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性肝癌经肝动脉化疗栓塞术后短期病死率及死因分析
2022-11-16杨凯仑李思茵朱晓黎倪才方
刘 钊,李 智,2,杨凯仑,李思茵,朱晓黎,倪才方
1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介入科,江苏 苏州 215006;2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医院 介入中心,新疆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845355
肝动脉化疗栓塞术(transcatheter arterial chemoembolization, TACE)是原发性肝癌的主要治疗手段。巴赛罗那指南推荐中期肝癌患者首选TACE治疗,而我国诊疗规范[1]中TACE的适应证则更为广泛,涵盖了Ⅰb~Ⅲb期的患者。2015年我国一项12个中心参与的调查显示,51%的首诊肝癌患者接受了TACE治疗。TACE是外科手术、局部消融后最常用的二线治疗方法[2]。
尽管TACE是介入科的常规手术,但仍有术后死亡的发生。2001年1项纳入265例患者的文献[3]报道,TACE术后20 d的病死率高达9.4%。20余年来,随着介入器材和理念的进步,TACE的安全性得到极大提高。然而,近年来关于TACE病死率这一客观且重要数据鲜有报道,《原发性肝癌诊疗规范(2019年版)》[1]和《中国肝细胞癌经动脉化疗栓塞(TACE)治疗临床实践指南(2021年版)》[4]都未给出具体范围。本研究回顾性分析741例原发性肝癌患者经1466次TACE治疗的临床资料,重点报道了TACE后30 d内的病死率,并对死亡病例的特征进行描述,分析死亡的可能原因。
1 资料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2015 年1月—2020年12月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介入科共对1098例患者进行了2079例次肝动脉内介入治疗。排除转移性肝癌327例次、肝血管瘤101例次、肝囊肿1例次;排除单纯动脉灌注治疗62例次、联合放射性粒子植入65例次、联合脾动脉栓塞21例次、联合消融治疗36例次。最终,纳入741例患者,共1466例次TACE治疗,其中男性602例,女性139例。
1.2 诊断与分期 原发性肝癌的诊断基于三种情况:(1)穿刺活检病理证实为肝细胞癌;(2)外科切除证实为肝细胞癌,术后复发者;(3)符合原发性肝癌临床诊断标准,即有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或任何原因引起的肝硬化;如病灶≤2 cm,需2种及以上影像学检查符合“快进快出”的典型表现;如病灶≥2 cm,需1种及以上影像学检查符合“快进快出”的典型表现。
参照中国肝癌分期方案(China Liver Cancer Staging,CNLC),根据全身状况、肝功能、肝外转移、血管侵犯将患者分为CNLC Ⅰa、Ⅰb、Ⅱa、Ⅱb、Ⅲa、Ⅲb、Ⅳ期。
1.3 治疗方法 本组病例的TACE治疗分别由6位副高及以上年资的介入医师执行。根据肿瘤大小、血供情况、肝功能状况、术者习惯,TACE的手术细节稍有不同,但都遵守2011、2017、2019年原发性肝癌诊疗规范的要求和原则。
c-TACE中:(1)常规使用微导管,强调超选择插管,导管头端尽可能接近肿瘤。(2)注意寻找肝动脉以外的血供,如肠系膜上动脉、膈动脉、胃左动脉、胸廓内动脉等。(3)在蒽环类、铂类、氟尿嘧啶类药物中选用1~3种,部分经动脉灌注,灌注时间大于20 min,部分与碘油混合成乳剂进行栓塞。(4)一次手术,碘油用量不超过30 mL。(5)栓塞碘油后,通常追加栓塞适量的颗粒栓塞材料。(6)根据“按需TACE”原则,决定再次治疗时机,两次TACE间隔不小于1月。
d-TACE的基本原则同前,使用的载药微球有DC bead或Callispheres bead,加载的化疗药为表柔比星,剂量取决于肿瘤负荷和肝功能状况,但最大用量不超过100 mg。载药完成后,弃上清,用对比剂稀释至15~30 mL,透视下以1 mL/min的速度缓慢栓塞。栓塞终点为肿瘤染色消失。根据肿瘤体积预估载药微球用量,合理分配化疗药,但如使用2瓶载药微球仍未达到栓塞终点,则追加栓塞碘油和/或固体颗粒。对于体积较大的病灶采取分次栓塞。
1.4 随访 短期死亡定义为TACE术后30 d内的死亡,且直接或间接与手术相关。所有患者随访至术后30 d。详细记录死亡病例的人口学特征、一般状况、基础疾病、肝功能、肿瘤特征、TACE过程、术后变化等信息。分析死亡病例的特征,探讨可能的死亡原因。
2 结果
2.1 病死率 741例原发性肝癌患者术后30 d内死亡10例(1.35%),其中男性8例,女性2例,年龄46~80岁。1466例次TACE中,1281例次为c-TACE,共7例(0.55%)短期死亡;185例次为d-TACE,共3例(1.62%)短期死亡,由于死亡病例极少,不能对二者进行统计分析。1466例次TACE中,患者术前CNLC Ⅰ期448例次、Ⅱ期599例次、Ⅲ期419例次,分别发生短期死亡2例(0.45%)、2例(0.33%)、6例(1.43%)。
2.2 死亡病例
2.2.1 一般特征 本组10例死亡病例中,男性8例、女性2例,年龄46~80岁,中位年龄66岁。术前肝功能,8例为Child-Pugh A级,2例为Child-Pugh B级。主病灶直径5.9~12.9 cm,平均(10.1±0.8)cm。4例有门静脉癌栓,其中2例累及门静脉主干,但有侧支血管形成。5例为首次TACE,其余5例为第2~4次TACE。死亡距TACE时间1~30 d,平均(10.3±3.4)d(表1)。
2.2.2 死因推测 本组10例死亡病例中,4例术后出现胆红素、转氨酶进行性升高,并伴有血凝延长,病情迅速恶化,保肝、支持等内科治疗无效,最终出现肝昏迷,考虑为急性肝功能衰竭。3例术后出现剧烈腹痛,血红蛋白迅速下降,考虑为肿瘤破裂出血,其中1例术后CT证实(图1),1例诊断性腹穿证实,1例再次造影,未见明确造影剂外溢,栓塞少量明胶海绵,次日死亡,其余2例经输血、补液治疗,分别于术后第1、3天死亡。1例术后当天出现胸痛,呼吸困难,指脉氧下降,术后第2天死亡,考虑为肺栓塞。1例曾因三度房室传导阻滞行心脏起搏器植入,术前心超提示肺动脉高压,该患者术后出现腹胀、颜面部及双下肢水肿,于术后第4天死亡,考虑为心衰所致。1例术后白细胞、血小板进行性下降,白细胞最低至0,血小板最低至2×109/L,术后第7天出现多处皮肤青紫、肺部感染,术后第13天死亡,考虑为骨髓抑制。该患者术前白细胞、血小板在正常值范围,TACE中化疗药物为奥沙利铂100 mg+吡柔比星40 mg+雷替曲塞4 mg(表1)。
注:患者男性,66岁,第1次TACE术后3 d死亡。a,术前增强CT冠状位,无腹水;b,术中造影,见多处肿瘤染色,栓塞碘油、Callisphere微球1瓶;c,术后第2天诉腹痛,平扫CT见腹腔大量积液,血红蛋白从术前129 g/L降至55 g/L,考虑肿瘤破裂出血。
表1 死亡病例一般特征及死因推测
3 讨论
围手术期病死率是反应手术安全性的重要指标。随着手术规范化的加强,该指标呈下降趋势,但难以降至零。TACE在我国的开展已经有40余年历史[5],但关于TACE围手术期病死率的大样本报道较少。本研究回顾了本中心近6年的所有TACE手术,在排除转移瘤、联合治疗后,共纳入741例患者,1466次TACE。其中10例短期死亡,人次病死率为1.35%,较2001年国内报道的9.4%显著下降[3],与目前的国际报道相当[6]。2016年1篇纳入217项RCT、15 351例患者的系统回顾显示TACE的病死率为0.6%[5]。
本组病例中d-TACE的例次病死率为1.62%(3/185),在数值上高于c-TACE的0.55%(7/1281),但由于死亡例数极少,不能对二者进行统计分析。有文献[7-8]认为d-TACE的不良反应高于c-TACE。今后有必要扩大样本量,以客观比较两者的差异。以我国2019年的CNLC分期标准,评判患者TACE前状态,结果显示CNLC Ⅰ、Ⅱ、Ⅲ期的病死率分别为0.45%(2/448)、0.33%(2/599)、1.43%(6/419)。这提示即使CNLC分期早的患者接受TACE手术,也有短期死亡的风险。
肿瘤体积大是死亡病例的显著特征,本组10例死亡病例的病灶平均直径达(10.1±0.8)cm。肿瘤体积大则健存肝组织少,TACE中的栓塞材料用量也相应多,即使超选择栓塞也难以避免波及正常肝组织。该类患者术后肝功能损伤较重,而肿瘤在坏死吸收过程中又容易损伤肾功能和/或发生感染。多种因素交织,极易引发肝功能衰竭。本组10例死亡病例的死因推测有4例为肝功能衰竭。另一方面,体积大的肝癌往往突出肝脏表面,缺乏正常肝组织包绕,且肿瘤张力很高。为了保护健存肝组织、避免肝衰竭,不能像栓塞小肝癌那样完全彻底的阻断肿瘤供血动脉,甚至需要采取分次栓塞的策略。而TACE术后,随着肿瘤组织的坏死液化,肿瘤张力进一步升高,一旦突破薄弱点就会发生破裂出血。本组10例死亡病例的死因推测有3例为破裂出血。因此,巨块型肝癌是TACE治疗的难点。
《原发性肝癌诊疗规范(2019年版)》[1]对CNLC Ⅰb期肝癌数目和体积的界定是:单个肿瘤直径大于5 cm或2~3个肿瘤、最大直径小于3 cm。因此,全身状况和肝功能好,无肝外转移和血管侵犯的单发肝癌,无论肿瘤体积再大都可归为CNLC Ⅰb期。该期患者首选的治疗推荐是外科手术,其次才是TACE。笔者认为,虽然有TACE序贯/联合消融治疗大肝癌的探索[9-10],但外科切除可迅速直接的降低肿瘤负荷,如果术后存在残留或复发,再进行TACE也可能争取较长的生存期。
本组10例死亡病例的死因推测有1例为骨髓抑制。该患者术前白细胞、血小板在正常值范围,术中化疗药物为奥沙利铂100 mg+吡柔比星40 mg+雷替曲塞4 mg,术后发生4度骨髓抑制,最终因弥漫性出血死亡。我国原发性肝癌诊疗规范并未对TACE中的化疗药物方案、剂量作出强制规定[1]。事实上,TACE的化疗作用仍存在争议,有文献[11-12]认为是否加用化疗药物并不影响其疗效。因此,应严格控制TACE的化疗药用量,避免骨髓抑制等化疗相关并发症。其余2例患者的死因推测为肺栓塞、心衰,这提示应加强围手术期管理和基础病评估。
本文的主要目的是研究近年来TACE的短期病死率,但死亡病例少,难以进行分层、析因等统计学分析。今后还需开展多中心研究,进一步扩大样本量。另外,本组10例死亡病例皆未进行尸体解剖,只能根据病情变化和实验室、影像检查推测死亡原因,客观性欠佳。
总之,TACE是一项安全性很高的介入技术,但仍有术后短期死亡的发生,本中心TACE的短期病死率为0.68%,死亡病例的共同特征是肿瘤体积大,常见的死因推测是肝功能衰竭和破裂出血。
伦理学声明:本研究方案于2022年5月9日经由苏州大学附一院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核,审核编号:(2022)伦研批第178号。
利益冲突声明:本研究不存在研究者、伦理委员会成员、受试者监护人以及与公开研究成果有关的利益冲突。
作者贡献声明:刘钊负责课题设计,资料分析,撰写论文;杨凯仑、李思茵负责数据的收集及整理分析;倪才方、朱晓黎负责课题思路及论文写作指导;李智负责拟定写作思路,指导撰写文章并最后定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