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徐贺:依法办案,我的心安归处

2022-10-27黄莎李轩甫

方圆 2022年18期
关键词:办案案件

文|方圆记者 黄莎 检察日报记者 李轩甫

这份2014年的会议记录落款的“4”为什么是从“9”涂改而成的?会议记录为什么会出现很多书面用语,每个人的发言还都记录得十分完整?一家冷冻食品销售公司幕前的经营者已经工作10年,公司背后实际掌权的大股东会对他违法销售不合格冷冻食品的行为毫不知情吗?

这是海南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徐贺在最近办理一起涉黑案时提出的一个个疑问。“我们写错年份,一般只会往前写,例如想写‘2014年’,却写成了‘2013年’,不会写到5年之后的‘2019年’。这份材料一定有问题。”徐贺继续对会议记录中提到的一些情况进行核实,从而发现了漏洞。

原来,在这个案子里,徐贺遇到的是一个“转型发展”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领导者李利表面上注册了多家公司管理蔬菜或水果市场,完全采用规范的公司化运营方式,但背地里靠收买“保护伞”,利用社会闲散人员打压其他市场经营者,垄断海南省的蔬菜、水果和冷冻食品市场。

销售不合格的冷冻食品时,李利作为大股东隐于幕后,掌控资金往来,让廖平作为“白手套”负责经营。公司被查后,李利欺骗廖平,称如果他一人把罪责揽下,可以给他1000万元甚至更多的钱,还说自己有关系,会让他被轻判。为了撇清自己的责任,伪造自己并不知情的假象,李利安排手下分别伪造了2014年、2016年、2019年共3次会议记录,虚构已经同冷库管理人员开过会,并要求廖平售卖合格冷冻食品等内容。正因如此,这份虚假的2014年的会议记录才被徐贺看出了端倪。

“现在的有组织犯罪,手段已经越来越隐蔽了,他们对抗侦查的方法也越来越专业。我们在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要转变思想、更新理念,更重要的是要提高自己的能力,在新问题面前‘蹚’出一条路来。”面对《方圆》记者,徐贺说道。在他看来,检察官不同于其他职业,不能徒有干劲,还要与时俱进,有勇于面对问题,敢于解决问题的能力才行。

能力的提升自然离不开实践和学习。回望过往的办案经历,徐贺总是能从一起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精进技巧、沉淀经验。这些年走过的每一步,也让他对这份工作有了更深的体悟。

没有一定的人生阅历是办不好案子的

“没有一定的人生阅历,是办不好案子的。”这是徐贺对他多年办案经验的总结,他解释说,“最简单的,跟犯罪嫌疑人打交道,如果我刚步入社会就去讯问那些老奸巨猾的犯罪嫌疑人,一定是被他们牵着鼻子走的,他们能把我玩得团团转。我们在面对犯罪嫌疑人的时候,要清楚自己可以从他们嘴里得到什么东西,知道怎么去区分真话假话,要有技巧地掌握对话的主动权”。

徐贺到非法采矿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工作。(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说起徐贺办过的扫黑除恶案件,绕不开的便是海南昌江黄鸿发等人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以下简称“黄鸿发专案”)。这起案件是海南建省以来涉案人数最多、牵涉范围最广、关注度最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也是海南省第一个由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案件。作为专案组的成员,徐贺对盘踞在昌江的这一家族势力有着更为全面的了解,和黄鸿发打交道的时候更是一场无声的较量。

位于海南岛西部的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是一个资源型城市,有“亚洲第一富铁矿”的美称,但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当地的黄鸿发家族通过盗采铁矿、开设赌场,完成了原始积累,同时利用血腥手段和金钱收买的方式确立了他们的江湖地位,并且不断地向经济领域和政治领域渗透。黑老大黄鸿发也因此成了当地的“土皇帝”。

2019年1月6日,海南省公安厅对黄鸿发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展开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170多人,主犯黄鸿发当场落网。同年1月下旬,徐贺受命承办该系列案中发生在2009年的重点命案——“09614聚众斗殴案”。

2009年6月14日,林阳出门找朋友玩,没想到被卷入一场由黄鸿发策划指挥的聚众斗殴,当场被砍死。昌江地区几乎所有的帮派成员都参与了这起聚众斗殴案,人数达一二百人,社会影响极为恶劣。事发后不久,黄鸿发安排人收买了当时负责这起案件的侦查人员,篡改笔录,让手下的马仔出来承揽罪责,同时让马仔找到悲痛欲绝的林阳父母“私了”,并通过威胁恐吓,胁迫他们签下家属谅解书,不准控告。就这样,承揽罪责的马仔被判处了较轻的刑罚,黄鸿发也一直没有落网。哪怕此次到案,他仍拒不承认自己授意指使马仔砍死了林阳。这让当地老百姓陷入了巨大的恐惧,甚至认为黄鸿发在昌江真的可以为所欲为、一手遮天。

“检察官啊,我是被冤枉的,我是一个奉公守法的民营企业家!”徐贺第一次在看守所见到黄鸿发时,黄鸿发如此说道。面对徐贺抛出的各类问题,在对主要犯罪事实都否认的基础上,黄鸿发还编出了一套前后逻辑清晰连贯的说辞。“他的眼睛转得很快,我在观察他,他也在观察我。”徐贺回忆当时的情景。

面对如此“善于算计”、心理素质又很强的人,徐贺打起了十二分精神,对自己说的话、做的事、脸上的表情甚至是眼神都慎之又慎,“我们用了最笨的方法,面无表情且保持同样的语速、语气跟他对话,避免出现多余的情绪表达或是意思的传递。也许我们不经意的一句话,就是他精心设计来套取信息,并用来判断自己究竟要说哪些东西的”。

徐贺形容这次讯问是一种气势上的比拼,“如果我们面对他时表现出一丁点儿不自信或是闪躲,可能在以后的工作中就很难打掉他的嚣张气焰,很难让他彻底地认识到自己的‘黑’和‘错’”。

即便如此,黄鸿发依然像一堵密不透风的墙。眼见提讯无果,徐贺将目光转向为他顶罪的马仔身上。对于如何攻破这类犯罪嫌疑人的防线,徐贺有自己的一套方法。

“这些马仔通常由一些刑满释放人员构成,他们拥有丰富的反侦查经验,反侦查意识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打交道的次数不少,所以对自己可能涉嫌的违法犯罪行为很清楚,供述时常常避重就轻。”徐贺告诉《方圆》记者,对于这类“老手”,一般来说要先找到外围证据,就是有其他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证人能够证实他们当时在案发现场的行为;掌握相关线索后,再明确严肃地向他们说明,如果他们还是坚持抗拒的态度,那检察机关一定会考虑到他们的主观恶性,提出从严惩处的量刑建议。

在证据审查中,徐贺采用了互相印证的办法,围绕犯罪构成要件收集、固定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只要证据链条完整,大多数犯罪嫌疑人也明白,坦白才是他们最好的选择”。

徐贺对黄鸿发的马仔“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让马仔供述了多条指向明确具体、可查性强的重大线索。这些线索成了这起案件的突破口。

除了“老大”、“老大”器重的马仔,黑社会性质组织中还有底层人员、边缘人员,他们往往知道一些线索,但普遍畏惧上级成员,害怕如实供述后被打击报复。对待这些人,徐贺希望在保证他们安全的前提下,获取真实有效的口供,推动对案件的审查,“他们认为,组织的上级成员掌握着他们的身家性命,甚至有可能威胁他们的家人。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证他们能够实事求是地供述,我们会让相关人员化名做笔录”。

最终,徐贺等人查明,黄鸿发是在得知手下被一个名叫赵凡的男子殴打后勃然大怒,想教训对方,便授意手下“爱怎么做就怎么做”。案发当晚,其手下带人拿着刀棍、砖头,包抄了赵凡家的巷口。在激烈的打斗中,林阳被多人砍倒当场死亡。

2020年1月13日,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对被告人黄鸿发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16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8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缓至有期徒刑一年。同年7月30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黄鸿发被执行死刑。

出庭的“小技巧”

庭前讯问讲求技巧,法庭上也是如此。在徐贺看来,前期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对证据的审查等工作,说到底是战前的准备,法庭才是公诉人的战场。

为了打赢庭审这场战争,徐贺认为公诉人要善于梳理、提炼、归纳案件证据,对卷宗的关键内容要做到了然于胸,才可以从容应对。因此每次开庭前,徐贺都很重视庭审演练。他会对庭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辩点,和其他办案检察官一起集体研讨,查漏补缺,确保起诉案件事实清楚,罪名定性准确,指控犯罪有力。

徐贺(右)和同事研究分析案情。(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重大的涉黑案件庭审规模一般都比较大,出庭人员多、犯罪事实多,开庭时间也相对较长。徐贺职业生涯中开庭时间最长的案子连着开了18天,其间共有110名被告人同时受审,出庭辩护律师多达169人。那次庭审,他将全部“举证提纲”提前交予辩护律师,把有争议的证据单个出示,没有争议的证据分组一并出示,尽可能缩短开庭时间、提高庭审效率。徐贺也主动邀请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参与,共同研究疑难案件、修改起诉书、调整量刑建议、制作出庭预案,共完成两份共计近11万字的起诉书和200多万字的审查报告。

为了揭露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危害性,实现良好的庭审效果,徐贺常常在庭上一一播放图片和视频证据。当播放到死状比较凄惨的被害人的照片时,整个法庭寂静无声,所有人都震撼于该组织的残忍和血腥,而当播放到涉黑财产的视频时,大片土地、违法承包的各项工程、修建的豪华别墅,更是让现场传来阵阵惊呼。徐贺觉得,正是这些直观的证据,让人感受到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血腥残暴和贪婪。

但庭审预案终归只是预案,徐贺偶尔还会遇到突发情况,例如“证据突袭”。徐贺对《方圆》记者介绍,所谓的“突袭”,是指被告人有新的证据或者证人,但事先并不告诉他们,当庭才出示证据或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这些证人有可能之前已经提供了证言,这次出庭多半是来翻证的。

怎样把控住这些证人想要翻证的心理,同时让他们对作伪证的后果有所畏惧呢?徐贺有自己应对的技巧。

首先,徐贺会明确地向法庭提出,证据突袭是一种非常不专业、不负责任的行为,“既然掌握了新证据,辩护人就应当向当事人、委托人负责,提前把相关证据提交给法庭或者公诉人,才有助于司法机关查明犯罪事实,给予公正评价”。

接着,徐贺会对新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分析评判,“新提交的证据和我们之前在案的证据之间有哪些矛盾?说到底就是要对整个证据体系了如指掌,做到心里有数”。

对于证人,徐贺会给他们讲清楚作伪证的法律后果,形成心理威慑,还会设计一些问题,一步步让他们当庭的回答与之前公安机关合法调查取证得到的证人证言或者被害人陈述出现矛盾,并要求他们作出合理解释。

“我们要非常严肃地发问,直到让他们当庭没法合理解释,这是一项很有技术含量的工作,要把握每个人的心理和性格。”徐贺告诉《方圆》记者,这个方法十分有效,屡试不爽。在之前一次被“证据突袭”时,他就按照这个方法一环扣一环地质问,最终让被告人想要证人翻证的幻想破灭了。

从“马仔”揪出“黑老大”

多年扫黑除恶工作让徐贺磨练出了技巧,也累积了不少经验。例如在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时,徐贺认为,最重要的是要把具体的个案和正在侦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关联起来,不能就案办案,眼里要有全局观、整体观。

“我们要从旧案当中找到真凶,从个案当中找到团伙,然后再从团伙当中找到组织。”徐贺告诉《方圆》记者,自己也是根据这一思路,通过梳理两起故意杀人、伤人的旧案,找到指向黑社会性质组织真正领导者的线索,而这个组织便是海口吴宗隆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该案也是他从检以来经办的最为残忍血腥的案件——海口吴宗隆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以下简称“吴宗隆专案”)。

20世纪90年代初,海南省海口市吴家开始称霸,吴家的老大吴宗谦通过开设赌场、圈占土地等方式非法敛财,老六吴宗隆则带着马仔们打打杀杀,多次持枪杀人伤人,积累恶名,制造威慑。兄弟俩“一文一武”“一钱一暴”,配合默契,逐渐发展成当地人人避之不及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在2000年被刑事打击过,然而罪魁祸首吴宗隆却通过贿买“保护伞”、让手下马仔包揽罪责、潜逃国外等方式逃过惩处。2019年年底,海南警方一举摧毁以吴宗隆等吴氏家族成员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该组织共被查获枪支21支,涉案子弹1300余发,非法占有、倒卖、圈占土地近千亩,组织犯罪造成4人死亡、6人重伤、11人轻伤,其中就包括这两起陈年旧案。

1995年6月,张浩因为生活琐事得罪了吴宗隆的手下,后者把他强行拖拽到海口市的南渡江畔,用西瓜刀对着他的左手腕用力砍下去。张浩疼痛难忍,跳入南渡江中想要逃跑,又被这群马仔驾船抓回,继续用刀将他的双手从腕部生生砍断,之后将手掌扔进南渡江,使张浩失去了将双手接续回来的机会。张浩因失去双手生活不能自理,一年后,万念俱灰地选择喝农药自杀。他的母亲接受不了这么残酷的现实,患上了严重的精神疾病。

另一起案子同样血腥残暴。光天化日之下,被害人刘畅顺在路边被吴宗隆的马仔用摩托车的U形锁打得头破血流,躺在地上。马仔们开车走后,觉得“教训”得不够,又返回,搬起路边的预制水泥块,生生把刘畅顺砸死。

“在这两起旧案中,我们的确找到了线索。比如,有人说刘畅顺是因为在河内采砂得罪了吴家的人,那我们就要查,幕后真凶到底是不是吴宗隆,也就是在这个个案中找到团伙。”徐贺告诉《方圆》记者,涉案的几名犯罪嫌疑人都是当时吴宗隆手下的马仔,吴宗隆带着他们吃喝玩乐,他们也一直死心塌地跟着吴宗隆。据此,徐贺认为他们具有共性,彼此联系紧密,是案件牵出来的团伙。

找到了团伙,下一步就是找出组织,揪出“黑老大”。徐贺了解到,吴宗隆作为团伙的老大,在马仔被采取强制措施甚至是被判刑之后,给马仔发生活费,甚至还对马仔的家属进行无微不至的照顾,逢年过节给钱给物。

“了解到这里,我们就能确认,这不仅仅是一个小团伙,它背后有一个庞大组织,有层级划分,也有组织惯例。依照惯例,他们有计划地进行相关案件的善后工作。”徐贺说道。

徐贺将厚达195页、近11万字的海南海口吴宗隆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起诉书送到法院。(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为了找到当年没调取到的书证、物证,补全证据链,徐贺和公安干警采取从宽政策“撬开”犯罪嫌疑人的嘴,最终查明吴宗隆家族通过开设赌场豢养组织成员,利用组织帮规和活动规约,让手下对他唯命是从。两起旧案的背后,都是吴宗隆组织、指使及善后的。

但是这样还不够。徐贺说,除了要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还要深挖“保护伞”,把“黑财”打干净。这也是全局观的体现。

面对查办陈年旧案时繁重的工作量和高强度的办案难度,徐贺并不怕,他唯一怕的是办案时查不准、查不透。“查准,就是保证犯罪的一个都不放过,不构成犯罪的一个都不能拿过来凑数,从事实和法律出发,实事求是;查透,就是要保证没有漏罪、漏犯,把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查出来,‘打伞破网’。而且为了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我们必须把他们背后的‘黑财’打干净,也就是‘打财断血’。”

想要实现“打财断血”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需要细致的工作。每个专案要案,自捕后提前介入起,徐贺不断跟进督促检察、公安干警核查财产线索。仅吴宗隆专案,徐贺就向公安机关发出近300条书面补查意见。

回到这一专案,犯罪嫌疑人吴宗隆在被抓获前,已经有计划将部分“黑财”转移,如果不将这些“黑财”清理出来,他手底下的马仔刑满释放后,又可以利用这些钱招兵买马。

“他们采取的方式非常隐蔽,有的是提取现金藏起来,有的则是把资产转到他人名下。我们在审查的时候,一方面要查钱在哪儿,另一方面要查清钱的来源去向,避免出现把与案件无关的财产牵涉进来的情况。”徐贺跟《方圆》记者回忆道。

当时,在徐贺的引导下,公安机关找到了吴宗隆在海南的一个亲戚,发现他有帮忙隐匿财产的嫌疑。徐贺问他:“你没有什么正当收入,这1000多万元的现金是从哪里来的?”对方解释不了家中为什么存了巨额现金,但迫于审讯压力,还是如实交代了钱是以什么方式放到他那里,以及跟其他几名犯罪嫌疑人是如何沟通串联的。

此外,徐贺还安排专人负责收集、管理、移交职务犯罪“保护伞”的线索,做到严格保密、程序规范。他解释,黑恶势力之所以能在司法机关眼皮子底下从小到大发展起来,并盘踞这么长时间,背后是执法者听之任之、放任不管的结果。一些地方执法部门甚至同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充当“保护伞”。没有“保护伞”,就没有这些黑恶势力生存和发展空间。

实际办案过程中,徐贺发现“保护伞”与黑恶势力相勾结时采取的方式很隐蔽,往往都是单线联系,“保护伞”只和组织领导者或者个别骨干联系,他们对法律非常了解,知道要“不留痕迹”地收钱,“不留把柄”地办事。

“‘保护伞’与黑恶势力相互利用,‘保护伞’利用黑恶势力聚敛财产,黑恶势力在‘保护伞’支持下不断壮大,导致很多被害人不敢去举报。他们已经结成了利益共同体,所以黑恶势力往往存续时间比较长,给当地老百姓生产生活造成深远的影响。”徐贺说道。

办过这么多涉黑涉恶案件,徐贺很清楚,没有这些“保护伞”,就不可能有所谓黑恶势力的生存空间和发展壮大的机会。“他们和黑恶分子相互勾结对社会和民众造成的伤害,比黑恶分子更大更严重,也更遭人民群众痛恨,因为他们背叛了自己的誓言,背叛了出生入死的同志,背叛了在努力守护美好生活的我们。如果不对他们进行严厉的惩处,又怎么能给人民一个公正满意的交代?”

不怕被“惦记”

徐贺给女儿起的小名叫“馨安”,就是“心安”的意思。徐贺说,之所以给她起这个名字,是因为“心安”是他个人追求的一种职业境界,也是他作为父亲对女儿的一种祝福,“我希望她一直平平安安的,长大以后成为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能够心安理得地去过好自己的生活”。

不管办什么案子,不管案件最终处理结果怎么样,徐贺始终认为,承办人得凭良心办案,这样才能活得轻松,睡得踏实。“尤其是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被威胁、被收买是常有的事。也许有人出于对自己的保护,会本能地作出选择,但心里一定要明确,不能为了保护自己或者降低风险而去牺牲公众的利益。”

在办理吴宗隆专案的过程中,徐贺就被案中二号头目吴宗谦点名威胁了。当时徐贺并不在场,是专案组的同事转述了这件事,说审讯室里吴宗谦眼睁得很大,情绪激动地说:“最坏的那个人就是徐贺,我最恨的就是他,等我出去之后一定要砍死他!”

听到同事的转述,徐贺并不在意,觉得吴宗谦是不是被关的时间长了,情绪有些失控。后来又有另一位同事因其他的工作找吴宗谦调查核实情况时,吴宗谦再次扬言要报复徐贺,徐贺才知道,原来自己真的被他“惦记”上了。同事们都知道,在案件线索梳理、取证过程中,徐贺最“抠”,一点细节都不放过,所以不难理解他会被点名威胁。

像这样的威胁,徐贺已经习以为常。有时候威胁是通过比较隐晦的方式,会说“你们这些人怎么对待我,我记得很清楚。我这个人恩怨分明,反正我早晚会出来的,你知道的”。还有的嚣张一些,也就在一两个月前,有个被告人的家属在法官宣布庭审结束时,站起来朝徐贺喊:“徐贺,你给我小心一点,你算个什么东西!”

当被问到是否担忧时,徐贺毫不迟疑地给出了自己的回答:“没有什么好担忧的,我们就是做这个工作的,受到威胁恐吓都很正常,我们检察干警如果不去承担这些威胁恐吓,不把这些犯罪分子绳之以法,那么这些威胁恐吓便会千百倍地落到人民群众的头上。”

至于有没有人想要收买徐贺,徐贺给出的答案是,目前为止还没有人这么大胆地想收买他,但他确实经历过一次良心的考问,最终他作出的决定,或许也会让人误解他是被“收买”了。

2020年2月,面对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徐贺(左二)组织海南省检察院、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的青年干警,到海口市秀英港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前段时间,徐贺接手了一个二审的案子,该案在当地具有重大影响,但徐贺审查后发现存在不少问题,比如量刑过重、法律适用错误,甚至是个别犯罪事实不成立。为慎重起见,徐贺还去当地现场走访调查核实,确认一审判决在认定事实、法律适用和判处刑罚方面确有错误,应当建议二审法院依法改判。

“但这是个非常艰难的选择。”徐贺对《方圆》记者说,“如果我们提这个意见,其实就是对前期公检法多个部门工作的一种否定。要是多为自己考虑一点的话,那就不要惹这么多麻烦,通俗来讲,就是不要表现得好像就我自己懂法律,别人都是错的。自私一点,提出维持原判的意见,很简单也很轻松,但是这样的话,我的心里过不去。”

那段时间,徐贺也纠结了很久,总是问自己,有没有勇气去纠正错误,有没有必要去为这些犯罪分子争取公道,把一些人的刑期大幅降下来,把个别人的罪名减下来?如果真的这么做的话,会不会让人觉得背后有猫腻?自己到底有没有胆量去接受别人的非议甚至是记恨?

最终,徐贺还是拿定了主意,得凭良心办案。“实事求是地依法办案,既是我的职责所在,也是我的心安归处。”

二审庭审开庭时,徐贺一口气把改判的意见和理由都说出来,他边说还边留意对面辩护人和被告人的表情。“我记得很深,当时他们都一副很错愕的表情,都觉得是不是自己听错了,他们没想到检察机关会提出这么多改判的意见。但我相信,在那个时候,他们心里面还是埋下了法治的种子,起码让他们坚定了一些对法治的信仰。即使他们犯错了,法律也给了他们一个公道,不枉不纵,罚当其罪。”最终,二审法院也采纳了徐贺的意见。

即便如此,徐贺还是常常纠结:是为了个人的发展进步着想,还是为了公平正义“惹”麻烦?对于这一为难和纠结,徐贺和其他同样从事刑事检察工作的年轻检察官交流过,结果发现大家几乎都有类似的困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他说:“我们会有这些纠结困惑,是因为职业道路还很长。但我觉得,德不孤必有邻,做了什么,我相信别人都能看到、感受到,虽然说很多人可能会有不好的揣测,但我问心无愧。”

良心的标准是为公不为私

从事刑事检察工作多年,徐贺很清楚这份工作需要承担多重的责任,“我们办理的案子,是能直接影响他人的财产、自由甚至是生命,能影响社会对公平正义的看法和信心的。作为案件承办人,我们一定要秉持良心办案,而我个人认为,良心的标准就是为公不为私,不能从对个人的影响或是个人好恶的角度去办案”。

在办理一起涉黑案件时,徐贺遇到了一名女性犯罪嫌疑人。经审查,这名犯罪嫌疑人涉及多个罪名,符合逮捕条件,但她家中还有一个3岁的孩子,孩子的父亲正在服刑。

“如果我选择批准逮捕她,这是最简单的,因为完全符合法律规定,还能保证案件侦查质量,避免她串供、逃跑或者犯新罪的风险,但这可能会彻底毁掉一个家庭,对小孩的伤害可能也是终生的,间接地也会为社会留下问题隐患。”徐贺说,这时候的权衡就涉及为私还是为公的问题了,“到底是让自己的风险小一些,还是凭着自己的良心作出选择?”

最终,徐贺还是选择了后者。他说:“法不容情不容的是‘私情’,但是天理人情和国法却是高度统一的,我们要尊重生命,扶助良善,要有人的关怀,这也是我们衡量案件办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尺度。”

而面对走上歧途的公职人员,徐贺的内心虽然复杂,但依旧坚定。对于这些公职人员,他说有一种怒其不争的感觉,“他们中的很多人都获过许多荣誉,很多是从基层一步步走上了更高的职位,曾经也为社会做了很多有益的工作。可惜的是,他们背弃了自己应当履行的职责,走到了人民的反面,同黑社会性质组织一起,欺压残害老百姓,这让我们感到非常悲哀,也让我们引以为戒,他们就是我们的警钟”。

徐贺觉得,他们不仅背叛了自己的使命,也背叛了自己的家人。让徐贺印象深刻的是一个涉嫌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公职人员,“提审他时,我们聊到了他上高三的儿子,他说儿子很乖,成绩很好,应该可以考上一所好大学。随即他的声音就有些颤抖,眼泪也开始在眼眶中打转,很快他又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但之后便一言不发沉默了下去”。

经了解,徐贺得知,这名公职人员的儿子在得知自己父亲被抓后,受到极大的心理冲击,在学校里感觉抬不起头,有时回到家中还会待在房间内蒙着被子哭。

高考前夕,为了让他的儿子放下心理负担,轻松上考场,徐贺将这个孩子写的信带进看守所读给这名公职人员听。

当徐贺读到“姑姑和奶奶也都很好,奶奶也很想你,她每次见到我就会哭,我每次都会安慰她”时,这名公职人员再也控制不住自己,整个人都崩溃了,哭成了泪人。

看着眼前这名公职人员,徐贺很是感慨:“原先他受到社会的普遍尊敬,他的子女、父母都以他们为骄傲。现在他锒铛入狱,对他的家人来说,是一种非常大的伤害,而这是再多的钱都无法弥补的,他也认识到了这一点。之后我们将他想跟儿子说的话转达到位,孩子的情绪也逐渐稳定下来,高考成绩虽然受到一定影响,但也算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自此,这名涉案公职人员彻底悔悟,主动认罪认罚,退回全部赃款并预缴全部罚金。听取了多方意见后,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了从宽从轻的量刑建议。

“通过这个案子的办理,我也认识到如果我们的工作相对人性化一些,那么会更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也可以取得更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徐贺说。

提前介入阶段,徐贺(右三)和公安机关专案组研判案情。(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像这样的“保护伞”,徐贺已经出庭指控了十几个,出庭前他往往怀着沉重的心情,但在庭上,他没有一丝一毫的同情和怜悯,“绝不能够心慈手软,他们是害群之马,必须把他们清除出队伍”。

业务精湛的“全能手”

“在办理扫黑除恶特大案件时,作为专案主办检察官,徐贺除了当好‘指挥者’,还是个‘全能手’。”说起徐贺的业务能力,海南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马燕这样评价道:业务“精”,审查证据“细”,指控犯罪“准”。徐贺认为,虽然自己现在有些办案心得,但总不能光“吃老本”。不日新者必日退,自己还是应该继续结合实际,不断地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继续总结经验。

在办理一起涉案人数近200人、犯罪事实近百起的涉黑涉恶案件时,海南省检察院发现,没有哪个检察院能单独完成这项工作,为此探索出了“一体化调配”办案力量的新模式,从全省各级院调用了78名检察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办理。这一办案模式也成为全国首创。

“其实,这不仅可以保证办案质量,而且能够有效地为全省培养锻炼一批刑事检察业务的骨干。以后当他们所在的检察院办理相似案子时,他们能带去宝贵经验,就像是传播出去的一个个火种一样。”

人手够了,但这么大体量的案子要怎么办?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涉案人员已经接近200人,但海南省并没有哪个法庭能够同时容纳这么多人,徐贺等人得先想办法拆分。

涉案人员彼此之间往往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犯罪事实又多,怎么分、分成几组,都是实际办案时要解决的难题。

徐贺和专案组成员反复研究后,将办案组分成5个办案小组,每个小组大概承担四五十人的犯罪事实审查。至于划分标准,徐贺认为,可以先以黑社会性质组织为主线,划分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和积极参加者。其次,以关键的犯罪事实为标准。同时,划分小组还要防止犯罪嫌疑人互相抱团。

“比如说,我们不能让组织的领导者同时跟其他兄弟或是他的父亲同庭受审,防止他们恶意承揽罪责,影响整个案件的事实审查。”徐贺告诉《方圆》记者,将人多、案多的大案拆分办理,这也是海南省检察机关的一个创举。

每个大案要案办结后,徐贺都会写下一份办案心得,并总结形成相关工作机制和文件。他参与研究制定《海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考核办法》《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侦查工作规定》《海南省检察机关调用检察人员办理案件工作办法》等制度,推动海南省检察院与海南省高级法院、海南省公安厅联合出台《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促进公检法提升扫黑除恶合力。

“这些文件能起到规范和引导的作用,参照文件规定,办案人员能知道应该做什么,该怎么去做,按图索骥。工作中我们经常和河南、江苏等兄弟省份的同人交流,探讨经验得失,学习先进做法。海南的扫黑除恶工作走在全国的前列,我也希望能给全国其他检察机关提供我们的办案经验。”徐贺说道。

在海南省检察机关工作12年,徐贺从书记员、助理检察员到员额检察官,从学习办案,办小案,到办理大案要案,“我觉得我还是有所成长的”。对于这份工作,他也有了更深的体悟:“这是技术活又是经验活,是良心活也是体力活。”

为什么会说检察工作是“体力活”呢?徐贺继续解释道,涉黑涉恶大案的办案周期非常长,强度比较大,加之案子的社会影响力大,办案人员需要承受的心理压力也很大,因此对检察官的体力要求是比较高的。

连续几个月驻扎在集中办案点是徐贺近几年的工作常态。“待在办案点的时间比在家的时间多多了。”徐贺告诉《方圆》记者,在集中办案点,自己主要是引导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进行侦查取证,并和他们同吃同住同办公。

经常和徐贺搭档的同事是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官刘德喜,公安干警给他们这个提前介入小组起了个“江湖称号”,叫“可喜可贺”组合,说“喜哥贺哥你们俩这个组合好,有你们‘可喜可贺’组合,我们一定能够把黑社会性质组织连根拔起,都把他们打掉”。

集中办案点一般有一个大会议室,十几二十个人围着会议桌坐一圈,旁边是长长的一排保密柜,里面塞满了装订好的卷宗。在集中办案点,徐贺每天从早上8点开始工作,晚上10点和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一起开办案推进会,听各小组的工作进展,掌握案件的最新动态,而这个会议往往开到次日凌晨一两点钟。会后,徐贺和刘德喜偶尔还得同公安专案组的领导就一些棘手的问题继续讨论到次日凌晨三四点。

在集中办案点的时间里,徐贺有两个不得不带的神器。一个是专案组统一购买的笔记本电脑支架,另一个是充气的颈椎牵引器,能拉伸脖子减缓酸痛。徐贺解释,集中办案一个月,大家就会开始出现肌肉酸痛的症状,再熬两个月,身体抵抗力基本上会变得很弱了。一旦有流感或者是稍微吹点风,很多人就会感冒,还经常是一个人感冒,他周围的几个人也跟着中招。

除了办案时间长,涉黑涉恶案件的开庭时间也很长,少则10天,多的接近20天,从早到晚连轴转。徐贺告诉《方圆》记者,开庭时,他们不仅要一直端坐,还得注意坐姿形体,更关键的是不能走神,得认真地听,分析归纳,及时应对。“我说这份工作是个体力活,并非真的要求体能有多好,而是这种持续时间长,又是高压高强度的办案模式,对人的体力、精神压力都是一种持续的消耗。”

但徐贺也坦言,自己其实是一个比较“懒”的人,工作一忙起来,很难想到锻炼身体这件事。只有稍微空闲下来时,他才会动一动。除了在周末慢跑两次,每天晚上吃完晚饭后、天气稍微凉快时,他也会在单位院子里散散步。这既能让大脑休息放松一下,也能活动活动筋骨,缓解白天工作的劳累,毕竟散步结束后,他还需要继续保持清醒的头脑,厘清案件中的每个疑点……(文中除黄鸿发、吴宗隆、吴宗谦外,其余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猜你喜欢

办案案件
一起放火案件的调查:火灾案件中的“神秘来电”
“左脚丢鞋”案件
疫情防控与检察办案“两不误”——河北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无接触”办案
HD Monitor在泉厦高速抛洒物案件中的应用
3起案件 引发罪与非罪之争
抢钱的破绽
“上诉审”改判案件实证分析——以沿海某市2010-2012年的上诉改判案件为例
基于B/S结构的文检办案管理系统的研究
干以胜:提高办案人员心理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