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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亲制度与台阁文士归省序文书写

2022-10-31□李

理论月刊 2022年5期
关键词:官员

□李 晗

(北京语言大学 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后流动站,北京 100083)

《全宋文》《全元文》中赠序类中有归省序,宋代5篇,元代17篇,明代前期,归省序文数量明显增多,明初仅宋濂、方孝孺二人的归省序就有11篇。明代归乡省亲既是行政制度,也是文化形态,我们可以以省亲制度为视角,来观察明代前期台阁文人归省序的书写。将相对独立的归省序文本与政治制度结合起来,透视明代前期的政治生态,并审视这些制度设计背后的台阁文人归省序文所蕴含的文化逻辑与文体逻辑。

一、明代归省序的撰作语境

省亲最初专指已嫁女子回家看望父母,称为“来”“来归”“归宁”等,意为归而问安,早在周代就已出现。后泛指回家探望父母或其他亲人,《史记》载:“石建为郎中令,每五日洗沐归谒亲。”到唐代,称为“归宁”“归省”“归觐”“觐省”“拜觐”等,是政府通过省亲给假制度,给在职官员提供尽孝机会。《唐六典》曰:“凡职事官应觐省,及移疾,不得过程。谓身有疾病满百日、若所亲疾病满二百日,及当侍者,并解官申省以闻”,可见职事官需省亲。《大唐开元礼》载:“凡内外官,三年一给定省假三十日,五年一给拜墓假十五日,并除程”,即省亲作为一种社会伦理行为,在唐代走向制度化。宋时也出现了皇帝对省亲文臣的优渥赏赐,“楼炤……以亲老求归省于明州,许之,命给假迎侍,赐以金带”,对久不省亲者予以惩处,《宋史》载:“(齐)廓及唐父母垂老,穷居乡里,二子委而之官,唐复久不归省,于是罢唐。”元代开始省亲制度有所荒废,僧嘉努曾进言元文宗:“自古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今官于朝者十年不省觐者有之,非无思亲之心,实由朝廷无给假省亲之例,而有擅离官次之禁。古律,诸职官父母在三百里,于三年听一给定省假二十日,无父母者,五年听一给拜墓假十日,以此推之,父母在三百里以至万里,宜计道立远近定立假期。其应省觐而不省觐者,坐以罪。”文宗遂才复建官员省亲制。

明代省亲制在承续前代的基础上,经历了逐渐完善的制度化过程。洪武时期规定,官员一律由皇帝蒙赐批准省亲,“特命以行”,并由应天府出具证明返乡。而后“著为令则始于仁宗皇帝”,“内外文职官员离家久者,许其明白具奏,挨次给假,回还原籍省亲祭祖”,“自是,朝臣请告还乡省亲祭祖者比比矣”。此时,归省制度变为“奉例而行”,受归省政治制度保障的人员范围由极少数人扩展至整个文官集团,规定进一步明确化,这表明政府对省亲的重视。省亲制度在明代处于政治成熟期,除了一般意义的回乡探望双亲,还包含送幼子、送老亲归原籍给假等,归省程序日益完善,制度愈加系统化、规范化。可以说,明代前期是归省制度化的重要阶段。这一时期形成了层次较为完整的省亲给假制度,其内涵也较明初更为丰富,这为明代前期台阁文人归省序文的书写奠定了制度化保证。

二、台阁文人归省序的文体效用

士人回乡省亲是明代前期的一种请假制度。这种归省制度是明代政府安抚官员的重要举措之一,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文官的孝心孝行。台阁文人归省序在请序官员故里的流布,还会产生光宗耀祖、显亲扬名的社会效应。

(一)尊亲养亲:归省序的立论重点

明代前期官员归省的制度规定,充分反映了国家事务尽管繁忙紧张,仍然重视人伦亲情的培养。在政治领域忠君爱国的同时,尽量照顾到家庭伦理。明代以理学治国,重视儒家伦理,对省亲行为非常推崇。薛瑄《送陈御史归祀序》言:“国家以孝治天下,人臣之仕于朝者,亲在得归省,亲殁得归祀,所谓因人之至情而立教者也。”尤其是当归省成为文官群体的集体行为时,作为国家高层官员的台阁重臣则更为重视。明代前期台阁文臣撰写多篇送别官员省亲的赠序,为归省官员壮行。在归省序中,台阁文臣对官员探亲、尊亲、养亲的孝亲行为予以鼓励,表彰文官的省亲行为及孝心孝行。

从明代前期台阁文人归省序的论述内容可以见出文官要求省亲的急迫心情,又可见出省亲与养亲相辅相成的基本观点。杨士奇《送杨太常归省诗序》从孝行的角度出发论述:“弘济有孝行,处忧患困絷十年,念母老不得朝夕侍也,辛苦自力,节缩日给之费,寓归以助养,盖闻者皆动心焉。”杨荣不仅从发身科第、仕进立身的角度阐发显亲的重要意义,而且认为荣耀父母的重要实现途径是孝行本身,他曾在《送翰林谢编修归省序》中言“孝莫大于养,亲尤莫大于荣亲,养亲乃人子之常职,荣亲尤人子之难事,世固有食禄万钟而不得以养其亲者,身都穹爵而不得;以荣其亲者诚以有时期之遇,而不可以智力致”。双亲具庆,兄弟咸在,便可安享美酒家佳宴、昼锦之荣与天伦之乐。《孝经》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同样,胡广也赞扬笃孝之人,在为请序者郭本中的归省序中言:“少离其母而从其师,以学夫老氏之学。既得其学,而事其师不怠。今思其母浩然,欲归省,不以其绝物离伦之想,而易其孝感之诚,有可尚者?”在明人的孝道观念中,通常强调血脉延续的重要意义,不仅如此,明朝政府还以各种形式表彰孝行。杨荣云:“夫天道降祥与国家之用人,未始不本于德行,率常惓惓于先业之绍,而笃于事母如此,可谓孝子矣。”孝是伦理道德的基础,是“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政府通过学校、制度规范等宣扬孝亲的核心正统思想,百姓便按照国家制定的规范来修养自身,保证了政治秩序的稳定。

“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在归省序中,台阁文人常常阐发为人必须以“仁义”为核心,以“孝悌”为基础的孝道思想。马愉送太医院医士刘源清还乡养母序中言:“拜母氏,且和颜更色,以慰母心。躬调膳,侍侧问安否,以故母维老恃无疾病……昔家居奉亲,甘旨务丰盛,及来京,未尝忘之。且市药都城,人多知名,求之者众,足以罔四方之利,乃不以为意,惟汲汲以养母求归,此又其孝之笃也。今归,奉寿母在高堂之上,诸弟若姪、朋戚旧故,长少咸在,怡怡欣欣,捧觞为乐,则母氏悦豫欢畅,年虽加而身愈康。源清于是喜跃忭蹈,快然以自庆。”此篇序文中,马愉对刘源清的笃孝之情、笃孝之行进行了细致的刻画。台阁文人还从人伦的角度论及尊亲意义。胡广《赠金生还乡序》:“道者,不越乎日用事物之间,所谓为人子、为人弟、为人少者之行,所闻所知在于真知实践,为修身为己之学,非徒诵说于口耳之间而已。生归矣,拜祖母于高堂,拜父母,拜长者,然后拜乡之亲戚先辈。”人之五伦,“天地君亲师”。父不义母不慈,兄不友弟不恭,子不孝父子不亲,君臣无义夫妇无别,长幼无叙朋友无信,社会就会失序混乱。社会秩序终究是人的秩序,人的秩序最为根本的便是家庭伦理关系。因此,明代台阁文人强调伦理道德建设,其中最重要的是提倡孝道。在他们看来,孝行不仅仅是家庭内部之事,而且关系到天下治乱,“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要君者无上,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

台阁文人省亲养亲的主题还多以遭逢盛世际遇为书写背景。杨荣《送刘副使归省诗序》中言及国家对于个人的重要性:“士皆之二亲,家居康宁,遭际国家太平熙洽之日,齐眉偕老以享禄养之荣积善之庆,于此益可见矣。今兹及见其子咸冠豸衣绣,拜舞膝下,安富寿康,荣耀桑梓,世岂可以多得哉。是宜学士大夫叹羡之。不足又从而咏歌之也。虽然士皆之行将使为父母者,今而后益思教其子;为人子者,今而后益思荣其亲;则是诗之作。”明永乐、宣德之时,“君臣一德”“太平熙洽”的盛世气象为“禄养之荣积善之庆”提供了滋养的土壤,这使孝亲思想在明代前期台阁时期得以充分践行。马愉在《送徐主事还乡省母序》中言:“仕而得禄以养其亲,与命数之秩荣及于亲,是皆人子所共愿。然得遂其心者,盖无几。”在马愉看来,爵位或官职的品级之高,不仅与官员在任时的表现情况息息相关,更与国家的安定富饶息息相关。在《送国子生彭彦常归省序》中也有国家气象的相关表达:“人子久违其亲,必有怀思之念,而欲归省以展其孝,盖人心之所同愿也。故归省有期,祭扫有制,俾人子有以遂其所志,父母尽其惧心,又皆国家仁恩之所推广焉。”表达国家安定是一切人伦秩序的基础。马愉还为永乐九年举人、官户部主事徐慎作序:“予知君之归也,非徒侈书锦之荣也,盖有系乎伦教之大也。非特耀一家、夸一乡也,盖有以彰朝廷风励臣下、覃施恩德,必泝及所生,振举旷昔所未举,而特为一代之盛事也。”地方官员还乡省母为朝廷之盛事。基于这样的认识,可见在台阁士人看来,安定平康、清平昌荣的盛世,为奉亲显孝提供了有力的环境条件,颂扬盛世的思想构建了台阁文人归省序的立论重点。

(二)显亲扬名:社会激励与示范引导的表达主题

归省行为不仅仅是官员个人对父母行孝的家庭伦理问题,更是关系到整个家族的道德评价及荣耀问题。明代前期,科举考试使士人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空间的转换及阶层的垂直流动,而国家利用制度保证官员乡族的社会地位。这种特权的授予是一种无形的资产,循环性地创造望族,通过制度的保证进一步强化。除了国家制度的保障这一层面之外,台阁文臣作为国家的高层官员,是国家思想的拟定者,是国家事务的代言人,他们为送别地方省亲官员书写赠序文,以书写归省序的方式满足地方官员实现光宗耀祖、显亲扬名的现实需要。

明代前期提倡孝道,不仅提倡在物质上奉养双亲,而且在保证衣食无忧之外,还要给予父母精神上的愉悦,让双亲颐养天年。杨士奇送杨弘济归省序中言:“士官至三品,先九卿日在上左右,得以所学论天下事,又得推恩其亲,而朱衣象笏,承懽婉愉,用慰悦亲颜于违阔之久,如弘济今日者,何其荣也?”荣归展敬桑梓之时不仅二亲俱在,而且面色红润、康强无恙、精神矍铄,子女自然心生喜悦之情,这是高于物质层次的行孝之道。胡广《赠杨行人归省序》:“士之穷经,将以用于世者,以得一举为荣。然既得矣,又必以进士为荣;于进士得矣,又必以登科为荣;于科既登矣,又必以仕宦为荣;于仕宦既得矣,又必以归于其乡,耀于其里,闾以欢乐其亲为荣也。然于是数者有不可必得,而得之者亦鲜。吁!岂不难哉?”胡广为杨起隆所作归省序中,首先以士大夫荣耀为立论中心展开,中举、进士、登科、仕宦、归乡、显亲,杨起隆登进士第、为行人,归省其亲的荣耀事迹。又如马愉《送许修撰归省序》:“君家东鲁,得于诗书道德之泽,奕世累善,固非一日。况遭遇国家以忠厚仁义培植斯世,陶养士类,君宜以儒业显用于时,而光大其家声也。”许彬是永乐十三年进士,曾为仁宗、宣宗兴修实录,累迁太常少卿,兼翰林待诏,提督四夷馆。英宗复位后,进礼部侍郎,入直文渊阁。马愉不仅要求官员怀念父母之恩,还希望官员的政绩可以产生显亲扬宗的影响。他送宣德七年贡生武叔诚归省时言:“若夫叔诚享禄位,荣显及乎父母,增光其家庭,俾不负乎所修者,此其素有,则不待言。”绰有政声,不仅荣显双亲,更使乡人高之。为刑部郎中张居仁作序中又言:“君始为主事,得推恩封亲,有禄赐之厚,衣冠之美,用荣耀身家,光显祖宗,为乡里歆艳羡慕,与今遂所愿欲者,皆君上之赐也,可忽之乎?”衣锦还乡之时,不仅是富贵还乡之时,更应是名声还乡之时。

台阁士人还借助归省序来抒发对家教严格、家风端正的推崇:“人之修于身也正,故教之仪于家也严,及于人也博,故泽之滋于后也丰。”江渊是宣德五年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授编修。正统四年江渊得请归省,马愉为其作的序中强调其家风家教之严。杨荣《送江西佥宪黄汝申归省序》:“黄氏之父善训其子如此,其子之克致显荣又如此。世之仕宦如斯者几何人哉?虽然显亲扬名,固足以为荣矣,尚未足以为至也。汝申继今已往,益懋前闻,骎骎不已。他日重来,或居方岳,或登廊庙,拜恩受诰,推恩封赠其先代,光映乡闾其荣也,当复何如?”台阁士人在归省序中不但表达出对良好家庭氛围的推崇,还表达了对声名的重视以此激励地方官员。

另外,台阁文人在归省序中还力图表现由个人到天下的道德修养进程,不仅要传士乡人朋友,还要闻达于世。徐贤是永乐九年举人、永乐二十二年进士,庶吉士,正统八年升广东按察司副使。徐贤省母之时马愉曾言:“凡臣子得显亲扬名于时,固亦由问学修积而至,匪际乎圣天子在上推举盛典,以旌劝臣士,且将终身沦没无闻,尚何望荣及父母乎?遂良盍思之。归而称觞献寿,为母氏一朝之荣,尚当遄还,用图报朝家礼遇之重,树芳名于后,毋徒留连倾倒,为乡里区区之恋。”官员对亲人的敬爱与奉养使家庭和谐稳定,令乡人钦羡,不仅光宗耀祖,还符合明廷的执政方略。薛瑄《送李给事归省序》言:

夫官至给事,荣矣;推恩及其一门,又可谓荣矣;而公之父母具庆,皆受宠锡,今之归,上堂称寿,名彻州郡,光动里闾,又荣之荣者也。展省之余,尚图所以报厥荣者,式严入觐,益尽心所职,以敷赞鸿猷。使言行事业,卓然有闻则公之荣,不但及其身家里闾一时,又将及于天下后世也。

官至给事,身已荣矣;而又得推恩,褒嘉父母家室,则荣及一门;事业言行,荣及天下后世。再比如马愉《送国子生彭彦常归省序》:“斯又足以显亲扬名于天地间,垂永誉而不泯,不惟无愧于朝廷作新教育之初意,亦不负今日同门之所期望也。”孝在维护人伦关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是人伦关系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一环。马愉在这里对奉亲之孝行赞赏有加,亦是对朝廷的儒学教育的大加赞扬。回家省亲的官员将台阁文臣为其所做的归省之序文带到地方,也就直接将朝廷给予的荣耀带至全国各地,既扩大了归省制度的社会影响,又使归省本身增强了显亲扬名、光宗耀祖的社会激励与示范引导功能,教化的范围不仅止于官员群体内部,还扩大到乡族和各级地方。社会风示效应使官员归省制度本身具有了对社会民众的激励教化作用。

三、展省祭祖与忠孝体系的同构

明永乐后出现了一类特殊形式的归省序,即展墓序。展墓具有自身发展的独立性,同时也以礼俗的方式服务于明代前期的社会政治文化。归省序中“移孝为忠”的主题被台阁文臣明确提出,充分体现出台阁群体孝亲与忠君的双向思维。

(一)归省序的特殊形式——展墓序的书写

在古代中国,礼最初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统治阶级的礼制逐渐下移,为百姓接受,成为整个社会的行为规范。而民俗则是民间长期以来形成的为百姓所共同遵守的约定。明代前期的官员归省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归乡探望双亲的礼仪形式,还有展墓焚黄祭祖等特殊的礼俗形式。展省指省视坟墓,祭祖祭扫。焚黄是品官新受恩典,祭告家庙祖墓,告文用黄纸书写,祭毕便焚去。

值得注意的是,明代前期台阁时期出现了一种特殊形式的归省序——展墓序。马愉为寇顺中省母序中言:“以诰敕褒美,又推恩及其父母,以子官官之,存者命之归省,殁者令之展祝。”“予以为人子于亲,生而思养焉,终而思葬焉,没而远也,则思追祭焉,皆在礼然耳。然而,或出或处,聚散离合之不一,故或始逮养而终弗克葬,或葬焉而弗克时其奠祭者。”马愉又强调礼的重要作用:

户科给事中济南薛宗性,今年以秩满敕赠其父某为户科给事中,阶征仕郎,母杨氏为孺人。既而援例请命祭扫焚黄,诏可,仍给内帑为具祝需。在朝缙绅翰林检讨许道中辈,相与祖饯,复命予以言。兹衣冠毕陈,牲肴式奠,宣扬圣制,髙爵荣名。其若考若妣之灵,洋洋其来,翼翼其临,降兴于松楸墟墓之间,歆享欢悦而自庆于泉壤者,为何如哉?若其献裸既毕,彻笾卒豆,锦衣书游里闾之际,第见济南山水为之争辉,桑梓为之增秀矣。

归乡省墓,还是官员尽孝道的一种体现。皇帝为褒奖昆陵吴克宜,不仅赠其钱财,还赠其父达以官,母为太安人,助其展省焚黄。马愉在乡省墓序中说:“今之承恩奠扫,行次佳城,于时衣冠毕陈,尊俎载列,而新封高爵称于若考若妣之灵,其自庆于泉壤之下,不可言矣。”可见名人重视先人坟墓,对奠扫有依恋之情,彰显孝道。商辂言:“而君独念夫二亲之葬,寒暑屡易,荆棘莽然,孤鬼之迹交迫。而不思以展吾祭扫之诚,是忘其亲也。矧夫四方无虞,群贤在位,顾一身之进退于安危乎,曷系而可安于禄食而忘其亲哉。”出于孝道,向君主请告归省其亲坟墓于乡,寄托哀思,表达自己对已故亲人的不舍,抒发自己的悲痛之情。李东阳曰:“臣忝在侍从,有以事陛下者,惟父母之力之徳是赖。今坟墓在乡邑久不治,臣比属史事,不敢言展省者十有五年矣。臣得归,毕一日之私,惟臣佩陛下之徳,罔敢斁官,程期具在,臣奔走左右服事,亦罔敢后。”明人并不将亲人的去世看作是生命的终结,而是视其为人生旅程的一种转换。通过上疏请归,对亲人尽自己的孝道,使心灵得到慰藉。“又各以儿官品第封赠其父母,存者许之归省,殁者令之展祝。故凡子之有官,虽白衣草笠,皆得博带我冠,侈荣乡里,而朽骨尘骸,亦得以含光被宠于九泉之下,臣子之愿欲遂矣。”归乡展省,不仅仅是孝道的集中体现,更关乎死者后世子孙的命运。

秋官员外郎朱佐先人墓于湖州归安,回乡归省期间聚宗族、会故旧、展敬坟墓。马愉在送其还乡的省墓序中这样表达:

观之《陟岵》之歌,“昊天罔极”之咏,盖皆所以寓哀思、着愤怨,于其子敬慕之心,有不可穷者……君归,予知其肴俎豆、洁牲牢、明衣服,肃然展敬于丘园松栢之间。而一念志虑,怆然感通,则其亲之精神必有所知,欣然自庆于地下,洋洋乎如在其左右矣。

归省是家族关系的重要体现,展墓则在家族制度、民族融合、民俗文化等层面充分反映了明代前期的社会状况和社会生活。展墓礼俗在社会文化中发挥着教育家族成员,培养家族认同感、凝聚力等具体功能。伊佩霞曾提出过仪式能够帮助模塑社会组织的理论。比如墓祭,在一天之内共同祭拜久远祖先的仪式,有助于地方父系亲属成员间亲属群体意识的培养。官员来到聚族而葬的墓地阐扬孝心,不仅可以长久地尽孝道、完善人格与品德,还在一定程度上求得了心理平衡与精神满足,有助于和谐家族关系、增强家族凝聚力、促进家族认同的社会效果。不仅如此,展省礼仪还在社会活动、民众生活中规范着人与人之间关系,在社会经济、社会秩序等方面承担着一定的管理功能。汪德迈认为,礼治是治理社会的一种特别的方法,除了中国以外,从来没有其他国家使用过类似方法来调整社会关系,维持秩序,这并非说这种现象仅中国独有——此现象是很普遍的,任何文化都具有——可只有在中国传统中各种各样的礼仪被组织得异常严密完整,而成为社会生活中人与人关系的规范系统。展省是儒家文化的产物,在社会中具有较强的实践性。明代前期统治者通过展省制度进行社会调节,利用展省制度鼓励在任官员合理休假,稳定官员队伍,稳固官员阶层。另外,在利用展墓制度对官僚集团进行适当调节之外,国家还以此加强对基层社会秩序的统治管理,对从官员阶层到普通民众的社会各个阶层进行全方位的治理,调节社会内部关系,缓和社会矛盾,安定社会秩序,稳固政权统治。

展墓祭祖具有自身发展的独立性,同时也塑造着明代社会,以礼俗的方式服务于明代前期的政治文化。而礼制和礼法对展墓中的情感表达有限制作用,一切以不违背统治秩序及社会稳定为基准。为了更好地进行社会统治和社会调节,明政府常用政治手段干预展墓祭祖。很显然,展省之礼在维护等级秩序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明代前期台阁时期已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可以说,展墓礼仪与政治权力紧密结合,对权力有着建构的作用。明代前期的展省不但是高度仪式化的礼俗行为,而且这种社会礼俗是被国家的归省制度所规定的,是明代祭祀礼俗与文官休假制度结合的产物,影响着各级官员的日常生活。利用展墓提倡孝道、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同时,倡导忠君爱国被明代前期台阁文臣名正言顺地提出来。他们认为展墓是孝的表现,孝子不仅不会作乱,而且只要孝敬父母,就一定能效忠君王,正如孔子所云,“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是以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这样一种移忠于孝的政治逻辑,培养忠心官员队伍的政治行为,是以此作为出发点的,因此在台阁文臣送别文官归省的赠序中也便有了寓孝于忠、忠孝合一的政治文化意涵。

(二)忠孝合一与社会秩序建构

美国学者艾森斯塔得指出,通过各种礼仪和教育活动来维系这些阶层的忠顺,主要被强调的,是维持合乎基本文化和伦理教条的文化行为和组织。明代的文官归省行为及展墓礼俗不只涉及官员个人对父母行孝的家庭伦理问题,也关系到国家政治统治的社会秩序建构问题。在明代以理学治国的文化背景之下,各级官员在仕途中竭智尽忠、勤于王事,也要对父母尊长尽孝,在家庭中尽到晚辈的责任与义务。而明代又实行异地为官的原则,科举进士大多到外地做官任职。家庭场域中的尽孝与尽忠有时很难协调,而明代前期的官员归省制度不仅慰藉亲子私情,还有助于协调忠孝关系的社会政治意义。省亲制度是实现以孝治国的有效途径,也是实现官员忠孝两全道德理想的有效途径。省亲过程中的道德约束则可以实现对社会秩序的规范与制约。

明代前期台阁文臣辅佐皇帝,他们的政治理念为“忠”,因此在政治场域中与皇帝之间的君臣关系表现为尽忠。明初中书省设立、废止,并废除了宰相制,阁权的主体性、独立性弱化,依附皇权的色彩加重。忠为君臣关系的核心,孝为父子关系的核心,在公共国家忠义的基础上,融合进私人家庭孝道的理念。忠孝一体的同构体系,简言之为忠即是孝,孝即是忠,移忠于孝,以孝致忠。而归省制度与展墓礼俗是尽忠思想的超越,反映在台阁文人归省序中,序文的内容是这一思想的集中表达。杨士奇为高伯琴所做的归省序中就涵涉这一核心思想:“仁宗皇帝达孝推恩,以仕者有一二十年未遑归省,特诏中外有官并许给告,以伸孝子之情,而限约序次具有定着,士大夫得遂所欲,皆感激只徳意,亦有积月连岁溺私忘反,上不率君命,下不念同僚之望者。孔子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曾子曰:‘君子有絜矩之道。’伯琴行遇之,而一言焉,亦仁义之及于人也。”家庭家族的存在,是明代前期社会历史文化存在的基石。它的最高理想就是尊祖敬宗,这便构成了“家国一体”的存在。在为金幼孜所作归省序中同样表达了忠孝并重的观念:“夫人之伦莫大于君亲,而行亦莫重于忠与孝,忠孝一致也。昔者明君之使臣也,必体其爱亲之心,而命之四牡之诗,曰:‘王事靡盬,不遑将父,又曰:‘不遑将母。’‘将母来谂。’何其念之深而言之数也。君子谓臣之事君,先公后私,君之使臣先恩后义,今天子推恩其臣,比隆成周盛时。明君之大徳矣。”杨士奇在序文中强调忠孝一致的观念,代表了国家高层官员的治国意志,具有奖忠劝孝的政治意义。又云:“人之所尊,君亲一也。”在杨士奇看来,“忠”是皇帝与台阁文人之间关系的核心,“顺”是“忠”的核心。为更好地实现臣下对皇权的忠诚,杨士奇认为恪尽职守、取得实际政治功绩是臣子尽忠的必要条件。

除杨士奇之外,其他台阁文臣在归省序文中对“忠”的提倡也较为频繁,多次言及忠孝之间关系。杨荣言:“夫人之为学,惟忠与孝而已”;“予谓士君子立身大节,惟忠与孝而已。盖亲生之而君食之,其德同也,而其报亦同也。既委质事君,恪恭乃职而不顾其私者,所谓忠也;而为君者,探其情而使之遂所欲俾为子者,不忘乎其亲,得非所谓孝乎?《传》曰:无公义,非忠臣;无私恩,非孝子。臣之事君,必先公而后私;君之使臣,必先恩而后义。君臣之间,既各得以申其情者如此,而其遭际亦惟时焉而已。尔今汝申之仕也,当太平极盛之时,忠以事君,孝以事亲,两得而兼,遂岂非荣幸之至矣乎?”杨荣试图利用倡导孝道来宣扬忠君,通过倡孝达到臣民尽忠的目的,所以归省被定义成一种奖孝劝忠的社会政治行为。马愉云:“兹固孝之有足嘉者,举时复就前业,进登于显位,正当移孝为忠,以行其所志所学。忠焉于君,仁焉于民,兼爱焉于物。”李东阳曰:“门人翰林院编修李东阳倡于众曰:‘我先生夙昔自处大节,惟忠惟孝。其教我后之人,亦惟忠惟孝。兹一举而二义存焉。’”在孝子忠臣的明代前期,“移孝为忠”被台阁文人明确地提出。

四、忠孝主题的书写范式

西方学者柯里帕特里克指出,中国社会注重君臣、父子、兄弟、朋友及夫妇的人伦关系,这些社会因素都影响文章的书写。他还初步解释了中国论说文(persuasive argument)的结构与语境(书写对象及文化)的关系。台阁文臣归省序的书写对象多为明代前期的地方官员,同在官场这一政治场域,即便是政治说教,表达语气也较为缓和委婉。比如,台阁文臣欲以扬名显亲的荣耀为号召,为即将归省的地方官员所做的赠序中,就表达对其本人及家族的真挚关怀和热情鼓励。另外,台阁文臣上承皇帝,下接各级官员,这种承上启下的身份特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他们在归省序中采取的书写策略。在台阁文人看来,尽孝与尽忠的错位与对立在官场之内确是一个比较敏感的主题,若采用直陈“尽忠”的立论式写作手法,难免会显得生硬,有忽略地方官员的主体感受之嫌;若避而不谈“忠”,便没有将中央的倡导纳入进写作归省序的实际目的之中,难以达成“文以载道”“以文学饰政事”的写作目的。由此,在处理归省序的忠孝主题写作时,台阁文人巧妙地采用并列分歧的书写策略,阐发事亲与事君、劝孝与劝忠的关系,以及公与私、忠与孝的观念是如何在归省制度中进行协调的。

台阁文人杨荣写给礼部侍郎兼华盖殿大学士张子玉的归省序便是其中较具代表性的一篇:

予惟人子莫不欲其亲之显扬,而为父母亦莫不欲其子之显宦。然子既显矣,而亲或不逮;亲既存矣,而子或弗显;斯二者兼而有之,古今以为难。今子玉得以儒学发身,列官内庭,荐历荣显,而其亲家居康宁,耆寿荣享禄养,兼被褒封及兹。又获钦承恩命,升堂拜舞,庆灵椿之独茂,蔼仙桂之清芬;朱衣象笏,辉暎闾里;雍容怡愉,举觞介寿;其乐为何如哉?是则古人以为难致者,子玉盖兼之矣。乌得不为之欣幸耶。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种父子之间“孝”和君臣之间“忠”的伦理关系自古以来便很难协调。张子玉能够做到忠孝兼顾,绝非易事。李贤送兵部尚书兼翰林学士彭先生所作省亲序中也是采用并列分歧式阐述:“臣子所当尽者,忠与孝也。说者谓忠孝不能两全,予以为不然。夫为人子者,终身事亲,不干仕进,是固不能尽忠于君矣。若见用于世者,登要津,跻膴仕,立身扬名,以显其亲,谓之忠孝不能两全,可乎?第以位有崇庳,任有轻重,故为孝为忠,亦不能无大小之殊焉。今之位崇而任重,若吾僚友彭先生纯道,其一也。”李贤也是首先将“忠孝不能两全”这种观点提出来,但马上予以否认,树立自己的观点。国家是以家族为主体,沿着尊尊亲亲的人之道发展起来的。“人道亲亲也。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收族故宗庙,宗庙严故重社稷,重社稷故爱百姓”,《礼记》所言便是家国一体的社会存在。

马愉《送刘源清还乡养母序》也是用并列分歧的手法结构序文:“有存心焉,仁志于济人,孝笃于事亲,必两尽而不违者,人情所共愿。然卒得遂者鲜,何也?人事有不齐,时有所龃龉,有不可以智计期者。苟有遂焉,宜其快然以自庆其幸也。”“孝”的理念是家庭内部的道德伦理,“忠”的理念虽是在政治场域中,但文化与政治在现实中的凝聚,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国与家、忠与孝的矛盾,“君仁臣忠,父慈子孝”便是马愉所倡导的。商辂《赠左侍御归省先茔序》也展现了明代前期文官员省亲“寓教于政”的政治生态:

士君子不以名位萦其心,而毅然于去就之际者,此必有以知所重也。天下之至重者,莫如君与亲。而吾所当致力者,莫大于忠与孝,二者不可偏废也。重于此而轻于彼,急其一而缓其一。岂臣子之心哉。噫,天下事固有难成于兼尽者矣。君子盖亦揆诸时耶,时但可以言忠也,虽缓于亲以全吾忠可也。时苟可以言孝也,虽白于君以伸吾孝,亦可也……传曰: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岂有舍孝而可以言忠乎。君去是无专于为孝,而益求以尽其忠,则名位之崇高,有不期而得者矣。

商辂如此重“孝”,除希望各级官员家庭和睦外,还有最需要的“忠”。《孝经》所言“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正是商辂文章中“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的思想主旨。于是,在提倡孝行的同时,对尽“忠”者也予以大力表彰,来表明事君与事亲、尽忠与尽孝的合一。比如李东阳《送翰林编修丁君归省诗序》:“故远乡井则怀其亲,远朝廷则忧其君,皆有不可已者。感激奋发,使家不失为孝子,而国得为良臣。此则人之大节,士君子之所自尽也。君之仕也,遭天子明圣,海内熙洽,史事闲暇,孝理之化惠及家庭,可谓出得其时。操文字之事,以从诸先生之后,为其所汲引期厉如此,可谓处得其地。”明以孝立国,孝道是官员不可或缺的品质。李东阳提出将“孝子”与“良臣”并列,体现了“忠孝一体”的家国观念。当然,从一个侧面也表明,明代前期对“忠”的重视程度已经明显增强。这种方式可以激励地方官员勤于政事,即因孝以致忠。

由此来看,明初“特命而行”的文官省亲,到仁宗以后“奉例而行”,形成了归省制度,官员有机会获得明廷的赏赐与荣誉,满足显亲扬名的孝道要求。明代前期官员的归省经由台阁文臣归省序的书写,在官员同乡、亲朋好友之间流布,官员省亲被赋予了日渐深厚的社会伦理意义,台阁文人采用并列分歧的书写范式,阐发事亲与事君、劝孝与劝忠的关系,形成了省亲文本的基本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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