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际协商民主百年进程的逻辑演进*
2022-11-10郑珺段治文
郑珺 段治文
提 要:党际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人以伟大的历史主动精神和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基于中国历史与国情所作出的原创性成果。中国共产党党际协商民主跨越了百年波澜壮阔的历史征程,具有深厚的历史基础和清晰的历史演进脉络。它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联合救国”实践中初步形成,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协商建国”进程中迅速发展,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改革兴国”道路上全面跃升,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筑梦强国”征程中不断创新。中国共产党党际协商民主是凝聚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智慧与中华文化底蕴的创新性成果,是沿着中国独特的政治发展道路所形成的伟大创造,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为世界政党政治和人类政治文明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
党际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党际协商民主伴随着革命、建设、改革开放和新时代的发展进程,沿着特定的政治发展道路形成和发展。深入把握中国共产党党际协商民主形成、发展与创新的百年历史进程,揭示历史演进的内在逻辑,对于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深入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党际协商民主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联合救国”实践中初步形成
(一)“联合救国”是中国共产党为挽救国家危亡作出的历史选择
19 世纪中叶,中国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为挽救国家危亡,农民阶级、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各种救国方案先后登台,但都以失败告终。救国大任历史地落到工人阶级及其政党肩上,中国共产党承担起了这一历史使命,作出了“联合救国”的历史抉择。首先,“联合救国”是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的内在要求。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共产党人强调和坚持整个无产阶级共同的不分民族的利益”,并且要“到处努力争取全世界民主政党之间的团结和协调”,强调无产阶级要在解放运动中实现自身的团结和统一,最大限度地争取同盟军,结成广泛的统一战线,这成为中国共产党“联合救国”战略的理论指引。其次,“联合救国”是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使然。中国共产党一经成立,就把实现民族解放,维护人民利益确立为自己的使命担当,阐明“我们的使命,是以国民革命来解放被压迫的中国民族,更进而加入世界革命,解放全世界的被压迫民族和被压迫的阶级”。在党的纲领、章程、决议中都深刻体现了党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崇高使命。再次,“联合救国”又是革命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在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的双重压迫下,中国社会动荡不安,因此,中国共产党提出:“非依全国国民即全民族的力量去做国民革命运动不可”,并且“不宜使国民革命的势力分歧而不统一”,只有“以全民族联合之心力,而非一党之力”应对革命斗争时,才能增强整个中国社会的团结力和组织力,推动救国大业顺利实现。
(二)在“联合救国”目标下,两次国共合作的推进成为党际协商民主的最初实践
为了推进“联合救国”,中国共产党在列宁“民族殖民地问题”理论的指引下开启了国共第一次合作的艰辛探索。早在1922 年党的二大就通过了《关于“民主的联合战线”的决议案》,提出:“我们共产党应该出来联合全国革新党派,组织民主的联合战线,以扫清封建军阀推翻帝国主义的压迫”,由此迈出了联合救国的第一步。1923 年,中共中央在《中国共产党对于时局之主张》中提出了联合救国的具体方案,指出“只有以民主的联合战线,继续革命,打倒军阀及军阀背后的外国势力,才是救济中国的唯一道路”。中国共产党人也为早日促成革命联合战线奔走努力。瞿秋白不仅推动改组国民党,还为国民党一大起草了会议宣言,为推动联合战线实现党内合作,付出不懈努力。陈独秀强调:“我们应该把开展国民革命运动看作是我们的中心任务,因此我们应该扩大和改组国民党。”1923年,党的三大正式提出将国民党改造为革命阶级的联盟,确立了“党内合作”的策略方针,通过了《关于国民运动及国民党问题的议决案》《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等文件,成为推动国民党改组,实现第一次国共合作,建立国共联合战线的重要保障。
为适应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及抗日救国斗争的迫切需要,中国共产党又进行了第二次国共合作的尝试。1935 年,还在长征路上,中国共产党就发表了《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首次明确提出只要国民党军队停止进攻红军,不管曾经有何问题分歧,都愿意与之亲密携手共同救国。显示了我们党寄希望于早日结束内战,以集中一切力量为救国事业而奋斗的坚强意志,为建立和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准备了条件。华北事变后,抗日救亡运动由局部发展至全国,毛泽东指出:“如果不合作,我们现有的力量要进行抗日战争是不够的。南京必须参加。”1936 年,中共中央发表《中国共产党致中国国民党书》,诚挚表明愿“同贵党的全权代表一道,开始具体实际的谈判,以期迅速订立抗日救国的具体协定”。中国共产党为此展开了大量的协商与谈判工作。一是与国民党左派及中枢机构开展密切的书信联系,积极宣传一致抗战的救国主张。二是派遣代表与国民党地方实力派进行协商交流,组织各路军阀参与救国运动。西安事变爆发后,中国共产党推动西安事变和平解决。随后,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辗转西安、杭州、庐山等地进行多次协商谈判,形成了以平等协商对话处理两党关系的合作途径,并先后起草了《民族统一战线纲领(草案)》《民族统一联盟组织规约(草案)》等文件,要求国民党政府结束一党专政,给全民族真正的民主自由权利。1937 年《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的发表标志着国共合作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正式形成,党际协商民主政治的实践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三)在“联合救国”实践深入中,不断克服关门主义错误影响,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政权,推动了党际协商民主制度的建立
自大革命失败后,党内“左”倾盲动思想和关门主义一度占据上风,对其他党派大多持怀疑、否定的态度,将中间党派视为反动堡垒,将民族资产阶级划分为“最危险的敌人”。1935 年,瓦窑堡会议及时批判了“纯粹又纯粹、笔直又笔直”的思想,会后,毛泽东作了《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报告,提出现阶段党的任务是反对狭隘的关门主义,建立民族革命统一战线,改变了对各党派的保守态度。从此,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开始密切往来。毛泽东曾多次写信给民主党派就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征求他们的意见。在给宋庆龄的书信中写道:“与先生商酌公开活动之方法,到时敬求接洽,予以指导。”又与章乃器、沈钧儒充分交流抗日救国的具体意见,并“请求诸位先生予以审察,并以高见惠示我们”。在中国共产党推动下,中华民族革命同盟领导人陈铭枢与中共驻莫斯科代表团进行会晤时,大力赞扬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积极宣传抗日反蒋的同盟主张。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代表黄琪翔与周恩来、朱德多次会面交换联合抗战意见,并表示完全同意中国共产党提出的救国主张。中共中央还以南方局为主阵地重点争取小党派和中间分子力量,扶助中国民主革命同盟的建立,还通过报刊开展合法斗争。爱国企业家古耕虞回忆说:“特别是中共的报纸《新华日报》更是大声疾呼,为民请命在舆论上给以有力支持。”中国共产党与各党派突破了意见分歧,走向党际合作新阶段。
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达成联合共识奠定了党际协商民主的基础。1937 年,陕甘宁边区政府大力推行民主共和制,制定了《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陕甘宁边区议会及行政组织纲要》等法规。1941 年《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又从立法高度确立了“三三制”统一战线政权,保障共产党员、非党左派分子和中间派各占三分之一。明确指出:“各级参议会与政府委员,必须包括各阶级各抗日党派与无党派之成份”,“共产党员应与这些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不得一意孤行,把持包办”。这些规定和举措增强了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权利,增进了各革命阶级对中共政权的认同。1944 年的劳模会议和党外人士座谈会强调加强“三三制”政权的新型民主形式,并且要求各级民意机关和政府机关更加广泛地吸收各党派各层次的人士。到1944 年底,边区党外人士担任边区各级行政职务的有3592 人,参与经济部门文化工作的有2210 人,其中许多人担任了领导工作。中国共产党构建的“三三制”政权成为将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的典范,开创了党际协商民主的政权雏形。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及时发出“五一号召”,倡议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得到各民主党派的纷纷响应。中国民主同盟沈钧儒、章伯钧等民主人士致电毛泽东,认为民主联合政府“适合人民时势之要求,尤符同人等之本旨”。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致公党、中国人民救国会等党派相继发表声明,完全支持“五一号召”,愿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召集人民代表大会,实现民主政治目标。各民主党派依次分批北上参加新政协的筹备工作。1949 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从此,党际协商民主有了法律支撑,正式走上历史前台。
二、党际协商民主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协商建国”进程中快速发展
(一)“协商建国”是中国共产党顺应历史发展作出的又一历史抉择
新中国成立,标志着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的历史任务已基本完成。但多年的战争使新中国面临一穷二白、经济凋敝、积贫积弱的状况。为了建设新中国,必须发动一切可以发动的力量,尤其是关乎国家管理、经济建设中的重大政策的制定都亟待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发扬“众人的事由众人商量”的协商优势,发挥党际间精英力量群策群力的协商本领来完成。因此,以政策制定和贯彻为重心的“协商建国”,成为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作出的又一历史选择。毛泽东指出:“政策是革命政党一切实际行动的出发点,并且表现于行动的过程和归宿。”新中国成立后,民主党派由推动民主革命的重要力量变为参政党,这一角色功能的转换也使民主党派自觉融汇到新中国建设和发展事业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民主党派提供了政治协商、参政议政的合法舞台。从此,党际间的对话与协商致力于广集民智,广求良策,通过合作发挥利益表达和社会资源整合效用,进一步推动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党际协商民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协商建国”进程中得以快速发展。
(二)在“协商建国”进程中,多渠道开拓了党际协商民主的途径
首先,召开会议是中国共产党在重大决策前与各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协商、探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主要方式和基本途径。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需要制定,亟待上传下达和贯彻执行。周恩来对此指出:“怎样使这些方针具体化、怎样贯彻下去,就需要召开一些业务会议来解决。”其会议类型分为最高国务会议、座谈会议、茶话会等。最高国务会议是1954 年宪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在必要时召开的会议,是执政党与参政党协商议政的重要形式。1956 年毛泽东在第六次最高国务会议上提出和平解决台湾的方式,之后又在最高国务会议第11 次扩大会议发表《如何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讲话,都得到民主党派的支持和赞扬。座谈会议是党在重大决策前与民主党派充分协商,交流意见的正式会议。关于土地制度改革、抗美援朝、和平解放西藏、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等重大政策大多是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在座谈会上广泛协商、达成共识所形成的。如:1950 年创办的双周座谈会由民主党派及人民团体的代表组织建立,是民主党派间互议时事政治的重要方式。茶话会是党际间开展的小型非正式交流会议,也是共叙情谊、交流谈心的协商形式。1949 年,周恩来在民盟四中全会扩大会议代表的茶话会中,以友党的身份对民盟的发展历程及思想教育问题作出精彩论述。这种融洽和谐的座谈协商成为党际协商的光辉典范。
其次,组织民主党派开展实地调研是党际协商民主实践的重要途径。新中国成立后各种社会矛盾需要调节,各类关系国计民生的具体问题急需深入探究,只有通过调查研究才能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周恩来强调:“要使我们的建设搞得更好,首先就要实地调查,才能知道实际情况,如实反映情况,才有具体资料、具体经验可供讨论和研究。”在土改运动中,全国政协就组织了北京工商界及知识界人士奔赴河南陕县参观土改工作,在实地调研、亲身体验后,参观团成员深刻认识到农村阶级状况,为顺利完成土地制度根本变革凝聚了共识。1953 年,中央统战部组织调查组深入武汉、上海、南京等地进行实地调研,最终总结形成了《资本主义工商业中的公私关系问题》,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其中提出了逐步由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相关意见,对于推动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具有积极作用。
最后,书面通信是继续发展的传统党际协商形式。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电话缺少、电报价格昂贵,书面信函仍是党际之间传递理论观点、方针政策、思想动态的重要途径。毛泽东曾给黄炎培写信指出:“凡重要问题不厌求详地征求意见,总是有好处的。”两人通过多次书信往来,就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解决办法、建立合作社及粮食问题展开讨论。毛泽东还在给陈叔通的致信中,对私营问题、劳资关系的问题进行解疑释惑。周恩来给民主党派写信强调以商量征询方式深化党际交流:“倘有不如意的事,可以写信,可以与中央统战部联系,有话就要说,不要积少成多,结成疙瘩。”
(三)在“协商建国”实践深入中,形成了科学合理的党际协商程序与规范
首先,党际协商民主的操作程序渐趋完善。第一,充分酝酿意见、列出问题清单,这是党际协商的起点。中国共产党允许各民主党派对国家政策制定及社会主义建设的重大问题提交提案或建议,并都纳入至审议协商的范围。通过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的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同民主党派就“重大问题”和“涉及人民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开展协商,认真听取民主党派的意见与批评。第二,反复协商、求同存异是党际协商的中心环节。民主党派中不乏有思想开阔、能言善谏的政治活动家及各行业的翘楚领袖,党中央欢迎他们直言表达自己的观点,对新中国建设给予诸多建议。章乃器曾批评中共党员与民主党派存在着不平等的倾向,党外人士在共产党员面前畏手畏脚,存在“惧怕”意识,有的则是直接向主席致信沟通,这些都对党的政策制定及完善起到积极作用。第三,整合意见、查漏补缺是党际协商的反馈环节。一方面,民主党派协助中国共产党整合党际意见,查漏补缺,发现、检验党的工作中的缺点,提升协商的执行效果;另一方面,针对协商后所形成的方针政策进行及时的学习和宣传,各党派分别成立学习机构。如:民革中央设立的学习干事会,民进总部组建的学习委员会,通过深入领会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思想纲要,使政策的主旨精神得到切实贯彻。
其次,党际协商的规章条例逐步夯实稳固。1954 年出台的《关于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时安排民主人士的意见》为提高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比例提供了法律支持。1954 年,第一届全国人大的人员构成中“中共党员668 人,占54.48%,非中共人士558 人,占45.52%”,彰显了统一战线的广泛性与民主性。1956 年,中共中央出台《关于民主党派工作的几个问题的指示(草案)》,强调不要把各民主党派协商确定的重点分工理解成为机械的划分范围,要求摒弃“以大城市为主、以阶级中上层为主”的狭隘视域,重视在省和省属市以上的城市及县的市、镇设立地方统一战线组织,从而在地域外延上形成了中央与地方、城市与乡村的横向联动、纵向衔接的党际协商体系。同时,各民主党派从党内法规的高度出发修订了各自的党章及总方针。1949 年,中国民主同盟就将其方针阐释为“在中共领导之下,实现共同纲领,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1951 年,中国农工民主党新党章,要求以共同纲领为政治纲领,接受工人阶级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一切都夯实了党际协商民主长期发展的政治根基。
三、党际协商民主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改革兴国”道路上全面跃升
(一)“改革兴国”成为新时期历史发展的主题
由于“左”的思想以及“文化大革命”的影响,盲目照搬苏联模式,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一度失去了生机活力。对此,邓小平指出:“不改革就没有出路,旧的那一套经过几十年的实践证明是不成功的,过去我们搬用别国的模式,结果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在思想上导致僵化,妨碍人们和基层积极性的发挥。”中国共产党通过对历史发展潮流的深刻洞察,1978 年作出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改革兴国”由此成为新时期历史发展的主题。在“改革兴国”进程中,中国社会实现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历史性转变,新兴利益群体不断孕育,多元利益主体不断生长,阶级代际的流动性增强,群体身份交叉性明显,社会利益主体间矛盾由此不断出现。原有党际协商状况已无法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在改革兴国大潮及由此形成的社会转型中,党际协商民主进入了全方位建构阶段,其工作重心是协调解决不同利益集团的矛盾与冲突。从此,党际协商民主开始向制度化、体系化的方向实现“蝶变”跃升。
(二)在“改革兴国”道路中,党际协商民主制度化全面推进
首先,党际协商主体自身建设不断加强。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作为党际协商民主的主体,其自身建设关系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方向。1989 年,《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意见》颁布,强调民主党派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2005 年,党中央首次将“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围绕“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提出了各党派对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目标和任务。2012 年,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重申“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要求“把服务大局作为履职尽责的中心”。民主党派牢牢把握自身建设的规律,增强发挥主动服务大局的功能,以实际行动加强了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事业的深入认识,以主动作为推进了党际协商民主的新实践。党的十六大以后,民主党派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深入到边远地区及乡村考察调研,形成了关于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西部大开发战略、星火西进计划等关乎改革发展的重要决策。进一步通过完善界别组织建设、专委会工作机制,加强专委会的合作联动,把平等协商、党派互助作为党际合作的常态化安排,进一步丰富了主体的建构基础和发展形式。
其次,党际协商渠道不断拓展。2006 年,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其中要求“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在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反馈环节上健全制度,畅通民主监督的渠道”“积极开展参与政协的各党派联合调研”。2008 年,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强调,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组建了全党参政议政工作人才库、参政议政信息网,优选聘请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履行监督职责。通过下发文件、制定政策、完善法律及制度等多措并举,不断拓宽和延伸党际协商的渠道。
最后,党际协商功能不断完善。党的十三大确立了政治体制改革的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若干制度。全国政协七届一次会议强调:“要以改革的精神,建立和健全各种必要的规章制度,逐步实现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经常化、制度化。”为党际协商民主的功能发挥奠定了政治和制度基础。1994 年,全国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正式将参政议政纳入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修订了《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阐明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党的十六大以后,先后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等重要文件,推动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更加完备。
(三)在党际协商实践深入中,多维度推进了社会力量的整合
首先,明晰和拓展了党际协商的内容,侧重关注弱势群体利益。在改革开放进程中,城乡之间、东西部之间的地域发展差距持续扩大。为维护弱势群体利益,推进社会协调发展,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就城镇贫困群体的解困问题多次举办专题研讨会,高度关注下岗失业人员和城市贫困人群、贫困群众和其他弱势群体等问题;开展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调查研讨,探索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扶贫开发的新形式,建立帮助贫困边境少数民族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的有效机制;组织开展边境地区人民发展状况的深入考察,促使“三下乡”活动与产业扶贫、智力扶贫相结合,积极推动老少边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在协商讨论、建言献策中,实现了对弱势群体利益的维护和社会稳定。
其次,健全和完善了党际协商运行机制,化解社会矛盾与冲突。为保障党际协商各个环节有序衔接、有机融合,有效捕捉反映社情民意的真实信息。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印发了《全国政协关于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意见》,制定了《关于开展全国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工作的暂行办法》,健全了提案工作规章制度。推行分层次办理提案,坚持“一事一案”,对所确定的提案采取提案委员会、提案者、承办单位“三结合”的方式开展联合调研。增进协商主体对于不同社会问题的理解判断与价值共识,将各阶层的利益表达活动纳入法治化、制度化的轨道,综合施策妥善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冲突。
最后,细化和优化了党际协商结果的反馈,保障人民利益的全面表达。为避免党际协商民主流于形式,改变以往那种“会议协商止于会议结束,书面协商止于领导同志的批示意见”的状况。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强调,要建立健全政协委员意见和建议的跟踪办理及反馈机制,让协商结果更为透明化、清晰化。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进一步要求加大提案的督办力度,完善成果报送和反馈机制。
四、党际协商民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筑梦强国”征程中不断创新
(一)“筑梦强国”是新时代中国发展的历史使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历史进入了“筑梦强国”的伟大征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有能力实现这个目标。”并强调中国梦是每个中国人的梦。“筑梦强国”成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为适应和把握新时代“筑梦强国”的要求,中国共产党联合各民主党派制定科学的战略决策,凝聚协同治理的政治力量,牢牢把握战略主动权,运用精准、细化、可控的党际协商手段来快速、高效解决发展实践中的问题;创新党际协商民主技术,推进“政党—国家—社会”不断形成有机的统一联合体。党际协商民主在“筑梦强国”征程中全面升级。
(二)在“筑梦强国”征程中,党际协商民主的实践进路不断创新
首先,党际协商与网络技术融合,开创了党际网络协商新形态。2015 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探索网络议政、远程议政的新形式。新时代以来,党中央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探索打造了移动议政平台,开发用于网络协商履职的“云上议政”服务,开通相应的微信公众平台、政务微博,利用在线直播等网络载体召开协商议政会议。充分发挥新媒介技术赋权的平等性,确保政党能够切实了解民意,进而提高协商议政的参与度和精准度,打破了传统的地域空间限制、缩小了民众与政党间的交流距离,提升了信息和数据的传达速率,为实现科学民主决策奠定广泛的民意基础。
其次,协商内容的深化创新了党际协商民主实践。2015 年,《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的制定将政治协商内容划分为四部分,包含了关于党的重要文件,宪法及法律的修改建议,人大常委会等领导班子成员的建议人选,以及关于多党合作的重大问题。同年12 月印发的《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将政治协商内容进一步细化为七大内容,增加了关于国民经济发展、改革发展稳定及其他需要协商的重要问题的内容。协商内容的深化提升了党际协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激发了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自主创新性。如:广东省委自主探索建立的暑期座谈会实践,创新性增加了跨省调研内容,科学建立起协商反馈机制,逐步成为广东省践行多党合作制度的重要品牌。山东省创新建立“7+1+1”专项民主监督模式,即由7 个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每年根据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选出一项专题来进行专项监督,成为高质量监督的新模式。
最后,政党建设水平的加强提高了党际协商本领。新时代以来,中国共产党不断认识、把握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正视应对“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极大地推进了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各参政党的能力建设和政治建设也进一步明晰和细化。2018 年以来,中共中央先后出台了《民主党派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规划(2018—2027)》《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意见》《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新时代组织发展工作座谈会纪要》,为推进高水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提出一系列政策支持,推动了各参政党不断提升自身的履职能力和协商本领。在广聚共识的过程中,执政党与参政党不断增强调查研究本领、协商议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推动协商工作涵盖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完善多元协商机制、创新社会治理、健全生态环境体系等多方面领域,使党际协商民主在大幅度提升中实现“量”的飞跃和“质”的突破。
(三)在党际协商实践创新中,共建共治共享的党际协商治理新格局开始形成
首先,党际协商体系的建立扩大了社会利益的共享半径。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建立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党际协商的相应制度构建与运行机制得到了创新性发展。2015 年颁布的《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首次明确了政党协商的四项保障机制。同年,党中央建立健全提案办理协商制度,完善双周协商座谈会制度、政协全体会议协商制度。从而确保了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将人民利益的关切点嵌入治理决策全过程中,严把程序落实到位,提升了党际协商的质效。同时,在各个省、市、自治区的政协中健全联系群众的各项制度,制定区政协领导联系委员制度,充分激发社会主体和市场主体的活力,形成了政党— 社会的常态化互动,保障了人人共享发展成果的可能性和有效性。
其次,党际协商带动了其他协商场域的耦合共进。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政党协商居于七大协商领域之首,其突出的作用是带动了其他协商场域的发展,搭建起了以中国共产党为核心的自上而下、上下联动的立体化协商框架,促进了党际协商民主、党内协商民主、社会协商民主、公共协商民主不同协商场域的协调互动。进一步强化了政党与政协、政协与政府、政府与基层的协同联系,持续推进了协商议题、协商形式、协商制度向界别深化,向基层下移,向社会延伸,实现了实践场域的层次性递进。在党际协商、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中,形成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平等联动的交互性关系,打造了秉持“关系理性”的生活共同体和权益共同体。
最后,党际协商在公共治理中的引领和主导作用得到全面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协商民主是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设计。”在中国共产党集中统一的一元化领导下,党际协商成为架构一元领导与多元参与之间的关键纽带。一方面,党际协商是协商民主的“先行者”,具有开创性和引领性的地位与作用;另一方面,在党际协商的政治逻辑下,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的同时,发扬了参政党巩固政治共识、密切协调配合的效力,共同严守“决策”防线,坚守“监督”底线,遵守“政策”红线,实现了对公共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和高效整合,以一元领导促多元共存,以多元共存促社会和谐,更好地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提升了公共治理效能。
结 语
综上,中国共产党党际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以伟大的历史主动精神、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高超的历史智慧所进行的伟大创造,其中展现了重要的历史特点和影响。
中国共产党党际协商民主,是凝聚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智慧与中华文化历史底蕴的原创性成果,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实现的伟大创造。首先,中国共产党党际协商民主吸收了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并与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紧密结合,在民主革命统一战线、工农民主统一战线、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不断演进中逐步发展起来,形成了一致性与多样性相统一、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党际协商艺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不断构建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的党际协商格局,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以来就肩负起实现民族独立、国家富强的崇高理想,带领中国人民在百年奋斗中,推进了由“联合救国”到“协商建国”,由“改革兴国”到“筑梦强国”的伟大征程。党际协商民主就是在这一历史征程中实现了从初步形成到快速发展,从全面跃升到不断创新的飞跃。因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协商民主“源自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源自新中国成立后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共同实现的伟大创造,源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政治体制上的不断创新,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制度基础”。中国共产党党际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开放和新时代伟大进程中形成的重要民主形式。中国共产党党际协商民主有根、有魂,具有强大生命力。
中国共产党党际协商民主为世界政党政治和人类政治文明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中国共产党党际协商民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的利益为旨归,铸就了“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党际协商民主模式。它超越了西方政党间权力掣肘的恶性竞争制度,摆脱了资本倾轧下“利尽而散”的协商困境,既不搞拉帮结派的“小圈子”,也不搞形式上的“人民民主”,而是从合作共赢、互督互勉的立场出发,推动实现党际协商民主功能的迭代升级。它创新了民主实现形式,实现了党外监督与党内监督的协同并举、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的有机融合、党际协商与党群协商的辩证统一,为世界政党政治和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