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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思想及其现实启示

2022-11-03

邓小平研究 2022年4期
关键词:党的纪律民主集中制选人

张 灿

1980年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在党的历史上首次以党规党法的形式对党内政治生活作出规定,凸显了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对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视和关切。作为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和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邓小平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历程中始终强调管党治党必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作了大量论述并提出许多具体要求,形成了丰富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突破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内政治生态得以不断优化,党内政治生活气象更新。但毋庸讳言,党的建设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党内政治生活中尚有不少矛盾和问题。重温邓小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思想对于新时代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阐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意义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而党的自身建设关键在于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是党在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中得出的宝贵经验。邓小平通过对党在历史上政治生活正反两方面经验的深刻总结,充分认识到党内政治生活关乎党和国家发展命运,党内政治生活是否健康、党的自身建设是否有力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

在邓小平看来,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时,党的各方面工作就会面临困难,给党的事业带来严重后果;党内政治生活正常时,党和国家的事业就能稳步前进。1980年8月,他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家长制是历史上非常悠久的一种陈旧社会现象,它的影响在党的历史上产生过很大危害。”家长制作为建党初期党内政治生活开展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它的最大特点就是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因此,其盛行必然会使党内出现权力专断和宗派主义,造成党内关系扭曲变形,严重破坏正常的党内政治生活,使党的事业遭受挫折。邓小平指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领导人“陈独秀、王明、张国焘等人都是搞家长制的”,给革命带来了巨大损失。1935年1月召开的遵义会议确立了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和红军的领导地位,也标志着党内政治生活走上正轨。对此,邓小平总结道:“从遵义会议到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一直比较注意实行集体领导,实行民主集中制,党内民主生活比较正常。”正是健康有序的党内政治生活局面增强了党的战斗力、凝聚力,使党在革命过程中可以团结一切积极力量,为后续赢得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提供了重要保障。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内形成了生机勃勃、生动活泼,既有民主又有纪律的政治生活局面。邓小平对此给予高度评价。他认为新中国成立后党之所以能够取得巨大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成就,和良好的党内风气是分不开的。他指出:“那样一种政治局面,以利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较易于克服困难,较快地建设我国的现代工业和现代农业,党和国家较为巩固,较为能够经受风险。”也就是说,健全的党内政治生活是党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克服困难和抵御风险的有力保证,这对于初步掌握国家政权的党完成“三大改造”和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意义重大。但是,后来由于党的民主集中制等优良传统没有很好坚持并形成严格的规范制度,逐步导致党内权力过分集中、命令主义等现象突出。尤其在“文化大革命”中,党的纪律几近废弛、民主集中制遭到严重破坏,党的事业遭受了严重挫折。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党和国家面临的首要任务是拨乱反正,把党的工作重心从阶级斗争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但受到“两个凡是”错误方针的严重束缚。有鉴于此,邓小平在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共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作了题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尖锐地指出:“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他充分肯定了大会所力倡的“敞开思想,畅所欲言”的民主氛围,并肯定了正常的党内政治生活对党和人民事业的重要推动作用。这次讲话实际上成了随后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主题报告,有力地推动了党的思想路线的拨乱反正。1980年2月,邓小平在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上强调,“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就规定,要讲真话,有意见摆到桌子上”,“发扬这样的民主风气,有利于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1982年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党的十二大所作的工作报告中指出,《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起了教育党员,纠正党组织和党员违背党的组织原则的行为的作用,成为端正党风的强有力的武器”。概言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仅在较大程度上修复了党的肌体所遭受的重创,恢复和健全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对于强化党员组织、党性观念,端正党风,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起到重要作用,还进一步夯实了党的执政基础、实现了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为党带领全国人民取得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综上可见,不论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抑或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邓小平都极为重视和强调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对于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的重大意义。

二、提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

邓小平不仅深刻阐述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意义,他在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中还对如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一问题进行了系统思考,提出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重要举措。

(一)严明党的纪律,维护党中央权威

严明党的纪律是党内政治生活有效开展的重要保障。邓小平强调必须严明党的纪律,旗帜鲜明地反对派别活动,维护党中央权威。

无论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还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抑或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邓小平都特别重视在党内政治生活中严明党的纪律。1948年6月,针对党内出现的无政府主义和无纪律状态,邓小平在《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土改与整党工作的指示》中强调,要“特别注意加强干部,加强阶级教育,建立党的组织,细心地清洗坏分子和特务分子,严格军事纪律和群众纪律”。严格党的纪律、增强党员的纪律意识,有利于克服党内不良思想倾向、摆脱混乱局面,从而推动党内政治生活有序开展。面对新中国成立后一段时期党内部分干部“自成系统”“自由行动”“自成局面”的分散主义错误倾向,邓小平严厉批评这种违背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和统一的做法,并在党的八大《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对如何严明党的纪律作了准确说明,要求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正确解决“党的组织和党员的关系,党的上级组织和下级组织的关系,党的中央组织和地方组织的关系”,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这是党章对党内政治生活纪律内容的明确界定,对于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具有重要意义。严格的纪律是党内政治生活有效开展的前提,邓小平十分重视在党内政治生活中严明党的纪律。1980年12月,他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指出,“要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全党的组织性、纪律性”,强调通过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促使党员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实现党内行动一致。1985年3月,邓小平在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共产党员一定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可见,严明党的纪律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必然要求。

严明党的纪律,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派别活动,这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内在规定。邓小平反对党内“派性”和派别活动的立场是始终如一的。1962年2月,他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党内不准搞派别活动”,“不准不执行党的决议”,“如果不执行,那就是违反党的纪律”。1975年,他在《加强党的领导,整顿党的作风》中指出:“党员要按照党的章程办事,遵守党的纪律,不能搞宗派主义,树山头、垒山头,或者站到这个山头、那个山头。”针对党内“派性”严重的不良现象,1981年邓小平在《关于思想路线上的问题的谈话》中指出,对搞派性、不讲党性的党员要进行批评甚至处分,党的纪律要求必须提高党员党性、消除派性。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推进,邓小平更加认识到加强党的纪律、根治派性对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他强调必须清查和处理党内有“帮派”思想的党员,以净化党的肌体。1989年,邓小平在同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强调,实现党的团结“党内无论如何不能形成小派、小圈子”。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严明党的纪律,旗帜鲜明地反对派别活动。

严明党的纪律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这是邓小平的基本观点。他多次强调维护党中央权威的重要意义。1954年,针对党内个别党员、领导干部骄傲自满、党的纪律松弛、无组织原则地批评中央领导同志等问题,邓小平指出,取得全国胜利的根本原因之一就是因为“我们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形成了高度的统一,形成了坚强的团结,形成了集中统一的党中央的领导”。正因为有权威的党中央统一领导,全体党员干部才能充满信心、团结一致,完成了革命阶段的历史任务。在反思“文化大革命”的历史错误时,邓小平指出“四人帮”搞“大民主”、“踢开党委闹革命”,这种无视党和党中央权威的做法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党内政治生活,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空前灾难。因此,必须要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维护党中央权威。1988年9月,邓小平在听取关于价格和工资改革初步方案汇报时指出:“中央要有权威。改革要成功,就必须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邓小平明确指出党中央有权威是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证,要维护党中央权威,避免党内出现各自为政、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情况。历史和实践证明,当重视维护党中央权威时,党就能攻坚克难,无往不胜;反之则会遇到巨大挫折。因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

(二)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作为党内政治生活的参与主体,党的干部对党内政治生活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邓小平强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干部选拔标准,为党选拔德才兼备的好干部。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培养和选拔一支人民满意、组织放心的干部队伍,是促进党内政治生活有效开展的前提。1943年,邓小平在北方局党校整风动员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有了中央正确的领导,还必须有忠实执行中央指示的各级党的组织和干部。”他认为培养一支忠实执行党中央指示的干部队伍是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部分。邓小平在党的八大上作的《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批评了提拔干部依然采用“资格”标准的弊病,强调大量培养和选拔青年干部是党的重要任务。改革开放后,邓小平更加强调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干部队伍建设。1979年,他在《高级干部要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的报告中强调,“认真选拔接班人”是发展党的事业的关键,“否则,搞四个现代化就会变成一句空话”。正确选择党员干部有利于推动党的事业的发展,这是因为年轻、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往往更能增强党的活力,保证党内政治生活的有序开展,从而发挥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那么,如何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邓小平认为,必须严格干部选拔标准。1956年,他在党的八大上对党的干部提出严格要求,党的干部必须做到不“脱离实际和脱离群众”、要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勇于“克服缺点和困难”等,这也正是党选人用人的主要参考。1979年7月,邓小平在《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的实现要靠组织路线来保证》中提出:“选干部,标准有好多条,主要是两条,一条是拥护三中全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一条是讲党性,不搞派性。”于此,邓小平对选干部标准作了明确说明,一是必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二是不能在党内搞团团伙伙和帮派主义。1980年,邓小平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干部选拔要实现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革命化的要求。1982年,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明确规定:“党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并且要求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这是党章对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作出的根本要求。不难看出,尽管在不同历史时期选人用人导向的具体标准有所不同,但它所坚持的根本原则是一致的,都特别强调将政治标准置于首位。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政治标准是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的根本原则,必须加以遵循。

需要指出的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不仅需要严格干部标准,还要做到程序规范和加强干部队伍制度建设。第一,破除旧的选拔程序,创建新的、更为规范的选拔程序。邓小平指出:“干部要顺着台阶上,一般的意义是说,干部要有深入群众、熟悉专业、积累经验和经受考验锻炼的过程。”他提出通过打破旧的台阶观念,改革旧的组织制度和人事制度,创新选拔程序规则,大胆起用德才兼备的中青年干部,在党内形成“能者上”的选人用人导向。不仅如此,邓小平认为,还需剔除干部队伍中政治立场不坚定的“坏分子”,他指出,“那些参与‘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活动的人,当然不能让他们进来”,“已经在领导岗位上的,必须坚决撤下去”,以形成“庸者下”的干部进出机制。第二,加强党员干部制度建设。1977年,他在中央军委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配备领导班子时,必须防止搞投机钻营、拉拉扯扯、玩弄权术、招摇撞骗、吹吹拍拍、小动作、宗派活动等阴谋的人混入干部队伍内部。1980年,他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中再次强调,“关键是要健全干部的选举、招考、任免、考核、弹劾、轮换制度”,杜绝干部中出现唯命是从和封建旧社会“那种君臣父子关系或帮派关系”。1985年,在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他充分肯定和赞扬了党的一批老同志以实际行动带头推进干部制度改革的做法,认为“这件事在党的历史上值得大书特书”。这些都深刻表明,邓小平长期致力于推动干部制度改革,推动党内形成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民主集中制是党内政治生活有效开展的制度保障。邓小平强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

在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过程中必须遵循民主集中制。邓小平提出:“在党内生活和国家政治生活中,要真正实行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制作为群众路线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应用,能否真正坚持,直接关系到党内政治生活质量的好坏。他认为,执政党不实行民主集中制,党内就会出现官僚主义和脱离群众的现象,造成个人专断和命令主义,无法保证党内政治生活的有效开展。所以,“我们党一定要造成这样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我们党内一定要有充分的民主”。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将民主和集中有机统一起来,在强调集中的同时充分发扬民主,才能形成有纪律、有战斗力的党。1982年,邓小平就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政治保证问题发表意见时指出:“国家政治生活、党内政治生活,都要高度民主、高度集中。”党内政治生活中必须实行高度的民主,通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正确对待党内不同意见,对党内不同意见实行“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的“三不主义”。只有在坚持高度民主的基础上,才能实现高度的集中。1987年邓小平在对党的十三大会议特点进行总结时,强调要坚持民主集中制这一优良传统,必须善于听取广大党员的意见,“使党的生活民主化,使我们国家的政治生活民主化”。民主集中制有利于在党内营造上下相互通气的民主氛围,促使党在广泛听取党员意见的基础上作出正确决策,为党内政治生活有效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邓小平强调,党委制是实行集体领导的重要制度,“在党委内部生活中,应该注意集体领导,分工负责”。通过召开党委会,使党委委员充分发表意见,既能做到坚持集体领导,又能保证政策的分别执行,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在党委生活中的实行。1980年,邓小平在《坚持党的路线,改进工作方法》的讲话中指出,必须将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这样不仅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党内重要问题的解决,还有利于发扬民主、推动民主集中制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运用。在党内实行集体领导,充分汇集党员、干部的集体智慧,推动了党内政治生活风气的改善。

(四)克服官僚主义,加强对权力的监督

官僚主义现象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广泛存在,这是党在发展过程中无法避免的问题。邓小平强调,必须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采取切实措施克服党内的官僚主义现象。

邓小平认为,官僚主义作为一种复杂、长期的历史现象,“是我们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广泛存在的一个大问题”。早在1956年党的八大修改党章的报告中,邓小平就指出官僚主义作为封建剥削阶级统治的残留物,对党内政治生活有着深刻影响。他指出,权力过分集中是官僚主义的“一个总病根”,权力过分集中“必然造成官僚主义,必然要犯各种错误,必然要损害各级党和政府的民主生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制、个人分工负责制等等”。官僚主义在党内政治生活中表现形式多样,诸如不重视调查研究、不听取下级意见、命令主义、骄傲自满等,这些官僚主义现象导致党内出现滥用权力、压制民主、打击报复、专横跋扈、欺上瞒下、贪赃枉法等行为,严重破坏正常的党内政治生活。基于对官僚主义危害党内政治生活的认识,邓小平强调必须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克服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官僚主义。他在《共产党员要接受监督》中强调:“如果我们不受监督,不注意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就一定要脱离群众,犯大错误。”

克服党内政治生活中的官僚主义现象,最根本的是发挥党对自身政治生活的监督作用。具体而言,第一,强化党的组织生活的监督作用。党章规定,党员、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参加党的支部生活,通过定期召开党的支部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使党委内部做到相互监督,起到权力制约的作用。邓小平强调,党员要通过支部生活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党的组织生活中,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发挥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党的支部生活中的作用,使干部善于倾听普通党员和其他人的意见,克服官僚主义的倾向。可以看到,加强党内监督,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部分,在克服官僚主义等错误倾向上发挥着重要作用。第二,发挥党的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能。党员在党内一律平等,无论是普通党员还是各级干部都必须接受中央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监督。1950年6月,邓小平在《克服目前西南党内的不良倾向》中指出,“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政府的监察委员会要建立和加强起来,这是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监督党员遵纪守法的重要武器”,强调了健全党内监察制度对克服官僚主义的重要意义。1956年,他在党的八大上作的《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指出:“必须加强党的和国家的监察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官僚主义现象。”克服党内政治生活中的官僚主义现象,必须强化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使其协助中央和各级党委监督权力运行情况。第三,完善党规党法和制度建设。1980年8月,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中指出,克服官僚主义、特权现象,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建设是问题解决的根本之策,克服党内政治生活中出现的官僚主义现象,必须完善党规党法和制度建设。1979年中央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1980年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1982年党的十二大通过的新党章、1987年党的十三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等,这一系列党章、党规党法都是对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制度上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克服官僚主义现象的鲜明彰显。

三、邓小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思想的现实启示

邓小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思想对于新时代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具有重要现实启示,即越是处在历史发展的紧要关头越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严明政治纪律、维护党中央权威,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

(一)越是处在历史发展的紧要关头,越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邓小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所开创的历史局面雄辩地证明,正是因为党在一次又一次的历史关键节点上敢于自我革命、善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才能使党在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下焕发出强大生机活力,保证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核心领导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引领党和国家在经济建设、民主法治建设、思想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人民生活等诸多领域取得了全方位、开创性的重大成就,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但不可否认,“四大危险”和“四种考验”依然在场,党的事业仍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成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实体经济发展活力尚需提高,创新能力尚需增强,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客观存在;民生领域还存在不少短板,住房、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问题交织纠缠;生态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社会矛盾和问题交织交错,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需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复杂,国家安全面临诸多威胁等。在这种新的时代方位和历史发展的紧要关头,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就要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严格执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坚定不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使党成为经得起各种风险挑战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

(二)维护党中央权威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目的

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之所以能够有效应对国内外复杂形势和严峻挑战,顺利开展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归根结底是因为有权威的党中央。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实践经验同样告诉我们:“只有党中央有权威,才能把全党牢固凝聚起来,进而把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起来,形成万众一心、无坚不摧的磅礴力量。”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和严峻挑战,党要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取得历史性重大成就,党中央必须要有权威。其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2021年11月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提出党内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七个有之”,这就要求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严格遵守党纪党规,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旗帜鲜明地反对派别活动,服从组织决定,保证党中央政令畅通。其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就是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方向,站在党和国家的大局上想问题,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向党中央看齐。总而言之,维护党中央权威不仅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目的,更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

(三)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着力点

党员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参与主体,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领导干部则是主体中的关键,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对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尤为重要。通过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党政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也可看出,少数领导干部甚至高级干部无视党内政治生活,游离于党组织之外,理想信念缺失、纪律观念淡化,党内宗派主义、山头主义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凸显。须知“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宋史·宋祁传》),领导干部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引领者、示范者,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抓住这一关键少数。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因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从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抓起。其一,高级干部必须坚定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提升思想道德水平,坚决不搞特殊化,要发扬民主、带头遵纪,自觉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模范,为全体党员立标杆、作示范,引领和开创党内政治生活新局面。其二,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权力容易滋生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加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领导干部的制约和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习近平强调:“党内监督必须突出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党内政治生态才能风清气正、气象更新,这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

(四)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选人用人导向与党的干部队伍质量密切相关,对党内政治生活的有效开展具有决定性影响,这是邓小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思想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在一系列讲话中多次强调:“必须严格标准、健全制度、完善政策、规范程序,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坚持正确选人用人,首先是要严格干部选拔标准。选人用人的实质是选好人用好人、选好干部用好干部。习近平在2013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对好干部标准提出明确要求:“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这是新时代选人用人的根本标准。其次,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原则、路线,克服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党在历史上形成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干部原则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选拔了一批又一批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的好干部。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仍然存在,这就要求必须严格干部选拔程序和规范,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环境。最后,完善干部制度,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要历史地、全面地看干部,对犯错误的同志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干部进出制度,在干部选拔中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性机制。

(五)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保障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孟子·离娄上》),党内政治生活同样需要有规矩来规范。邓小平认为,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制度和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总规矩,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供制度保障。一方面,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有利于积极引导党员参与党内生活,提高其主体意识,促进党内民主风气的形成;另一方面,还应善于正确集中,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使党内政治生活有共同的目标指向,不致偏离党的基本路线和政治追求。贯彻民主集中制“要从干部和机制两方面努力”。从干部角度来看,事由人为、事在人为,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关键。因此,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发扬党内民主、坚持集体领导、严格按照工作规则和程序办事、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党中央权威。从机制角度来讲,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保证。首先,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委员会制度,改革完善党内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其次,坚持党的会议制度,畅通党员行使权利、管理党内事务的渠道。最后,坚持党委集体领导制度,提高党委集体领导水平和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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