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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价值、挑战与策略

2022-11-01于春洋马瑞琪

贵州民族研究 2022年3期
关键词:民族主义共同体中华民族

于春洋 马瑞琪

(1. 燕山大学 文法学院,河北·秦皇岛 066004;2. 兰州大学 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甘肃·兰州 730020)

2021 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自建党之日起,中国共产党“就担负起在国内发动阶级革命实现人民解放、对外救亡图存争取民族独立的任务。”回顾百年党史,这一历程既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华民族摆脱被剥削、受压迫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境遇,逐渐走向民族独立、社会振兴、国家富强的过程,也是中国共产党基于中国特殊国情,朝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使命大踏步迈进的过程。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积极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我们认为,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中国共产党立足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紧密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使命而提出的全方位积极谋划和重点实施的全局性战略,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一、内在价值:回应全球性冲突的本土性解决方案

(一) 新时代中国面临全球性冲突的主要表现

中国的发展离不开稳定的外部环境,如今复杂多变、充满不确定性和风险的世界局势,既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构建面临严峻的全球性冲突,同时也蕴藏着巨大的机遇。如何有效提供富有建设性的本土性解决方案是稳步推进和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障。

第一,“逆全球化”与乌克兰危机背景下的全球贸易结构性失衡。从“英国脱欧”到唐纳德·特朗普当选美国第45任总统之后出台的一系列“脱约政策”,无不彰显了西方大国的“逆全球化”思维,再加上欧洲的难民危机、土耳其政变、乌克兰危机等地缘性政治冲突,“逆全球化”的态势还在不断强化。在这一背景之下,西方国家为化解国内面临的一系列危机,大搞贸易保护主义,从而导致了国际贸易的结构性失衡。虽然乔·拜登当选美国第46任总统对于中美关系的前景产生的影响并不明朗,但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一旦失控,必将深刻影响当今世界的经济政治格局,不仅对我国的未来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也会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造成全局性影响。

第二,民粹主义思潮及其运动带来的负面影响。民粹主义是在全球化结构中的“逆全球化”背景中出现的一种引人注目的思潮及运动。民粹主义思潮及运动的发展促进了民粹主义政党在西方国家的兴起,如挪威的进步党、瑞士的人民党、冰岛的公民党,等等。2017年,奉行民粹主义的自由党成为奥地利执政党之一;2018年4月,民粹主义领导人维克多·欧尔班出任匈牙利总理;2018年6 月,由民粹主义政党执政的新政府在意大利得以组建,这标志着西方发达国家出现了首个纯粹的民粹主义政府。民粹主义思潮及其运动不仅有可能强化社会群体对于民主与政治文明的误解,还存在误导民意、无视制度、践踏法律等诸多潜在风险。这些问题一旦外显,就会让我国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构建所面对的社会环境变得复杂,需要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

第三,美国、欧洲主要发达国家全球治理的退场。特朗普当选总统之后,在国际事务中引导美国“接连‘退群’,逃脱责任,引发全球治理的供需失衡,造成‘全球风险社会’的治理赤字”。与此同时,由于受到英国“脱欧”、极右翼势力崛起、债务危机、恐怖袭击频发等因素的影响,欧洲主要国家也无暇在全球治理事务中承担更为积极主动的角色。国际舆论普遍认为,大国在全球治理方面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以解决全球治理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难题。但是美国的自私自利和欧洲的自顾不暇,都大大削弱了这些国家承担全球治理责任的功效。一个良好的、稳定的外部环境是多民族国家民族建构的重要前提,全球治理的退场及其困境的产生,意味着中华民族共同体构建之路充满着来自外部和内外部关系的更多复杂性、不确定性和风险。

(二) 回应全球性冲突的中国方案

进入新时代,我国提出了“一带一路”倡议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方案。如今,我国提出的倡议和方案正在得到越来越多的国际社会的支持,中国也因此成为世界新秩序建设中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这些努力有助于为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也能够更好地汲取和整合内部资源。

一方面,是“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及其实践布局。2013年9月和10月,习近平分别提出建设“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合作倡议。在2017年“两会”期间,习近平在参加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上,要坚持全方位对外开放,继续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事实证明,“一带一路”倡议是应对全球贸易争端、结构化失衡和“逆全球化”的有效方案,体现了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的责任与担当。通过“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建设,加强中国与沿线国家及地区的交流合作,增进双方的互信与合作机制,以此将整个中华民族与世界大部分国家的发展紧密相连,形成经济相连、民心相通的命运共同体。

另一方面,是积极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面对全球贸易的结构性失衡带来的负面影响、主要发达国家全球治理的退场,中国正在不断走上前台,成为稳定全球贸易秩序、提供全球治理公共产品的重要行为主体。2017年,习近平在联合国总部发表了《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主旨演讲,向全世界人民阐释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事实证明,中国正在全球化发展遭遇“逆全球化”、世界经济发展遭遇贸易保守主义背景下不断发挥积极作用,扮演着越来越关键的角色,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责任。虽然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共同体”,但他们所涵括的基本理念和价值观念是一致的和互通的,都传递着不同群体、国家行为主体之间可以平等相待、精诚合作、守望相助的意蕴。

二、外在挑战:两类民族主义的张力、动向及影响

(一) 两类民族主义的张力及其新动向

冷战的结束和全球化的加速发展,公民民族主义和族裔民族主义对于多民族国家民族建构的重要作用被重新审视和重视。

在多民族国家之中,基于公民民族主义的公民认同和基于族裔民族主义的族裔认同同样缺一不可,因为它们分别满足人们不同层次的归属感需求。然而,两者之间存有显著差异,也正是这些差异才使得两者之间存在近乎天然的张力。一方面,公民民族主义与人民社会息息相关,而公民所带有的政治身份属性(国家公民) 使得它从产生之初就带有明显的国家中心主义指向。族裔民族主义则以文化认同作为起点,更倾向于回归族性并受本民族利益所驱动,带有鲜明的“去中心化”色彩;另一方面,公民民族主义具有浓厚的政治色彩,表现出的是一种指向国家的政治情绪与内心认同。而族裔民族主义则更多是一种文化思潮,展现其独特的文化样态,表现出的是一种指向本民族的民族情绪与心理状态。

结合多民族国家的民族建构而言,公民民族主义以国家认同为基础,往往会成为民族建构的重要思想基础与整合性资源。由此,多民族国家往往通过公民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普法活动来强化国民的公民意识,从而有助于国家民族的建构。比较而言,族裔民族主义则更多是破坏性的,而它所借助的“族性政治动员会对多民族国家内部的政治秩序构成重大影响,甚至还会对多民族国家主权的完整构成严峻挑战。”近年来,世界范围的多民族国家国内“因价值鸿沟、历史解构和利益渗透等因素导致民族文化认同问题高度复杂化,民族文化与国际政治、经济、民族等因素相互嵌套和联动,引发民族文化主体性危机和政治紧张。”根据美国芝加哥公共卫生部疾控中心2020 年4月公布的数据显示,芝加哥的非裔人口在新冠病毒死亡人数中所占的比例高达72%,而非裔人口在该市的比重只有30%。究其原因,是非裔人口在美国社会现实生活中的弱势地位导致“种族歧视”的现象发生,更不要说由于警察暴力执法而导致非裔男子弗洛伊德致死事件所引发的席卷美国的“黑命亦命”运动了。凡此种种,塞缪尔·亨廷顿的担心绝非杞人忧天,对于“我们是谁?”的不同回答正在让越来越多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建构面临严峻的挑战。

(二) 两类民族主义及其新动向对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挑战

在对全球化时代的民族与民族主义进行分析时,安东尼·D.史密斯指出,现代民族国家的成功之处在于让公民民族主义与族裔民族主义这两类不同的民族主义模式之间达成了一种共存共生的关系,而一旦这两种民族主义之间的关系出现不平衡时,就有可能导致民族国家的失败。史密斯的观点对于讨论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问题具有重要启示。

中国是一个统一多民族国家,通过更具平等性和政治意涵的人民社会的建设来凝聚国内56个民族的价值共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题中应有之义。2019 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纲要》的出台,为应对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变化、我国经济社会深刻变革背景下出现的一系列关涉公民道德领域的问题提供了原则举措。这些问题主要包括:损害国家尊严、伤害民族感情、妨害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事件时有发生,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道德失范现象在一些地方和一些领域依然存在,是非混淆、善恶不辩、荣辱不分、进退失据的行为也依然有着滋生的土壤。这些问题的存在会在很大程度上削弱整合性人民社会的建设,不利于国家认同的维系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构建。

与此同时,民族问题在新时代中国依然长期存在,我国在处理和应对民族问题的政策措施方面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比如民族法律法规的制定、实施以及民族法律体系还需进一步发展完善的问题;民族政策在与民族地方、少数民族具体实际相结合方面,还有提升的空间;在保障自治权的行使,捍卫民族地区与少数民族利益方面还有需要探索的问题。

中国的现代民族国家建构之路遵循着世界范围内的民族国家建构普遍规律,担负着民族建构与国家建构的双重任务。前者是要建构一个“民族-国家”,拥有与国家政治边界相重叠的国家民族;后者是要建构一个“民主-国家”,拥有现代主权国家的民主制度、宪法法律体系和政治体制。同时,中国的现代民族国家建构也带有自身的特殊性,包括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政治发展脉络以及当代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

三、策略部署: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布局

(一)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国家民族的观念建构

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一个“超大规模共同体”,而这一共同体具有“超稳定结构”,跨越几千年的历史进程一直延绵至今。一方面,中华民族共同体具有多元复合的特质。中华民族“是一种最大化的多种地理元素、民族构成、文化品类和治理体制的异质聚合体。这种聚合体的特点,就是一大二多——规模大、元素多。”这一共同体形态可追溯到“商周之变”,及至唐到清更是成为典型的“复合型共同体”。从几千年的历史流变加以观察,作为超大规模共同体的中华民族不断发展壮大,各种差异性文明形态彼此契合、复合共生,并且不断吸纳新的要素汇入其中;另一方面,“超稳定结构”的底层秩序为超大规模共同体的延绵提供系统支撑。正是这一超稳定结构导致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的事实。在中国现代民族国家的民族建构中,中国共产党采取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政策,建立政治一统、多文化共存的新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被确立为国家基本政治制度。习近平指出:“我们讲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一体包含多元,多元组成一体,一体离不开多元,多元也离不开一体,一体是主线和方向,多元是要素和动力,两者辩证统一。”这段论述意味着“多元一体”格局理论从学界分析框架上升为国家政策话语,而作为“一体”的主线和方向,就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新时代维护中华民族共同体这一“超稳定结构”提供了解决方案。结合世界范围内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建构基本经验与教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指明了新时代中国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民族观念建构目标,是作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中国民族建构进程中的标志性事件和重要策略部署。

(二) 以增进共同性改进民族工作:国家民族的一体化建构

习近平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党的民族工作开创新局面的必然要求,只有顺应时代变化,按照增进共同性的方向改进民族工作……才能把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做好做细做扎实。”中共中央把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改进方向定位于“增进共同性”,而按照增进共同性的方向改进党的民族工作,成为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又一策略部署。“无论是作为实体的共同体还是作为观念的共同体,维系共同体存续的核心要素都在于共同性”。维系共同体存续的核心要素在于共同性,对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维系而言,情况也是这样。马克思基于人的物质生产实践去诠释共同体问题,认为“真正共同体”中的共同生产是广泛存在的,“真正共同体的利益追求也指向一种共同利益,即关乎人类福祉和人类繁荣的普遍利益。”可以发现,马克思主张作为实体的共同体都是基于某种“共同性”来维系的,这种共同性具有某种“共同特征”,是一个“生机勃勃的有机体”,同时还需要维系共同体存在的“共同利益”。以此观察中华民族共同体,这一共同体的共同性既来自秦汉以来中华民族文明史的历史沉淀,也得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取得的成就。进入新时代,影响和威胁中华民族共同性的因素和风险此起彼伏、暗流涌动。按照增进共同性的方向改进和加强党的民族工作,是作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中国推进国家民族一体化建构的重要举措,符合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共同利益,是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又一重要策略部署。

(三) 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国家民族的文化建构

如果前文提及的民族一体化建构偏重政治意义,那么提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则侧重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共有民族文化建构。近年来,文化软实力话题逐渐进入国家间竞争的范畴而被关注。拥有精神凝聚力和文化向心力的国家才能真正做到自信和自强,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党和国家领导人很早就意识到文化软实力问题的重要性,并且积极围绕提升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文化软实力问题进行了基础性布局,党的十七大和十八大上提出“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部署。在2021年8月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强调:“必须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使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形成人心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纽带。”积极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不仅符合世界范围内多民族国家团结巩固与建设治理的一般规律,也是进一步凝聚中华各民族人心力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应然选择。”目前,中国社会的精神思想领域分化现象依然存在,各种社会思潮此起彼伏,各种思想观念相互交错,多种价值观取向并存,这种状况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也不利于中华民族作为国家民族的整合优势的体现。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加强国家民族的文化建构,既是回应国内出现的这种状况对于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所带来的潜在风险,也是应对国家间的文化软实力竞争对于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所提出的现实要求。

(四) 促进中华民族“入宪”“入法”“入规”:国家民族的法治化建构

回顾2018年3月《宪法修正案》通过之前的我国历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宪法条文之中并未出现“中华民族”这一指称。没有“入宪”,就意味着“中华民族”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的法律地位没有得到确认,而缺乏根本大法层面的话语,也造成学界和民间对于“中华民族”概念的理解时有争论。及至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首次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载入《宪法修正案》,表明“中华民族上升为一个宪法概念”,此举带来的一个切实的改变在于“廓清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构的根本宗旨与宪制目标。”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教育法》 《国家安全法》在内的10余部法律包含有“中华民族”这一法律概念,“入法”这一事实表明“中华民族”这一指称进入我国法律法规系统,让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构建有法可依,获得了法治化的基础保障。自2014 年“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提法出现在习近平的讲话之中,特别是党的十九大报告确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关键表述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相继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 《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 《“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 《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等多部政策法规。“中华民族”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入规”,表明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全局性战略获得了国家政策法规层面持续性、系统化、全方位的支持。而促进中华民族“入宪”“入法”“入规”,“通过法治引导各族人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作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中国国家民族法治化建构的关键步骤和必然选择,也是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又一策略部署。

四、结语

中国共产党在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领域取得一系列丰硕成果,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传播中国话语,也因此有别于西方和其他多民族国家的独特道路。中国共产党用实际行动为多民族国家的民族建构提供了“中国方案”和“中国经验”。这一方案和经验具体体现为:通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来进行国家民族的观念建构,按照增进共同性的方向改进民族工作来进行国家民族的(政治) 一体化建构,以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方式来进行国家民族的文化建构,以促进中华民族作为法律概念“入宪”“入法”“入规”的举措来进行国家民族的法治化建构,从而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使命的引领之下,实现对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构建的基础性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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