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研经费管理推进“放管服”的思考
2022-11-14刘建宝
刘建宝
(北京菁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 100045)
一、引言
从党的十八大至今,党中央不断深化一系列科研资金管理,高度重视科研经费管理推进“放管服”。为实现科研经费绩效最大化,需要规范利用科研经费。经过多年发展,科研经费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并落实。在科研经费“放管服”条件下,应针对科研经费管理加强对全新机制和对策的探究,通过充分发挥科研经费效能,提高其管理的科学性与有效性,这可以优化科学研究并促进科技创新事业深化发展,与国家自主创新密切相关。
二、科研经费管理“放管服”概述
(一)含义
“放管服”指的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初期提出“放管服”的主要目的是在逐步落实行政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促使政府职能发生转变。基于此,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使其进入科研领域。
对科研经费管理来说,“放”也就是采取简政放权的方式,扩大相关科研人员等的自主权,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大幅提高其创造力;“管”表示通过革新科研管理模式,有效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服”意味着提升服务质量,优化科研环境。
(二)成效
1.完善了科研经费管理体系
“放管服”是指在降低门槛的同时做到公平竞争与监督管理,另外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提升科研经费管理水平。在开展科研经费管理工作的过程中,结合科研部门实际发展情况,提出对经费管理的要求,形成健全的规章管理制度,让员工在工作中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以差旅费用为例,从其报销制度来看,相关人员能够结合制度要求做到实报实销,并且按照科研活动类型,合理调整报销流程,精准分配科研经费。
2.增加了间接费的比重
在实施科研经费管理时增加间接费用占比,可突出科研人员的价值,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在传统科研经费管理中,管理人员一般更看重科研应用与其所取得的效果,相对轻视科研人员的付出,导致其工作态度消极。“放管服”实施至今,针对科研经费管理适当提高间接费用比例,管理人员越来越重视科研人员并增加其绩效工资,使他们明确自己在科研项目中作出的贡献密切联系绩效工资,进而提高其主观能动性,使其在科研项目中实现自身价值最大化,取得良好的科研效果。
3.建立了科研财务助理队伍
在管理科研经费的过程中,大多数科研人员都需要处理大量烦琐的工作,其工作效率大幅降低。而随着“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科研经费管理门槛有所降低,增加了科研助理人员,可帮助科研人员管理部分琐碎工作,减轻他们的管理压力,使其可以专心致志投入科研工作。另外,组建科研财务助理队伍,能够有机结合财务工作和科研内容,正确使用科研经费。
三、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管理现状
(一)改革执行不到位
在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过程中,除了管理理念与体制的革新问题,还涉及人才评价机制、科技成果转化制度等许多因素。因为改革内容多,所以难以推动深化改革,所制定的改革措施得不到贯彻落实。针对制度改革,许多科研单位无法有效地进行顶层设计与统筹改革,仅仅实施中央提出的管理办法,始终是被动的一方,在管理体制中为其局部“打补丁”,很难将改革措施落到实处。部分科研单位中每个部门的机制有一定的矛盾和冲突之处,比如科研人员激励机制在目前就难以有效结合科研部门成果评审机制,导致科研经费管理“放管服”政策仍有诸多“堵点”。
(二)目标结果不一致
在现阶段的科研经费管理“放管服”改革中,需要解决的一大难题为针对科研人员依靠智力劳动得到的报酬,实现量化并制定绩效激励标准。当下,与科研人员自身期待的成效相比,改革措施与落实效果仍有较大差距,较多的科研人员认为,智力劳动得到的补偿较少,并且科研成果欠缺绩效激励,因此难以增强获得感。此外,现今仍旧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报销难度大与报表繁多这两个问题。针对哪些费用可以直接列入科研成本据实报销、哪些经费可以采取“包干制”方式彻底简化财务报销手续,缺乏权威解释和制度设计。各种类型报表的信息量没有真正减少,与尽量简化报销手段相比仍有一定差距。
(三)管理制度不完善
当下,绩效管理制度仍有不足和漏洞,科研经费成本相对较大,而后期欠缺科学合理的成本效益考核方式,在实际考核中通常以科研项目开展数量等为参考依据,但是对各项实质性因素,比如科研成果质量等,还需要加大考核力度、加强措施实施,需要进一步优化与完善绩效评价制度。除此之外,在科研诚信管理方面,所制定的大部分规则都属于原则性要求,不仅难以保证其可操作性,而且欠缺量化标准,导致诚信管理停留在形式层面。
(四)核心管理不明确
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极其注重三位一体,具体而言,“放”指的是围绕科研活动高度关注并遵循其规律与特征,最大限度提高科研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与创造性;“管”指的是以科研项目单位法人为对象适当增加其责任,加大财务管理力度,优化科研经费使用并提高其规范化程度;“服”指的是尽可能简化报销流程,加强服务方式创新,促使科研人员全身心投入科学研究。当前面临的难题是如何有效掌控“放管服”之间的关系。除此之外,在科研经费管理“放管服”改革期间,还需要积极转变权责关系,重新界定主管单位与下属科研院所的权责关系,但是,在实际落实改革政策时没有明确的界定标准。
(五)活动服务水平不够高
通常情况下,要在开展科研活动的过程中为其提供最大支持,首先需要提升科研单位自身的服务水平,但是在许多人的认知中,开展财务审核工作时应保持放松状态,唯有如此才可以让科研人员投入后续工作,而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四、科研经费管理推进“放管服”的思考
(一)寻找改革突破口,全面实施改革
在实施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措施的过程中,为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需要大力探寻与确定改革突破口,这已成为一项关键内容。相关科研单位应该深入科研经费管理,发现并归纳整合常见问题,在具有较强针对性的基础上将政策明确且涉及单一部门的内容作为改革突破口。以横向课题为例,可使用包干制这一经费管理方式,突破劳务费等费用的比例限制,在取得良好改革成效的前提下,进一步拓展改革范围。除此之外,对改革内容多、任务重的科研单位来说,应该结合实际情况选择部分基层研究单位作为试点单位,便于第一时间调整改革中出现的偏差,在获取良好试点成效的基础上推广成功经验,从而贯彻落实改革目标。
在优化资金管理模式的过程中,应组建调研班组,实地调研科研单位具体情况,了解与学习其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措施和方法,与此同时结合自身的发展特征,创新目前的资金管理形式。另外,还应加强对国家政策的应用,充分发挥其扶持作用,引导工作人员从各个方面了解国家政策,由专家深入解读政策,明确改革的政策红利,为科研单位提供有力支持,使其精准把控“放管服”改革力度和尺度,从而丰富与优化预算流程,适当提高间接费用所占比例。科研单位还需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提供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以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进一步加深其对国家政策调整的认知。
(二)明确改革的目标,优化改革结果
针对新的科研经费“放管服”政策,科研单位需要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统一思想并达成共识,在科研单位内部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实施“放管服”的主要目的是增强科研创新活力,其中“放”是在规章制度下贯彻落实管理工作,并且改革目的不是让单位的管理从有变无,而是改革管理的方式方法。对科研服务而言,也不是毫无原则地服务,而是贯彻落实各项措施,包括完善审批流程、提高信息利用率等,通过提高服务质量获得更大效益,借助服务促进科学研究创新突破。为将科研经费“放管服”落到实处,科研单位相关科技人员需要进行全面宣传,掌握与享受政策带来的红利。科研单位领导层需要进一步注重“放管服”,重视相关国家政策,同时,以单位内部职能部门为对象加强定期宣传培训。比如利用单位内部的网站设计“放管服”专栏,实时宣传各项“放管服”政策,并且准确解读相关政策的重难点。另外,也可以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比如微信群、微博等,利用多样化途径宣传全新制度与方法,第一时间解读政策存在的疑点和难点。
为贯彻落实科研经费“放管服”管理,科研单位管理人员需要以内部职能部门与科技人员为对象,不断强化其管理责任意识,准确了解与掌握科研经费管理每一环节所需承担的职责,认识到落实“放”需要将“管”作为基础和前提,二者并非绝对独立的,而应相互辅助与促进。
(三)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考评机制
在简化政策、突破权限的过程中,还应提高预算资金利用率并加强绩效评价,从整体上提升科研成效。对各个科研单位来说,需要严格遵守目标管理与成果导向原则,科学合理地构建科研绩效评价体系,坚持发挥高水平成果与高层次人才的导向作用,并制定详细的评价规则。围绕科研绩效成果加强评价审查,为科研成果质量提供有力保障,通过科研经费使用取得良好效益。另外,通过有效开展科研项目评价审核与人才评价,完善诚信管理机制,同样可以提升科研项目管理水平。在诚信审核与学术掌控过程中,科研单位应注重科研成果信息数据的真实性等,通过合理有效地运用信息系统,发挥其信息收集功能,公开项目资金管理信息。
科研单位需要以实际情况为依据构建绩效指标评价体系,以各项评价指标为对象,比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并做好细化与量化,从而为科研部门等提供有效帮助,更加公正客观地评价科研经费使用效果,在科研经费管理逐步“松绑”的条件下带给其相应考核压力。采用所得到的评价结果,合理调整“放管服”政策,实现科研经费使用效果最大化,通过改革获取效益。
(四)明确核心的管理,准确把握主题
“放管服”中的“放”是释放活力,而非放任自流,并且提出了更加严格的管理要求;“管”为“放”奠定基础,要将二者结合,优化升级管理模式,达到高效管理目标,为突破权限提供有力保障,将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服”即提升服务质量,借此实施“放”与“管”,服务密切联系管理,管理融入服务,同时服务还将管理制度与政策作为参考和依据,而非一味服从。总之,三者只有相辅相成,才能取得良好效果。
着重了解与把控“放管服”三者之间的平衡关系,严格遵守“放管相济、管服结合”的原则,进行筹划布局。科研单位需要积极转变自身管理理念,逐渐弱化微观与直接管理的传统理念,加强应用宏观与监督管理理念,关键是合理制定一系列制度标准。对基层科研单位来说,在实施“放管服”的过程中,需要落实相关主体责任,比如项目设计等,根据学科具体发展需求等,加大事中与事后的监督管理力度,集中处理实际问题。
(五)不断改进工作的具体作风,提升服务的管理水平
服务水平的提升并非放松审计,而是在一定程度上的改善,进一步简化手续等,而且这也不单单是科研财务部门某一人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单位领导应当给予大力支持与协调配合,同时科研人员也需要积极配合,关键是创设良好的软件环境与硬件环境,比如透明度较高的科研环境、具备多种功能的科学完善的应用信息系统等。除此之外,在提升服务水平的前提下,切忌限制服务,需要改进完善管理原则,进一步提升科研单位活动水平。
五、结语
国家治理体系日益完善,治理能力不断加强,加强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是一项重要的内在要求,同时在现代财务制度构建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执行方面也是一项重要内容。在全面深入分析探究“放管服”改革实际情况并寻求改革制度以建立优化措施的过程中,可以从根本上创设科研创新环境,有利于科研人员开展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利用科学技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此,科研单位需要积极落实各项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措施,比如寻找改革突破口、全面实施改革,明确改革的目标、优化改革结果,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考评机制,明确核心的管理、准确把握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