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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运工程投资投资控制的分析及对策

2022-11-08蒋丁丁安徽省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珠江水运 2022年4期
关键词:概算水运工程量

蒋丁丁 安徽省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1.水运工程的特点

水运工程是土木工程的一个分支,同时属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部分。除了具备土木工程的一般特点外,由于是依水而建,在施工和运行特点上又和水利工程相似。

1.1 水运工程投资主体多元化。

水运工程属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一种,以中央及地方政府资金为主,统筹考虑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航道、船闸类项目有时可能经济效益不够显著,由于水运交通运输方式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拉动,社会效益较好,故而一般以政府资金为主导投资建设运营。与此同时,很多大众商品例如原油、有色金属、钢铁、农产品、铁矿石、煤炭等水运成本更低,很多企业也会自筹自建企业码头,以社会资本为主。

1.2 水上施工作业条件复杂

与工民建、市政等工程不同的是,水运工程大多依水而建,施工条件恶劣,程序复杂。常常需要做临时围堰、临时降排水等临时措施,以具备干地施工条件。不具备干地施工条件的,需要做临时平台或者引桥进行水上作业或者改用船机施工。

1.3 受自然水文条件影响大。

水运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受波浪、水流、台风、大雾等诸多自然因素的影响较大,全年可施工作业天数较少,施工进度滞缓,施工质量难以保证。

2.水运工程投资控制的要求

目前水运工程造价文件主要依据交通运输部2019年颁布的《水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JTS/T 116—2019)及《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JTS/T 275-1—2019)、《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JTS/T 276-1-2019)、《疏浚工程预算定额》(JTS/T278-1-2019)等配套定额进行编制完成。

根据水运工程各阶段的设计深度和投资控制的不同要求分别按工程可行性研究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预算三个阶段进行造价文件的编制。

国令第712号《政府投资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初步设计提出的投资概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投资估算10%的,项目单位应当向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投资主管部门可以要求项目单位重新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申请安徽省内预算内调整投资调整概算的管理规定》第五条“经核定的概算应作为项目建设实施和控制投资的依据。项目单位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概算控制职责,确保项目总投资控制在概算以内”第十三条“因项目建设期价格大幅上涨、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出现重大变化和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导致原核定概算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的,可以向省发展改革委申请调整概算”

3.水运工程投资失控的分析

3.1 物价上涨因素

(1)材料价格上涨。水运工程建安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经测算统计,材料费用一般占建安费的40%~60%,因此,材料价格的变化是导致造价变化的一个重要因素。近年来随着国家的宏观调控,通货膨胀、市场供需等因素,钢材、水泥、砂石料等建筑材料都有了大幅度的上涨。水运工程由于建设周期长,常常因为项目所在地的建筑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造成工程投资超估超概的情况发生。

(2)征地拆迁价格增长。水运工程如航道、船闸等线型面型工程往往涉及到很大的征地、拆迁及居民安置工作。由于拆迁工作难度较大,拆迁工作往往进展缓慢,耗时较长,而近年来随着全国范围内的房价轮番上涨,也导致拆迁成本大幅度上涨,造成工程投资失控。

3.2 自然灾害因素

自然灾害因素如暴雨、汛期洪水、台风等往往会造成基坑、上部结构失稳坍塌,从而增加维修抢险投资。而在项目的前期工可研、设计阶段很难预测到这笔费用。

3.3 设计深度不够

前期工可研阶段受设计深度限制,往往工可估算的编制深度不够,而设计阶段往往设计方案和规模变化较大,使得初步设计概算突破工可估算。为了满足估算控制概算的刚性要求,编制概算的人员往往会同设计人员沟通降低工程规模,同时给概算“瘦身”,以符合审批要求。

由于赶工期的因素,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深度不够,到施工图阶段设计方案和规模的调整、新增的工程内容往往导致施工图预算突破概算。

3.4 造价人员经验不足

造价人员习惯于根据设计人员提供的工程量进行套定额计价,而忽视了前期阶段设计深度不够等因素。例如设计人员往往重视主体工程的工程量计算,却常常忽略了临时工程如基坑支护,临时围堰等设计的深度和工程量的把握。待到实际施工的时候,常常发生临时工程措施超概较多的现象。造价人员如在前期阶段根据经验判断,提醒设计人员或者预留一定的费用,则有可能避免这一风险。

3.5 工程量缺项漏项

设计阶段提供的工程量单位错误,数值错误等时有发生,直接影响造价文件的准确和可信度。有时候甚至发生数量级的错误,造成造价投资与实际相差过大。

3.6 施工单位通过变更来获益

现阶段工程招标往往倾向于选择低价中标的方式。施工单位为了中标,往往选择不平衡报价或压缩投标价格。待中标之后,为了扩大项目收益,积极寻求设计变更,以增加工程数量或者采用更高利润的方案。因为工程变更造成的工程投资增加,往往在概算编制的过程中难于把握。

4.控制工程投资的对策

4.1 工可投资估算及初步设计概算应为建设期物价上涨预留空间

建议国家及地方定额管理部门定期制订估算指标,并定期公布物价上涨率。在可研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均考虑计算物价上涨费。

项目前期阶段造价人员应广泛收集与项目有关的资料,特别是项目所在地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注重政策文件的时效性,详询国土有关部门征地移民方面的税费,不应漏记错计。

4.2 合理提高工可、初步设计深度

在工可及初步设计编制阶段,设计人员应有意识的提高设计深度,全面收集熟悉项目资料,广泛征求采纳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尽可能的规避因为人为主观因素导致的工程规模偏小、工程数量不够等错误,这样计算的工程投资才能符合后期实施条件。

4.3 按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进行限额设计。

初步设计概算作为工程投资的最高限额,施工图阶段不应随意扩大设计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各单位工程应严格按照“限额设计”,投资预算不应突破相应的概算。如确实因为设计内容调整导致突破概算的,也应在各单位工程内部协调解决,使得总投资在批复概算范围之内。

4.4 加强工程量的审核和校核。

设计人员和造价人员应加强对设计阶段工程数量的复核,特别是施工组织设计中存在的临时工程措施,不应漏提。即使在项目周期较短情况下,也应对工程量进行认真复核。

4.5 尽量避免不必要的设计变更

为了减少实际施工发生设计变更导致投资超概的风险,应从设计阶段开始控制。应提高设计文件质量,使得设计规模合适,设计方案合理,工程量计量准确,造价文件编制合理,从而避免因为设计院本身错误造成的设计变更。招标阶段应避免施工单位最低价中标,避免报价明显不合理的施工单位中标,赋予一定的利润空间,从单位的综合实力,技术文件中选择最合适的企业。

5.结束语

工程投资超概算不仅会影响工程进度,也打乱了财政部门拨付建设资金的节奏,增加了不必要的中间程序,降低了工程实施的效率。故而从项目前期、设计阶段就对工程投资进行有效控制是关键,这离不开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的合力,只有做好前期调研、设计及概算编制各方面工作,编制的概算是可以作为最高限额,对工程投资进行有效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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