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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主义占有规律的秘密及其开解

2022-11-18

浙江学刊 2022年3期
关键词:所有权恩格斯资本主义

蔡 玲

提要:资本主义占有规律是资本主义再生产的根本性规律,准确理解这一规律的本质,必须全面把握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占有之间的辩证运动状况。马克思正是通过对商品生产转化为资本主义生产的考察,揭开了资本主义占有规律的秘密。具体而言,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生产所有权规律表现为商品生产者的劳动和所有权是同一的,当商品生产进入资本主义时代,商品生产所有权规律就演化为资本主义占有规律,表现为劳动和所有权的分离,资本所有权既在流通中同时又不在流通中取得了全面的、绝对的权力。

众所周知,资本主义发端于商品生产,是在商品生产中内在演进而成的。资本主义占有或资本主义所有权也自然演化自商品所有权,一当商品生产进入资本主义时代,商品生产的所有权规律就被资本主义的占有规律所替代。理解这种演进和演化,对于把握资本主义经济运动规律乃至资本主义政治、经济、上层建筑等,概言之,对于把握整个资本主义制度而言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人们对马克思所竭力揭示的这种演化和转变展开研究,大致说来,主要有两种理解思路。一种是从商品生产直接论证私人所有权,而忽略资本主义特有的占有规律如何缘起、何以缘起、怎样运行等更为切中肯綮的问题。另一种是直接从资本主义所有制的私有制原罪论证资本主义被消灭的必然性,而忽略资本主义占有规律以及与之相应的资本主义经济基础和法权等上层建筑之最深刻的本质。这两种致思理路的共同特点在于,割裂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占有之间的辩证运动状况,以至于陷入纯粹的私有财产批判或商品生产的同质性牢笼,一定程度上遮蔽了马克思所揭示的资本主义占有规律的秘密,影响了人们对马克思资本主义批判的深刻认识。因此,重新认识和准确理解马克思构建的“商品生产所有权规律转变为资本主义占有规律”(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668页。是非常必要的。

一、商品生产所有权的虚幻性质

商品生产是伴随着私有财产的再动产化发展起来的。作为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生产前提的私有财产并不如同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和启蒙政治哲学家们所认为的那样,是自然的或天然的,跨越历史时空而长存不休,超越社会发展而确定不移。他们这样认为,实际上是非历史地非批判地形而上学地对待私有财产,也因而形而上学地对待商品和资本主义本身。令他们始料未及的是,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却一再试图挣脱稳定、平衡、不断发展的“合乎人性的和合理的”前提—私有财产关系,与之发生不可调和的矛盾。“他们总是不自觉地在这种矛盾中踉跄而行”(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57页。,试图在坚固的私有财产的前提下调节财产所有权的不可调解的矛盾。马克思则在考察私有财产的辩证发展的历史进程中,解开了嵌套在古典经济学和启蒙政治哲学上的虚幻枷锁。

私有财产最初是以实物的占有为依准的,包括衣食住行等一应需要的物品。这些物品随着其使用价值的被使用而消耗掉。因此,马克思认为,财产最初表明的是这样一种关系:“人把他的生产的自然条件看作是属于他的、看作是自己的、看作是与他自身的存在一起产生的前提;把它们看作是他本身的自然前提”(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84页。。生产的自然条件,一方面包括人所发明归自己使用的简单生产工具,一方面包括作为劳动对象的自然资源条件,这些都是生产的客观物质条件。通过客观物质条件的生产活动,人生产出满足自身需要的物质生活条件,这些物质生活条件是以动产的形式存在的,是直接生产活动的现成出产物。人与他的物质生活条件直接同一,私有财产直接为生产主体所占有并使用,剩余很少。私有财产的被占有和人类维持生存活动的再生产也直接同一。随着人类社会生产活动由采集自然植物果实和狩猎动物进入农耕和游牧时代,私有财产由最初的动产转化为占有土地及其附属物等不动产,由原始的取之不竭的自然形式转化为固定的、有限的资源。当然,事实上,此时的私有财产并非现代意义上的私有财产,而是立足于部落共同体之上,在它内部分配形式上的私有财产。作为财产的主要形式的土地并不是美国西部牛仔以个人为主体的圈占,而是首先为共同体不论以何种方式实现的集体占有,其间最为激烈的方式是采取侵略、掠夺原本为其它共同体所占据的土地。然后在共同体的内部进行分配耕种或放牧。共同体成员占有土地因此就不是纯粹的个体行为,而以共同体为中介和依托,在此基础上,土地才成为个人占有物,才成为有限意义的私有财产。只是随着生产力本身以及与之相应的生产关系和政治法律等上层建筑的发展,私有财产才逐渐在另一种政治共同体的基础上成为个人独自占有的私有财产。

土地及其附属物作为私有财产表现为不动产。只有在不动产的形式下,单个的个人才逐步脱离占有者和使用者的状况进入到所有者的环节。单个的个人成为所有者,意味着他可以独立地开展物质生产活动,物质资料的生产条件归他所有,进而劳动产品也归他所有。他可以较为自由地支配他的劳动成果。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恰是从此论证私有财产的个人性质的,也是以此为起点论证劳动价值论并建构发财致富的经济学理论的。在这里,本文并不试图追踪不动产的占有和所有本身的合法性,也不纠结于不动产所有者是否是通过劳动获得私有财产权。本文只是力图从私有财产所有权确立的历史事实出发,来揭示私有财产如何成为商品,而私有财产权又如何转变为商品所有权,进而揭发商品生产所有权的虚幻特性。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以使用价值为核心的物质财富生产逐渐超越了该财富所有者的个人和家庭生活需要,交换关系从纯粹的生产关系中逐步独立出来。财富物质实体交换发展起来。交换关系的发展使得定在性的物质财富流动起来,简单商品流通也发展起来。商品流通的发展改变了基于物质财富占有的所有权,也改变了劳动所有权,使得真正的私有财产权得以产生,“真正的私有制只是随着动产的出现才开始的”(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83页。。从前者来说,物质财富实体性占有的所有权转化为商品交换价值所有权。商品所有者通过相互之间的交换获取对方所持有的商品以满足自身对对方生产的商品的需要,这是商品交换的使用价值基础。同时,双方不是采取单方面的掠夺而是通过友好协商而互换。表面看来,其乐融融,颇有君子之交的意味。古典经济学也沉醉于其中,顽固指认以商品交换为基础的经济交往方式是自由的,平等的,因而是合乎人性和理性的,是经济生活不可移易的固有原则。当然,这并不表明古典经济学栖居表面的浪漫主义诗意中。相反,它精于观察考究,指明了商品交换双方基于精致的利己主义而互相算计的博弈,交换正是在这种算计的博弈中达成整体平衡,所有参与商品交换的所有者于是都成为“经济人”。平等,不是作为一种道德约束发挥作用,也不仅仅像黑格尔认为的那样作为自由意志的主体间的定在表现,(5)参见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第54页。而是作为一种交换本身的需要和力量而发挥作用,在相互尊重对方所有权的基础上反复权衡、斟酌,避免损害自身利益。博弈平衡的基础是交换的等价性。于是,商品所有权的第一规律或原则就表现为等价交换:“产品归生产者所有,生产者用等价物交换等价物”(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677、180-181页。。商品等价物的实体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是价值。价值成为商品交换过程的主体而脱离了中介的地位,成为一种独立的形式,在自身中与自身同一,手段本身成为目的,成为“一个处在过程中的、自行运动的实体”(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677、180-181页。,成为决定性的力量,商品本身反而成为它的表现形式。商品生产所有权不再像古典经济学所希冀的那样,表现为实体性的物质财富的堆积,却表现为抽象实体的疯狂的主体性。商品交换的流通环节于是独立起来,成为商品所有权的最重要现象。物质财富在交换和流通关系中再次流动起来,再动产化,更甚的是,它只能在再动产化—商品化的基础上才能成为商品,才能使它的所有者取得商品生产的所有权。

但是,“商品的生成过程,从而商品的最初占有过程,发生在流通之外。”(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348、348、349页。实际上,马克思表达的是,商品生产所有权的基础在生产过程本身,在劳动中,“因此,必须承认自己的劳动是最初的占有过程”(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348、348、349页。。这并不是马克思的独特洞见,所有的古典经济学家都承认这一点,并且认为这是资本主义所有权、资本主义占有的基本前提条件。商品所有权首先体现为商品生产者通过自己的劳动而占有商品、拥有商品、在不损害其他商品所有者权益的前提下对商品享有任意的处置权。我通过劳动而生产出来的商品归我所有,个人因此而成为所有者、成为主人,这似乎天经地义,必然是“永恒的商品生产所有权规律”。如果仅仅论证到这里,与其说是马克思的贡献,倒不如说是古典经济学的贡献。马克思超出古典经济学商品生产所有权的地方在于,他不仅指明了劳动表征劳动者对商品的实际占有过程和所有权法律证书,而且更重要的是透析了商品生产的劳动所有权的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总和的交换价值基础。具体而言,劳动占有仅仅表现了商品的直接占有过程,流通和交换则表现出商品生产所有权怎样通过中介过程实现“对自己的劳动所有权转变为对社会劳动的所有权。”(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348、348、349页。私人劳动所有权转变为社会劳动所有权对资本主义经济而言是生死攸关的重大问题,后面的论述中会进一步展开。先来看这种转变本身。首先,独立的私人劳动转变为社会劳动。古典经济学始终坚持劳动的独立性,劳动只能是具体的私人劳动,社会劳动只是私人劳动分工的协作化的代名词。商品生产的所有权因劳动的私人性质而完整保存了它的独立性。与此相反,马克思指出,因为流通而造成的劳动本身具有社会劳动的性质,它不仅是分工的结果,也构成分工的前提。所有权的转变必须在总体性的商品生产关系中实现,不再保留私人性质。其次,私人劳动产品转变为社会产品。实际的物质财富有且只有经过流通才能转化为满足社会需要的产品。商品的所有权也在交换和流通钩织的社会经济网络关系中转变为一种社会性的所有权,不能简化为商品的私有者相互承认“某物为我所有”的自由意志。再次,劳动价值外在化为价值和交换价值的承担者—货币。产品对它的生产者而言不是产品,不满足自身的直接需要,它必须采取一般的、外在的形式,即“必须采取那种唯一地事先被认定为一般劳动的直接对象性的物—货币—的形式”(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第354、350、348页。。私人劳动转变为满足他人需要的社会性劳动,由社会需要所决定。私人劳动所有权,商品生产所有权成为社会特殊性的形态,也成为社会普遍性的形态。

古典经济学容易使人迷失的地方都在于将商品生产的所有权统一在私人劳动中,形而上学地认定商品生产所有权与私人劳动所有权存在原初的统一关系,并把这种统一关系界定为财产权,以至于直到今天财产仍然被普遍认作只能是个人的。(12)参见张文喜:《马克思所有权批判及其相关的公平正义观》,《中国社会科学》2016年第8期。商品生产的所有权规律被前推到“还没有所有权的那个时代去”(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第354、350、348页。成为永恒的形式。马克思的独特贡献既不在于从单纯的道德哲学或政治哲学的原则去揭发商品生产所有权的非正义性,也不在于从纯粹的政治经济学前提去论析商品生产所有权的不合理性,而在于如海德格尔表明的那样,深入到人类社会历史发展本质性的一度中究诘商品生产的“历史起源”,揭发统一在劳动所有权中的商品生产和劳动的分离过程,把在商品生产中仅仅表现为彼此独立的买卖双方统一到社会劳动过程,对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作了完全的历史和逻辑相一致的分析,(14)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700页注(60)。使表面上看来杂乱无序的具体交换行为整合到流通领域和交换关系,揭示出商品生产所有权运动的矛盾,开解商品生产所有权的谜。它的谜底在于商品生产者私人的劳动所有权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只能是美好的田园诗,劳动所有权和商品所有权不是统一的,而是彼此分裂的。

二、商品生产所有权转化为资本主义占有

如果按照古典经济学劳动价值论的说法,商品生产所有权是劳动者“以自己的劳动为基础的所有权”(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第354、350、348页。,那么资本主义占有则是劳动者丧失其所有权,是劳动和所有权的分离。在商品生产中,只存在商品生产者即商品所有者,而在资本主义生产中,工人阶级和资本家阶级才浮出水面,成为资本主义经济学和政治哲学不能承受的阿喀琉斯之踵。对资本主义占有实现的分析,只能以这二者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为基础,惟其如此,才能准确细致地阐明资本主义占有规律,才能准确理解由于资本和劳动的交换而导致的对商品生产所有权规律的内在的根本否定。(16)参见韩立新:《劳动所有权与正义——以马克思的“领有规律的转变”理论为核心》,《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5年第2期。

资本主义占有过程表现为资本积累的过程,也即表现为剩余价值再资本化的过程。我们知道,在商品生产中积累起来的价值,以货币的形式重新投入到资本主义再生产过程中再转化为资本。从资本主义再生产的过程看,资本家为了获取剩余价值必须首先以货币的形式进行预付。在《资本论》第一卷第四章中,马克思已经充分论证了以货币形式预付的资本价值如何产生,故不赘述。以货币形式预付的资本分别投向两个部分,从物质形式看,一部分投向生产商品的原材料、机器等,一部分用于购买劳动力,支付工人工资;从资本有机构成看,一部分投向不变资本,另一部分投向可变资本。完成这一步骤之后,资本从流通领域重新回归生产领域。通过雇佣劳动的生产,资本实现保值增殖。从物质形式看,生产的产品一方面必须能够补偿为了生产而消耗掉的一切物资,另一方面则必须提供额外的剩余产品,这是资本积累所必需的,是资本本性和逻辑所必然要求的。从这个方面看,剩余价值是在生产领域产生的。而要实现积累,剩余产品不能为资本家阶级消耗和挥霍一空,必须使剩余产品的一部分再资本化。由此可知,剩余价值能否成功地再度转化为资本,剩余产品的能否顺利转化为剩余价值的形式就显得十分关键了。剩余产品转化为剩余价值,用马克思的资本公式表示为W—G',必须再次进入到流通领域。从这个方面看,剩余价值的实现是在流通领域达成的。剩余价值的运动本身是在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辩证发展的,“必须在流通领域中,又必须不在流通领域中”(1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194、652页。实现。剩余价值在流通领域中实现是可以直观的,剩余产品只是内在地涵有剩余价值,如果不在市场上出卖,它就只具有剩余价值的可能性不具有剩余价值的实现和现实,只有通过卖出行为,剩余价值才取得价值形式,转变为价值实体。剩余价值不在流通领域实现则不能直观,无论是采取物理显微镜式的观察,也无论是采取化学反应过程的析取或合取都无法准确理解,只能采取理论的抽象思考,运用抽象力来解锁。也就是理解商品中蕴含的剩余价值在被分割为资本—利润、土地—地租和工人—工资以及复杂诡谲的流通过程的中介运动中究竟是怎样产生的。

为此,马克思指出,必须首先从资本主义再生产的直接过程来考察以资本积累为基础和目的的资本主义占有过程,必须“首先抽象地来考察积累”(1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194、652页。,考察资本与雇佣劳动之间的再生产关系。从商品生产所有权和劳动所有权出发,资本系统而持续地占有了雇佣劳动的剩余产品。它不同于人类社会历史上任何强制性占有的非凡之处,在于它表面上可以做到不仰仗任何“欺骗、偷窃、强取或剥夺”,“可以支付劳动者‘公允’的市场价值”(19)大卫·哈维:《资本社会的17个矛盾》,许瑞宋译,中信出版社,2017年,第48页。。设计之精巧,令人叹为观止,使人在不自觉间沉迷它的温柔陷阱中不能自拔,高度认可它的理论逻辑和实践方式。即使今天,这一理论和实践逻辑,仍然主导着个人的思维和生活方式,主导着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马克思的批判从此开始,可谓正中肯綮。

要想资本主义占有真实连续地发生,资本家阶级必须不断追加劳动。或者不断增长工人阶级的劳动时间提高绝对剩余价值的转化率,或者不断增强工人阶级的劳动强度提高相对剩余价值的转化率,二者都不可得的情形下,资本家就会抓脑挠腮想方设法扩大再生产规模以雇佣追加的劳动力。当然,资本主义再生产并不是单一采取某种固定的形式,相反,它会灵活掌握资本积累或剩余价值再资本化的运用之妙,以复合的形式展开。资本主义的生产机制就在于保证工人阶级始终被当作靠可变资本的工资形式过活的阶级再生产出来,维持工人阶级的存在和增长。资本只需要在生产环节合并追加劳动力和追加生产资料,剩余价值向资本的持续转变即告完成,剩下的就是亚伯拉罕生以撒,以撒生雅各等万世无穷匮的老套故事。撇开最初投入的预付资本不谈,已经实现的剩余价值再追加投资进入新的再生产环节,转变为资本化的剩余价值。从这个时候开始,“对过去无酬劳动的所有权,成为现今以日益扩大的规模占有活的无酬劳动的唯一条件。”(2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194、652页。越是积累就越能积累。从剩余价值再转化为资本开始,追加资本便抹除了掩盖在它身上的自己劳动积累的面纱。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剩余价值再资本化的所有权就违背了商品生产所有权规律,反而意味着商品生产所有权规律得到更为精致伪善的运用。因为资本家阶级是价值的所有者,自由支配它的价值,工人阶级是他的劳动力的所有者,自由支配自己的劳动能力,资本家用他的资本价值所有权平等地与劳动力商品所有者—工人进行交换。每一次资本与雇佣劳动的交易都符合商品生产所有权规律,买卖双方都平等协商达成交易契约,彼此尊重对方的所有权。在交换的流通领域,劳资双方都遵循和坚持了商品生产所有权规律,即对自己的产品拥有所有权的规律。按照自由主义的资本主义理论特别是其政治经济学、政治哲学和法学来说,交易双方都具有完全的自我所有权,可以自由地处置自己拥有的东西,可以自由地选择交换的主体,所有交易参与者的自由意志的自由行使并行不悖,各自的所有权权益都得完好妥善的保存。(21)参见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权利的科学》,沈叔平译,林荣远校,商务印书馆,1991年,第41页。在它们看来,商品生产所有权以及建立在其上的小商品生产者的私人劳动所有权是资本主义的所有权的天然形式,它的内容即为个体权利的实体。资本主义的法律和政治上层建筑的功用体现为为这种所有权护道,确保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持续性再生产。(22)参见阿尔都塞:《论再生产》,吴子枫译,西北大学出版社,2019年,第281-294页。这种指鹿为马式的把形式确立为内容的论证方式,遭到马克思的无情批判。马克思认为,只需要跳出流通领域的牢笼,把“双方在价值增殖过程中的行为表述为占有过程”(2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463页。,就可以窥见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所有权关系或规律。马克思以美文的方式描述了离开流通领域或交换领域资本家和工人的精神和行为面貌。(24)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205页。马克思指出,价值增殖过程中也即生产过程中,资本家用积累起来的价值形式占有了全部生产过程,一方面,资本家占有了生产工具、生产原料等全部物质生产资料,另一方面,资本家占有了工人的劳动。并且,他用已经攫取的他没有为之付出半个大子的剩余价值不断地换取更大量的工人无酬劳动。

而这一切竟是完全符合商品交换规律的。在工人和资本家的交易中,工人卖出劳动力,资本家购买工人的劳动力,工人因此而取得劳动力的价值,资本家则取得工人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接下来,资本家就用他获取的劳动力以一定的形式作用于生产资料生产出新的商品。这个商品的价值包含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消耗在商品制造过程中的原材料的价值,另一个部分是购买劳动力的等价价值和一定额度的剩余价值。原料的价值本身并不增殖,劳动力的等价价值也不会剩余,剩余价值只能从劳动力商品的使用过程产生。劳动力在生产过程中被使用,即劳动力转化为现实的劳动活动创造了剩余价值。这种创造活动并不违背商品生产所有权的一般规律。但是,它造成了以下几个后果:第一,包含剩余价值的产品属于资本家,而不是工人;第二,剩余价值的生产耗费了工人大量劳动,乃至使工人精疲力竭,而资本家并不耗费任何现成劳动却合法地占有了全部剩余价值;第三,工人的劳动力得到维持,可以不断重新进入劳动力市场;第四,工人不得不以他的劳动力不断地重新进入市场,一旦他离开劳动力市场,就不能获得满足自身需要的物质生活资料。从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到劳动力的支配权在这种不断吮吸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的过程中不断循环,资本不断扩大再生产,并不断实现价值增殖。(25)参见李淑梅:《马克思基于生产劳动的资本所有权批判与理想社会构想》,《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9期。这都是从对资本家与工人的每一次按照商品生产所有权规律进行交换的考察中得出的,无论资产阶级的经济学还是马克思都作如是观。但是,一当雇佣劳动成为商品生产的普遍形式和基础,马克思就与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学分道扬镳了。

商品生产并不是资本主义的专利,简单流通可以追溯至部落共同体时代。从城市生产形式中发展起了小商品生产方式。小商品生产方式下,商品生产主要依靠劳动者个人及其学徒和帮工的劳动,劳动者与劳动条件是直接同一的,劳动产品也为劳动者个人所有。简单商品生产的所有权规律建基于此。古典经济学论证物质财富的产生和增长也建基于此。从斯密到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也以此种商品生产为考察蓝本,并从中抽象出了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基本规律,把这些规律固定化,作为商品经济不可移易的原则。尽管他们已经身处资本主义时代,但是他们并没有看到,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和发展,小商品生产、简单商品生产或工场手工业的生产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商品生产方式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种变化,在所有权领域表现为商品生产所有权规律转化为资本主义的占有规律。不从商品生产方式的变化出发考察资本主义再生产,就根本不能辨认商品生产所有权向资本主义所有权或占有的变化。马克思紧紧抓住了这一变化,发现了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所有权规律“通过它本身的、内在的、不可避免的辩证法转变为自己的直接对立物”(2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673页。,转变为资本主义的占有规律。

在资本主义占有过程中,劳动生产出来的商品,进而劳动创造出来的价值堆积如山,社会总的财富充分涌流,但占有者却不动如山,矗立在财富金字塔顶端的始终是少数资本家,广大的工人阶级只能来回奔命于各资本主义工厂,一刻也不得歇,哪怕他和资本家之间的交易如何平等,如何自由。他的所有权的自由意志不能停留在交换流通领域,而应进入到生产条件的占有领域。一旦这种占有实现,资本主义灭亡的梦魇就会到来,商品生产所有权规律和资本主义占有规律如同奴隶制和封建制规律一样成为历史的尘埃。

三、资本主义占有的性质及其实质

资本主义占有的性质掩藏在资本主义再生产的方式之中,掩藏在资本积累的进程之中,掩藏在资本与雇佣劳动的关系之中,也掩藏在资本家阶级和工人阶级的经济关系和全部生活关系之中。同样地,它的实质也掩藏在其中。要了解它,首先就必须理解资本主义占有或资本主义所有权与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所有权的辩证矛盾和根本差异。前面已经论述了商品生产私有财产条件下所有权的第一条规律,即:商品生产者的劳动和他的生产条件、生产工具、劳动活动和劳动产品的同一性规律,简言之,即是劳动和所有权的同一性规律。劳动和所有权的同一关系,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劳动者独立占有劳动的客观条件和劳动对象,他拥有自己的劳动工具和一定形式一定范围的劳动对象,劳动者是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的所有者;第二,劳动者自如支配自身的劳动活动、“活的劳动能力”,他可以采取这种或那种方式开展自己的劳动活动,他也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劳动时间和劳动强度;第三,劳动产品为劳动者本人所有,对象性劳动的结果与劳动者直接同一。商品生产的所有权规律大抵如此。商品生产经济不是自然经济,不是自给自足的经济形式,商品生产者不能仅凭自身劳动的产品完全满足自身生活需要。要满足自身需要,他必须进入市场,进入商品交换和流通领域,用自己的劳动产品换取他人的劳动产品,换言之,他需要获得对他人劳动产品的所有权。劳动产品是对象性劳动的结果,是对象化的劳动,因此,对他人劳动产品的所有权,也就是对他人对象化劳动的所有权。在商品生产所有权条件下,“对他人劳动的所有权是以对自己劳动的所有权为中介而取得的。”(2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第403页。由此可以看出,商品生产的所有权不是如同单纯劳动所有权那样自身直接同一的,而是需要中介,需要所有权的交换。但是,不能把这种所有权交换认定为未来社会的所有权形式,或者主客体同一的正常并正当的形式,(28)参见萧诗美、肖超:《马克思论所有权的自由本质和自我异化》,《中国社会科学》2019年第2期。因为它的前提一方面是简单商品生产和流通的经济运行方式,外在的自然必然性力量依旧强大,另一方面是整个经济的私有制性质,私有制下的劳动所有权的交换并不构成人的解放“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2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第53页。因此,这种商品生产所有权的交换并不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实现自由所有权的形式。旧唯物主义,资产阶级的政治哲学家们,洛克、康德、黑格尔们,边沁、密尔们,却为之殚精竭虑,力图证明它是人实现自身权利和自由的唯一途径。

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所有权规律,劳动与所有权的同一性关系,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发展为资本主义的占有规律,劳动与所有权的分离性关系。对于资本家而言,所有权表现为“占有他人无酬劳动或它的产品的权利”,对工人阶级来说,所有权表现为“不能占有自己的产品”,所有权和劳动分离开来。(3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674、658页。劳动的所有权被否定了,所有权表现为资本家阶级对工人阶级的劳动的“异己性的否定”(3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463页。。资产阶级占有了工人的劳动和劳动产品,劳动过程和劳动产品都不受它天然的身体的控制。这是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占有规律的简单表述,也是他对所有权第二规律的简单表达。在这一条规律中,商品生产所有权规律转变为资本主义占有规律,劳动所有权转变为资本所有权。这可以从两个方面加以认识。

第一个方面,从劳动所有权来说,劳动所有权异化了。商品生产条件下的劳动与它的劳动条件、劳动活动和劳动产品的同一性关系完全被颠覆和翻转了,劳动者失去了对这三者的所有权和占有关系。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时期,马克思就深刻洞察到了劳动所有权的异化状况。彼时,他以异化劳动的表现形式来论述劳动所有权的异化。这就是著名的异化劳动的四重表现或四重规定:人同他的劳动产品、他的活动本身、他的类本质和他与他人关系相异化。如果说马克思在此揭示了资本主义占有规律的话,更毋宁说他是以一种类似黑格尔或青年黑格尔派的哲学洞察方式打入经济生活之中。劳动作为自由自觉的活动是一种本然的哲学原则的规定,并且是实体和主体一致的最高或归根结底意义上的哲学原则,还没有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规律和历史发展情形得到论证。劳动异化和尚未澄清的私有财产彼此纠结。对私有财产的历史发展的深入考究则是历史唯物主义思想草创时期的事情了。从那时起直到《资本论》及其手稿,马克思深入揭示了私有财产在不同所有制形式下的具体表现。劳动所有权的异化,劳动占有关系的丧失才得到科学的说明。虽然从总体上看,私有财产是劳动所有权异化和劳动占有关系丧失的原因,但是,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形式下,劳动所有权的异化才成为不可避免的现实。商品生产条件下的劳动所有权还是存在的有力证明了此论断。工人劳动所有权的异化是由于在资本主义再生产过程中,工人在还没有进入这个过程之前就已经通过与资本家的交换把自己的劳动力让渡出去了,劳动本身为资本家占有了。因此,通过生产过程,工人生产的产品“不仅不断地转化为商品,而且也转化为资本,转化为吸吮创造价值的力的价值,转化为购买人身的生活资料,转化为使用生产者的生产资料。”(3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674、658页。工人劳动所有权的丧失、劳动和所有权的分离的连续性或永久性是资本主义再生产不可或缺的条件。

第二个方面,从资本所有权来看,资本取得了全面的占有权和支配权。与劳动分离开来的资本代替劳动成为了所有权的主体。作为所有权主体,资本全面接管了劳动所有权。凡是劳动所有权所应有的权利全部让渡给积累起来的资本价值,凡是劳动者所享有的权利全部转变为资本的权利,甚至劳动本身也净入资本的瓮中。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剩余产品、剩余价值,等等,凡是能够生产财富积累财富的一切形式,都为资本所有。资本成为真正的利维坦,成为了只求价值增殖和积累的怪兽而不需对劳动负有任何形式上的责任,全面掌握了“对劳动及其产品的支配权力。”(3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130页。从而彻底改变了所有权的性质。资本取得所有权以前的一切所有权的那个“权”都只是“权利”,依照资产阶级的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权利不是无限的,它只能在权利主体间取得平衡性的状况,同时,权利也伴随着义务和责任,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权利本身意味着权利主体对其他权利主体的权利的一定程度的损害,它必须为这种损害给予补偿,因此是有限的。但是,资本所有权却超越了“权利”,进阶到“权力”。权力是无限的、绝对的、不可抗拒的,自己是自己的规定,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其他力量能够制约或节制它。资本的这种权力,表现为对劳动统治、剥削的权力,表现为对工人的统治、剥削的权力,在再生产过程中,把工人当做雇佣工人生产,把劳动当做雇佣劳动生产。由此,资本主义的占有规律就彻底“背离了私有财产的劳动原则”(34)张梧:《马克思对洛克财产权理论的透视与批判》,《哲学研究》2020年第5期。,背离了商品生产所有权规律。

有意思的是,资本取得这种权力的方式与其权力本身处于辩证矛盾的关系中。资本取得绝对所有权是通过与劳动的交换实现的,在它自身说是通过购买来实现的。这种购买不是直接购买工人本身,否则的话,就是强制性的奴隶制了,而是购买劳动,也就是说,“资本占有的不是工人,而是他的劳动,不是直接占有,而是通过交换来占有。”(3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92、444页。不论在生产过程,资本如何蹂躏劳动,但是,资本占有劳动的前提是资本预付劳动力的价值,是把劳动力当做商品来对待的。它本身是要无偿占有劳动及其剩余产品,不支付等价物就强行占有雇佣工人的劳动,但是,在把劳动引入资本再生产的方式上,它却不是采取绝对命令的强制形式,相反,它采取的是等价交换,是支付劳动力的价值,从而获取它的使用价值,采取的是商品交换原则,遵从商品流通或交换的所有权规律。正是在这种意义上,马克思说资本所有权,资本主义的占有规律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所有权规律的转化形式,即使这一转化形式一脱离流通领域就根本颠覆了商品生产所有权规律,与之发生不可调和的矛盾。然而,在流通领域来说,资本占有规律又是商品生产所有权规律的自然发展。价值形式的独立化—货币在资本所有权、资本占有实现中,具有独特的作用。由于本文所要探讨的是资本占有规律的本质和实质,货币并不影响这一点,所以没有展开讨论,但是,资本占有的确是以货币化的所有权展开的。这一点不可不察。

通过马克思的考察,资本主义占有规律的本质和实质得到澄清:通过流通领域的等价交换原则取得劳动力这一特殊商品的所有权,在资本主义再生产过程中突破商品生产劳动和所有权相同一的规律,实现劳动与所有权的分离,成为绝对所有权。如此一来,资本“作为对活劳动能力的统治权,作为赋有自己权力和意志的价值而同处于抽象的、丧失了客观条件的、纯粹主体的贫穷中的劳动能力相对立。”(3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92、444页。只有把握了资本主义占有规律的这一本质,它的所有蒙面的面纱才能揭开,它的秘密才能开解,对它的批判才是科学的、完全而彻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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