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教师专业化培养培训有了法律保障
2022-10-31张金刚
张金刚
兴国必先强教,兴教必先强师。教师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是提高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要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提出根本遵循。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时间短,教师队伍建设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建设具有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目前,教师队伍仍然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最薄弱的环节,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成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核心。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新版《职业教育法》)第五章把职业教育的教师与受教育者并列单独作为一章,并用了五个条款对职业学校教师作出规定,凸显了对职业教育教师的高度重视。第四十五条指出,“国家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加强职业教育教师专业化培养培训,鼓励设立专门的职业教育师范院校,支持高等学校设立相关专业,采取两条腿走路的方式来培养培训职业教育教师。并且鼓励行业企业共同参与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
纵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教育法律,关于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条款,主要围绕教师权利和义务,以及政府对教师培养培训的职责进行阐述,并没有专门条款写教师培养培训及教师队伍建设。新版《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教师的高度重视,既体现了类型教育的特点,也反映了当前教师培养培训对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性。
从现实培养师范生的院校来看,目前全国现有207 所师范院校,还有600 多所院校设有师范专业;而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师范院校仅有12 所,参与职业教育教师培养的普通本科院校和师范院校20 多所。从培养院校结构来看,普通师范院校形成了部属师范院校为引领,省级重点师范大学为骨干,大量培养师范生的院校为基础的普通师范院校培养体系,而职业技术师范教育没有形成这样的体系。此外,在硕士和博士层次教师培养方面,职业技术师范教育刚起步,甚至还是空白点。
正是由于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等方面的差异性,无论是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对比,还是高等职业学校与普通本科高校比较,职普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存在较大的差异。从数量上来看,国家编办规定普通高中的生师比为16∶1,2020 年普通高中生师比为12.9∶1;而新世纪以来国家没有出台中等职业学校的编制标准,要求参照普通教育执行,而2020 年其生师比为19.54∶1,中职学校每位教师比普通高中多教6 名多学生。2020 年高职(专科)院校生师比为20.28∶1,本科院校生师比为17.51∶1,按照高等学校合格评估要求的生师比18∶1 计算,高职院校教师缺口25.2 万人。
从职普学校教师学历、职称等反映教师质量的指标来看,也存在较大的差异。中等职业学校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占比为25.2%,低于普通高中的27.49%,而历史上无论是本科学历还是高级职称的比例,中等职业学校都高于普通高中。由于普通本科院校承担重要的科学研究任务,教师学历和职称结构高于专科院校是无可厚非的,但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类型教育,随着产业转型升级和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也应不断提高其教师学历层次和专业化水平,才能培养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也就是说,高职高专学校教师学历结构和职称结构虽然与本科院校不具有对比性,但也可以作为参考,2020 年高职高专学校博士生教师占比2%,仅为普通本科院校的1/20;正高级职称教师占比不足5%,仅为普通本科高校教师的1/4 强;副高职教师占比为25.1%,也低于普通本科高校的32.22%,高级职称比例低对高层次人才必然缺乏吸引力。当前,国家稳步推进本科职业教育,按文件要求,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专业需要博士生教师的比例达到15%,现实中能够达到这一要求的学校还比较少,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高等职业学校发展潜力弱。
从上述数据来看,职业教育教师队伍是制约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短板,严重影响现代职业教育的发展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必须加强教师专业化的培养培训,提升职业学校教师数量和质量。考虑到职业教育教师是“双师型”教师、教师专业发展实践性强等特点,以及培养学生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的需要,新版《职业教育法》要求“产教融合型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应当安排一定比例的岗位,接纳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教师实践”。
此外,新版《职业教育法》关于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作出了许多新的规定。集中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对专业课教师提出了工作经历或实践经验、技术技能水平的要求;二是企事业单位人员到职业学校任教需要经过教育教学能力培训合格。三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且拥有技术职称的人可聘任职业学校教师职务;如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企业工程师,经学校教育教学能力培训合格的,可以先合法任教,待考取教师资格证后,可以聘任为教师职务序列;四是对职业学校聘请的高技能人才明确了范围和工作任务;五是明确了国家和省级政府、以及县级以上政府在教职工配备标准的职责,明确公办职业学校教职工人员规模中的一定比例可聘任技术技能人才。上述五个方面既对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提出实践经历和技术技能水平的要求,也对来自社会各界的技术技能人才任教提出教育教学能力培训合格的要求,并鼓励他们考取教师资格证,聘任职业学校教师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