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算法分发技术逻辑的生命政治叙事
2022-11-08钱燕茹
钱燕茹
(广州商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州 511363)
“算法分发”是表达网络技术原则、实现网络运行效率、达成网络目标的技术机制,是“存在于技术的设计中”的权力。因此,算法分发不仅是当代信息技术发展的重要成就,更是网络全方位介入社会运动机制、表达经济运行逻辑、实现“全景敞视主义”式控制的技术逻辑。总体上看,算法分发以高效的技术给社会带来了经济的繁荣,以技术逻辑深层次地转换了资本行使政治权力的方式,以技术定制的方式规制了现代人的生命活动的存在方式。网络算法分发的技术逻辑,本质上是以算法的精确性来实现个性的差异性、以推送的时效性来实现价值的精准性、以内容的捆绑性来实现目的的高效性。算法分发的上述逻辑与网络的全方位架构,使数据收集、策略制定、目标实施等变得快捷便利,一方面为资本节约了时间成本,缩短了资本的运行周期;另一方面简化了资本行使控制权的程序,节约了资本掩盖其增殖本性的政治成本。人类在享受算法分发带来的便捷的同时,愈发依赖算法,把各项权利让渡给算法,使自我反省的时间被压缩甚至是被剥夺,人逐渐被算法驯服,生活在由算法生成的信息茧房中不可自拔。技术垄断支配算法是否是算法本身的问题,抑或是其驱动因素——资本的问题;如何从存在论的意义、从人生命丰满的角度洞见网络算法分发的技术本质及其衍生的政治效应等都是值得我们重新审视的重要问题。网络算法实际上是以科学化的技术逻辑来行使政治权力的技术集权,以工具理性支配价值理性,以无差别化、齐一化、中立性的数据外衣实现人的行为规制和生命宰制,是资本在人工智能时代培育技术拜物教的必然产物。
一、工具理性与政治权力
资本如何在信息时代开发新的工具实现其增殖本性,既是资本要考虑的问题,也是技术对象运行要考虑的问题。网络算法分发所具有的庞大的数据、经济的算法、全方位分布的网络、即时的到达等特点,完美契合资本在互联网时代需要高效运行的内在要求。资本与技术的联姻与互构,既使算法分发实现为网络和技术服务的工具属性,更为资本行使自我权力提供服务的平台,为资本增殖提供新的载体。
网络算法分发是通过充分开掘技术可能性,将工具理性具体化为技术程序的现实方法,它遵循用户数据的获取、召回、排序、结果展示等基本步骤,又将工具理性的高效、一致等特性运用于其中,使技术与理性的沟壑逐渐消弭。对数据进行筛选、推荐、分发,既是技术高扬工具理性满足用户需求,又是谋求拓展空间的必然之举。无论是热度推荐、基于内容核心推荐,还是协同过滤推荐,抑或是关联规则推荐,甚至是组合推荐,都是为了达到其精准推荐的目的。高效的推荐效果及成功的商业运营模式,加之运营策略的有效干预,一方面能为人带来快速满足自身需求的愉悦享受,另一方面也为给人注入技术的依赖因子埋下了伏笔。技术所追求的逻辑与数字的统一,注重效用、效率和计算,使现实的人的行为活动贬低为纯对象化数字化活动;算法技术由于其具有效率高、误差小等特点,使人浸漫其中时逐渐让渡了诸如分析、分类、推演、计算、判断等部分理性能力,这不仅体现了工具理性的异化,也体现了技术权力的上升和现实的人的主体性的式微。
工具理性作为一种将理性对象化为手段的基本原则,在历史发展中背离了其作为人的能力延伸的初衷,成为异化的力量。理性自启蒙运动确立以来,得到快速长足的发展,启蒙理性在黑格尔那里业已成为一种抽象的主客同一的思维模式,最终异化为工具理性。启蒙理性促进了人的个性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讲是必要且进步的。然而,启蒙理性却在资本主义发展时期异化为强调征服自然、弱化人性的工具理性。马克思运用唯物辩证法客观分析了科学的两重性,一方面表现为促进社会发展的正向作用,认为自然科学“通过工业日益在实践上进入人的生活,改造人的生活,并为人的解放作准备,尽管它不得不直接地使非人化充分发展”;另一方面带来科学技术的异化,成为奴役人、控制人的物质力量,“科学通过机器的构造驱使那些没有生命的机器肢体有目的地作为自动机来运转,这种科学并不存在于工人的意识中,而是作为异己的力量,作为机器本身的力量,通过机器对工人发生作用”。随着科学与技术理性的迅速上位,哲学家们开始审慎反思科技的作用:从韦伯提出“再没有什么神秘莫测、无法计算的力量在起作用,人们可以通过计算掌握一切。而这就意味着为世界除魅”,到霍克海默认为的人的生存价值基础被工具理性消解,到马尔库塞控诉的技术已从解放的力量变成解放的桎梏,再到哈贝马斯的“从生产力的连续提高取决于科技的进步——科技的进步甚至具有使统治合法化——的功能以来,不再是解放的潜力,也不能引起解放运动了”,无不使人们的目光投注到科学技术的双面性上来,逐步关注其外在表现与内在逻辑。
工具理性的异化通过谋求技术权力获得扩张的肉身,使工具理性具象化。以生产力的发展、技术的进步为前提,工具理性附着于最新的技术进行目的性活动、功效性追求,并对人类社会进行定型的选择和定性的裁剪。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被片面理解成为科学技术的表现方式和工具是第一生产力,加速了工具理性的权力和地位确立。同时,人类劳动“在资本主义生产逻辑中却总是被作为抽象之物”来看待,并在物性计量原则得以肯认和证成的基础上,造成“以抽象劳动来衡量占有劳动量的平等”的假象;从资本主义的消费逻辑上看,在量上表现为产品生产效率和质量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需要的满足程度和资本的回笼速度,在质上则表现为主体化的物凌驾于物化的主体之上的程度。
网络通过算法等技术实施分发过滤,表面呈现出技术中立属性,但由于其高质的集约、高效的分发,实际上已经形成强大的技术垄断和技术权力,可以说技术集权已深刻影响着社会生活。拉什曾提到,“无处不在的媒体社会意味着权力越来越多地存在于算法之中”。由于信息技术和知识产品的保护壁垒及技术的认知鸿沟的存在,算法分发等技术实则为少数人所掌握,他们把技术有限让渡,通过开源共享的方式增加技术劳动者对技术的黏性,同时为核心基础技术注入了神圣的光环,使之成为不可逾越的鸿沟。这一技术鸿沟,一方面肯认了技术劳动的价值,如各国出台的专利、版权、商标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倡导技术创新和保障拥有技术方的利益等方面无疑是值得肯定的;另一方面这种特权加剧了资本主义的生产者与数据生产资料相分离的事实,进一步衍生了新的政治权力。哈维曾引用阿伦特的观点,“资本的无限积累必须建立在权力的无限积累之上……资本的无限积累进程需要政治结构拥有‘权力的无限积累进程’,以通过持续增长的权力来保护持续增长的财产”。资本的无限积累置于信息化时代,需要技术权力的无限积累和扩张。一方权力的获得伴随着另一方权力的被支配。霍克海默和阿多诺认为“技术用来获得支配社会的权力的基础,正是那些支配社会的最强大的经济权力。技术合理性已经变成了支配合理性本身,具有了社会异化于自身的强制本性”。技术权力既在前提上排除了普通个人参与分配的可能性,同时又为分发技术创造了经济、政治和文化的支配权。
算法分发技术使工具理性僭越了工具本身应用领域而介入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现实中表现为竞争的加剧与技术权力的集中。算法逻辑仍未能彻底摆脱基于主体需要满足得以实现而被选择地位,于是,提高其技术便捷性与高效性的时空压缩效率成为其竞争的法宝。一方面,算法技术利用其造就的技术鸿沟通过时空压缩、预付未来等手段,实现了最大限度对时间的利用,获得了竞争优势,进而形成强势而普遍的权力。正如斯蒂格勒所说的那样,“实时并不是时间,而可能是时间的非时间化或隐蔽化;但它依旧是时间,是从工业上‘赢得’的亦是失去的时间,即本质上从时钟——即资本——的角度去理解时间,这便是‘关注(préoccupation)’的极端模式”。另一方面,算法技术分发愈发表现出弥漫性扩张的特性,不仅在全球物理空间中肆意扩张,更在意识形态上愈发肯认,对社会生活全方位的浸入,形成“它拥有技术、它便可以发展”的现状。同时,与马克思的资本原始积累抑或是哈维的“剥夺性积累”的表现形态不一样,此时的技术积累通过不断自我进化的算法作用于网络空间之中,披着弥漫式渗透之外衣行集权式分发之实,实现数据的吸纳与垄断、需求的再造与延展,由此,技术权力获得了扩张的空间。
“支配物的权力表现为物支配他的权力,而他本身,即他的创造物的主人,则表现为这个创造物的奴隶。”工具理性的张扬导致价值理性的下降,把现实的历史的人当作生产过程的对象性要素,人的思维方式、行动模式、存在方式受数字化程序的操控,人的主动性和自我意识习惯性地遵循算法分发模式下的视阈,这必然使得人的生存价值和生活意义变得越发暗淡。
二、价值理性与生活需要
技术从其原初意义上看,通过数据、硬件、知识等实现的价值来满足人们生活的需要从而实现自我的表达。然而,由于网络算法分发与政治权力的互构,原来满足于现实的人基于生活理解的需要不再满足技术权力扩张的需要,取而代之的则是扩大的、被定制的需要。算法分发在充分体现技术价值的意义上讲,不仅实现了个体生活需要的定制,更实现了政治权力行使方式的掩盖。
价值理性就是在物与物、物与人、人与人的关系中所体现出来的对他者的判断问题,即意义性的生成过程。网络算法分发摒弃了传统从现实的人的生活需要出发建构起来的价值理性,而是基于用户个性特征、信息精准匹配、高效分发等方式实现了从人到技术的主体中心转换、从合人到合技术抑或合资本的目的转换、从工具逻辑到技术信仰的范式转换。从网络算法分发实现价值的模式来看,需求的扩大既是算法技术实现价值的必然要求,又是资本获得新生动力的必然选择。算法分发模式通过使用其精确的数据收集技术,使信息的获取与个人的行为和需求紧密结合在一起,从试图满足消费者自发的主动的个性化需求以获得被选择权,到迎合消费者的需求以增强平台的黏性和依赖性,再到加塞消费者的类需求以实现创造利益的持续性。可以说,算法分发实际上是以精湛的技术创造满足人们需求的同时,寻求自身发展的空间,并在此过程中持续创设满足人的欲望的伪个性主义假象,通过排序、筛选等技术不断扩大或创设需求实现资本增殖的目的。从其实质上看,不过是以满足主体个性化需求之名,行资本权力布控之实。
其一,网络算法分发以先进的技术驱逐旧技术,打破了旧有需求的满足程度和实现方式,形成技术的深层次依赖。正如马克思所说的,资本既要“克服流传下来的、在一定界限内闭关自守地满足于现有需要和重复旧生活方式的状况,又要克服民族界限和民族偏见。资本破坏这一切并使之不断革命化,摧毁一切阻碍发展生产力、扩大需要、使生产多样化、利用和交换自然力量和精神力量的限制”。网络算法分发以其逻辑严整性和效率高效性的技术驱逐了传统的需求满足模式,以其海量的数据归纳和快捷的分派方式等技术特性取代了传统需求的检索方式和配送模式,以内容的捆绑和过筛改变着人们的资讯获取途径、购买方式、消费习惯。值得关注的是,人们搜索资讯、浏览网页、点击链接、网络互动等经验行为及在此行为中耗费的时间,已被数据化、技术化,成为网络算法分发计算人的筹码。现实的人这一主体的网络行为实际上是被给予的,这种系统化智能化的被动代理除了由于其快捷便利的生活体验使人形成技术的肯认与依赖,算法还通过筛选轻松统辖着消费者的行为、关系、选择等活动,进而形成图式化强制。
其二,网络算法分发通过扩大或创设新需要的方式,谋求价值主体生发机制转换。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社会生产的全过程均能够在网上得到价值目标的体现,换言之,网络算法一方面维持着科学性、齐一化、公正客观的理性主义,不断提升精准服务依然是其价值追求之一;另一方面为个人不断营造和创设各种虚假的需求。马克思在谈及消费与需求关系时论述道,“第一,要求在量上扩大现有的消费;第二,要求把现有的消费推广到更大的范围来造成新的需要;第三,要求生产出新的需要,发现和创造出新的使用价值”。在这里,需要的生发机制由历史的主体的生活需要转变为资本的技术外力推动创造,即由人内生的自然需求和社会需求转变为由资本驱使而不断创设出来的被诱导的甚至是虚假的需求。其实马克思早已看到这种趋势,他说“产品生产的形式和产品生产的关系已经意味着:产品只是作为价值的承担者被生产出来,而它的使用价值只是实现这一目的的条件”。换言之,产品不再是仅仅基于自然人的需要,而更多的则是为了满足资本的增殖的需要。同时,依靠算法进行数据分发,既夹杂着现实的人的需求诱发和经验痕迹,又包含着信息处理者的追求或偏见将对数据的筛选、评估、决策、返回等具有重要影响作用的行为。具有学习能力的人工智能并非中立,它被赋予了设计者的价值判断。“人工智能的自主性体现了设计者的意图,甚至能‘主动’地为人提供判断和服务,但却隔离了与对象世界的否定—肯定的交互,它只是还原物理世界的自主性。”对需求信息的处理与推动,必然受到来自设计者的主观因素、人工智能学习能力正负样本、算法类人判断等因素的深刻影响。至此,需求的生发主体实则转变为资本控制的个人,需求实现的目标实则强化了交换价值的资本逻辑。
其三,网络算法分发把创设的需求内化为现实的人的需求和能力,以定制化个性化幻象实现现实的历史的主体肯认。一方面,个性化幻象推动创设需求的内化。加入所谓个性化的需求、个性化的定制、个性化的外包装,成为网络算法分发惯用的伎俩,既满足了消费者的需求,同时也让技术夹带“私货”以达到获取额外价值增殖的目标。桑斯坦在提及需求面产生的原因时认为,这“并非根源于制造者……相反的,是来自消费者自己的选择与偏好”,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正像霍克海默在论及文化工业中个性特点的论述所说的,“在文化工业中,个性就是一种幻象,这不仅是因为生产方式已经被标准化”,这一观点很具有前瞻性。在网络算法分发模式下,消费者的选择与偏好始于现实的人的需要,而终于技术资本。可以说,人设并非由个人所设,而是由技术所设,更由资本所设。在网络算法分发所谓个性化定制和选择性强化模式之下,“他们各自在封闭的情形下作出自认为完全理性的选择,汇集在一起后,往往与民主的目标背道而驰”。为了营造个性化幻象,增强网络平台的黏合度,设计者们形成密集式的布控进行数据收集,通过高频次的推送增强消费欲望。另一方面,创设消费能力以实现需求为动力。网络平台的繁荣,数据经济的发展,一定程度上讲,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提升了人们的消费能力。“生产生产出消费,是由于生产创造出消费的一定方式,其次是由于生产把消费的动力,消费能力本身当做需要创造出来。”这种能力的创造既包含了社会进步带来的物质和精神的积累,也包含了资本有意营造的氛围。“资本作为孜孜不倦地追求财富的一般形式的欲望,驱使劳动超过自己自然需要的界限,来为发展丰富的个性创造出物质要素,这种个性无论在生产上和消费上都是全面的,因而个性的劳动也不再表现为劳动,而表现为活动本身的充分发展,而在这种发展状况下,直接形式的自然必然性消失了;这是因为一种历史地形成的需要代替了自然的需要。”然而,在网络算法分发操控下创设的需求和能力,在创造巨大的社会物质财富和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现实的人的发展的同时,被技术所控制、为资本所服务,并非朝向现实的人的生活需求。
其四,网络算法分发必将形成信息技术拜物教,使技术裹挟的消费主义神圣化。网络算法分发不断加剧消费主义的影响力,无论是社会现实环境还是网络时空,均营造出一种被各类需求推动和支配的状态。“为了推动商品化进程,必须用这样一种观念来取代社会供应的原则:商品交换应当主导新的信息业务和信息消费市场的结构。”消费主义弥散到各领域,由人选择消费到消费精准选择人,由各种传统节日到电商节日充斥网络及现实生活,由个体独立判断到群体无意识参与,均在不断生产的同时通过算法精准推送逐渐强化人们的消费观念,“个体一方面觉得几乎完全自由,但同时却也感觉到被不断增加的、可以洋洋洒洒列出一长串清单的社会要求所支配着”。算法分发甚至把时间这一客观且有限的制约因素发挥到了极致,“现代社会满足这些需求的方式,乃是通过严格地实施时间规范,通过行事日程和截止期限的规则,通过临时通知和立即性的力量,通过迫切的满足与反应”。而这一系列操作下来,确实有可能带来“一个竞争市场的经济需要是推动科技向前发展和为加速回报定律提供燃料的首要动力。反过来,加速回报定律正在转变经济关系”的状态。然而由此带来的不争事实是,资本家通过其拥有的新的信息技术,特别是网络算法分发技术,毫无悬念地跟随以往“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资本拜物教”的路径,形成信息技术拜物教,从而实现“信息技术—权力—观念”的控制,达到对劳动者的新的控制与规训。
网络算法分发有机地把需求逻辑与消费逻辑和资本逻辑融合起来,既使人的生活需要纳入其运行,同时使资本的目的注入人的或真实或虚假的需要中,隐藏了资本的宰制,疏远了人的真实生活需要,编织了消费主义的幻象,消解了人的主体性。可以说,“数据的力量正在重塑整个社会甚至人类的天性”。在人工智能时代,需要由人所生,但不被人所控,形成了需求的异化。现实生活的需求与技术定制的需求交织拥簇,在人的数据化和数据化的人的交融中,构筑起了新的加速的拜物教。实质上是资本增殖掌控的需求,对人的生命时间的宰制。
三、资本增殖与生命政治
网络算法分发构建了资本增殖的平台,使资本增殖真正实现了技术化、中立化和具体化。在此过程中,网络算法分发以技术中立的形式、科技发展的表象改变了技术异化的直观形象,从更整全的逻辑和更有效的途径塑造了人的生命形态,一方面表明“现代社会通过权力/知识的效应而存在”的事实,另一方面则是网络算法成为“颠覆性重新编码”的全新生命政治。资本逻辑的普遍法则弥散于网络空间中,不仅把资本增殖的方式隐匿在网络平台技术背后,更是营造个体接受分发的“等价交换”的迷雾。如今的信息技术,不仅仅停留在席勒笔下“构成了各类系统的兼容性和超然性的一面”,以及“作为资本或中间产品时所发挥的作用”,抑或是“当作一种资本从表面和深度上加以开发,这既是商品化过程日益扩大的表征,也是其一部分”的阶段,更是不断谋求资本增殖空间的重要手段和方式。
数据是算法的生命之源,也是当代社会生产的生产资料。一方面,通过人的数据化把个体生命纳入算法分发模式使之成为生产要素,实现数据化的生命生产。算法分发模式的目的并不是满足人的需要,而是基于现实的人的大量行为习惯、关系网等精确推荐信息资讯,为用户进行数据画像;通过逻辑演绎推理的方式,甚至游走在法律的边缘抑或是突破个人信息安全壁垒,收集、积累大量的经验事实;实现精确选定目标客户,加速商品化进程,提高各类产品流通周转的速度,为资本增殖寻求更大的空间。资本深谙一点,控制了数据也就控制了算法。在这里可引申出两层含义:一是控制由人产生的数据;二是控制产生数据的人。无论从何种意义上理解,现实的历史的人均被贬低为资本增殖的要素。其实马克思早就很直白地说过,“资本的趋势是赋予生产以科学的性质,而直接劳动则被贬低为只是生产过程的一个要素”。另一方面,吸纳生产全过程、重塑运行规则为算法分发模式谋得生存空间,实现数据扩张与垄断。网络算法分发为了获得个体的被选择,呈现出来的信息与服务内容不仅把生产领域、交换领域的东西纳入其中,更吸纳非经济领域的东西。诸如“把先前笨拙的艺术转换成为消费领域以内的东西,并使其成为一项原则”,使“文化工业取得了双重胜利:它从外部祛除了真理,同时又在内部用谎言把真理重建起来”,使其成为突破时空限制的法则,纳入数据之中。“它们掌握的数据越多,算法也就越精准”,个体就越深陷其中。资本逻辑之下的时代,扩张、渗透、试图摆脱时间和空间的约束依然成为其对增长极限的挑战。算法技术的加持实现了资本的“时空”压缩。
资本对网络的支配,以算法分发的逻辑彻底改变了劳动的形式、内容和过程。数字化时代使生产活动和消费活动糅杂在数据中,劳动者休闲时间浏览网页、逛购物网站、刷视频、信息编写等为数据控制者创造盈利的现实性与可能性,而网络时空的界域亦在不断扩大,为资本的增殖提供了更大的空间。这种看似闲暇时间的打发,成了数据控制者资本的新积攒,消耗生命时间成为资本增殖的手段。我们不难发现,如今在网络平台的生产活动打破了原来生产的时间和空间,不仅有专业的内容编辑者参与生产,普通的网民或因尊重的需要、或因流量产生货币财富的需要、或因兴趣需要等,自觉投入“开放”“包容”“便捷”的虚拟世界中进行数据的书写和录入工作。所谓的“开放”,实际上是资本通过技术营造的生产和消费的场域,无论领地有多广阔,均是替其打工而已。所谓的“包容”,正如桑斯坦所提到的“信息茧房(information cocoons):我们只听我们选择的东西和愉悦我们的东西的通信领域”,每个人为自己创设了一个相对封闭的牢笼。理想中的“包容”在技术及资本创设情境裹挟下越走越远。所谓的“便捷”,主要是借助数据的收集与算法的分发,提供与个人部分需求相吻合的物质和文化产品。当然,这里有一个看似新型的变化中的不变资本——建设形形色色的网站、APP、数据库等,然而可变资本——除了企业员工,还有休闲体验中的劳动者成为免费的劳动力,为数据控制者节省了高昂的人力成本;更有甚者把实际生产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当下盛行的短视频分享网站便是如此。由于短视频拍摄入行门槛低、内容领域广、后期编辑易,极具有吸引力,数以千万计的所谓创作者给视频平台带来了巨大的流量,平台通过个人订制和算法推送视频、资讯和广告,不断增强用户的黏性,啃噬大量碎片化的时间。在这里,普通用户耗费的时间、流量和金钱为平台获取盈利做出了巨大贡献,而创作者则在其中分一杯羹。生产者打破时空的限制,消费者即为生产者、为网络算法分发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撑。正如马克思所说:“活劳动被对象化劳动所占有——创造价值的力量或活动被自为存在的价值所占有,——这种包含在资本概念中的占有,在以机器为基础的生产中,也从生产的物质要素和生产的物质运动上被确立为生产过程本身的性质。”在这一过程中,“活劳动转变为这个机器体系的单纯的活的附件,转变为机器运转的手段,劳动过程便只是作为资本价值增殖过程的一个环节而被包括进来,这一点从物质方面来看,也被肯定了”。在平台资本主义中,人无论是本身参与生产,还是参与消费,均被纳入资本增殖环节,使人成为要素。网络算法分发通过技术集权,改变了人的生活方式、生存样态和思维方式,同时也规训了人的活动方式。
网络算法分发重塑了劳动模式、就业方式和就业结构。网络算法分发最为突出地、直观地表现为改变劳动实施的方式。数字流水线式的劳动,“把分散在各处的工人汇集起来,形成集体劳动力,而流水线上运转着的不是产品零件,而是一个个项目”,劳动者在算法分发模式下参与平台分配的任务,雇主与雇员的关系若有似无,创设了很多临时的劳动机会,也为资本家、技术拥有者重新画像,强化了共享经济,淡化了给付报酬的行为,如“优步按照自由和独立的创业者的身份,通过自动的算法管理向司机收取费用,并利用算法来掩饰它对司机工作表现的控制”。劳动模式的改变,既让劳动者“享受”随时上下班的自由,又使劳动者被动应对着平台不断改变的“费率、新的实验规则和激励政策”,在此过程中,劳动者在追逐和适应规则中逐渐丧失了对创造性活动的需求,规则驯化了作为生产要素的劳动者。
人工智能抑或是具体的网络算法分发对于未来到底是增加了新的就业机会还是剥夺了原有的就业岗位,这不是问题的关键。问题的关键在于分发的过程中,它是否真正使劳动得到体现,让劳动完成资本的积累。围绕算法对劳动方式及其结果的争论不断,有学者认为“所有形式的自动化都会带来负面影响,但失业并不能算负面影响之一。自动化所创造的工作要远远多于并且优于所摧毁的工作”,亦有学者认为“人工智能要把人类挤出就业市场,只要在特定行业需要的特定能力上超越人类,就已足够”。但有一点可以明确的是,人类已毫无意识地跌进自缚的劳动形式和网络空间,并深陷于由此而产生的意识形态之中。人们正以难以想象的热忱投入到网上免费贡献内容和提供服务中去。一方面,网络让个人成为数字化的生产要素和消费要素。正如马克思所说的,“现今财富的基础是盗窃他人的劳动时间”。实际上资本已通过网络的黏合度,使劳动者、消费者将大量生命时间耗费在网络空间中,一定程度上把劳动者驯服成免费劳动力,形成全新的剥削形式。人工智能把现实的历史的人抽象为数据化要素,规训于算法逻辑之中。资本实际上以算法技术加持的方式操控社会、规制行为,实现主导社会运行的目标。另一方面,算法分发以虚假的个性化加剧消解了人的多样性,人的价值并非通过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来体验,易造成自我存在价值的怀疑和自我肯认的虚无。“时间实际上是人的积极存在,它不仅是人的生命的尺度,而且是人的发展的空间。”网络算法分发实际上已经具备塑造个体行为与价值的作用,通过个体行为习惯数据的广泛收集、关系网的获取,满足和强化个体或真实或虚假的需求的心理和行为的活动中规训个体。感官的刺激、偶像的泛化、欲求的满足并未带来人性的丰满和个性的张扬,反而导致生命的空洞和孤寂。换言之,网络算法分发通过对人的时间的进一步掌控,使原本在时间中生成发展空间和拓展能力的人逐渐成为被技术操控的数字化对象物。
结论
网络算法分发模式,一方面利用其日益完善的技术精准满足个体一定程度的需要,技术与资本的合谋一定程度上重塑了资本的时空性,给资本增殖带来了新空间,丰富了社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另一方面算法分发从满足需要逐渐跃升为创造需求、加塞需求,在此过程中与其说是受设计者的影响,还不如说是受资本的控制,通过数据的获取、处理、排序、召回等进行信息的筛选和处理,增加人与数据的黏合度,创造出基于数字平台的各种商品或数据拜物教的生活方式,人已被物化为生产要素的数据人,影响和干预了个体个性的生成,固化了人的价值观念,遮蔽了人的生存空间,使人一定程度上成为暗受算法掣肘、实受资本控制的“单向度的人”。
毋庸讳言,网络算法分发模式需直面以下难题:其一,资本逻辑宰制下,算法分发必然使工具理性凌驾于价值理性之上,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如何实现?由人工智能带来的数字经济,如何在资本和人的发展中取得平衡点?如何彰显人的民主自由权利?其二,网络算法分发模式实际上已经融入中国社会中,在持续地释放新技术带来的经济效益的同时,如何限制和纠正其负面效应,形成符合新时代需要的为全体人民所共建共享的技术?
资本控制下的网络算法分发以技术中立性、逻辑严整性、数据垄断性和效率高效性的逻辑,使工具理性钳制价值理性,资本化的需求定制取代生活需要的满足,被信息化控制和规训的数字生命代替了人性的丰满,建构了全新的生命宰制样态。网络算法分发仅作为资本操控世界的时代方式之一,今后亦会有更多新的方式。如何驯服技术为人服务、使其成为促进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积极因素,这需要我们运用唯物史观,在认清人被技术化数据化事实的同时,积极审视人的价值追求与生命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