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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重大成就

2022-11-01文_毛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2022年5期
关键词:压倒性斗争腐败

文_毛 胜

腐败是社会毒瘤,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消除了党、国家、军队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

一、坚决清除一切腐败分子,反腐败斗争从量的积累迈向质的转变

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推进党的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同时,由于一度出现管党不力、治党不严问题,有些党员干部政治信仰出现严重危机,一些地方和部门选人用人风气不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盛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较为普遍,消极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分析反腐败斗争的复杂严峻形势,从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2012年11月15日,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首次亮相,面对500多名中外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向全党发出警示:“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着许多严峻挑战,党内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必须下大气力解决。全党必须警醒起来。打铁还需自身硬。”两天后,他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再次强调:“近年来,一些国家因长期积累的矛盾导致民怨载道、社会动荡、政权垮台,其中贪污腐败就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我们要警醒啊!”两个月后,他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对反腐败斗争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言必信,行必果,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认真兑现对全党全国人民的庄重承诺,推进力度、广度、深度空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严肃查处了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孙政才、令计划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用事实证明党内从来没有“丹书铁券”,谁也当不成“铁帽子王”。据统计,截至2021年10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07.8万件、437.9万人,其中立案审查调查中管干部48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99.8万人。

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党的十九大后,全国共查处涉及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39万余件,处理35.9万人;查处扶贫领域问题28万件,处分18.8万人;在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上共查处9.3万个案件,处理8.4万人。

深化国际合作,提高国际追逃追赃能力,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自2014年开展“天网行动”起,到2021年“七一”前夕,从120个国家和地区共追回外逃人员9165人,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2408人,追回的赃款217.39亿元,“百名红通人员”已有60名归案。

反腐败斗争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始终保持高位的数据背后,是我们党一刻不停歇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决心。也正因为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我们党刹住了一些多年未刹住的歪风邪气,解决了许多长期没有解决的顽瘴痼疾,推动反腐败斗争逐步从量的积累迈向质的转变:从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到“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从“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到“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再从“取得压倒性胜利”到“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国家统计局2020年底调查显示,95.8%的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遏制腐败充满信心,比党的十八大前2012年的调查提高了16.5个百分点。

“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以反腐败为重点突破口的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战略性成果,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信赖,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这充分证明了习近平总书记无比清醒的政治判断,“不得罪腐败分子,就必然会辜负党、得罪人民”,“这是一笔再明白不过的政治账、人心向背的账”。

二、不断深化标本兼治,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

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必须科学制定战略战术,把握好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阶段性与连续性的关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规律,打通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者的内在联系,总体上是从治标入手,治本工作也一直没有放松,有时治本就寓于治标之中,标本兼治的综合效应日益凸显。

“诛一恶则众恶惧”。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严肃查处了一大批高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这不仅集中削减了腐败存量,而且形成了强大的震慑效应,有力遏制了腐败蔓延势头,为扎牢制度笼子、筑牢思想防线赢得了时间、创造了条件。

在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大力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和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包括:修订出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为党员干部树起行为的高标准;两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党员干部划清行为的“红线”“底线”;制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制定并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制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颁布实施作为反腐败国家立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在刑事法律体系中进一步完善惩治腐败犯罪的法律规定,在行政法律体系进一步约束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等等。这些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的法规制度,将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全面提升了反腐败斗争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为了深化标本兼治,我们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在党内先后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各地各部门坚持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警示教育,深化运用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忏悔录,深刻剖析典型案例,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我们党还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推动廉洁文化建设实起来、强起来,不断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这三个方面,不是简单的三个阶段的划分,也不是孤立的三个环节的排列,而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不敢腐侧重惩治和威慑,解决的是腐败成本问题;不能腐侧重制约和监督,解决的是腐败机会问题;不想腐侧重教育和引导,解决的是腐败动机问题。简而言之,“不敢”是前提,“不能”是关键,“不想”是根本,三个方面一体推进,同向发力,才能使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因制度而“不能”,因觉悟而“不想”。

正是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综合治理腐败的根本举措,反腐败斗争才实现了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提高觉悟源头治本的效应叠加,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惩治腐败的震慑下,在党的政策的感召下,越来越多违纪违法腐败分子主动投案自首,就是鲜活的印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现了内因和外因、自律和他律的辩证关系,极大地增强了反腐败斗争的主动性、系统性、实效性,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

三、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党对反腐败工作全方位、全过程的领导不断加强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完善党领导反腐败斗争的体制机制,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彻底胜利提供了根本政治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总结历史经验,强调“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进行了重点部署,明确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规定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规定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就抓住了管党治党的“牛鼻子”,有力推动各级党委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压力,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出部署,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整合行政监察部门、预防腐败机构和检察机关反腐败相关职责,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与同级纪委合署办公,形成反腐败的专门工作力量,握指成拳、惩治腐败。更重要的是,这在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形成了党领导下的“横到边、纵到底、无盲区”的反腐败斗争工作格局和科学完备的工作体系,党对反腐败斗争的全面领导有了更加可靠的体制机制保障。

权力需要监督,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走向腐败。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强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完善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形成了“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我们党还把党内监督同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协调起来,强化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合力,监督体系更加完善,监督成效更加明显。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强调中央巡视组是党中央直接派的,要当好“钦差大臣”。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两次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先后制定《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3—2017年)》《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在党的历史上首次实现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指导督促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建立上下“一盘棋”的巡视工作格局。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巡视工作效果大幅提升,成为党之利器、国之利器,发挥了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不断健全完善党统一领导反腐败斗争的体制机制,走出了一条依靠中国共产党领导反对腐败、依靠社会主义法治严惩腐败、依靠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治理腐败的中国道路,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为反腐败国际治理贡献了中国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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