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闵行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现状及推进措施
2022-11-17杨荣
杨荣
(上海市闵行区动植物检测检验中心,上海 201100)
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是推动农业生产者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探索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新模式的有效措施,且有助于推进农业生产者落实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和自我质量安全承诺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根据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关于推进农业生产者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相关要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于2020年2月27日下发了关于《闵行区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在全区范围内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经过一年多的实施,闵行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鉴于此,笔者拟对闵行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现状、采取的工作措施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工作推进措施,以期保障闵行区食用农产品合格者制度的进一步实施。
1 闵行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现状
闵行区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坚持源头治理,加强对地产农产品的全程监管,不断完善地产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和制度,不断提升监管效能。目前,闵行区8个涉农街道(镇)、96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已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覆盖了全区具有合法、合规、有效土地流转合同,履行耕地质量保护责任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同时也鼓励小农户参与试行)。截至2021年12月,闵行区累计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728 046张,共计15 340 t农产品带证上市(带证农产品以蔬菜、果品、稻米和养殖水产品为主)。
另外,在对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监管上,闵行区农业农村委重点检查违法使用禁用药物、非法添加物和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并于2021年提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开具与农产品的销售产量挂钩,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农产品监管效能。
2 闵行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中采取的工作措施
2.1 确定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基本样式
2020年,闵行区推行了两种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样式:一种是三联单形式,适用于散装运输车辆或以售卖收购批次为单位的主体,实行一车一证或一批一证,这样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形式类似发货单;另一种是不干胶形式,适用于礼盒包装或网络电商销售的农产品,实行一盒一证或一包一证。上述两种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样式均由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行设计模板,并通过人工或电脑操作进行填写。2021年,闵行区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结合自身实际,通过种植业系统或“神农口袋”平台打印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
2.2 创新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内容
闵行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内容除了包括规定的基本承诺外,还创新性地加入了其他内容,具体有:(1)增加“本产品由安信农保承保农产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承诺,引进第三方社会化服务,试行农产品安全责任保险。这样一方面降低了责任主体的赔付风险,另一方面强化了农业生产经营企业自身的安全责任意识和风险管理手段,在给消费者吃下“定心丸”的同时,为农业生产经营企业撑起了“保护伞”,并对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农产品安全保障体系,有效降低农产品安全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2)在蔬菜合格证上添加“自检合格的标识”,且部分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还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上展示二维码,消费者通过扫描二维码可追溯企业信息或自检结果。例如,华漕镇辖区内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均为蔬菜合作社,在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期间,全部合作社均自行开通了企业微信公众号,在每一批次的蔬菜自检合格后,将检测报告上传至微信公众号,并通过更新微信公众号,做到扫描二维码实时追溯检测结果。
2.3 加强宣传培训
根据《闵行区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底是动员部署和培训宣传期,在此期间,闵行区积极组织街道(镇)、合作社等的相关人员参加关于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业务培训,并选取上海正义园艺有限公司、上海城市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上海丰伟果蔬专业合作社、上海浦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4家单位为试点,优先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2020年3月4日,上海正义园艺有限公司开具了闵行区(也是上海市)第一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正式拉开了闵行区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序幕。截至2021年12月,闵行区累计开展“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培训300余人次,发放“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宣传资料108余份。
另外,闵行区积极对外宣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以提高群众的知晓率。例如,2021年7月9日,上海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市农业农村委主题日活动在闵行区举办,通过播放宣传视频、发放宣传产品、展示宣传展板等,向市民宣传了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重要意义、流程及要求,提高了市民对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的知晓率。
2.4 稳步推进现场指导
2020年闵行区全面落实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要求全区7个涉农街道(镇)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同时,区、镇两级推广人员到各街道(镇)农业企业、合作社进行实地走访和一对一指导,同时进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的宣传答疑,强调合作社的农产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上市的每一批次农产品都要向采购对象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2.5 强化监督与抽检力度
2021年闵行区成立了“小蜜蜂”督导员队伍,每位督导员负责2~3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每月至少1次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开具情况进行入户指导与督促检查。同时,在要求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100%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基础上,闵行区还制定了抽检计划,重点对全区各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抽查,检查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相关材料,并追溯其材料内容的真实性。
2.6 实施考核定级制度
为掌握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农业生产过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情况,闵行区拟定了《闵行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分类定级方案》,并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开具情况作为一项考核内容纳入了该方案中。该方案要求围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开具的及时性、规范性和追溯情况等,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打分,并依据考核分数进行分类定级,以此推进闵行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规范闵行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建设,提升闵行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管理水平,从而全面提高闵行区农业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3 闵行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对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意识不强、投入不高
闵行区农业农村委要求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对其销售的农产品必须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但部分农业经营主体认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对农产品的品牌提升、销售渠道拓展、价格提高等,并没有产生很好的促进作用,故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同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还需配备相关的硬件设备、工作人员等,而很多农业经营主体不愿意在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方面投入更多的生产成本。
3.2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市场准入准出机制有待建立
闵行区已于2020年在全区范围内启动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试行工作,很多收购商、中间商虽对此表示支持,但在购买农产品时,并未主动向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索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而很多消费者对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知晓率也不高,上述现象均表明闵行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市场准入准出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对市民的宣传力度也有待进一步加强。
3.3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1年闵行区农业农村委要求,全区所有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开具要与农产品的销售产量挂钩,所有农产品均需要在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后才能上市销售。但相关工作人员抽查发现,个别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存在有时开有时不开的现象,甚至出现了售完农产品后再补开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情况,这些均表明闵行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4 进一步推进闵行区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工作措施
4.1 建立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市场准入准出机制
要建立以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为核心内容的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以此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效能。同时,要积极与市场监管部门做好衔接,以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为契机,在市场流通领域建立完善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准入准出机制,推动落实《食品安全法》索证索票要求,保障食用农产品安全,确保市民吃上放心农产品。
4.2 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通过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标语、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等形式,在闵行区范围内大力宣讲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一方面,要针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宣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打造品牌、拓展市场的积极意义,提高他们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推动建立农业生产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同时,为帮助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减少负担,政府可在前期出资为其购买或引入第三方企业免费向其提供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所需要的相关设备,从而使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积极主动地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另一方面,要针对广大市民群众,通过进市场、进社区、进学校宣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提升消费者的索证意识,努力营造全民参与支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良好氛围。
4.3 加强监管抽查,保障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有效性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关于要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开具情况与农产品销售产量挂钩的相关政策,各级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抽查监督,对已开具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和相关检测报告、出货单、统计表等进行抽查核对;对未及时开具或不按规定要求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要进行认真查实,要求其说明原因并给出具体整改时间,从而确保每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真实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