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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产业振兴应对多重堕距现象的核心思路

2022-11-08邢中先

北京社会科学 2022年6期
关键词:主体农民发展

邢中先

一、引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为我国乡村现代化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乡村产业发展。2018年9月习近平指出,“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2021年8月,在河北承德考察时他强调,“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2018年《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2019年《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2020年《全国乡村展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和2022年《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也都明确指出,产业振兴对贯彻落实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可以说,产业振兴一直被置于乡村振兴的重点地位。产业振兴的目的在于提升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乡村振兴战略的落脚点是实现农民的生活富裕和满足美好生活需要,而生活富裕和美好生活需要依靠乡村产业兴旺来实现,由此可见,乡村产业振兴是驱动乡村振兴战略实现的重要动力引擎。因此立足于新时代新的历史方位,全面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对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尽管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在加快贯彻落实,但乡村产业振兴依然面临着来自主体、制度、理念等多方面因素的掣肘。一言以蔽之,乡村产业振兴总体面临实然、当然和应然状态的不均衡发展状态,虽然乡村产业振兴的理念和相关改革措施在较短时间内得以顺利完成,但与之配套的制度、主体以及文化等却出现了滞后于现实发展需要的现象,理想、制度和实际三者之间呈现出明显的变迁差距即“堕距”。立足新时代乡村产业振兴取得的成效,进一步分析目前产业振兴中存在的多重“堕距”现象的表征和原因,进而以协同式弥合为思路全面优化乡村产业振兴措施,发挥好乡村产业振兴驱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践效能,从而确保乡村振兴战略的如期推进和协同发展,这对于乡村现代化建设、农民共同富裕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都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二、堕距理论、乡村产业振兴堕距现象及其堕距表征

(一)堕距理论的来源与内涵扩展

堕距理论是美国社会学家奥格本最先提出描述文化变迁发展现象的范畴,他认为文化变迁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但现实社会中往往容易出现文化变迁迟滞于其他部分、非物质文化变化迟滞于物质文化的现象。堕距理论一经提出就得到了诸多学科领域众多专家学者的关注和认同并推动这一理论取得新的发展,先后形成了制度堕距、能力堕距、政策堕距等多种概念体系。总体来看,堕距理论主要是理论界用来阐释重大社会变革或变迁出现时,部分领域变化出现明显迟滞、落后现象,导致实然、应然和当然之间出现的差距状态。

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认为物质和意识存在辩证逻辑关系,物质决定意识,物质是第一性的,意识是第二性的;意识反作用于物质。由此可知,物质和意识变化并不是同步的,物质的变化往往快于意识的发展,这是堕距理论生成的根源解释。就此来看,堕距理论在深层次上反映了唯物辩证主义的演进规律,是能够对社会发展产生影响的客观现实存在。综合堕距理论研究和现实阐释来审视乡村产业发展,可以将乡村产业振兴进程中的堕距现象理解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程中特别是在乡村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下,社会各层面出现了与乡村产业发展要求配套不一致的行动迟缓、错位或者越位现象,在总体上造成了乡村产业发展实然、应然和当然状态出现不同步变迁差距的结果。深入研究乡村产业振兴面对的多重堕距现象,是新时代贯彻乡村振兴战略理论和实践的题中应有之义。

(二)乡村产业振兴进程中的多元堕距现象

自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乡村产业在党、政府和社会等各方力量合力推动下得到了较快发展,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但是在这种现实背景下,乡村经济发展面临的公共服务不足、乡村文化缺失、农民幸福感不高等问题并没有得到系统性解决,相反与乡村产业发展相关的问题变得更加复杂,乡村产业振兴面临着来自主体、制度和文化多方面的不足。从表面现象看,乡村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是乡村治理现代化、乡村转型升级发展进程中不可避免的短视现象;从深层实质看,可以借助堕距理论阐释清楚乡村产业振兴问题的生成机理。现有研究表明,只关注乡村产业振兴单一维度的问题容易造成乡村经济发展的片面化、碎片式,更难以解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面临的多重复杂因素影响。在学界已有研究成果基础上,本文借鉴堕距理论的核心范畴尝试以多重堕距为视角分析乡村产业振兴面临的发展滞后、发展错位问题。事实确实如此,乡村产业振兴面临的困境绝不是单一因素就可以解释清楚的,借助多重因素在乡村产业发展进程中带来的不平衡现象,可以系统把握乡村产业发展过程中由于不同因素不能协同发展造成的错位问题。依据堕距理论和乡村产业发展现实来看,乡村产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堕距现象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类:

乡村产业发展拥有政府、农民、新型经营组织等多元主体类型,他们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着乡村产业发展的职责。第一,政府要在与市场划分边界的基础上承担服务职责,作为乡村产业振兴的主导者,其功能定位关乎乡村产业发展的未来,当然由于职责所系,政府还承担着乡村振兴组织者、引领者的角色。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进,政府其他职责与产业振兴中的服务职责混淆,政府在乡村产业发展中出现了各种越位、缺位和错位现象。显而易见,政府作用发挥在乡村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与“应然”的落差,这是政府主体堕距。第二,农民是乡村发展的核心主体力量,也是乡村产业振兴的真正主体,其作用发挥是乡村内部关联带动产业发展的关键所在。然而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等因素限制,乡村青壮年人口源源不断流入城市地区,使得乡村振兴中出现了人才不济的现状,导致农民主体在乡村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缺位问题,产生了“实然”的落差,这是农民主体堕距现象。第三,新型经营组织是乡村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也是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外部支持。但由于新兴经营组织与小农规模经营存在一定互斥的矛盾,使得新型经营组织主体未能在乡村振兴中特别是在产业兴旺的过程中全面发挥带动作用,导致新型经营组织在乡村振兴中出现“当然”的落差,这是新型经营主体存在的堕距现象。

制度主要分成正式和非正式两种,其中正式制度是指导乡村产业振兴的制度支撑和保障,是实现乡村产业持续发展的基础保障;而非正式制度是确保乡村产业振兴有效落地实施的“软实力”。当前乡村产业振兴涉及乡村发展的方方面面,因而需要规范化体系化制度来确保乡村振兴政策得以走好“最后一公里”。但新时代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尚处在转型发展时期,规范乡村产业振兴的制度体系不健全,使得制度的治理效能未能得到有效发挥。就新时代乡村产业振兴制度建构状态来看,理想化制度状态、文本制度规定状态以及制度执行状态之间存在落差,这种落差可以逻辑归纳为制度堕距。在学理上解释制度建构状态,优化顺序一般为“理想>文本>执行”,学者把理想与文本之间的落差被归纳为上向堕距,文本和执行之间的落差被归纳为下向堕距。

奥格本堕距理论主要是解释文化变迁滞后现象的,这对新时代乡村治理特别是产业振兴具有重要启发意义。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乡村治理主要依赖以往的成功经验,乡村产业发展目标偏离了乡村发展实际。这种看起来是新时代乡村振兴要着手解决的问题,实际只是乡村发展问题的表面现象,其深层原因在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中作为非物质文化的产业发展思想,滞后于经济物质文化的发展,如体现最鲜明的当属乡村产业发展中的缺位、越位现象,以及乡村文化发展的滞后问题。用堕距理论分析乡村产业振兴面临的上述问题,可以发现其本质是文化发展滞后物质发展的不平衡,即文化堕距是导致乡村产业发展不平衡的文化根源。文化发展具有较强的路径依赖性,原有文化比较稳固、文化创新理念渗透慢,乡村产业振兴面临来自市场经济各种思潮的碰撞。

如上文所述,乡村产业振兴过程中确实在主体、制度、文化等多个方面存在滞后乡村产业发展实际的堕距问题,更值得注意的是其各方面堕距相互交织相互影响,形成了对乡村产业振兴乃至乡村现代化建设具有深层影响的多重堕距现象。

(三)乡村产业振兴面临多重堕距现象的表征

乡村振兴战略成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推进乡村实现现代化的重大战略抉择,成为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然而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总体要求和实施进展相比,乡村产业振兴的发展却呈现出一定的滞后特征。结合堕距理论分析,无论是审视乡村产业振兴主体,还是省思乡村产业振兴的制度和文化结构,乡村产业都出现了与乡村振兴总体要求、实践发展不相适应的错位问题,即乡村产业发展面临着多重相互交织的复杂堕距现象。

乡村产业振兴面临的主体堕距主要涉及政府、农民以及新型经营组织三个类型,相对于快速发展的乡村来说,它们并没有做好适应性调整,难以履行与乡村产业振兴相匹配的主体角色定位。

第一,乡镇政府在乡村产业振兴中存在的主体越位和错位现象。政府是乡村产业振兴的制定者、乡村产业发展的引导者,同时也是乡村产业发展的服务者,其主要任务是确保党和政府的乡村振兴政策得以有效贯彻落实,然而遗憾的是,现有的乡村产业发展说明部分乡镇政府超出了自身职责范围,过度地干涉乡村产业的发展,或者在乡村振业发展过程中放任自流,导致同质化产业,使得乡镇政府在乡村产业发展中出现了两种极端现象即越位、缺位问题。

第二,农民在乡村产业振兴过程中存在的主体缺失和主观能动性发挥不足现象。农民是乡村产业发展的重要主体力量,更是乡村内部推动产业发展的核心主体。因囿于城乡二元结构等因素的影响,乡村产业发展面临人口外流挑战,同时小农经营的保守倾向限制了农民在乡村产业振兴中的作用发挥。一方面,青壮年群体进入城市寻求新的发展机会和生活空间,使得农村中最具有活力的人无法从事农业生产,这就严重弱化了乡村产业发展的主体力量。另一方面,乡村发展主要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营模式,小农生产具有自身的缺陷,在经营方式上墨守成规、循规蹈矩,在主观意愿上不愿意参与具有较大市场风险的产业创业。这与乡村产业发展需要的进取精神存在相悖之处,与乡村产业振兴要大规模机械化、创新化发展相矛盾。

第三,新型经营组织在乡村产业振兴过程中存在的主体反噬现象。来自乡村外部的新型经营组织是乡村产业振兴的外部主体驱动力量,然而由于其进入农业生产领域容易与小农经营在土地、市场、农产品资源等方面产生竞争,既可能会压制小农主体积极性,也可能会进一步侵蚀他们的生产发展空间,发生新型经营组织与小农争利的现象,使得新型经营组织很难得到小农的全力支持,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新型经营组织在乡村产业振兴中的外部推力作用的有效积极发挥。

制度转型是乡村治理迈向现代化治理的重要标志之一,同时也是衡量乡村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的重要尺度。然而由于乡村社会在历史和现实中的特殊地位,其在制度化转型发展过程中容易出现制度堕距现象。依据堕距理论,乡村制度堕距主要包括乡村产业发展制度的理想化状态和文本规定状态之间的差距以及制度文本规定和实际执行之间的差距。

第一,乡村产业振兴面临的上向堕距现象,即制度的理想化状态与文本规定状态之间存在差距的现象。与乡村产业发展速度相比,乡村产业振兴相关的制度变迁是相对缓慢的过程,即乡村产业振兴的相关制度规定无法做到与乡村产业发展实际紧密相连的程度,乡村产业振兴相关制度规定存在滞后性特点。首先是乡村产业振兴在客观层面存在制度缺失现象。现有乡村产业发展文件规定多、制度规定少,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蓄意强调行政权力在乡村产业发展中的作用,乡村治理和产业振兴过程中缺少制度意识和制度规范。其次是乡村产业振兴的现有制度规范内含缺陷,并不能全然反映乡村产业发展的真实状态。乡村旅游业、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相关规范并没有真正把握乡村发展现实,从而带来了诸多限制乡村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最后是乡村产业振兴的相关制度规范存在明显断裂现象。新时代为适应乡村振兴战略发展要求制定了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的制度规定,然而这些扶持产业发展的制度与新农村建设等原有规章缺少有效衔接机制,使得部分农民群体利益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损害。

第二,乡村产业振兴面临的下向堕距现象,即文本规定状态和实际执行状态之间存在差距的现象。深入剖析现有乡村产业发展的方方面面规定可以发现,现有的相关规范体系更侧重偏向宏观指导,缺少一竿子插到底的具有实践操作性的微观行动政策。体现在,一方面,乡村产业振兴相关指导规范主要以原则性、条理性为主,缺少具体贯彻过程的固定,文本规范与制度的实际运转状态存在相当差距。另一方面,由于区域之间乡村产业发展的竞合原因,部分基层政府会在乡村产业振兴制度规范方面采取选择性自行、部分执行甚至变通执行的策略,这严重弱化了乡村产业振兴相关文本制度规定的效度和信度。

新时代是中国乡村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时代,在这一进程中,不仅有经济收入水平提高、居住条件改善等显性衡量指标,还包括乡村文化建设、乡村文化振兴等隐性衡量指标。乡村产业振兴能够很快速地增加农民的收入、改善农民的生活质量,从而引导塑造健康的良好的乡风习俗,但是却不能推动乡村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同步发展。就乡村产业振兴的现实来看,乡村产业振兴面临的文化堕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乡村产业发展目的与农民主体意识之间的失衡。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序推进和快速发展,乡村产业种类和规模必将不断提质增效,然而农民主体意识并没有伴随着乡村产业振兴的发展而得到同步提升,相当部分农民的主体意识显得与乡村产业振兴发展要求呈现出不融洽性。乡村产业健康发展需要具有主人翁意识的农民主体积极参与其中,并发挥其自身的能动性,但是现实生活中,有相当部分农民更侧重关注“自家的一亩三分地”的短视现象,这种对乡村产业发展只关注能否带来直接收益的狭义的物质观,而对乡村产业发展的深层影响以及未来走向关注度的不足,这样容易造成相关产业对乡村公共资源的侵蚀,不能很好地发挥主人翁的作用,从而造成乡村产业发展与农民主体缺失的现实失衡。

第二,乡村产业发展局面与农民生活状态之间的失衡。乡村产业的有序健康发展必然会重塑乡村发展格局,从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和社会条件。问题的关键在于乡村产业的发展并不必然提高农民生活满意度,甚至可能引起相反作用。客观层面说乡村产业发展确实会在公共服务设施方面改善原有的乡村生产生活条件,如修建公路、完善通讯网络设施、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等。但需要高度关注的是农民进入相关企业获取劳务报酬,在家门口形成了半工半耕的生产方式,这不仅改变了农民传统农业生产模式,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农民群体生活的紧张状态。农民一方面要兼顾农业生产、下地耕种,另一方面还要进入相关企业做工、完成相关工作量,相较以前是一种处于紧张时间中的失衡状态。

第三,乡村产业发展理念与农民原有理念之间的失衡。乡村产业发展代表的是市场经济,其要获得成功必然需要借助现代企业理念来规范生产活动,然而农民群体长期生活在农村,以小农生产伦理为基本遵循,二者在共同的乡村场域中相遇必然会因失衡引发矛盾冲突。诸多典型现象可以印证这一点,一方面,乡村产业发展需要现代经理人,其管理和技术人员可能来自乡村外部,另一方面,相关企业会以规范的工厂制度约束雇佣的农民。农民群体在与相关工商企业有利益冲突时,往往会表露出“土地是我们的,为什么领导和利益却是你们的”失衡心理状态。

三、乡村产业振兴面临多重堕距现象的原因

深入剖析乡村产业振兴的多重堕距产生原因,是确保新时代乡村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乡村产业振兴面临的多重堕距现象成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传统历史积累的问题也有现实发展产生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因为当前中国乡村社会正处于快速转型发展阶段使得历史和现实问题相互交织,呈现出了更为复杂的表现样态。

(一)传统农耕文化与市场经济文化之间存在张力

文化理念是支撑乡村产业振兴的基础,只有建构起与乡村产业振兴相适应的社会文化氛围才能更好地推进乡村产业发展。乡村产业振兴是新时代中国乡村经济实现现代化转型发展战略,然而由于乡村文化变迁的相对滞后,在乡村发挥主导作用的文化依然是传统农耕文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文化作用发挥不明显,两种文化范式之间存在明显张力。乡村产业振兴面临的多重堕距现象与文化理念存在的张力密不可分。

第一,建立在传统农耕基础上的文化根深蒂固,短时间内难以发展演化出与市场经济匹配的乡村产业发展文化。大国小农是中国几千年历史积累形成的基本国情和农情,以此为基础形成了根深蒂固的传统农耕文化。传统农耕文化守土重迁,经营土地规模小,具有明显保守倾向,在深层次上轻视商贸,以学优则仕为至高追求目标。而乡村产业振兴需要不断开拓进取,需要大力发展市场经济,需要在形成一定规模效应基础上,重视发挥自身与市场的互动逻辑,以获取经济收益实现规模发展为目标追求。就此而言,新时代乡村产业振兴首先要面对的是传统农耕文化与市场文化之间的张力。

第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文化发展速度快,兼顾乡村产业现实的文化范式尚处在缓慢建构过程中。市场经济最大的特点是流转速度快,变成为市场上唯一不变,转型社会整体层面难以建构起与市场快速变化相适应的文化基础。与城市区域相比,乡村地区受市场经济影响范围和程度有限,乡村社会的市场化水平发育有限,同时加之农民主体市场素养水平有限,因此其建构适应乡村产业发展文化范式的进程更为缓慢。

第三,农民主体在文化调试能力方面仍存在一定欠缺,难以达到乡村产业振兴发展的总体要求。尽管农民接受的受教育程度有了较大程度提升,但相当部分农民群体依然被束缚在土地上,并不能及时调试自我适应市场经济和乡村产业发展。在面对市场经济和外部文化影响时,乡村社会蕴含的特有乡土文化呈现出被弱化局面,农民群体面对多重文化影响和冲击显得无所适从。

(二)多重主体素养与乡村产业定位之间存在张力

主体素养是关乎乡村产业振兴实现程度的重要主体因素,政府、农民、新型经营组织等都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为乡村产业振兴发挥作用。如乡村产业发展的多重主体素养限制了其自身作用发挥乃至影响到整体合力的形成,必将会从软实力上阻碍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的进程。

第一,乡镇政府是乡村产业发展的服务者、引导者,但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凸显出了众多难以匹配乡村产业发展定位的素养。在科层制运行体制下,乡镇政府既要接受上级部门对产业振兴的考核,同时还要对乡村产业发展负责。乡村产业发展是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其核心作用发挥应为内部农民主体,激发其内生动力。但是为了更好的完成绩效考核和任务,乡镇政府跨越职责范围主动承担起乡村产业发展的组织者,造成了众多重复性产业投入和建设问题,出现了同质化竞争,导致资源浪费和市场竞争力低下,这是乡镇政府主体素养与乡村产业发展定位之间的张力。

第二,农民主体是乡村产业发展的关键群体、核心力量,但其主体作用发挥过程呈现出了众多与乡村产业发展定位相悖的素养。乡村产业发展是要充分运用市场经济要素推进乡村产业发展,而作为关键主体的农民由于长期生活在农村中,日复一日的农耕劳动,使得他们不了解什么是市场经济,从而也就不能养成与市场经济要求相匹配的素养,突出表现为不了解市场运行规则体系、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新技术要求、不具有市场经济内含的承担风险意识、不具备市场竞争力等等。

第三,新型经营组织是乡村产业发展的外部驱动力量,但其作用发挥过程中表现出了诸方面压制乡村产业发展的素养。作为外部进入乡村发展的新型经营组织,要想获得持续发展空间需要借助本地农民作用的发挥。需要指出新型经营组织进入乡村发展产业目的在于获取经济回报,其以土地流转开展规模化经营的行为,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制约了农民主体作用的发挥,在土地规模、市场竞争、产业布局等方面出现与农民争利局面,这是新型经营组织主体素养与乡村产业振兴定位之间的张力。

(三)乡村治理结构与快速流变社会之间存在张力

在快速发展转型时期,乡村迈向现代化的关键在于乡村治理能够有效应对各类影响乡村社会稳序发展的问题,而作为乡村现代化支撑的治理必须具备覆盖并有效应对诸问题的结构。实际上现行的乡村治理结构主要以行政权力为中心,以科层制为依托自上而下落实治理任务,具有明显的权力强制性、主体单一性特征。这种治理结构侧重于行政权力向下延伸,并不能适应快速发展变化的乡村社会特别是乡村产业发展。

第一,相对稳定的乡村治理结构缺少对新兴主体的关注和吸纳,制约了多元主体在乡村产业振兴中的积极作用发挥。依赖行政权力的延伸,必然会缺少对乡村民众特别是外来主体力量的关注,实际在乡村产业发展中发挥核心作用的主体量,在乡村治理结构中被视为“局外人”,严重制约了多元主体在乡村治理中积极作用的发挥。农民群体、返乡农民、新型经营组织等缺乏有效的制度化组织化参与乡村治理机制,这种结构性不足严重制约了乡村产业的发展。即传统乡村社会治理结构无法有效应对产业发展变化,成为影响乡村产业振兴多重堕距的重要原因。

第二,乡村治理观念和权力本位主义在事实层面造成了制约乡村产业振兴的制度异化现象,导致乡村产业发展过程出现了诸多不平衡现象。乡村治理结构中有多重吸纳重视农民利益表达的架构设计,但在实践中治理结构更关注科层体制提出的要求,忽视了乡村产业振兴主体的呼声,由此促成了乡村产业振兴多重堕距的产生。事实上乡村产业振兴主体参与治理的角色单一,更多的承担着监督者角色,并未能全身心投入乡村治理进程中,因此制约了乡村产业振兴主体积极作用的发挥。

四、乡村产业振兴应对多重堕距现象的思路

立足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全面实现乡村现代化建设,必然离不开乡村产业振兴的支撑。乡村产业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前提,其发展规模和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实现农民共同富裕和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进度。为更好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乡村产业振兴面临多重堕距的表征和原因分析基础上,坚持以协同式弥合为指导思路,全面形成应对乡村产业振兴多重堕距的举措,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序推进和乡村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现实价值意义。

(一)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协同乡村产业振兴各类要素共进

乡村产业振兴需要各类生产要素协同发力,因此当前最重要的是突破乡村原有生产要素各自为阵、各自为政的局限,以市场化为导向思维,协同推进乡村各类生产要素同频同振,为乡村产业发展凝聚强大社会合力,释放最大社会效能。结合上述乡村产业振兴面临的多重堕距可以发现,人才、土地以及金融方面的要素协同对乡村产业发展尤为重要,为此要以市场为导向打破乡村生产要素流通的制度阻碍。

农民主体在乡村产业振兴中发挥的作用不足,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乡村青壮年人才流失严重,因此要想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必须要培养一批既懂农业也爱农村的人才队伍,因此激活人才要素是为乡村产业发展贡献主体力量的核心思路。第一,以“引”为要,依托乡村现有产业,积极吸引外部优秀人才参与进来,从而化解乡村人才短缺的问题,再者要打破城乡二元人才评价机制,要实现乡村人才认定资格与城市人才认定资格的统一职业评价标准,并要给予乡村人才认定一定的优惠政策,从而使乡村真正成为人才的集聚地。还要完善引进人才在乡村产业创造价值增值中获取合法收益的分配机制,并通过股份股权、荣誉评定等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的方法,只有让外来人才的聪明智慧变为合理的报酬,才能进一步激发人才创造力和活力,使外来人才能真正的留得下、待得住。第二,以“育”为主,立足乡村产业,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机制。针对乡村产业发展急需的人才,如高素质农民、高技能人才等,要加大对本土青年的培养力度,围绕乡村产业链、价值链发展实际需要,通过各类涉农专项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急需人才;对于本地中年人,要定期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并鼓励其外出学习,从而提高这部分人才的知识文化水平;对于老年人,要开展老年人大学,引导他们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和阅读能力,从而构建起老中青的人才队伍结构。第三,坚持“引”“育”结合,完善乡村产业人才服务市场,以地域为单位建立起乡村产业发展的市场服务人才市场,要借鉴城市人才服务市场建立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服务市场,引导各类人才进入乡村产业市场。第四,创新人才培养渠道,要与农业类大学或专业院校进行专项定点培训合作,定期邀请专业人才进村宣讲最新科学知识,从而在农村营造出良好的学习环境。

乡村产业振兴多重堕距产生的生产资料基础在土地,土地的整合利用在乡村产业振兴中有至关重要作用。第一,要在稳定家庭承包联产责任制基础上,鼓励农业生产开展规模化的集约发展模式。结合“三权分置”改革为农业多功能性和产业融合发展层面提供更多土地支持,有效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和产出效能。第二,要制定差别化合理化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为返乡农民、下乡资本等新型经营主体提供适宜的土地支撑资源;依据产业发展要求,合理规划土地使用权限,避免土地浪费使用和不合理利用现象的发生。第三,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有条不紊地推动农村闲置房屋的使用权改革,实现以房产进行二次创业,这不仅有助于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也能促进乡村产业的健康发展,从而确保农民有稳定的家庭收入。

乡镇政府更多的是服务者、引导者,需要回归乡村产业振兴的本职工作,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为乡村产业振兴发展提供金融政策支持。第一,要统筹协调政策资金投入,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资金支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需要深入思考主导产业、特色产业之间如何配置资金,如何统筹已有产业和后进入产业之间的资金分配。第二,要以乡村产业链、供应链为基础制定金融扶持政策,为乡村产业发展贡献资金力量。乡村产业发展后劲不足的原因之一在产业链供应链不够强大,围绕产业链强化金融政策扶持可以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更为强力的经济支撑。第三,要进一步完善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金融工作支持体系,理顺政策金融、商业政策金融和合作金融。

(二)要坚持优化市场环境,协同组织乡村产业主体共同发展

乡村产业振兴面临多重堕距现象的主体原因在多种主体作用相互隔离,在各自范围内发挥“单打独斗”作用。事实上乡村产业振兴需要良好的市场环境,需要多元主体共同作用,进而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更强大的内生动力支持。

一是要尊重市场竞争规则,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积极引导乡村产业参与市场竞争之中,在市场竞争中提升各主体在乡村产业发展中的效能。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过程中,特别是在产业布局中,要避免用政府行政命令来代替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市场有自己的运行规则,政府只要做好“守门人”的角色就好,营造好经营主体自由进入和退出的竞争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优胜劣汰中资源的配置作用。乡村经营主体要善于捕捉市场信息、分析市场信息,从而在尊重市场规则运行的基础上,不断创新自我经营能力和适应市场竞争的本领,提升自身规模化经营和产业化经营能力,从而更好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中做大做强做优。

二是要重点研究新时代乡村振兴需要的宏观政策支持,以法规体系和资金引导等为乡村产业振兴的相关主体提供积极扶持。要完善乡村振兴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使乡村产业发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从而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农业税取消后乡村发展的外部支持主要为财政下乡、项目进村,这与新时代乡村产业振兴方向相悖。乡村产业振兴更多的是需要在市场机制下获得公平规范的发展体系,因此要避免资金和政策的大水漫灌,更精准地鼓励扶持各类产业联合会、产业合作社等形式的产业发展和优化升级。

三是要增强市场调控的前瞻性和有效性,引导乡村企业与新型经营组织企业强强联合。乡村企业立足农业、依托农村,与农业生产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联农带农是乡村企业发展的重要原因,因此要乡村企业在适应农村、发展农业、富裕农民上具有其他经营主体不具备的天然优势。新型经营组织具有技术、资金、管理上的优势,更具有敏锐的市场感知力,因此只有推动乡村企业与新型经营组织的强强联合,才能使乡村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真正实现带动农民致富、促进农业发展、建设美丽农村的发展目的。

(三)要坚持完善公共服务,协同优化乡村产业生态发展系统

乡村产业振兴面临多重堕距的原因之一在公共服务设施,因公共服务不足衍生出了人口、生产要素外流等深层次问题。化解多重堕距现象的重要方向是完善公共服务,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良好的社会生态支持系统。

一是要立足新时代乡村产业发展现实,不断提高与之相配套的交通、教育、卫生等领域的公共服务水平。不论是人口外流还是产业难进入,在深层次上都指向了乡村产业发展的公共服务水平不足问题。与城市地区完善的教育卫生服务相比,乡村地区公共服务明显具有比较劣势。为此,一方面要开源,充分吸纳上级政府和农村金融资金对乡村发展的资金政策支持,为乡村公共服务提供硬件和软件支持;另一方面要节流,乡村要立足自身的实际,减少不必要的资金支出,为乡村以教育卫生领域的“软实力”和以道路基础设施领域的“硬实力”相结合提供充足的资金扶持,从而创造一个环境优美、基层设施便捷的美丽农村。

二是要重视乡村产业发展的经济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乡村产权交易市场、乡村信用体系建设。随着乡村产业发展的纵深推进,对经济发展的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需求明显增多,其中产权交易市场和信用体系建设尤为重要。“三权分置”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了明晰的产权交易基础,以此为基础形构乡村产权交易市场,可以在深层激活乡村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对优化产业发展和流转机制,降低农村产权交易成本具有重要意义。农村信用体系是乡村产业发展的生态基础,要探索以征信系统为基础建立乡村产业主体的征信档案,为乡村产业振兴主体提供信用评价和共享机制,不断优化乡村产业发展的生态环境。

三是要重视数字化赋能乡村产业振兴。乡村产业振兴还需要重点考虑数字技术和数字产业布局,以政策引导数字服务产业开展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协同传统产业和数字产业共同发展。首先,要加强数字基层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光纤宽带入村行动,实现5G全覆盖,从而完善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其次,要推动共建共享乡村数字基础设施,使农民都能充分享受网络的便利,从而推动农村电商的快速发展;最后,建立数字信息交易平台,真正实现“一网买全球”,并通过网络平台实现线上交易服务,让农产品销售到全中国乃至全世界,从而增加农民收入,最终实现农民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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