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气氛学:基于空间哲学和现象学的双重视角*

2022-11-11

浙江学刊 2022年6期
关键词:空间性现象学气氛

杨 光

提要:气氛是一个空间现象, 本文将首先以西方哲学传统中的空间概念为背景,来揭示气氛这一主客“之间”的现象的空间意蕴,并结合现象学和当代美学中的气氛学转向,来探讨一种不同于西方几何空间的新的空间范式。这种气氛性的空间是非维度性的,不以物的位置为指向,而是情感性的、动态发生性的。

气氛在日常生活和艺术作品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我们却很难直接定义气氛,这主要是因为气氛没有固定的形式和明确的边界,也不是个实体,没有确定的根基和来源,且常处于变动之中。而西方古希腊以来的存在论(本体论)的传统概念体系是建立在可见与不可见,多变的现象与不变的本质的对立基础上的。近代哲学发展出身心和主客体的二元对立,对外在世界的理解则是基于一种对象性的认知方式。气氛则恰恰是最典型的主客之间的、非对象性的现象,所以需要特殊的描述方法才能得到恰当的理解。它所触动的不是人的意识结构的某一特定要素,例如“知情意”中的某一个,而是作用于人处身于世的整体,其中人身体的在场、感受能力、情感等方面一同构成了一个与之共振的场域,来回应和感知气氛。气氛作为一个整体性的现象,通常也不是靠某一个具体的、对象性的感官就可以感知得到的,其含混模糊的不确定性要求不同感官知觉的共同作用,其中听觉和嗅觉因其直接性而比其他感官更加适合感知气氛。(1)See Gernot. Böhme, “Smell and Atmosphere”, in Tonino Griffero and Marco Tedeschini,eds., Atmosphere and Aesthetics. A Plural Perspective, Cham: Palgrave Macmillan, 2019, pp.261-264.

西方几何学意义上的三维空间,以及从亚里士多德以来的位置(topos)空间的理解,还有康德的作为外在感官形式的空间概念,都无法恰当地描述气氛。到了20世纪,西方哲学中的现象学努力摆脱主客二元对立,以及对客观世界的对象化、实体化的理解,注重事物显现的可能性条件和整体的时空环境,将几何空间还原到空间感知的意识活动、人在世生存的空间性和身体的空间体验,为描述气氛这一现象提供了一些基本哲学概念。本文将首先简要梳理西方传统中的空间概念的转变,然后在第二部分引入现象学的视角,目的是挖掘出一种更适合描述气氛的现象学的空间理解,并进而将气氛定义为具有某种情感基调的空间特性。第三部分讨论的内容是西方气氛问题研究的新动向。近几十年来,欧洲,尤其是德国出现了“新现象学”“新美学”和“气氛学” (atmospherology) 等研究方向,推进了气氛现象的哲学和美学研究,同时也开启了考量空间问题的一些新视角。汉语学界近些年来对这些新的研究方向也有所译介和讨论,(2)参见庞学铨:《何为新现象学?》,《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3期;彭锋:《意境与气氛——关于艺术本体论的跨文化研究》,《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4期;杨震:《伯梅气氛美学访谈录》,《外国美学》2019年第2期。但将气氛问题与空间研究联系起来的还比较少,本文第三部分论证的核心问题就是围绕气氛这一现象发展出一个理解空间的新的范式(paradigm):这种气氛性的空间是前维度性的,而且不是物的位置空间或平面性的空间,它的气氛特征是发生性的、过程性的,是潜在的可能性,而不是实在的现成属性。

一、西方古典哲学中的空间思想

气氛这个词本义是指围绕地球周围的大气层,(3)See Böhme, “Smell and Atmosphere”, p.259.这个天文学的意象隐含了一种空间理解,即一个实体处于虚空的空间之中。后来气氛泛指各种与气体有关的现象,如蒸汽、气味、云、光晕等,其引申含义主要是指特定的场所、空间和环境,包括其中的人与物所唤起氛围、意境、情绪和情调等。一个空间可以因其狭小而显得逼仄,而一处浩瀚、悠远的自然风景则能带来超越和自由的氛围。西方近代以来的空间概念通常是以自然科学的认知模式为基础,尤其是几何学和物理学。空间被理解为是事物运动和事件发生的静态背景或容器,或者是为事物定位的参照系和坐标系。笛卡尔把外在世界理解为广延物(res extensa),纯粹的几何空间也可具有三个维度的广延,而且是均匀的、各个方向上同性(isotrop), 并可度量。(4)详见笛卡尔:《第一哲学沉思集》,庞景仁译,商务印书馆,2019年,第70—71页。参见吴国盛:《希腊人的空间概念》,《哲学研究》1992年第11期。古希腊哲学中关于空间的思考则是基于希腊人朴素的空间经验和对宇宙、自然现象的直接观察,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里关于topos (位置、处所) 的论述并不是个几何空间概念,而是描述了物与物之间包容和环绕的关系。topos的定义是直接围绕一件事物的平面,但是可以与该事物分离开。(5)亚里士多德:《物理学》,《亚里士多德全集》第二卷,徐开来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91页; 210b-211a。这种空间理解是以物体及其空间的位置为出发点的,但亚里士多德认为,事物的位置可以是自然的,如火作为自然元素,其自然的位置是在上方。如海德格尔所指出的那样,这种基于素朴的生活经验的空间理解中,每一物都有着自己特殊的处所、间距和方向,区别于后来物理学的三维空间。(6)Martin Heidegger, Bemerkungen zu Kunst-Plastik-Raum, St. Gallen: Erker Verlag, 1996, S.11.欧几里得的从二维平面到立体的几何空间里,一个点的位置是任意的,可以在三维的坐标系里确定下来。近代以来的几何和三维空间观,以及牛顿的绝对空间概念,已经没有了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物体自然位置的含义。总而言之,一方面,以物为参照的空间概念中,位置、平面和广延是其主要的结构要素, 而且是以确定性的定位为指向的。另一方面,作为背景或坐标系的几何空间和其中的空间性的物体之间没有任何自然的归属关系,取而代之的是科学的、中性的(indifferent)关系。

然而,在西方的哲学传统中,同样也有一些不是以抽象几何空间或具体物体的位置为范式的空间思想,可以为我们提供理解空间的不同角度。比如,在柏拉图的对话《蒂迈欧篇》里,对无形、无特性,且难以把握的chora的复杂描述就隐含了对宇宙的空间形成的原初思考。按照柏拉图的理解,chora并不是空无一物的、静止不动的容器;它自身退隐,并不显现,才让出空-间,这样,各种自然元素才能通过离散运动,找到自身的处所,让理念的抽象存在在可见世界中留下自己的摹本。(7)柏拉图:《蒂迈欧篇》,谢文郁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32-37页;48a-53c。Chora有时被翻译成空间(space)或者处所(locus)。参见John Sallis, Chorology. On Beginning in Plato’s Timaeus, Bloomington: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1999, p.115.作为一个动态的空间,chora里面包含了各种自然元素混沌的运动。而在中国思想传统中,例如《道德经》里,空和虚从来不是抽象的空无,其不确定性也从未被视作为缺陷;恰恰相反,正是貌似无用的空无,才使得具体的物体的显现和运作得以可能。(8)老子:《老子今注今译》,陈鼓应注译,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115页,第11章。由此可见,空间与物的关系完全可以摆脱西方近现代以来的机械化的几何化空间和实体化的物的存在论来理解。

到了20世纪,人们开始反思、批判近代以来的时间在哲学思想中的优先性,并越来越重视空间问题。(9)参见福柯的关于19世纪作为时间的时代要被空间的时代所取代的著名论断: Michel Foucault, Des espaces autres, in: Dits et ecrits, Paris: Gallimard, 1994, vol. IV, p.752.而诞生于20世纪初的现象学则可为这种空间批判理论提供相应的方法论和独特的视角: 空间不只是包围着我们的、客观外在的环境、背景,也不仅是使现象显现得以可能的前提条件,它本身可以作为现象在意识和身体性的感知中被体验,进而可以主题化地讨论空间。然而,作为现象的空间又不仅是众多现象中的普通一个而已,而是类似歌德所说的“元现象”,它先行于其他具体的物体和现象,甚至可以置我们于惶恐和“畏惧”(Angst)中。(10)J. W. v. Goethe, Maximen und Reflexionen, in Goethes Werke, Hamburger Ausgabe, Bd. XII, Hamburg: C. Wegner, 1963,S. 366-367. 歌德谈到对“元现象”的畏惧用的词正是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里分析过的“畏”(Angst)。西方美术史上的“horror vacui”(kenophobia)指的则是对空白空间的恐惧。或者说空间的独特性就在于它的不可见性和非直接的显现性,它的现象性(phenomenality)是非对象性的,甚至是退隐的,因此难以把握和感知。那么如何对其进行现象学的描述呢?胡塞尔以来的一些现象学哲学家的关于空间的论述可以给我们一些线索和指引。

二、现象学空间理解的范式:整体性的情感、气氛空间

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里的空间是作为外感知的一切现象的形式,是空间经验的先天可能性条件,有了这个主观感性条件,才有了外部的直观。(11)康德:《纯粹理性批判》,李秋零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50页。施密茨从身体性出发,对康德时空观做了批判。见施密茨:《无穷尽的对象——哲学的基本特征》,庞学铨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20年,第263-265页。而在现象学的奠基人、德国哲学家胡塞尔看来,空间作为直观的形式,本身也要“在某种意义上被直观”,但胡塞尔在《物与空间》中也指出,空间的“看”或“知觉”(wahrnehmen)与看到颜色是不一样的。(12)Edmund Husserl, Ding und Raum. Vorlesungen 1907, Den Haag:Martinus Nijhoff,1973,S.362.由此可见,空间如何感知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对空间的直观与知觉到一座建筑物是不同的,因为空间作为一种现象的显现方式与其他一般事物的显现有着明显的区别:它不是对象性的物体,对象性的意向性是无法将其建构出来的;空间本身也不可能像一个建筑的不同侧面,按照时空次序显现在我们的身体感知之中。当然,这里的感知经验已经是一种空间的经验了。(13)关于空间经验对理解空间的重要性,参见Günter Figal, Unscheinbarkeit, Tübingen: Mohr Siebeck, 2015, S.33.现象学的空间观强调的是身体性的空间体验,间接地使空间本身得以显现的媒介或途径之一就是气氛体验。

海德格尔早期的生存论现象学中,人的此在(Dasein)的本质规定是在世界之中存在。这里,人的空间性是奠基于他的在世生存状态, 而其它事物的空间性则是由人的空间行为,例如“定向”等活动来揭示出来的。(14)见Martin Heidegger, Sein und Zeit, Tübingen:Max Niemeyer Verlag, 2006, S. 110-113;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王庆节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第128—131页。可见,空间现象是由此在的在世生存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现象,后者的三个结构性要素之一就是“处身情态”(Befindlichkeit):此在处身于世,这不是主动的选择,而是一种“被抛境况”(Geworfenheit), 而且总是处于某种“情调”(Stimmung)之中,其存在方式是被定下了基调的(gestimmt)。海德格尔这里强调,情调不是主观的心理情感,“情调袭来。它既不是从‘外’也不是从‘内’到来”,它揭示了更深层的生存论结构和人在世界生存的整体性(holistic)状态。如 “某人觉得如何”(wie einem ist),这样的描述说明了这种基本情调其实是匿名含混的,难以定义为是具体什么东西(etwas),因为情调描述的是人在世生存的整体状态和方式(how),而不是具体的情感,如害怕特定的事物。我们完全可以把情调和定调这一思想与空间性联系起来讨论。如果空间不是客观物体量化的广延、体积和大小,也不完全是主观先天的认知条件,那么主客交融的空间体验总是发生在某一具体的处境之中,而且一定是被某种空间特性定下了基调,这样的有着特殊品质或特性的空间性其实就是气氛,例如教堂里神圣的气氛、自然现象所带来的或明朗、或阴森恐怖的气氛等。

胡塞尔和海德格尔之后的德法现象学家更注重从身体体验这个角度处理空间问题,气氛这一概念也随之变得愈发重要。在梅洛-庞蒂的《知觉现象学》里,客观世界和自然科学的空间被还原到知觉所发生的现象场域之中,例如身体某一部位的疼痛也是一种空间体验,构成了一种“疼痛的空间”。(15)莫里斯·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姜志辉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130、137-138、270、276页。身体的空间性区别于外在物体的空间性,它不是客观的“位置”(position),而是“处境”或“情境”(situation)的空间性。(16)莫里斯·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姜志辉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130、137-138、270、276页。知觉行为展开的现象学的意义“场域”(champ)就可以理解为是一种气氛(atmosphère),(17)见莫里斯·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姜志辉译,第46页。译文稍有改动。这段论述中的场域和气氛更多是从时间性的角度来考虑的。严格来讲,气氛的空间性离不开运动和时间性。这种整体性的气氛环绕和包围着具体的意识活动。《知觉现象学》中讨论了不同的气氛,包括性欲作为气氛、死亡的气氛、时间的气氛等。在谈及感知(sentir)时,梅洛-庞蒂认为颜色并不首先是外在客体的状态和属性,然后再呈现给有思维能力的主体。颜色和我们的视觉之间是一种动态的关系:颜色是 “向我的眼睛和我的整个身体的能力开放的某个场和某种气氛”,(18)莫里斯·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姜志辉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130、137-138、270、276页。例如绿色带来的气氛和身体感觉让人平静,而红色和黄色会唤起离心运动和离别的体验。然而,梅洛-庞蒂承认,颜色气氛的感知并不是像这里描述的那么具体和确定,看见天空的蓝色和和理解一本书的意义是完全不同的,前者有一种匿名的普遍性,(19)莫里斯·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姜志辉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130、137-138、270、276页。是含混的。气氛性的颜色也被称为 “空间颜色”,它是动态的,处于我们的身体和物体之间,并在物体周围流散、漂浮;这种现象学式的颜色的定义区别于静态的 “表面颜色”,因为后者是处于一个固定的位置上,平铺在物体表面而已,而气氛性的颜色可以说是三维立体的,而且是动态地发生在主客之间。德国新现象学家施密茨(Schmitz)也曾提及表面色彩这个概念,并将其与“前维度的”(20)施密茨:《无穷尽的对象》,庞学铨等译,第297页。平面色彩区分开来,后者可以让视线渗入到事物的深度,是现象学意义上的色彩体验。

德国现象学家施度克(Ströker)沿着以上几位经典现象学家的思路,将空间分析还原到三种体验性的空间,即被定调的情调空间、行动空间和直观空间,并由此展开了为数学空间奠基的研究。(21)Elisabeth Ströker, Philosophische Untersuchungen zum Raum, Frankfurt am Main: Klostermann, 1965, S.10-11; S.275-283.被定调的空间(gestimmter Raum)这个思想最早是由受过海德格尔思想影响很深的心理学家宾思旺格(Binswanger)提出的,(22)见Ludwig Binswanger, Ausgewählte Werke 3, Vorträge und Aufsätze, Heidelberg: Roldand Asanger Verlag, 1994, S.151.后来逐渐在德语的空间理论研究中被大家所接受。被定调的空间意味着空间是有着独特的品质和特性(Qualität), 表达着丰富的意义,而且是环绕在“周围的”“气氛性的”(Atmosphärische)。(23)Ströker, Philosophische Untersuchungen zum Raum, S.22,22-23.施度克强调,空间的情调能够直接打动、攫取我们,这里我们的感知方式不是普通的感觉和认知,而是更加素朴、直接的觉知(vernehmen)。因此,气氛性的空间体验是原初性的肉身与空间的关系,是情景交融中自然生成涌现出来的,且先于主客的二元对立。(24)Ströker, Philosophische Untersuchungen zum Raum, S.22,22-23.我们可以从情调或基调(Grundstimmung)这个词出发来描述气氛空间:与对象性的空间里的事物之间并列不动的空间关系不同,气氛空间可以通过色调的微妙变化,或通过音乐的节奏和韵律,激活本来好像静止的空间。

基于以上几位现象学家的论述,我们可以把气氛作为一个特殊的、具有特定的情感基调的空间现象来进行现象学的描述。关于气氛的存在论特征及其美学含义,第一代经典现象学家并没有详细展开讨论,而欧洲新一代的现象学家和气氛美学研究者则明确确立了气氛作为一个哲学和美学以及文化研究的范畴。

三、新现象学、新美学视角下的气氛研究

(一)“半物”和“间性”特征

德国哲学家施密茨从六十年代中期就开始缔造新现象学体系,新现象学秉承了现象学对原初性的生活经验的诉求和“回到实事本身”的原则,但同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的现象学相比,施密茨更加彻底地走出支配西方哲学的古希腊哲学的理智主义传统、抽象的主体性和身心二元论。(25)施密茨:《无穷尽的对象》,第7—8页;Herrmann Schmitz, Atmosphären, Freiburg: Verlag Karl Alber, 2016,S.7.施密茨的新现象学中,空间研究是核心内容,其主要的理论出发点是身体性(Leiblichkeit)和情感(Gefühle)问题,并借鉴了奥托(Otto)的“神力”或“神性的经验”(das Numinose)等思想,(26)施密茨:《无穷尽的对象》,第417页。首次明确提出了“气氛”概念,并将其作为其体系的一个重要思想。受施密茨的身体现象学以及本雅明的“光晕”(Aura)等思想的影响,德国哲学家伯梅 (Gernot Böhme) 发展出了以气氛概念为核心的“新美学”,即一种新的、关于一般的知觉和感性(aisthesis)的学科,即感知学 (Aisthetik),(27)Gernot Böhme, Atmosphäre. Essays zur neuen sthetik, Frankfurt am Main: Suhrkamp, 2013, S. 247; 格诺特·柏梅:《感知学:普通感知理论的美学讲稿》,韩子仲译,商务印书馆,2021年。Böhme这个姓氏有不同译法,本文统一译成伯梅。并将气氛研究扩展到日常美学,研究重点在于文化工业中的气氛生产和制造,以及其中涉及到的权力等问题。这种新美学的新就在于走出了传统以艺术品为研究对象的美学研究范围,从而有了更广泛意义上的社会哲学的批判性倾向。新一代的气氛研究学者中,意大利哲学家格利菲洛(Griffero)最具有代表性,他继承了上述两位德国哲学家的思想,并试图从存在论和现象学的角度为“气氛学”夯实理论基础。以下将集中讨论上述三位哲学家有关气氛和空间的关系的主要观点和理论难点。

气氛的存在论地位和定义是一个最根本的问题。几乎所有的气氛学研究理论都是基于对西方近代以来的身心、主客二元论的批判,并进而在内在的自我(心灵)与外在的客观世界“之间”(Zwischen)来定位气氛。施密茨考察气氛的出发点是“情感空间”(Gefühlsraum),(28)Hermann Schmitz, System der Philosophie. Der Gefühlsraum,III.2, Bonn: Bouvier, 1964, S.100-106; 施密茨:《无穷尽的对象》,第278页。这个表达本身就是颠倒了主客对立:即传统的主观情感在内、客观世界和物体在外的对立。施密茨反对将气氛视为主体情感的投射(Projektion), 转而突出气氛的客观性和外在性,即客观的情感。情感是能从外触动、抓住人的整个身体的力量(Macht),“是在空间里涌动的气氛”。(29)Schmitz, Atmosphären, S.30.这好像完全把世界客观的、对象性的维度给主观化、拟人化了,例如空气的流动带有了欢乐或压抑的气氛。但另一方面,施密茨和格里菲洛也承认气氛的物性的一面,但他们都将气氛与通常意义上的完整物体区分开来,前者将其称之为“半物”或“类物”(Halbding),(30)Schmitz, Atmosphären, S.9. “类物”为庞学铨教授提出的翻译建议,笔者特此致谢。后者认为气氛是典型的“准-物”(quasi-things)。(31)Tonino Griffero, Atmospheres: Aesthetics of Emotional Spaces, Surrey: Ashgate, 2014, p.108.这里“半物”和“准物”的说法揭示了一个理论困境:气氛如果不能完全等同于主观情感和情绪,那么它是不是就是拥有客观的自在的存在?是不是就拥有了物性? 在伯梅看来,施密茨的气氛作为“半物”反而是过于独立于物了,“像诸神一样,自由飘移着”;(32)格诺特·波默:《气氛美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年,第19页。如果一个山谷的气氛是明朗欢快的,是因为山谷好像有身体一样,被明朗状态(Heiterkeit)所打动。这样,气氛好像物的外衣或外壳,可以随意地套在事物身上。很显然,离开的人的身体性和具体的物体、场景,去空谈气氛和客观的情感,反而容易把气氛假设为实体了。当然,伯梅的批评也有片面之处,因为施密茨所说的“半物”并不是对象化的物体,而是现象学意义上通过人的情感和身体感知可以通达的现象。

伯梅接受了施密茨对情感的去主体化的理解,并进而更彻底地解构对西方传统的物的存在论:即物作为载体,可以拥有不同的属性。(33)见Böhme, Atmosphäre,S.32.与这种理解物的范式相反,伯梅提出了物的“绽出”(Ekstase)的概念。气氛不是客观对象化的,也不是物的外在属性,但它属于物,被物向外投射(绽出),并被物的在场(Anwesenheit)所“熏染”(tingieren)(34)见Böhme, Atmosphäre,S.33.了的空间。“绽出”这个复杂的概念源自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对时间性的规定,(35)Heidegger, Sein und Zeit, S.329;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375页。伯梅这里是指事物能够走出自身,向外溢出、散发气氛。同时,伯梅超越了施密茨的被动的、接受性的气氛理论,转而专注于气氛的生产和制造。格利菲洛试图调和施密茨和伯梅之间的分歧,认为可以区分不同种类的气氛,既包括前者所提到的外在的、某种意义上独立于主体的原型气氛(prototypical),也包括主观臆造的气氛。(36)见Griffero, Atmospheres: Aesthetics of Emotional Spaces, p.144;Quasi-Things. The Paradigms of Atmospheres, New York: SUNY Press, 2017, p.28.总而言之,气氛是一种“间”性的存在,作为“准-物”过渡在主客“之间”,又先于主体和客体, 有些类似东方哲学中的“气韵”和“意境”。(37)参见Griffero, Quasi-Things,p.29;彭锋:《意境与气氛》,第28-30页。

(二)非维度、非位置、无平面的空间性

从现象学的角度来说,只有当主体或此在的身体处身于世界之中时,气氛才可以自身显现,但另一方面,它却不是完全由主体构建或想象出来的, 所以身体性的主体只是必要但不充分条件。只要言及气氛,主体和人的身体的作用不可或缺,物(质)的一面也同样重要,但相比之下,气氛却是那多出来的、间性的“盈余”(das Mehr),(38)Böhme, Atmosphäre,S.21. 伯梅这里是在引用阿多诺的“盈余”概念。因此大于或超出了主观情感和客观对象的简单叠加。伯梅对气氛的描述落脚在物的在场和“绽出”对空间的“熏染”,同时气氛也“表达”了物所在场的空间领域。(39)Böhme, Atmosphäre,S.33.这里,物与空间之间的张力关系,以及空间是如何被物熏染和定调的,是气氛问题的关键所在。换言之,只有理解了气氛独特的空间特性才能真正走出主客二元对立。

上述几位哲学家在分析气氛现象时,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解构了西方近代以来的几何空间观。施密茨认为几何学和心理学的传统空间学说是基于一种相对的位置空间(Ortsraum)的理解,而位置通常是指向一个表面或平面的(Fläche),而风、声音等这些非实体性现象则展示了一种“没有表面”(flächenlos)的空间性。(40)施密茨:《无穷尽的对象》,第270-271页;Schmitz, Atmosphären, S.14-15.通常的三维空间就是从平面出发建构起来的,但如果我们摆脱了三维的空间概念,就可以领会到一种非维度性、无位置的(ortlos)、非平面性的空间性。对位置或处所(Ort)空间的排斥是新现象学与第一代经典现象学的区别之一。位置(place, topos)总是容纳具体的物体或生命体的处所,而前(非)维度的空间性与我们的身体和感觉更接近,因而也更源初。例如音乐也是有其特殊的空间性的,但很显然,它不是三维的空间。这种空间也是有纵深和体积的,因而也可以说是有某种特殊的维度性,(41)Schmitz, Atmosphären, S.15.但不是点线面、长宽高构成的坐标系里的维度。其实大自然的空间性也不等同于物理意义上的空间,可以说几何学的空间构造和物理学的空间,都是自然科学看待世界的预先给定的固定模式。位置空间的平面,如桌子作为书的位置,它是静态的,主要是显现给单一的知觉,即视觉或触觉,而不是整体身体性的通感。施密茨认为这需要在现象学意义上还原到宽度空间和方向空间,而宽度空间(Weitraum)是动态的,可以向四周和远方(Weite)蔓延、漂浮、流动和扩散,而这正是施密茨讨论的作为气氛的情感空间的特征:气氛的涌现或流动说明气氛的运动是不规则的、非平面性和维度性的,其方向也是与身体体验相关,而非几何空间里线的方向。(42)施密茨:《无穷尽的对象》,第278页。参见庞学铨:《新现象学之“新”——论新现象学的主要理论贡献》,《浙江学刊》2017年第4期。其实伯梅的“绽出”的概念同样适合描述气氛:像物要走出自身(出窍,ec-stasis)一样,气氛的运动是离心的, 蔓延弥散而没有确定的起点和方向。与之相应,气氛的接受不是简单的视觉上摄入可见物的信息和数据,而是需要我们全身心地沉浸其中去体验。

(三)气氛的现实性和可能性特征

气氛的感知比具体事物和其对象化的知觉方式更原初,因为在气氛的发生和感知之中,主体客体共同在场,处于圆融未分的现实性状态。主客的共同在场可以从反面来证明:如果没有人的知觉和情感的介入,或者客观的场景和事物消失了,某个空间的气氛也就不在或被改变了,例如凌晨的雾霭在河面上消失后,整个场景的气氛也就变了。然而,伯梅的分析过于集中在知觉、尤其是亚里士多德的知觉理论,气氛主要是从感知和被感知物共同在场的现实性的角度来理解的。亚里士多德思想中以现实性为优先的倾向某种程度上并不适合来描述气氛,因为以现实性为取向的分析忽视了空间的不可见性,以及作为空间特性的气氛的独特而微妙的发生和作用方式。更为重要的是,气氛的感知不能简化、落实为主客体的“共同在场”(Ko-präsenz)。(47)Böhme, Aisthetik,S.57.例如一个闲暇娱乐的音乐空间能带来轻松的气氛,但未必就会同时影响在场的每个人,甚至有人可能认为是噪音等。这个意义上,气氛的作用方式只是一种可能性上的,它的发生不同于一个物体的可见性在被不同的人看到的过程中所实现。气氛某种意义上使空间“变为可见”(Sichtbarwerden)的,(48)Niklas Luhmann, Die Kunst der Gesellschaft, Frankfurt am Main: Suhrkamp, 1995, S.181.但这其中,空间本身还是保持为不可见的。简而言之,空间的现象学的被给予性和物以及身体的显现不同,它的在场与不在场是共属一体的,而气氛恰恰能体现这种在场和不在场“之间”的状态。一个空间可以是黑暗的,也可以被不同的光线照亮,可以说它拥有多种气氛潜能。这与光和气等气氛性的自然元素自身的潜能特性有关,光的透明性才使事物可见,空气的通透性才使得事物可以在其中运动。尽管光和气某种程度上也是可以被感知的,但其“潜能”(Potenz)(49)Böhme, Atmosphäre,S.136.伯梅这里强调的是自然元素的潜能被激活时感知才得以实现,而本文则认为潜能与现实的发生之间的差异才是理解气氛更重要的线索。不能等同与现实的感知活动,而是其可能性条件,例如光是物体和颜色的可见性的可能条件,但光可以独立于物而存在。格利菲洛在承认气氛的现实性的一面的同时,就同时强调气氛的可能性和“潜能”的特征。例如他引用了胡塞尔的意识现象学中的“滞留”和“前摄”的概念,指出气氛接受主体是处于一个时间性的环境或关联之中的,这是个可能性的、潜在的视域,而且是当下现实的气氛感知不可或缺的开放场域。(50)Griffero, Atmospheres: Aesthetics of Emotional Spaces, pp.125-126.简言之,当下现实的气氛感知离不开过去和将来的维度,也就让气氛作为现实性与可能性交织在一起。

结 语

西方近代哲学以来的认识论中,时间性一直是处于优先地位的,这与主体意识是理性认知的出发点有关,而空间性则是与外在事物的感知连在一起。同时,几何学的三维空间成为了理解空间的主要模式。随着现象学的出现,主与客、内在与外在的二元对立被打破,知觉和直观、人的在世生存以及肉身存在,逐渐成为了现象学的认知和描述的基础和源泉,空间体验也就随之变成了空间问题的主要切入点。本文以海德格尔的“情调”等概念为基础,把气氛规定为具有独特的情感基调的空间特性。

20世纪60年代以来,空间问题在哲学、社会科学中的重要性愈加凸显出来。同空间一样,气氛的存在论特征很难直接把握的。气氛不是固定的、有明确边界的物体,它变动不居,发生在主客未分之际,以不显眼的方式显现着。新现象学和新美学发展出新的感知模式,如感发性的通感等,来描述感知活动与气氛之间的互动与共鸣。气氛性的空间为理解空间提供了与以往几何空间不同的模式,它不是以物为中心的位置性空间,而是无(前)维度性的、无平面的空间性。这些特征在一些气氛性很明显的艺术作品中也有明显的体现,如印象派绘画等,还可以与道家哲学中的“空”“无用”等概念发生关联,展示了气氛概念的跨文化、跨学科的思想发展前景。

猜你喜欢

空间性现象学气氛
Creating an Atmosphere
CREATINGAN ATMOSPHERE
《哈莱姆二重奏》的空间性探微
揭露现实和预示无限——对电影营造空间的现象学解读
费尔巴哈之火:一个现象学的分析
写出画面的气氛
借助汉语的“空间性”特质 有效突破英语的“时间性”难点
舞蹈艺术发展进程中的审美鉴赏能力
论存在与非存在
对“如是我闻”的现象学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