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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进化的模因视角及其哲学意蕴

2022-10-31刘长燕郦全民

哲学分析 2022年1期
关键词:模因心智基因

刘长燕 郦全民

1976年,著名进化生物家道金斯(R.Dawkins)在其《自私的基因》一书中,通过与基因作类比,率先提出了用于理解人类社会中文化现象的模因(meme)概念。之后,许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作为文化复制子的模因作出了各自的阐释,并在此基础上,试图发展出一种描述和解释文化进化的新科学——模因学(memetics)。不过,对于模因和基于生物进化论思想形成的模因学究竟能否合理地解释文化现象和文化进化,从一开始,就存在着激烈的争论,特别是遭到了不少传统的文化学者和社会科学家的严厉批评或抵制。时至今日,模因学并没有像当初的倡导者所预想的那样快速发展成一门新科学,甚至已经有人开始研究其不成功的原因;而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模因这一概念却已经极其广泛地运用于文化、经济和政治等的研究,尤其在基于互联网的文化研究中显现出巨大的价值。鉴于此,我们首先对模因概念作出梳理和刻画,继而结合达尔文主义的思想,对于运用模因的视角解释文化进化的合理性及其哲学意蕴进行分析,以期更好地理解它在当代文化研究和社会科学中的地位和作 用。

一、模因的刻画

自从道金斯提出“模因”后,关于它的具体内涵,不仅已经有了词典的定义,而且存在各种不同的解读。比如,在韦氏大词典中,模因指“一种文化中从一个人传到另一个人的观念、行为、风格或用法”。不过,在阐述这些定义和解读之前,我们先来看看道金斯本人起初以及后来是如何界定这一概念 的。

在《自私的基因》这本影响极其广泛的著作中,道金斯在提出和论证了基因是自然选择和生物进化的基本单位后,认为在我们这个星球上涌现出了一种生成文化的新型“复制基因”。“我们需要为这个新的复制基因取一个名字。这个名字要能表达作为一种文化传播单位或模仿单位的概念”,为此,他从希腊文mimema(模仿产生的)出发创造了“meme”(模因或觅母)一词作为命名。不过,道金斯本人对于究竟哪些文化传播(或模仿)单位可以算作模因,却没有统一或一贯的说法。起初,他用来说明模因的例子包括:曲调、观念、流行语、服装时尚,以及陶罐的制作方式和拱门的建造方式等。之后,他认为,“一个模因应该被理解为是储存于一个人的头脑中的信息单位”。这似乎排除了服装时尚和陶罐制作方式等成分。再后,他又指出:“只要世上有大脑、书籍、计算机,这些模因就能从一个大脑散布到另一个大脑中,从大脑到书本中,从书到大脑,从大脑到计算机、从计算机到计算机。”而这又表明,模因并不仅仅是储存于脑中的信息单位。至此,我们可以认为,虽然历经了一些细微的变化,在道金斯看来,所有以不同形式加以储存并能传播的信息都可算作模 因。

作为达尔文进化论的坚定捍卫者,哲学家丹尼特(D. Dennett)认为,模因是具有语义的信息,“在文化进化中,所有保存和传播的是信息——在媒介中性和语言中性的意义上。这样,模因基本上属于语义类别,而不是‘大脑语言’自然语言中可直接观察的语形类别。”有些学者强调模因的心智和神经方面,比如林奇(A.Lynch)将模因界定为“记忆条目或有机体的神经所存贮的信息块”。但也有一些学者采用行为主义的立场,反对在模因的理解中引入心智和神经因素,主张模因是包括行为和人工物等可观察的存在物的集合。例如,伽塞尔(D. Gatherer)认为:“在事件发生、行为实践或人工物的生存期外,模因并不存在。”“它并不存贮在某些神经数据库或某些内在的模因池。”

由此看来,倘若对模因的内涵做宽泛的理解,那么,它就不只局限于存贮在大脑中的内容,比如观念、知识和神经结构,还包括各种行为和人工物中的可用信息,比如言语、姿势、发明制品、艺术乃至书籍中的信息。然而,这样一种理解中存在着两个概念上混淆的方面。一个是观念或知识与神经结构分属不同的概念系统:前者是在心智层面上使用的,而后者属于生物(广义的物理)层面的概念,两者之间是一种实现或随附的关系。这类似于塑像与构成它的泥团之间的关系:一尊塑像可由泥团来实现或塑像随附于泥团,而刻画塑像和刻画泥团的概念系统不同,意义(meaning)也就不同。因此,如果将刻画心智的概念与刻画生物的概念不加区分地均归入模因,就会造成意义的混淆。另一个是大脑中所表征的信息与书籍或人工制品等所承载的信息之间存在着一个实质性的差异:前者可以在心智系统加以选择和复制,而后者只是心智系统所生成信息的外在表征形式,本身并不具备自主的选择功能和复制功能。因此,笼统地将这些信息都叫作模因,就抹杀了它们之间的这种差异,结果,就无法很好地理解模因作为复制子的角 色。

那么,如何才能更准确地刻画模因呢?一条可行的进路是从认知的角度,分析模因究竟如何创生、选择和复制,因为它是认知过程的产物,并在文化进化中充当复制子的角色。我们知道,任何一种知识、观念或行为,作为模因,均是认知者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中获取的信息进行加工的产物,这本质上是一个心智运作的过程;而复制知识、观念或行为,则是在学习者的心智中激发一个等价的过程。至于认知者和学习者的神经系统的结构和活动,乃是实现这种心智运作的“硬件”。可见,虽然神经结构和活动对于知识或观念的生成、复制提供了实现的基质,但从作为文化传承和进化的单位来说,它并没有实质的意义,因此,不能作为模因或模因的构成因素加以对待;也就是说,神经基质本身不是模因,而是实现模因的物质条 件。

不过,认知者心智运作所生成的知识和观念可以通过一定的物质载体加以外化,即记录到某种自然的或人工的媒介上,比如纸张或磁盘。这样,从表面上看,作为模因的知识和观念似乎可以脱离认知者或学习者的心智系统而存在;但实际上,这种存在并非独立自主,它的意义和复制都离不开人的认知活动。比如,一本纸质书,如果没有人阅读,那么,它实际上就是一叠纸张。因此,将书籍这样的人工媒体看作模因的外在表征形式(而非模因),显得更为确 切。

这样,我们认为,从较严格的意义上说,模因是由人类心智系统所创生和复制的文化信息单元,而文化进化就是众多个体创造的模因在人类内部生成、选择、传播、消逝和变异的过 程。

这里,可以对模因在个体之间的传播(复制)再作些阐述,以说明关于模因概念作这样的界定的合理性。在人类的日常活动中,这种传播主要是通过个体间的模仿加以实现。所谓模仿,简单地说,就是一个个体通过感知他人行为而学会这一行为的过程。虽然在许多情况下,模仿是一种看得见的社会行为,但本质上则是大脑中复制模因的心智运作过程;也就是说,没有心智活动,也就不会发生模因的传 播。

二、模因与达尔文主义

从起源上说,模因是通过与基因相类比而获得,但运用这一概念的目的并不仅仅是为了提供一种类比,而是希望能够解释人类的文化进化。不过,单独一个概念并不能承担这样的任务,因此,需要同时引入类似于说明基因(或个体)的变异、选择和复制的机制,而这个机制就是达尔文的进化 论。

但是,这立刻会引起一个问题,即达尔文的进化论思想是否能够应用于解释人类社会中的文化进化?如果单纯地将达尔文的进化论视作一种只适用于解释生物进化的学说,那么,答案似乎是否定的。一个主要的理由为:在生物世界中,基因的变异、选择和复制是一个盲目的自然过程,而人类文化的生成、选择和复制(传播)则是人有目的、有意识的心智运作过程,至少在不少情况下如此。于是,许多人反对将模因概念和达尔文的进化论应用于人文和社会科学领 域。

那么,达尔文的进化论是否仅仅适用于解释生物进化?事实上,自从19世纪中叶达尔文提出生物通过自然选择而进化的学说以来,对此一直存在着争论。但有趣的是,随着科学的发展和社会的演变,达尔文的进化论早已超出生物学而扩展到其他领域,成为一种解释大量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的具有普适性的研究纲领,即(普适)达尔文主义。比如,解释神经系统发育的神经达尔文主义;解释为什么世界是量子的而我们所看到的却是经典现象的量子达尔文主义。

事实上,道金斯在引入模因概念时就指出,“达尔文主义的内容异常广泛,不应局限于基因这样一个狭窄的范围内”。因此,“要想了解现代人类的进化,我们必须首先把基因抛开,不把它作为我们进化理论的唯一根据”,也就是说,必须求助于进化的基本原则,并重新进行诠释。那么,什么是对一切形式的生命普遍适用的基本原则?他猜想,这一原则是“一切生命都是通过复制实体的差别性生存而进化的”。

丹尼特不仅同意道金斯的主要观点,而且对达尔文的进化论进行了新的阐发。他认为,在抽象的层面上说,自然选择理论实质上是一个刻画进化过程的算法,其核心的步骤就是变异、选择、迭代(复制)和适应。而对于一个算法来说,重要的是构成它的指令和遵循的逻辑,与实现它的物理基质可以分离,即可在不同的物理系统中运行。这就意味着,自然选择理论并不仅仅局限于描述和解释生物进化,而有更为普适的应用。正因为如此,达尔文的进化算法是一种“危险的观念”

如果采用丹尼特对于自然选择的算法阐释,那么,就可以认定:达尔文的进化论能为探究人类文化进化提供一个合理的研究纲领。不过,要实现这一扩展,需要确定或者假定文化进化中的基本选择单元,而模因就可视为这种单元的合适候选者。事实上,只要有复制就会有变异,复制产生变异,而变异是自然选择和生成更具有适应性的复制子的前提。倘若将模因看作具有传播能力的复制子,则与基因之间的相似性就体现出来,因为在最基本的层次上,基因就是实现生物进化的基本复制子。从复制子的角度看,达尔文主义描绘的正是复制子之间的相互竞争导致差异化生存,再由自然选择创造秩序的过程,因此,该纲领可以同时适用于生物进化和文化进化。当然,在具体机制上,生物进化与文化进化之间既有类似之处也存在不同的地方,这要求我们在普适的研究纲领下展开深入细致的具体研 究。

三、文化进化的模因解释

在自然选择的作用下,个体(更深层地说是个体内的基因)是生物进化的主体。我们知道,在生物学上,人属于灵长类的高等动物。单就生物进化而言,人与其他大多数高等物种一样,进化的速度十分缓慢。当下的我们与上万年前的祖先相比,在基因构成和生理生化方面并没有实质性的差异。人的许多自然本领(比如奔跑)也不及其他的高等动物。但是,人类在地球上却居于统治地位,尤其在高等动物中,这种地位尤为突出,以至于几乎其他所有动物都处于人类的控制、保护或消灭之 中。

如果生物进化相当缓慢,那么,人的迅速进化是如何造成的?我们人类何以能在地球上拥有如此特殊的地位?对于这些问题,虽非唯一却可肯定的答案是:人类拥有其他动物所不具备的心智能力,其中包括高阶认知和自我意识。凭借着这种特有的心智能力,人类不仅突破了自然条件的限制,还创造出许许多多在地球上原本没有的新东西,构筑起了一个纷繁复杂的人工世界,从而极大地改变了自身乃至整个生态系统进化的轨迹。需要强调的是,虽然人的心智结构和能力异常复杂,却是生物进化的自然产物。不过,心智运作的结果可以外化,即能以符号等形式记录到一定的自然或人工媒介上。于是,人就开始了一种新的进化方式——文化进化,而构成这种进化的基本单元就是上述的模因。从此,人成了生物进化和文化进化的双重主 体。

在生物进化与文化进化的关系方面,社会生物学的观点是以生物进化的优先地位为出发点:归根结蒂,一切都是以基因的传播为中心。也就是说,一种文化不可能脱离其生物学的根,“如果文化背离人的本性,牵制之力会使其重新回到正轨,或者使其毁灭。”这个观点虽然获得一些经验事实的支持并具有一定的解释力,但将文化进化看作是生物进化的扩展,将文化作为基因的表现型效果,最终还是回到生物进化的意义上理解文化进化的内在动力。这样,并不能很好地阐明文化进化的具体机制,特别是无法解释为什么一些文化因素实际上是反生物进化的,比如那些导致不愿生育的观念和行 为。

如果采用达尔文主义的立场,则文化进化被认定为是一个达尔文的进化算法,且具有相当程度的自主性。对于成为文化进化的基本单元——模因而言,需要具备三个特征,即(1)变异:不同模因的大量持续产生;(2)复制(或遗传):模因具有创建副本或复制自己的能力;(3)差异适应性:给定时间内模因创建的副本数的变化取决于该模因与其所处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具备这三个特征,自然选择的过程就会发生。我们说,模因实质上是人的心智系统中生成、表征和复制的文化信息单元。由于人类的心智能力有限,模因必须通过竞争才有机会进入心智系统,因此,这种竞争是主要的选择力量。模因之间相互竞争,只有复制能力和生存能力最强的模因,才能在心智的模因库中占据优势。新的模因不断地进入模因库,已经存在的也会逐渐发生变化,这就有了产生变异的条件。大多数模因的生存期并不长,流行一段时间就会消失,其中的作用机制便是由文化环境所决定的自然选 择。

那么,新的模因从何而来?它们既可以通过变异而衍生,通过已有模因的相互结合而生,也可以发生于模因的形式从一个个体向另一个体的传播过程之中。模因传播存在着不同的途径,但主要是通过模仿。这种模仿可以是有意识的,但许多情况下则是无意识的,并不包含理解。近年来,基于大数据的分析,发现在人类文化中,绝大多数观念和行为方式的传播是通过模仿来实现的,且这种模仿主要发生在同辈之间。这可以说是对模因思想的一个经验性支 持。

值得注意的是:从进化的角度看,一个模因是“真”还是“假”并不重要,关键要看它复制得好不好以及存活期的长短。从历史的角度看,一些假的甚至荒谬的模因不仅大量复制而且可以存留很长时间。还有,基于对互联网上传播的大量模因的分析已经发现:在许多情况下,假消息或谣言反而传播得更快更广。

在人类社会的文化系统中,存在着大量的、多样的语词、知识、观念和行为模式等,它们直观上总是处于不断地创生、传播、保留或淘汰的过程中,结果,在宏观上显现出文化进化的轨迹。由于模因就是对于这些语词、知识、观念和行为模式等的基本单元的通称,而创生、传播、保留或淘汰正是模因的变异、复制和适应的具体体现。因此,引入模因及其运作的机制是解释文化进化的一条进 路。

至于这条进路是否能成功地解释文化进化,则存在着不同的看法甚至激烈的争论。现实情况是,虽然模因这一概念已经获得了广泛的传播和应用,但不少学者对其仍然采用一种排斥的态度。丹尼特认为,造成这种局面的部分原因是当初一些模因学的倡导者没有做好“功课”,或者是一些文化学者不愿在自己已建立的理论框架中给予道金斯过多的赞誉,但更主要的是出于人文和社会科学中有些学者对生物学入侵他们“神圣领地”(“sacred precincts”)的恐惧和过渡反应。根据丹尼特的分析,模因对于文化进化的研究提供了三个新观念:(1)没有理解的本领(Competence without comprehension):有些文化条目并非智能设计者所为;其组成部分之间安排的适合和巧妙完全可归于自然选择。这意味着,人类的理解对于一种文化中某个模因的确立既不必要也不充分。(2)模因的适应度(The fitness of memes):犹如病毒,模因具有自身的繁殖适应度。正如道金斯所指出:“我们以前没有考虑到的是:一种文化特性可能是按其自己的方式形成的。理由很简单,因为这种方式对其自身有利。”也就是说,不管一个模因是否增加宿主——接受和使用它的人——的繁殖适应度,它本身以自然选择的方式运作。(3)模因是信息物(Memes are informational things):它们是能传播、保存和变换而不必执行和表达的“处方”(“prescriptions”),类似于基因组中默默传输的隐性基因。丹尼特认为,在人文和社会科学中关于文化变化的传统理论局限于功能的描述,而基于自然选择的模因进化理论却能提供一种必要的机制解释。

不过,前已提及,持反对意见的人认为:模因自身没有意识或意向性,它自己不会主动传播,生成模因和推动其传播的是具有明确意图或目的的人。也就是说,人类并不只是被动的模因携带者或载体,相反,会积极利用已有的经验知识和理解力去选择和判别新的模因,并根据需要来决定拒绝还是接受。因此,模因更多地依赖人类有意识的参与和努力,传播规律形成于人类社会活动之中,故其实质上是“由人类的意向性所指导的意识过程的一部分。”这种反对意见貌似有理,但其中预设了人是有理解力的或有意识的。在丹尼特看来,这一预设是“前达尔文观念”的应用——理解是本领之源。而从达尔文的自然选择理论来说,情况恰恰应该倒转过来,即要解释为什么没有理解力的本领如何渐渐产生理解,因此,模因中不含理解的本领才是居先的。

对于文化进化的模因解释的另一种反对是出于方法论的考虑。人类文化是一个复杂的整体,而模因解释采用一种还原主义的立场,因为其试图从文化的基本组成单元来解释整体的文化进化。传统上,人文和社会科学的目的是解释和理解文化的意义,而这种意义是情景依赖的或整体性的,故还原主义的方法论行不通,也就表明模因解释是不可接受 的。

针对这种反对,我们首先需要在还原方法与还原主义之间作出区分。还原方法是将事物分解其组成部分,并通过对于部分的属性、行为和部分间的关系的研究来认识事物。还原是科学研究的基本也是必要的方法,因为只有通过还原,我们才能进行实验和观察,才能从更基本的层次出发解释和理解高层次的现象。如果不进行还原,那就只好从整体上直观地把握对象,实际上也就取消了科学认识。而还原主义则是一种哲学主张,即认定还原方法对于认识事物是充分的,弄清事物的低层次的属性和行为足以把握高层次的现象。由于实在世界的复杂性,一个事物的属性和行为不仅取决于其构成,还依赖于其所处的环境,同时,实在世界的层次性也意味着高层次的行为可以具有相对的自主性。在科学认识中,虽然还原是必要的但通常并不充分,因此,还原主义很难站住 脚。

可以看出,在解释文化进化时,采用模因的视角是选择了还原方法。通过还原,将作为整体的文化分解到其基本组成单元——模因这一层次上,认定具有复制能力的模因才是文化进化中的真正实体,而更高层次上的文化现象则是派生的和过渡的。反对模因解释的人对此提出批评并加以拒绝,因为在他们看来,文化现象和文化进化如此纷繁复杂,通过还原无法把握文化的实质。不过,我们认为,运用还原方法来揭示文化的实质和进化具有相当的合理性。历史地看,虽然当下的人类文化系统已经极其复杂多变,但毕竟是从那些十分简单的行为模式和符号等(也就是模因)进化而来的,而从最原始、最基本的模因出发去认识复杂的文化现象和文化进化的共性是科学方法论的基本要求。当然,要对复杂的文化世界获得更为全面的认识,单凭还原是不够的,还需要我们运用整合的方法,后者正是目前研究文化现象和文化进化的多学科视角的依 据。

还有一种反对似乎更为根本:模因并不存在。生物学中的基因能变异、复制和转录,能控制蛋白质的合成,甚至能被人编辑,因而是实实在在的。而与其作类比的模因究竟在哪里?如果说在神经结构中,人们找不到它们;如果说在外在媒介上的,它们又不具备变异和复制的能力。显然,这是一个关于模因的本体论问题,我们接下去就来回 答。

四、模因的本体论允诺

模因在哪里?我们认为,在人们的心智系统中,由大脑的神经基质所实现。这里,重要的是,模因并非是一种具有广延的物理客体。事实上,基因亦是如此,并非物理客体,而由DNA或RNA这些生物大分子所实现。那么,模因和基因又是什么样的客体 呢?

当我们把人类社会的文化进化视作模因的复制、变异和选择的过程时,已经允诺了一种研究文化现象和文化进化的本体论,因为假定了模因是一种实在的、动态的“东西”,而这种“东西”实质上是信息客体。所以,这是一种关于文化世界的基于信息—计算的本体论。

在当代生物科学中,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自然生物的生命过程可以看作是生物大分子以分子算法为组织原则,进行信息的贮存、复制和变换的过程;或者说,自然生物的信息处理过程是基于DNA等生物大分子所实现的计算。因此,实质上,生命可视作一种信息处理或计算的过程。正因为如此,诺贝尔生理学和医学奖得主巴尔的摩(D. Baltimore)宣称:“当代生物学是一门信息科学。”也就是说,虽然生命的存在离不开一定的物质和能量作为载体,但生命本质却并不取决于它们,因为生物体在生存和繁殖过程中实际上并不产生和消费物质和能量,而是不断地进行信息的创造、存储和传递。考虑到基因就是具有遗传效应的DNA片段,当代生物学实际上也允诺了一种基于信息—计算的本体 论。

因此,从哲学的角度看,模因和基因共享了一种基于信息—计算的本体论。不过,在具体的内涵上,两者所共享的这种本体论又存在着重要的差别,这主要体现在“信息”概念的含义和实现的基质有所不同。在基因和生物进化论中,信息主要是指生物体的DNA信息以及这些信息如何指导蛋白质的合成,故这种信息是原初的或一阶的(直接是关于蛋白质的),而实现的基质包括整个生物体;在模因和文化进化中,具有表征内容的信息主要是对原初信息进行加工的产物(观念或知识),其实现的基质基本上定位于生物体(主要是人类)的神经系统以及可传播信息的自然或人工媒 介。

然而,从基因信息到模因信息也存在着一定的连续性,因为在一定意义上,DNA信息也具有表征内容,即它是“关于”蛋白质的。一个事物的表征是关于另一个对象时,在当代的心智哲学中通常认为该事物具有某种意向性。这样看来,如果能从体现生命本质的信息的特性来审视人类心智的意向性和意识的起源,或许就能解开困扰当代心智哲学家的一大难题,并理解文化进化如何出现和复杂化。这正如丹尼特所言:“这些非人的、不反思的、机器人似的、无心灵的分子机械的小碎片,正是所有自主性的最终基础,因而也是这个世界上的意义与意识的基础。”

事实上,道金斯本人正是在基于信息—计算的本体论的视野下,主张生物进化过程是一个不断进行着信息的创生、复制、交换和选择的基因之河,“它是一条信息之河,而不是骨肉之河。在这条河中流淌的,是用于建造躯体的抽象指令,而不是实在的躯体本身。这些信息通过一个个躯体,并对其施加影响;然而信息在通过这些躯体的过程中却不受躯体的影响。”而从这条基因之河又分叉出新的模因(信息)之河。起初,后者服务于前者,且在基本机制上遵循自然选择的一般模式,但随着文化的不断“生殖”和进化,其获得了自主的地位和力量。结果,“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我们人类,能够反抗自私的复制基因的暴政。”

从信息—计算的本体论出发,我们就可以明了:为什么模因概念在互联网文化的研究中获得广泛的应用。这是因为,由人类所创建的互联网实质上是一个信息—计算的虚拟世界,因此,在这样一种环境中,作为文化信息单元,模因更为“适应”,因而,复制、传播和选择等方面显得更易、更快和更广。结果,在互联网的推动下,文化进化已经呈现加速的趋势。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最近,基于多种信息技术和物理技术所提出的“元宇宙”概念迅速火热。它不仅是内容更为丰富多样的互联网升级版,而且很可能实现与人类所处的现实世界的“无缝对接”。至于这一新世界(元宇宙)将对文化进化产生什么样的深刻影响,我们只能拭目以待。但可以预期,模因仍将是理解文化进化新阶段的重要且有用的概 念。

五、结语

在上文中,首先,我们通过对模因概念的考察和分析,将其界定为由人类心智系统所创生和复制的文化信息单元;接着,我们结合达尔文主义的思想框架,对运用模因的观点解释人类文化进化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作了辩护,并进一步探究了其中所允诺的本体论。如今文化进化的速率日益加快,文化系统的复杂性也不断提高。诚然,对于各种文化现象和文化进化,我们可以进行局部的、具体的描述性研究,但如果缺乏一个统一的本体论框架和普遍的方法论原则,那么,这样的研究就难以系统地、深入地揭示文化进化内在的一般机制。正因为如此,基于信息—计算的本体论和文化进化的“模因之眼”(“The Meme’s-Eye”),值得文化学者和哲学研究者重 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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