发展的动态中向前推进。

综上所述,马克思恩格斯在对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关系所导致的贫富不均现象进行批判的同时,也构建了其关于劳动正义型社会实现的设想。这阐明了共同富裕社会构建的理论机理,给予了中国共产党人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以极大的理论滋养。新时代,我国仍面对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不可避免的资本繁殖过快、非公有制经济占比较多、劳动收入差距较大等劳动正义困境。这更需在发展中平衡好劳动效率与劳动正义之间的张力,只有在劳动的各个环节彰显正义,才能推动共同富裕社会由理想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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