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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速公路管理法治化的理性探究

2022-11-16

法制博览 2022年29期
关键词:法治化收费高速公路

喻 妤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江西 南昌 330077

经济发展下,高速公路以通行能力大、车速快、带动沿线发展的优点,逐渐成为有关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是现代化交通重要标志,高速公路必须加快建设步伐,把握时代方向,面对新任务、新形势,做好高速公路管理工作。但是,交通运输行业迅猛发展,高速公路建设水平、规模逐渐提升,却对高速公路管理工作有所忽视,需明确现代化高速公路不仅要考虑公路建设规模和速度,也包括运营管理现代化。因此,高速公路应当管理、建设双管齐下,推进法治化管理,建设法治国家。

一、高速公路管理概述

高速公路发展需符合时代发展要求,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也离不开社会环境的支持,顺应国家战略,保证高速公路匹配社会经济规划。高速公路管理可促进公路运营,合理管理能够实现运行协调、设备平衡、管理统一,可将其分为运营管理与建设管理两部分。其中,建设管理是指建设高速公路中,做好各部门决策、计划、协调、组织,控制工作开展,包括施工组织、规划设计、资金抽缩等管理;运营管理是指建成高速公路通车后的营运管理,包括路政工作、交通安全、养护管理、收费工作等方面,能够将高速公路优势最大化发挥出来,满足高速公路需求,使其为人们提供高效、快速、畅通的道路服务,提高经济效益[1]。笔者主要针对高速公路运营法治化管理开展讨论。

法治化代表人类迈入现代文明社会,是从长远、全局角度出发,建设法治化国家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依法治国,共同推进法治国家从个人行为到社会改革发展,保证均处于法治框架下实施。法治包含立法、执法、守法、法律实施及监督全过程,属于需要相互配合的系统性工程。管理高速公路中,走法治化道路是民心多向、社会共识,能够规范执法人员权力,保证社会公平性。因此,高速公路法治化管理和人们生活密切相关,深化管理改革,可落实依法治国,战略意义重大。

二、高速公路管理法治化现状

(一)法律法规不健全

高速公路管理中,可依据法律法规较少,特别缺少拥有区域特征的法律法规,管理人员主要是根据《公路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法》等执法,未能结合地方情况,各地区依法治路思路不一致,难以协调开展工作,工商管理、国土资源等部门协作能力不足,主要是由于缺少法律引导和保护[2]。并且,公路管理法规不健全,和高速公路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基础设施要求不匹配,实际管理主体权力混乱,交通部门和公安部门造成的矛盾始终存在,也干扰了路政管理部门工作,影响高速公路秩序,难以让民众满意。

(二)通行收费较混乱

高速公路管理中,政府经过多年总结摸索,确定了“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经营性收费模式,符合我国国情,有利于改变落后交通运输网,便于民众出行,推动高速公路建设迅速发展。但是,随之而来高收费、乱收费情况也成为高速公路管理新困扰,主要是由收费单位制定收费标准,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形成的收费标准中,表面上看政府、企业均参与其中,却由于高速公路投资者中国有企业占比重,使用者缺乏组织性,导致其他人对于确定收费标准缺少发言权,仅能根据企业、政府确定价格缴费,政府不仅是“裁判者”,也是“运动员”,可能引发收费混乱。

(三)法律执行不规范

高速公路法治管理关乎公众出行安全性,也涉及行政主体效能和职权,牵涉各方利益,导致日常执法也遭受影响。高速公路日常执法中,主要是根据《公路法》,却和部分地方城市规划法规发生分歧,导致公路红线控制和政府审批相抵触,使得路政执法陷入被动。并且,对于人员自由裁量权也未能合理应用,《公路法》对驾驶员违法行为未做出明确的罚款规定,使得路政人员能够自由裁量,但缺乏具体规定,相同违法行为经办人员不同,地区处理结果也有可能不同,有些处罚较轻,有些处罚较重,有些则不处罚,导致执法欠缺严肃性和统一性。

(四)执行人员缺乏意识

在高速公路法治化管理中,需要诸多拥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人员,能够根据高速公路情况,做好行政执法、监管工作。但是,高速公路管理中,部分人员未经过专业学习,管理中无法将实践和理论有效结合,管理工作发生瓶颈,难以满足法治化管理需求[3]。并且,执法人员行为举止对于管理质量、执法形象具有直接影响,个别人员未能意识到执法严肃性,技术水平不高、法律意识不强,文明礼貌流于形式,缺乏系统法律知识储备,造成执法中产生各种问题,引发群众不满。

三、高速公路管理法治化的措施

(一)健全法律法规

我国坚持依法治国,高速公路管理中,也要遵循依法治路原则,尽管《公路法》作为基础法律,规范了高速公路管理基本制度和原则,为基础管理提供法律支持。但是,《公路法》仅为基本法律,未能对高速公路主体责任、管理行为明确界定,导致管理中发生一定适用问题,需注意高速公路法律法规保持动态性,墨守成规难以满足现代化发展需求。所以,应当完善高速公路法律法规,做到高速公路有效、合法的管理,确定监督责任与主体,推进高速公路法治化管理。对于部门法规互相抵触、法出多门、个别案件无法可依情况,建议国务院牵头,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制定“高速公路法”,各地区也要结合现行高速公路法律法规,结合地方实际情况,调整高速公路管理规章、法规、法律不一致情况,理顺管理关系,完善管理办法及规章法规[4]。还要立法确定部门职责,调整高速公路交通部门、公安部门管理权限、职责等矛盾,按照运营高速公路特点,确定管理之责任范围,由于高速公路管理法治化和交通参与者息息相关,可邀请公众参与其中,综合投资方、行政机关、使用者、经营者及沿线居民意见,立法中保护“地方利益”与“部门利益”。

(二)规范通行收费

高速公路通行收费管理中,面对收费混乱的情况,需提高收费管理水平,可从以下着手:

第一,制定统一收费标准。高速公路作为国家基础设施,能够体现社会文明,是政府提供给公众的服务产品,具有公共产品性质,使得收费标准不能按照市场规则制定,加上高速公路为全封闭,存在自然垄断性,制定收费标准需结合运输车辆结构调整、道路货运发展需求,展现政府扶持规模化、专业化政策导向,提高公路利用率,鼓励车辆行驶的同时,也要确保高速公路获得必要资金。地方高速公路收费标准,需考虑建设投资、管理维护成本、收费年限、车流量、还款情况、道路使用者承受能力、贷款金额等因素,制定统一、合理的收费标准[5]。还要出台法律法规,建设相应制度、体制,规范收费管理,吸引更多车辆行驶,将高速公路效益充分发挥出来。

第二,加强资金监管。国务院于2004年出台《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通行资金扣除必要养护、管理支出,其余用于偿还有偿集资款和贷款。以此确定通行费用开支范围、支出内容,以免各级政府提取非交通支出。但是,实际资金管理中,个别地方政府受限于决策层、实际情况等因素,对于通行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缺乏完善制度法规,使得高速公路成为“第二财政收入”,将资金用于非交通支出,收费管理混乱,需加强资金监督管理,通过有效监管方案,推动高速公路健康、持续的发展。同时,还要加强资金支出管理,健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收支两条线,采取财政专户管理,通过部门预算列出支出,规范使用管理。并且,加大资金申请、支付利息、使用、取得、本金偿还等环节监管力度,杜绝“人情车”“特权车”,统一制定高速公路养护标准、小修保养定额等技术规范,减少管理成本。

(三)监督执法工作

高速公路管理法治化中,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建立一套从上到下、从内至外的监督机制。可从以下出发:

第一,加强主体监督,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权力缺乏监督十分危险,需加强监督高速公路执法工作,完善监督体系及监督制度[6]。例如,高速公路惩罚收费中,需加强对惩处过程的监督,及负责高速公路安全的路政部门、公路稽查部门、公安部门等任务执行行为的监督,追究违法行为法律责任。

第二,发挥群众力量,鼓励民众参与到高速公路管理监督中,民众及使用者监督人员执法行为,能够督促和约束执法主体行为,完善管理制度。特别是民众作为高速公路使用者,面对关乎自身利益的执法管理工作,需行使受众权利,对变更收费权限、延长收费期限、违法设置站点、执法不规范等行为,发挥监督作用,政府也要创新监督方式,为民众行使监督权提供支持。

第三,促进舆论监督,可利用社会媒体加以制约,科技发展下,网络的普及使得人们足不出户即可掌握更多信息数据,通过舆论监督公权力,能够保证执法严格,做到高速公路管理法治化。当出现违法执法、违法收费情况,损害使用者权益,自身作用较为单薄,即可利用媒体公开报道,增强威慑力,引起有关部门重视,解决高速公路违法违规引发群众不满的矛盾。

第四,公开执法信息,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有基本知情权,面对收费管理、执法行为的不合理情况,驾车者有权向相关部门了解建设公路资金来源,通行费用、罚款标准、资金用途等信息。以往公民和政府信息不对称,地位不对等,诸多信息不公开,导致民众无法了解,信息技术的发展下,政府可采取多种渠道将信息公开,能够减少公开成本。例如,管理者可利用互联网平台、政府官方网址、电子导航、地图等,公开收费信息、执法情况等,民众可及时查询,解决自身疑问。驾驶者行驶中,也能了解形成情况,直接查阅详情,做到高速公路信息高精准、多渠道公开。

(四)提高人员素质

高速公路管理形象代表民众对管理认可度,法治化管理中,管理人员作为执行者,必须提高人员素质形象,加强人员内在素质建设,保证人员做到依法执行,依法管理。具体如下:

第一,提高人员素质。聘用高速工作管理者时,严把进入关,按照交通运输部规定聘请人员,遵循公开、公正原则,为管理队伍注入新血,提高管理人员素质。现有人员也要积极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业务管理知识,组织交通部门人员开展培训,保证其了解业务知识,提高管理能力与管理素质[7]。人员工作中,要求统一服装,树立服务意识,加强作风建设,开展“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的活动,通过新媒体方式,对于青年执法者进行宣传,使其加强对法院判案、公路立法、行政审批等方面的了解,以案释法,将人性化服务和严格执法相结合,做到执法过程举止得体、态度和蔼、文明执法。

第二,营造以人为本氛围。为维护社会和谐,需遵循以人为本理念,倡导人性化管理,根据现有高速公路法制化管理模式、方法及工作特点,加强管理团队建设,引进优秀人才,选择综合能力强、素质高的精英人才,落实精英化管理。人才管理中,注重人员的引导和激励,调动人员工作积极性,形成作风优良、蓬勃向上的管理氛围。法治化管理中,不仅需创新硬件条件,尝试新设施、新技术,增强管理效率,也要提高软实力,引入新理念、新思维,以创新开拓精神,使得高速公路实现法治化运营管理。

综上所述,高速公路的繁荣发展离不开法治化管理的支持,必须顺应依法治国政策理念,加强交通设施管理。因此,高速公路管理法治化,需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健全法律法规、规范通行收费、监督执法工作、提高人员素质的方式,保证高速公路管理科学性、高效性,做到依法治路,从而提高高速公路社会及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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