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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2022-11-10田莺歌

党政干部论坛 2022年10期
关键词:能上能下奖惩用人

○ 田莺歌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指向明确,鲜明亮出了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这是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夕中央修订颁布的一份重要文件,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具有重大意义。领导干部主要是指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地方县级以上党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规定》强调,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参照本规定执行”。能上能下指的是岗位的晋升和贬黜,干部能上能下是干部的正常流动,但在实际工作中,“能上不能下”的问题长期存在。相对而言,干部上去容易下来难,干部调整也多见“上”、少见“下”。干部调整过程中,“下”的人数远比需要“下”的人数少,正职比副职“下”的难度大,职务高的干部比职务低的干部“下”的难度大。每个干部岗位的设置,都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领导干部的岗位有其特殊性,权力大、责任重,如果岗位虚置、干部错配,占着位置不干事、不担事,是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极大损害。因此,《规定》突出强调,要“重点解决干部能下问题”。选对人、用对人,给适合岗位的人以发挥才能的舞台,对不适合岗位的人及时坚决调整,坚持人尽其才、人岗相适,是各级党委(党组)应切实扛起的政治责任。

一、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性

(一)干部能上能下是推动事业发展的前提条件

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在于有一支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的干部队伍。拥有优良干部队伍的前提条件是干部的更新换代,其实现路径就是干部能上能下。干部上下渠道不畅,事业发展就会受阻;干部能上能下,事业发展才有活力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有什么样的党风。”这一论断鲜明指出了选人用人导向对于营造良好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的重要性。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延续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基调,贯彻了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要求。领导干部的作风、能力,影响着一个单位、甚至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和事业发展。面对部分领导干部存在作风霸道、政绩观偏差、做事推诿扯皮等问题,必须从组织上对他们予以调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能有效解决此类问题,对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提出了更高要求,必将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推动事业向前发展。

(二)干部能上能下是促进个人发展的客观需要

随着主客观条件的变化,每个人的能力素质也在不断发生变化,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评价人,也要用发展的眼光使用人。干部岗位的高低呈金字塔形,层级越高岗位越少,稀缺性决定了岗位的价值。要善于用岗位的晋升和贬黜来激励和惩戒干部,推进他们自我发展、自我提高。当前,国际形势复杂严峻,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上升,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与此同时,国内因经济社会转型和全面深化改革而产生的矛盾复杂多样,迫切需要一支高标准严要求堪当时代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就是要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推进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提高自身能力、促进个人发展,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热情,立足岗位担当作为,建功新时代。

二、如何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难点也是解决能下问题。干得好就上、干不好就下是《规定》的基本精神。把该上的干部选拨上来、该下的干部调整下去,重要的一条就是严格落实《规定》精神、坚决按照《规定》办事,关键在各级党委(党组)坚决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折不扣推进落实《规定》要求。

(一)坚持正确用人导向

为政之要,贵在用人。“用得正人,为善者皆劝;误用恶人,不善者竞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树立和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深刻指出“用人导向最重要、最根本、也最管用”,“对干部最大的激励是正确用人导向”,“端正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治本之策”。用人导向直接影响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要出于公心、不谋私利,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导向。导向正确,就是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达到提拔一个人,激励一群人;处理一个人,警醒一大片的效果。要把控好选人用人关,遴选出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的干部,以此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在实际工作中,选出了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大家就会心气顺、干劲足,可以形成你追我赶的生动局面;相反,如果褒奖和重用了不具备公信力的领导干部,就会导致干部队伍士气消退,阻碍事业发展。

(二)建立健全奖惩机制

运行有效、公平公正的奖惩机制是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方向不走偏、评价能落地的重要保障。运行有效,意味着要符合各地、各单位和部门的实际,以解决当前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来设置奖惩机制,坚决防止无的放矢的制度产生。公平公正,意味着奖惩制度要获得绝大多数人认可,体现风清气正导向。公平是评价标准的一致性和一惯性,公正是评价结果合乎情理和事实逻辑。根据领导干部的工作性质、责任、心理和行为活动规律,以问题为导向,以奖惩分明为手段,以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容错纠错机制为目标,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奖惩机制,有助于调动领导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奖惩机制这一“指挥棒”的作用,将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有助于领导干部深刻理解能上能下的规定,勤政有为,担当奉献。

(三)严格执行制度规定

关于领导干部如何“上”的问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已有相关规定。关于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问题,《规定》更是一个专项法规,提出了种种具体举措。如,在具体情形上,从政治表现、理想信念、斗争精神等方面,完善了不适宜担任现职的15种情形;在调整程序上,从核实认定、提出建议、组织决定、谈话、任免5个方面明确了操作流程;在适用范围上,将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增列为参照执行范围。制度已经建立和逐步完善,但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给力”的制度如果不去执行,也会形同虚设。迈上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我们必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举措,将《规定》提出的各项要求贯彻到实处,让干部能上能下成为常态,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注入不竭动力。要以对党的事业、对干部自身高度负责的态度,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在坚决维护《规定》的严肃性、权威性过程中,展现我们党自我革命的勇气,体现坚强的党的领导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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