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用理论视域下低龄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研究
2022-11-18马瑞廷
○李 光 马瑞廷
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已经成长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我国经济的增长得益于巨大的人口红利。我国的人口转变经历了从新中国成立之初鼓励生育到20世纪70年代出台计划生育政策,再到如今的生育率持续放缓甚至呈现了负增长趋势。随着我国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技术的不断进步,人口预期寿命大大延长。在这种低出生率、低死亡率的背景下,我国于1999年正式步入老龄化社会。老龄化社会背景下,社会支持负担加重,劳动力人口不足,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体系面临着严峻的考验。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亿,占总人口的18.70%;65岁及以上人口为1.90亿,占总人口的13.50%。我国60—69岁的低龄老年人占全体老年人的比例为55.8%,超过了一半。因此,我国低龄老年人力资源丰富,把对低龄老年人力资源开发作为未来经济增长的新的人口红利,不但能促进社会经济的增长,也能够增加老年人的个人效用。
一、效用理论概念内涵
19世纪70年代初,效用理论由英国的杰文斯、奥地利的门格尔和法国的瓦尔拉分别在各自的著作中提出,后由奥地利的庞巴维克和维塞尔加以发展成为资产阶级经济学的价值理论之一。效用是指消费者在消费商品时所感受到的满意程度,是消费者的一种主观心理评价。在一定的消费水平的前提下,人们会尽可能地购买消费能力之内的商品或者对不同商品进行组合、选择,来满足自身的需要,以实现效用最大化。在效用理论的发展过程中,为了对效用进行度量,逐渐分成了两种理论分析方法:基数效用论和序数效用论。
基数效用论认为,效用是可以进行量化的,并由此得出了边际效用递减的规律。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指出,在一定时间内,在其他商品的消费数量保持不变的条件下,随着消费者对某种商品消费量的增加,消费者从该商品连续增加的每一消费单位所得到的效用的增量是边际递减的。通俗来说就是当消费者持续购入一种商品时,他对于商品的满足程度是逐渐降低的。这是因为从人的心理和生理角度来说,人们对于已经获得的商品的欲望会逐渐降低,并且消费者对任何一种商品的需求都是有饱和点的。而序数效用论则认为,效用不可以进行量化,只能进行排序和比较,并采用了无差异曲线的分析方法。序数效用论指出,效用是消费者基于心理感受的主观判断,根据个人的情况和需要来进行比较和选择商品。
在对低龄老年人力资源进行开发时,站在效用理论的视域下,要充分考虑到效用的主观性对老年人参与社会意愿的影响。效用的主观性体现在不同老年人对于同一人力资源开发策略会有截然不同的态度。即使是同一个老年人,对待同一人力资源开发策略的态度也是因时因地制宜的。
二、低龄老年人力资源开发效用分析
低龄老年人作为优质的劳动力资源,对其有效进行开发对于国家建设以及个人的发展均有突出意义。从社会意义来说,低龄老年人力资源可以发挥老年人力资本优势,缓解劳动力短缺问题,降低社会养老负担,促进经济发展;从个人意义来说,可以提高再就业能力,获得经济收入,促进身心健康,实现自我价值,对于排解刚退休后适应期产生的孤单落寞情绪也有积极的作用。同样,老年人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他们对于是否选择工作有自己的认识。他们会充分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把参与工作的个人意义和社会意义所获得效用进行比较,最终确定是否选择工作,选择什么样的工作,并且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和目的性。
(一)低龄老年人力资源开发获得的效用形式
1.老年人总效用增加。总效用是消费者在一定时间内从一定数量商品的消费中所得到的效用量的总和。对于低龄老年人来说,一部分老年人选择享受退休后的赋闲生活,另一部分老年人觉得自己尚有余力而选择服务社区或者直接到社会中参与工作。不论是否工作,他们都从各自的选择中获得效用。站在人力资源开发的角度来看,引导有意愿继续工作的老年人走向社会,为他们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完善的保障制度以及优质的工作平台,能够使老年人在参与社会的过程中感受到归属感和认同感,摆脱传统社会给老年人贴上的消极标签。因此,老年人应该为社会发挥余光余热,“老而无为”“老而无力”早已不是老年人的特征。在这种健康的社会制度和思想的积极引导下,老年人会在工作中获得最大效用。
21世纪的中国信息技术飞速发展,许多老年人拥有的知识与经验无法适应当今企业用人需要。相关数据表明,我国存量丰富的低龄老年人力资源中,近15%的老年人没有上过学,有中专及以上文凭的老年人仅不到4%。对于文化程度较低的老年人而言,他们有着健康的身体及继续参与社会活动的意愿,苦于没有一技之长或相应的知识,不能参与自己喜欢的社会活动。如果社会和企业对其进行适当的培训,提升其工作能力,使其更好地适应新环境,重新参与到经济建设中去,既能够使他们获得相应的经济收入又能够促进其心理健康,增加他们生活的满意度,进而得到更多的效用。因而,对低龄老年人力资源开发能够使老年人的总效用增加。
2.老年人实现效用最大化。边际效用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增加一单位商品的消费者所得到的效用量的增量。由于消费者对于任何商品的需求都是有饱和点的,一味地获得单一的商品则会使效用达到一个最顶点时开始递减。如果把消费者均衡的思想运用于低龄老年人力资源开发中,即老年人如何把有限的精力合理地分配在工作、生活中,使老年人在权衡之下选择适当地继续工作,那么人力资源开发效率将大大提高。由于人对于效用的感受具有较强的主观性和目的性,因而效用的大小是因人、因时、因地而制宜的。
假设老年人退休前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则退休后其原来的工作时间都成为休闲时间。退休后的老年人,离开了工作岗位,有着充足的闲暇时间。但对于有些老年人来说,身体健康、精力充沛,闲暇时间并非越多越好,过多的闲暇时间会使他们觉得每天无所事事,甚至会产生孤独感,效用反而降低了,这就是边际效用递减的效果。相反,如果老年人在享受适当的休闲时间的条件下,选择部分时间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从事具有弹性工作制的工作),使自己的休闲时间与工作时间达到最佳配比,就实现了消费者均衡,实现了效用最大化。消费者均衡是指消费实现最大效用时既不想再增加也不想再减少任何商品的购买数量。老年人力资源开发能够提升老年人的工作能力,增加老年人选择适当工作的机会,使他们在一定的时间内合理搭配休闲与工作,实现效用最大化。
(二)低龄老年人力资源开发获得的效用构成
1.物质方面获得的效用。西方经济学的最大贡献在于它所确立的前提是:承认对物质利益的追求是人的基本需求,这种追求极大地刺激了人的潜在能动性和创造力,促进和推动了人类文明的进步。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了“经济人”的概念,说明人是具有利己性的“经济人”,人因为自利追求财富并非不道德的,在其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还可以在“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下不经意中实现社会利益。
老年人力资源开发能够提升老年人的技能,使其更好地继续参与经济建设,并取得物质方面的效用,如直接的货币收入、福利等。美国经济学家雅各布·明瑟认为,一个人就业后是否继续参加培训,要考虑教育程度的提高与经济收入的关系。同理,退休后的老年人是否愿意参加继续教育与培训,也要考虑是否提高其经济收入。有研究表明,老年人退休后继续就业,参加老年教育培训一段时间后,与其未参加老年教育与培训相比,收入会增加一个幅度,收入差异很明显。因此,低龄老年人力资源培训能有效地提高老年人的工作能力,进而提高其货币收入及福利待遇,使老年人获得的物质方面的效用增加。
市场经济本质是一种交换经济。员工通过自己付出的劳动(包括时间、技能等),期望自己获得与个人劳动价值相符的回报,这种回报统称为报酬。组织为了激励员工,通常把报酬分为直接的现金收入和间接的福利两个部分,在总报酬不变的前提下设计现金与福利的不同组合,员工可根据个人偏好选择更多的现金占比还是福利占比。福利通常包括实物发放、健康保险、员工服务等。相对于年轻人而言,老年人更喜欢福利。因为福利不但具有着集团购买比个人购买的价格优势,更有着对健康保险、员工服务的偏好。因此,老年人通过继续就业能够享受单位给予的福利待遇,使其个人效用最大化。
尽管我国人民物质和生活水平相较之前已经有了极大的进步,社会保障体系也日趋健全,使得我们不再为基本的生计而担忧,但是社会不断发展进步伴随的是社会竞争压力的进一步增加,年轻人的生活成本也越来越高。低龄老年人为了减轻子女的工作负担和生活压力,选择继续参与工作来补贴家用。顾客在购买东西时所获得的效用,同老年人希望在工作中获得一定的经济报酬相类似,物质方面对于老年人的支持在一定程度上会激励他们继续选择工作。
2.精神方面获得的效用。叶忠海教授在《现代成人教育学原理》一书中指出,人步入老年之后有三个明显的人格特质。首先是完善感较为突出。老年人希望通过几十年在工作和生活中积累的经验和智慧,来达到完善自己的目的。一些老年人由领导干部变成了退休干部,由家庭经济的主要支撑者变成了家庭经济的辅助者,心里难免会感到迷茫和失落。其次是依赖性逐渐明显。人进入老年后,身体机能大不如前,他们渴望子女的关心照料,在经济上、情感上和身体上都产生了较强的依赖性。由于现在子女工作繁忙,家庭的观念逐渐淡化,对于老人的关心也变少,这就导致了退休赋闲在家的老年人依赖感和孤独感尤为突出。最后是利他性增长。人进入老年后,他们更愿意把自己的经验和智慧分享出去,更具有人文关怀,更希望把幸福扩大到通过关心、理解、同情他人来达到自身的幸福。
职业的重要性不仅仅在于它是人们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也在于它的精神心理价值。职业为人们提供了施展才华的机会,通过努力工作可以获得他人认可,进而产生自豪感。因此,低龄老年人力资源开发不但可以使老年人获得直接的物质方面的效用,而且也可以使其获得精神方面的效用。具体体现在:首先,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尊重。改变了传统观念中老年人“老而无为”“老而无力”的消极观念,增强老年人的自信心,提升老年人的存在感与价值感。其次,满足了社会交往的需要。老年人在参与人力资源开发的过程中,实际上就加入了一个新的组织,组织内成员之间可以就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相互交流与沟通,避免了老年人退休后产生的寂寞感、空虚感等心理障碍,并且老年人通过再就业,衍生出其社会地位,建立了社会交往。最后,促进自我价值的实现。老年人力资源开发能够使老年人在适合自己的岗位上发光发热,无论是脑力劳动还是体力劳动、简单劳动还是复杂劳动,都是对社会的贡献,其精神效用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老龄化社会背景下,不但要关心老人的身体健康,更要关注老年的心理健康。低龄老年人力资源开发能够使老年人重新走上工作岗位,使老年人克服自卑感、无用感、失落感及孤独感,增强自信心、自豪感、荣誉感及价值感,促进其身心健康,使其精神方面的效用也大大增加。
三、效用理论视域下低龄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策略
(一)提高低龄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的效用认识
我国对老年参与社会的认识和宣传不到位是导致老年人再就业率不高的主要原因之一。传统孝道认为,辛苦了一辈子的老人应该在子女的供养下过完最后的几十年,对于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再就业的行为则视为对老年人的剥削和压榨。发达国家都非常重视老年人的能力及对社会的贡献,鼓励低龄健康的老年人继续参与社会活动,可见,合理开发与利用低龄老年人力资源对社会层面及个人层面都有意义。韩国低龄老年人就业率在2013年就高达30%,位居世界第二,这得益于他们对于老年人再就业的宣传推广。
首先,要大力宣传低龄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的社会意义。当前,我国老龄化进程明显加快。2010—2020年,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了5.4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上升了4.63个百分点。与上个十年相比,上升幅度分别提高了2.51和2.72个百分点。我国面临着劳动力人口比重下降、人力资本存量减少、社会保障需求增大的挑战与冲击。因此,充分开发低龄老年人力资源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及社会稳定有着深远的社会意义。其次,提高老年人对人力资源开发的效用认识。低龄老年人是否参与人力资源开发与其获得的效用大小相关。因此,要大力宣传老年人力资源开发获得的物质方面及精神方面的效用形式及效用总量,激发老年人的参与热情。最后,营造年龄友好型社会文化环境。转变观念,变老年人是“社会资源的占用者”为“社会的资源”,重视老年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有效避免社会资源浪费。反对就业歧视,正确认识老年人再就业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实践证明,老年人再就业并不会堵塞年轻人的就业渠道。相反,他们是互利共生、优势互补的关系。这种良性的双向循环使老年人在工作中的效用感大大增加,促使他们积极地响应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的政策。
(二)拓宽低龄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的覆盖面
我国老年人整体受教育水平偏低,据统计,2017年,65岁以上的就业者中,未上过小学的占比为17.3%。这些老年人文化水平低,又不具备相关职业的技能,无法满足企事业单位的用人需要,阻碍了其再就业以及实现自身的价值。目前,我国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对象多指高层次的精英老年人和城市企业、事业单位的离退休职工,针对低层次、低技能而导致职业晚期失业下岗工人群体的培训有限,低技能、重复劳动的老年农民工群体也无人关注。因此,要扩大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的对象和范围。
首先,家政服务行业的人才教育与培训。家政服务主要包括保洁、保姆、搬家、陪护、保健、理财等服务项目。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家政服务的要求也日益规范化、专业化、系统化。为了适应这种要求,现代家政服务已不再是简单的传统意义上的保姆和佣人,而是一项复杂的、综合的、高技能的服务工作。所以,对有意愿从事家政服务行业的低龄老年人进行相应知识和技能培训,可以充实家政服务的人才队伍。家政服务人员专业化发展既是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又顺应了家庭服务消费需求上升的现实状况。
其次,老年护理方面的人才教育与培训。我国是世界上拥有老龄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老龄人口增长最快的国家,因此,社会对老年护理专业人才的需求激增。人口不断老龄化,中高龄老年人口比例迅速增长,负担老年系数(老年人口/15—64岁人口×100%)势必增大。再加上劳动力人口不断减少,养老服务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这些中高年龄的老年人,无论是居家养老还是到养老机构养老都需要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去照顾。因此,对低龄老年人力资源进行开发,加快培养出专业能力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实用型老年护理人才,可以充实老年护理专业的人才队伍,满足高龄老人对养老护理不断增长的社会需求。
再次,知识与技能更新型的教育与培训。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升级,各行各业的生产由劳动密集型逐渐向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转换,由对熟练技术人员的需求转向对中高级人才的需求。据统计,我国劳动年龄中,30岁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3年,60岁平均受教育年限为6.1年。临近退休的劳动者由于更新技能的能力不足,难以适应产业结构变化以及职业岗位的变化,甚至面临失业的风险,更无法在退休之后继续从事相应的工作。因此,鼓励企业对于临近退休或刚退休的老年人提供知识与技能更新型教育与培训,可以促进企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同时提高低龄老年人的再就业能力。
最后,乡村现代农业知识与技能培训。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显示,我国乡村60岁、65岁及以上老人的比重分别为23.81%、17.72%,比城镇分别高出7.99、6.61个百分点。乡村低龄老年人力资源丰富,他们勤劳能干、身体健康,有很大的意愿继续参与劳动来提高收入水平。但是乡村老年人普遍文化水平较低,缺乏现代农业技术知识。他们往往靠传统的种地为生,生产效率低下,收入较低。因此,政府应加大对乡村低龄老年人力资源的开发,给予政策及资金支持,引进新兴的种植技术和现代化设备,并对乡村老年人进行相应的技术与技能培训,把有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培养成新型职业农民。合理开发农村低龄老年人力资源,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巩固脱贫攻坚战成果,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长远意义。
此外,老年人力资源开发不只是单纯地让老年人产生经济效益,也是为了让老年人生活得更加积极,更加幸福,培养老年人的积极品质,提升老年人的综合素质。因此,要开展丰富多样的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的培训内容,既包括生产性的也包括生活性的知识与技能。在当今的新媒体时代下,尤其要增加老年人对新媒体应用的培训,如智能手机的使用、网上购物、电子支付、微信转账等操作,使老年人的生活更加便捷,生活质量获得极大的提高,增加老年人的效用获得感。
(三)创新低龄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的形式
传统的老年大学是老年人参与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的主要途径。老年大学最初是为退休干部提供的教育场所,由国家和政府办学,采取线下面授的形式。老年大学的分布与区域经济发展密切相关,这就使得大量欠发达地区以及农村的老年人无法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阻碍了老年人参与社会的进程。因此,要创新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形式,满足低龄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的需求。
首先,促进老年教育事业发展,丰富老年教育的课程内容。目前,我国的老年教育多是根据老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征进行的一种特殊教育,不是为职业生涯做准备,也不是职业培训。其既不同于普通教育,也不同于职业教育和专业进修教育。老年教育开设的课程内容多是“健身、养生、娱乐、休闲”式的兴趣班和娱乐性质的合唱团以及舞蹈班等,不能满足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的多元化学习需求,因此,要针对失业老年人、低技能老年人增设特殊职业技能培训班,为有继续就业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就业培训,使不同的老年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效用最大化原则来选择培训内容。
其次,发挥社区组织职能作用,开展社区老年教育与培训。教育功能是社区功能之一,社区应该为居民提供相应的教育与培训,满足社区居民的学习需求。相对于年轻人来讲,老年人的地域流动性更低,他们更可能较长时期地生活和工作在同一个地方。随着老龄化的到来,社区老年比重也呈增长的趋势,这为社区能够向他们提供相应的服务带来了挑战。因此,要发挥社区组织职能作用,成立专门的机构为低龄老年人提供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变低龄老年人是“被服务人员”为“服务人员”。这就在提高低龄老年人个人效用的同时,促进了社区服务质量的提高。
再次,制定相关的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开展老年人力资源培训。美国政府设置了雇主刺激税,针对那些为老年工人提供培训机会的雇主实施税收减免政策,目的是为了让老年工人更好地获取培训机会和工作技能。日本政府对于启用老龄工作者的企业,采取减免税收、发放“继续雇佣奖金”、贷款优惠等一系列相关政策。我国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如税收减免和保险费减免的配套政策,鼓励企业开展老年人力资源培训项目。企业也可以针对不同生产经营方式与岗位职能要求,设计不同类别的老年人力资源培训和开发项目。这样做,既可以提高老年人的个人效用,又可以提高企业效益。
最后,依托乡村的村委会,为乡村老年人提供培训。目前,我国乡村地区贫困人口较多,青壮年大多外出打工,留守乡村的劳动力以老年人口居多,他们普遍存在着文化水平低,且从事传统的农业生产活动,生产率低下造成其收入低,从而陷入贫困的境地。因此,政府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依托村委会成立培训机构,为乡村老年人提供有关农业新科技方面的培训,如新品种、新技能、先进的种植技术与管理经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推动扶贫产业向特色产业转变,增加当地的经济实力,提升相对贫困地区的发展水平。
此外,大力开发远程教育,丰富老年人学习形式。老年人由于体力和精力的有限性导致无法按时参加培训,课程中断也会导致挫伤老年人继续学习的热情。因此,政府要开发远程教育,通过丰富多彩的慕课来让老年人根据自身的兴趣需要选择课程,如计算机课程、金融理财课程以及反诈骗课程等。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老年人能够将所学的知识有效应用于社会生活之中,使其学习的效用得到强化。
(四)开辟低龄老年人再就业渠道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充分开发低龄老年人力资源,吸引低龄、健康、有就业意愿的老年人再就业,发挥老年人力资本优势,不仅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而且对提高老年人的社会地位也有重要作用。随着人们健康水平的提高,人们的预期寿命的延长,美国对“老年人”的界定以及老年人的价值做出了新的解释,认为有可能也非常有必要让劳动者工作到70岁。美国2012年年满75岁的老年人有7%的仍在坚持工作。日本的《老年福利法》规定,应按照老年人的希望和能力,为其提供从事工作以及参与社会活动的机会。并且还颁布法令,明令企业和公司雇佣的55—64岁的退休人员,必须占到在业职工的6%。我国低龄老年人力资源丰富,他们有着很强的再就业愿望,但是由于就业渠道少、就业信息闭塞等原因,老年人找不到自己心仪的工作,不能顺利地实现再就业。因此,要开辟就业渠道。
首先,搭建低龄老年人力资源服务平台。我国现有的人力资源市场以及教育部门组建的人才服务平台,其服务对象主要是劳动力人口,对于60—69岁具备开发条件的低龄老年人,还无专项服务平台。老年人获取就业信息的渠道仍旧停留在熟人介绍和街边张贴的广告上,这种分散而局限的信息早已无法满足老年人的就业需求。因此,政府应该在现有人力资源市场的基础上,增设低龄老年人力资源相关的信息板块,及时发布面向已退休的低龄老年人口的职位空缺信息,畅通老年人就业信息渠道。
其次,建立低龄老年人力资源数据库。由地方政府收集老年人力资源的相关信息,如年龄、性别、文化程度、职业背景、就业意愿等,制作成个人资料卡片,为用人单位提供较详尽的人力资源供给信息,既提高了企业岗位匹配效率,又节约了招聘成本。老年人力资源数据库的建立,还有利于保障老年人在工作中的合法权益。政府遴选合格资质、信誉良好的企业推荐给老年人,可以避免老年人在工作中因为健康、薪酬等问题与企业发生纠纷而打击老年人的就业热情。
再次,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就业促进项目。发达国家非常重视老年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曾先后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老年就业促进项目。如美国政府实施了SCSEP(Senior Community Service Employment Program)项目,该项目是美国老人法第V部分的规定,为低于或等于贫困线的5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机会。德国政府推行老年人职业发展计划,在“50+”计划展望中增加了老年人区域就业条款,为老年人创造更多更好的就业平台。因此,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针对我国老年人力资源特点,设计我国低龄老年人就业促进项目,鼓励社会组织、企业、民间团体等开展老年人力资源培训、技能评估、职业匹配等服务,从而增加老年人的就业渠道。
最后,完善老年人志愿者服务体系。志愿者是指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服务的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健康长寿的老年人已经成为我国老年群体的亮点,他们热爱生活,乐于奉献,既是“助人”,亦是“自助”;既是“乐人”,同时也是“乐己”,在助人的过程中收获精神效用。因此,要发挥社区的服务职能,建立低龄老年人志愿者服务队伍,丰富志愿活动形式,提供志愿服务培训,增强志愿服务技巧,提升志愿服务质量,完善老年人志愿者服务体系。通过志愿服务这个大舞台,充分发挥低龄老年人的作用,使其参与社会活动,尽其所能,有所作为,实现自身价值,使其在获得个人精神效用的同时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