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审查方法分析
2022-11-16姚健
姚 健
甘肃达而成律师事务所,甘肃 兰州 730000
我国《会计法》明确指出:在会计核算期间,企事业单位应保证所使用资料真实,换言之,企业应确保自身所编制的、与财务相关的报表具有实际意义。作为可如实反映企业经营成果的载体,对资产损益负债是否合规且真实进行审查,不仅是保证会计资料准确、行为规范的关键,同时还能够起到改善财务管理效果、使企业获得可观收入的作用,本文所讨论话题的现实意义有目共睹。
一、对资产损益负债进行审查的意义
近几年,审查资产损益负债的工作逐渐引起了人们的重视,而该项工作所具有的现实意义,通常体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确保财经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得到强有力的维护。各大企业均应当做到以核算制度、财经政策以及行业规定为依据,对各项收支业务进行处理,与此同时,将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上报给有关部门。现阶段,行业制约机制和管理体系均有亟待解决的问题存在,对企业的约束力度较小,少数企业为了获取更多利润,选择随意更改核算方式,会计核算所能发挥出的作用十分有限。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该问题,关键是要加大审查力度,确保违纪、违规行为能够得到及时纠正,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财经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得到落实,企业自然能够朝着预期方向持续前进[1]。其次,为债权人、投资方合法权益提供保护。现代企业多为股份制企业,该类企业的特点是经营权、所有权分离,无论是股东还是投资方,均将目光聚焦于企业日常经营所取得的成果。此外,对利益进行分配期间,为保证分配科学,企业应主动提供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的材料,只有这样才能使债权人、投资方权益得到全方位的保护。最后,使企业经营效益得到显著提高。众所周知,资产损益负债和经营活动间存在着极为紧密的联系,人们可根据相关资料,对企业各时期效益、经营情况加以了解。对其进行审查,便于管理层全面掌握企业在经营管理期间所存在的不足,通过制定并实施针对性解决方案的方式,使企业效益得到提高。确保即使身处竞争十分激烈的市场中,企业仍然能够立于不败之地,为持续发展目标的达成奠基。
二、对资产损益负债进行审查的内容
企业财务审计准则明确指出,对资产损益负债进行审查的内容应涉及以下方面:一是对企业所提供的损益表、负债表或其他报表进行审查时,重点关注报表合规性,企业所选用的会计处理方法是否具备一致性,报表对企业经营情况、资金变动及财务状况的描述是否正确,报表附注是否符合规定等[2]。二是对企业资产进行审查时,审查人员应关注记录是否完整,收支是否合法,证券所有者是否为受审企业,坏账准备资金还有应收状况是否真实,企业所采取的折旧方法是否恰当[3]。三是对企业负债进行审查时,既要关注企业所提供的记录是否完整,还要对报表所披露的信息是否充分进行判断。四是对盈余公积和实收资本等企业财务进行审查时,审查人员应将重心放在盈余公积、实收资本或其他财务变动是否合规上,同时还要保证记录完整且披露合理。五是对损益进行审核的切入点,同样披露是否合理、记录是否完整,除此之外,还要对计算是否正确引起重视。
三、关于企业审查资产损益负债的讨论
经过数年的发展,审查资产损益负债所使用的方法较以往变得更加完善,目前,可被用来辅助审查工作开展的方法有四种,分别是现场盘存、外调内查、报表分析以及核对核查,实际工作中,相关人员应酌情选择符合情况的方法,并对销售结转、计提折旧等内容进行重点审查,确保审查工作所具有的价值可得到充分实现。
(一)审查内容
1.资产
企业对资产进行审查时,通常需要做到多管齐下,根据资产类型确定审查重点,确保审查工作可发挥出应有作用。现阶段,企业资产往往由三部分组成,分别是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其中,其他资产包括递延资产以及无形资产等。
流动资产指的是一年内使用或变现的资产,承兑汇票、现金及存款均属于流动资产,审查期间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一是账实间是否存在出入,是否存在存款被挪用等情况。二是企业换算存货成本所使用的方法是否合理。三是同一时期,企业对成本进行计价、结转所采取的方法是否完全相同,是否存在人为变更成本等问题。四是企业是否做到了定期盘存产品加工所用材料、半成品以及成品数量。五是损毁报废情况,削价资产处理情况。
固定资产具有以下三个特点:首先是使用期限达到或超过一年,其次是使用期间形态不会发生改变,最后是单位价值高于行业规定标准。对其进行审查的切入点如下:企业是否做到将损毁、盘盈等情况所造成的损益纳入当期损益。已封存设备、超龄设备的再提折旧情况。计提折旧的合规性。
而针对其他资产所开展的审查工作,一方面要判断企业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对资产进行摊销,企业内部是否存在少摊、多摊或是不摊的情况,另一方面要掌握企业对长期投资所获得收益的处理情况,即是否将投资收益入账,同时还要了解企业是否存在随意冲减投资等行为,以及是否做到了规范核算长期投资。若企业存在以下情况,则应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罚:没有对长期投资和其他应收款进行划分,对投资收益进行核算,未通过权益法对控股投资进行核算,致使权益不实的情况出现[4]。
2.损益
损益审查的内容主要涉及四个方面,首先是企业成本,包括产品从加工到销售期间产生的全部费用,判断企业是否存在乱摊乱计或其他可能带来潜亏虚盈问题的行为。其次是营业收入,即:企业是否做到以实际情况为依据,对营业所带来的收入进行及时入账,不存在漏计、虚增或是截留等问题。再次是收入分配,对其进行审查的重点有三个,分别是企业是否存在将收入尽数转移至集体的问题,收入分配所具有的合规性与真实性,还有是否存在向个人利益过度倾斜的情况。最后是投资损益,简单来说,就是企业是否将长期投资所获得的股息和股利计入运营利润。
3.负债
负债审查通常需要分两步进行,分别是审查长期负债和流动负债。对企业而言,长期负债指的是偿还期达到或是超过一年的债务,通常包括应付款项、债券和长期借款几部分,对其进行审查时,一方面要了解企业是否做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记账,另一方面要掌握企业对相关支出进行提取的合规性。流动负债的偿还期往往在一年内,预提费用、短期借款和应付工资均属于流动负债。对其进行审查的切入点有两个,一是企业是否存在将劳务收入、营业收入划入应付款账户的情况,二是企业是否存在少提/多提费用的行为。
(二)审查方法
1.现场盘存
盘存企业固资、半成品/成品、材料库存,如实记录相关数据,对比盘存数据和账务账目,明确企业是否存在瞒报/虚报库存、国资流失等问题,若存在上述问题,应由专业人员对该问题给企业盈亏造成的影响进行更加深入的剖析。
2.外调内查
以审查期间所发现的问题为落脚点,通过查阅相关规定、直接与当事人进行交谈等方式,对问题背后的原因进行深挖,尽快制定解决方案,避免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
3.对比报表
以企业所提供的决算报表为依据,分别整理产品相关数据并列表,对比年度计划和上年同期数据,找出数据存在出入的原因,在确定审查重点后,方可着手开展后续的审查工作,保证审查所得出的结论具有实际意义[5]。
4.核对核查
根据企业情况选择随机抽查或详细核查,以财务部所提出的要求为依据,核对企业所提供的财务凭证、报表和账簿的合规性,全面掌握财经制度在企业内部的落实情况。
(三)审查重点
1.计提折旧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计提折旧固资首选方法为年限法,对大型设备、运输所用设备进行折旧时,应使用工作量法,对于财政部认定的特殊企业,在计提折旧日常生产所用的机器设备时,可酌情采取年数综合法、余款递减法。视情况对分类折旧年限进行确定,除特殊情况外,均不得更改折旧年限及方法,如果需要对年限、方法进行变更,则要提前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获得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在下一年度启用全新的折旧年限与方法。
目前,尚有少数企业过于看重眼前的利益,而没有按照规定开展折旧工作,具体表现如下:首先是根据自身效益随意变更折旧年限,如果经营效益能够达到预期,便按照上限开展折旧工作,若收入不理想,则按照下限进行折旧。其次是将固资视为生产用料计入成本,导致成本失真,日后对物资进行管理的成效也会受到影响。最后是在三产项目实际效益不理想时,不对其进行计提折旧。
2.销售结转
市场瞬息万变,极易出现产品高价生产、低价卖出的情况,为避免账面亏损,少数企业会选择不出售产品。另外,还有极个别企业会按照市场售价对产品成本进行结转并挂账,导致产品库存与金额不成正比。财务制度明确指出,对销售收入进行核算时,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导向,考虑到少数企业存在产品成本、售价倒挂的情况,换言之,企业亏损会随着销售量的增多而增加,为保证利润指标达到要求,这些企业通常会选择将销售产品计入库存产品,通过隐匿亏损的方式,夸大自身销售成果。对销售成本进行结转的常用方法有三种,分别是加权平均、先进先出以及后进后出,会计制度要求企业每个经营周期仅能选用一种结转方法,除极特殊情况外,均不得随意对结转方法进行更改。一部分企业出于调节自身盈亏的目的,同时使用多种方法,且分公司、总公司所使用的方法不同,由此而带来的问题,便是汇总所得销售成本相关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
3.往来账户
少数企业会选择通过往来账户对财务收支进行隐匿,或是对自身盈亏进行调节。这样做的目的有三个,首先是虚增利润以及应收账款,将库存产品计入销售产品,由此达到夸大经营成果的目的。另外,还有一部分企业对成本费用进行挂账,这一情况也应当有所了解。其次是不处理坏账损失,而是长期对相关应收款项进行挂账。最后是利用往来账对自身亏损进行转移,若下属公司盈亏总数已超过总公司所制定的计划,总公司管理层往往会选择强行向各分公司下达相应的控制数,而出于完成任务的目的,分公司通常会对往来账进行挂账,这样做虽然能够完成任务,却会使分公司内部出现虚盈实亏的情况。
4.材料入账
少数企业出于达到盈亏指标的考虑,会采取以下做法:一是假借工程项目这一名义,开出相应的领料单,在日后工作中,根据领料单的内容对账务进行调整。二是假领/假退材料,材料消耗殆尽后,通过人为的方式开出假领/假退单据,确保亏损能够转移至下个生产周期,由此达到减少亏损的目的。三是在材料被领用后,仍将领料单交由库房保管,而不尽快将其入账,致使账实间存在较大出入。
5.审查程序
审查资产损益负债所涉及的内容较多,工作量及工作强度极大,通常需要组织各部门人员参与。在确定审查计划后,应由副总会计师或负责对企业经营进行管理的人员,分别从销售、财务和生产等部门抽调骨干员工,尽快成立专业的审查小组。审查工作开始前,先向接受审查的企业发布相应通知,确保受审企业能够提前准备好审查所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合同副本、固资和各类产品的盘点表格、相关报损明细。进场后,审查小组一方面要收集工作所需的其他资料,另一方面要根据专业进行分工,将责任落实到个人,确保小组成员能够准确认识到自身所从事工作的重要性,为审查工作顺利且高效地开展助力。
综上,很长一段时间内,多数企业均存在会计资料无法如实反映自身资产损益负债的问题,这一情况不仅制约着企业的发展,还给有关部门制定调控政策的工作造成了不利影响,导致投资者所做出决策的科学性无法得到保证。对相关数据所具有的合规性与真实性进行审查,可帮助审查方全面了解企业情况,在对致使资料失真的根本原因进行深入剖析的基础上,为制定政策等工作的开展提供理论依据。事实证明,此举一方面可使资产安全性得到保证,另一方面能够使资产价值得到体现,为企业自身、整个行业乃至社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