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加强青州古城保护
2022-11-14张文新高长玲王玉婷
□张文新 高长玲 王玉婷
近年来,青州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古城保护、修复和建设,积极参与古城立法工作,持续关注、跟踪推进,为传承千年古城历史文脉、推动古城新崛起贡献人大力量。
七项决议为古城戴上“护身符”
青州古城历史悠久,具有重要保护价值。多年来,住青州市人大代表多次提出加强古城保护利用的意见建议。对此,青州市委、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市委专门作出安排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先后作出七项决议,对青州古城进行全面系统保护。
为突出古城核心区的保护,青州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作出了《关于青州古城保护修复建设报告的决议》,逐步建立起科学规划、整体保护、重点修复、分步实施的古城保护工作机制。今年8月,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审议了《青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加强国有馆藏文物保护的议案》,并作出《关于加强国有馆藏文物保护的决议》,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对赵秉忠殿试状元卷、东汉宜子孙玉璧等重点文物的安全管护、开发利用。
在做好重点保护的同时,加强长期规划。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先后作出决议,把古城保护纳入青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推动科学有序加强古城保护。
古城保护不仅要“护住城”,更要“看住山、管好河、留住水”。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云门山、驼山风景区保护和管理的决议》《关于青州市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议》《关于加强西南山区生态保护的决议》三项决议,划出三大生态保护区,明确提出,不经过市人代会和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不得在保护区内批建项目,叫停一批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的项目,架起古城保护“高压线”。
一部条例让古城保护长出“牙齿”
随着古城保护工作的持续推进,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逐渐出现。为此,青州市人大常委会先后7次召开专题座谈会,反复研究古城保护、建设和利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并向潍坊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建议,推动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制定潍坊市首部古城保护地方性法规——《潍坊市青州古城保护条例》,为青州古城保护工作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将青州古城立法列入立法计划后,潍坊市、青州市两级人大常委会组织到河南商丘、山西平遥考察学习,并到青州古城实地调研,对古城立法提出建议13件。2018年10月31日,潍坊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潍坊市青州古城保护条例》,于2018年11月30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为推动法规实施,青州市人大常委会督促市政府建立青州古城保护联席会议制度,高质量推动古城保护、建设和开发利用。
一项机制推动古城保护常态化长效化
为推动古城保护的七项决议、一部条例落地落实,青州市人大常委会建立跟踪监督问效机制,实现古城保护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青州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将古城保护工作列入监督议题,先后就古城业态运行、书画产业发展、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乡村旅游等17项工作,采取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听取报告等方式开展监督,提出了加强古城环境综合整治、夯实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基础等72件建议。同时,常委会对古城保护工作中的重点议题进行视察,就旅游产业发展工作进行二次审议,对《潍坊市青州古城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在青州市创建国家首批全域旅游示范区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域旅游工作开展专题询问,深挖细找古城保护、建设、开发等方面的短板和不足。常委会先后两次听取市政府关于询问意见办理工作的报告,并开展调研,推动问题解决,增强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