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2022-11-01
洪峤:二审维持死刑判决
9月20日,云南省高级法院二审公开宣判上诉人洪峤、张晨光、曹泽青故意杀人,上诉人洪峤、原审被告人祁文强盗窃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7月7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被告人洪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宣判后,洪峤、张晨光、曹泽青不服,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法院于7月20日受理该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8月2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云南省高级法院二审查明:2020年7月初,上诉人洪峤因与被害人李某月在恋爱交往过程中发生矛盾,遂邀约上诉人张晨光、曹泽青多次商议杀害李某月的计划。7月9日21时许,李某月被诱骗至作案地点,曹泽青、张晨光将李某月杀害并掩埋。
上诉人洪峤曾于2019年5月,指使原审被告人祁文强在南京市某度假区盗窃一台单目夜视仪(价值1.8万元)。
云南省高级法院认为,上诉人洪峤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洪峤、原审被告人祁文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均构成盗窃罪。洪峤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应数罪并罚。在故意杀人共同犯罪中,洪峤系犯意提起者,并实施具体组织及指挥行为,提供相应资金和部分作案工具,设计诱骗李某月至案发地,提供李某月的行程信息,罪责最为突出。洪峤无视他人生命,作案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且翻供否认指使杀害李某月,毫无悔罪之心,应依法惩处。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作出前述裁定。
盛光祖: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盛光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盛光祖理想信念丧失,政治意识淡漠,对抗组织审查,热衷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旅游等活动安排,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对亲属失管失教,纵容、默许亲属倚仗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靠海关吃海关”“靠铁路吃铁路”,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交织,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盛光祖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盛光祖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张国:二审仍判刑一年六个月
9月2日10时,山东省济南市中级法院二审公开宣判原审被告人张国强制猥亵上诉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6月22日,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原审被告人张国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判后,张国提出上诉。山东省济南市中级法院于7月5日立案受理,依法组成合议庭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了全面审查,充分保障了张国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济南市中级法院认为,上诉人张国违背妇女意志,趁被害人醉酒之机猥亵被害人,其行为依法构成强制猥亵罪。张国及其辩护人所提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能成立。一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上述裁定。
对此判决,张国妻子纪女士表示,这一结果她早就想到了,接下来会和律师进行商议,看看下一步该如何去申诉。被害人表示,虽然二审法院的判决没有达到其预期,但是最起码可以告诉大众,到底是谁有罪。被害人称其从未说谎,这些不可思议的、难以置信的、看起来像编造的事情,全是其亲身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