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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中院:让“双打”成为保护知识产权的利剑

2022-11-11胡科刚张闰婷

山东人大工作 2022年2期

□胡科刚 张闰婷

去年以来,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立足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简称“双打”),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相关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多措并举,精准审理“双打”案件

日照中院认真贯彻“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司法保护政策,不断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打击力度。日照中院先后审结假冒“TCL”“好太太”“苏泊尔”“小米”等品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01件,各区县法院审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政诉讼案件7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件。

为确保打击有力有效,适用法律准确,量刑均衡,日照中院组织刑事资深法官及助理,成立“双打”案件法律研究团队,对该类案件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组织专人研讨,及时解决违法所得在实践中的争议问题,对全市侵权假冒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统一把关,统一裁判尺度,促进执法办案标准的统一。

日照中院坚持公正高效审理案件,切实用好刑事制裁手段,从严惩处食品药品等领域的侵权假冒犯罪,进一步彰显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坚定态度。

创新机制,提升“双打”工作力度

日照中院出台相关裁判规则,对故意侵权、恶意侵权、反复侵权等情节严重的侵害知识产权行为,严格适用相应惩罚性赔偿制度,有效遏制和威慑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同时,贯彻比例协调原则,妥善处理权利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既注重严格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兼顾疫情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准确利益平衡,合理确定赔偿数额,使侵权情节、过错程度与侵权责任比例相适应,实现知识产权审判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社会效果。日照中院先后审结多起涉外、涉港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依法保护外商、港商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日照中院成立知识产权速裁快审团队,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纳入速裁快审范围。完善商标侵权案件要素式审理机制,对于争议不大、标的额较小的商标侵权案件,积极适用要素式审理模式,简化裁判文书,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工作效率。

积极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实行无纸化审理、全流程网上办案,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司法保障和服务。日照中院全面畅通当事人网上立案、阅卷、举证渠道,实施电子送达、音视频调解、互联网庭审等新的审理机制,裁判文书网上自动生成,网上签发裁判文书成为新常态。去年以来,日照中院通过互联网开庭审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40余件。

多元化解,凝聚“双打”工作合力

日照中院联合日照仲裁委员会、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出台相关意见,建立知识产权诉调对接平台,加强协作配合,优化资源配置,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不断凝聚各方工作力量。日照市司法局在日照中院长期派驻人民调解员诉前调解知识产权纠纷,有效化解了大量纠纷,诉前调解与立案审理相得益彰。

加强合作法院之间的协作,构建跨区域协作机制,日照中院先后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等5家法院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六方框架协议》,青岛中院在日照中院设立青岛知识产权巡回法庭,在线审理跨域知识产权案件,在区域间形成“双打”工作合力。

工作中,日照中院建立定期发布审判信息、典型案件制度,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大力宣传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工作成效,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普法活动,引导市场主体尊重创新、公平竞争、诚信经营。每年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之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上年度日照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等信息,切实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