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居”的三个维度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演变
2022-11-11赵晓翠
□赵晓翠
近些年,宜居一词频繁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之中。宜居一词的出现,最早可追溯到2005年,在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中首次出现“宜居城市”概念。201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更进一步提出: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建设宜居的美丽乡村。宜居,成为了一个贯穿城市建设、乡村建设的终级目标,对宜居的追求从一个层面直观反映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也与我国社会矛盾的演变有着密切的关系。
一、宜居的三个维度
宜居,从字面理解是适合居住,其主体是人,适合人类居住,更确切的定义,应该是适合大量人口长时间居住。这是对宜居最浅显的解释,但从深层次剖析,无论是宜居城市的打造,还是对宜居乡村的建设,宜居都应当有三个维度:首先是生态环境的宜居;其次是人文环境的宜居;第三是社会环境的宜居。
(一)生态环境的宜居
生态环境的宜居,是指生态环境的良好,适合人类居住,有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条件,比如充足的清洁水源、肥沃广袤的土地等,到了近代生态环境的宜居更指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和谐共生,这是人类对宜居的最基本、最原始的要求。我们发现现在的黄河文明、长江文明,最初都是在生态宜居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那些适合人类生产生活生态环境良好的地区,在漫长的岁月里逐渐积聚起密集的人口,从而能够从部落、氏族、村落、乡镇、城市,逐渐发展成今天的大都市、中心城市。生态环境的宜居,要求聚居的区域土壤肥沃广阔、水质良好充足,地势开阔便于交通,只有这样的区域才有可能繁衍生息大量的人口,才能容纳大量的人口。
(二)人文环境的宜居
人文环境的宜居是指一个区域的民风。民风也是判断一个区域是否宜居的重要指标,民风直接关系到人类在获取生活资料之余的精神状况,影响着人类的生活质量,从人类的生存理性来说,一个盗匪遍地、明火执仗的地区很难发展成为大型的都市,只有建立在道德、法律约束之上的、管理有效的地区才能满足人文环境宜居的要求,也就是这个地区的治安良好、和谐稳定,是积聚人口的一个重要条件。
(三)社会环境的宜居
社会环境的宜居需要解决人类生存所需的物质资源问题,是人类文明发展到后期的一个指标,社会环境的宜居主要指是否适合人类的生存需求,能否以有形或者无形的方式为人类提供生存所需的物质资源。在农耕时代标准是否有足量的土地,可以供养一方生灵。到了工业时代,其标准变化为是否有足够多的工作岗位,能够为更多人提供获取基本生存所需的工作岗位。社会环境的宜居,主要看一个地区能否为居住在此的人解决作为人最基本的需求,要能够有条件获取最基本的生活资料。许多大中城市对人口的虹吸作用是社会宜居这个宜居维度发生作用的有力证明。
通过梳理我们不难发现,宜居的三个维度,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完善起来的,在人类社会形成的初期,只注重生态环境的宜居,随着时代的发展,人文环境的宜居,社会环境的宜居也成为了“宜居”一词的内在要求。并且,随着时代的发展,人类对宜居三个维度的要求也在不断的发生变化。
二、不同时代对宜居追求的不同侧重
在工业社会初期,人们更注重的是社会环境的宜居,一个区域只要能提供足够多的工作岗位、就业机会,就能积聚起大量的人口,在这个时期,为了社会环境的宜居,人类是不惜牺牲生态环境的宜居,也无暇顾及人文环境的宜居。到了工业社会的后期,物质财富有了一定程度的积累,人类开始关注人文环境的宜居,所以各种文明规范开始出台,法律、道德交互作用,用以规范人类社会的运行规则,达到人与人和谐共生的目的。到了当代,随着物质财富的进一步积累,社会环境的宜居已基本实现、人文环境的宜居逐步好转,人们又开始追求生态环境的宜居,生态保护、生态文明成了世界范围的普遍共识。
三、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演变与宜居三个维度的相互联系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其实也暗含了人民群众对“宜居”一词在不同时代的不同追求。新中国成立之初,我们还处在一穷二白的阶段,为了尽快解决社会的主要矛盾,我们走过了一条高能耗、高污染、低回报的发展之路,也就是更多关注了社会环境的宜居,急于为更多人提供工作的岗位、平台,用以促进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其结果是生态环境的宜居受到了很大程度的破坏,同时,人文环境的宜居也曾一度出现问题。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一些地方的“黄赌毒”“金钱至上”“追求享受”“道德滑坡”“思想蜕变”等现象,曾令人民群众十分厌恶,这些城市虽社会环境宜居,有大量的工作岗位和就业机会,但还是令很多人望而却步,失去了成为真正意义上宜居城市的机会。
时间推进到新时代,在充分认识到宜居三个维度的前提下,在我国的物质财富有了一定程度的积累,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程度的好转之后,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改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包含着对宜居三个维度和谐统一的向往,发展的不充分、不平衡,意味着我们在宜居三个维度的和谐统一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目前,宜居三个维度的现实表现有三:
(一)生态环境的宜居与社会环境的宜居没有很好的融合。目前,宜居在我国呈现两极分化,也就是生态宜居的区域,社会环境达不到宜居;社会环境宜居的区域,生态环境又不如人意。这是生态环境极佳的农村及偏远地区出现大量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的根本原因,这些区域无法提供足够多的工作机会和工作岗位,不能实现人民群众对物质生活的美好向往。同时这也是许多物质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的成功人士选择隐居山林、回归自然的根本原因,拥有众多机会和平台的城市满足不了这部分人群对最原始的生态环境宜居的要求。当物质财富积累到一定阶段,追求更健康、更质朴的生活,享有最蓝的天、最干净的水、最纯净的空气,就成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迫切愿望。
(二)人文环境的宜居已向着区域无差别方向发展
同时,我们也会发现,人文环境的宜居在区域间的差别越来越小,整个国家在法制建设、文明建设的双重努力下,整个社会呈现出和谐、稳定的局面,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融洽、和平共处成为主流。
(三)社会环境的宜居作用将越来越不明显
随着时代的进一步发展,社会环境的宜居作用将越来越不明显,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工作岗位和工作机会对人产生的吸引力会越来越小,而生态的宜居将逐渐成为越来越多人的追求和目标。
鉴于对宜居三个维度的分析,以及宜居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相互关联,我们在发展过程中,要有意识地注重这三个“宜居”的统筹兼顾,特别是对社会环境宜居城市的改造,对生态环境宜居区域的打造,在人文环境宜居基本无差别的前提下,努力建设三个宜居齐头并进的美好家园,从而真正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