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屠宰前检疫重点及注意事项
2022-10-29杨树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镇动物防疫检疫站
文│杨树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镇动物防疫检疫站)
生猪养殖是我国畜牧业的重要产业,猪肉也是人民生活中需求量极大的肉类产品。在生猪屠宰前,为了防止疫病传播和产品污染,需要进行屠宰前检疫。屠宰前检疫可及时发现患病生猪,对健康和患病生猪可实施分别处理,能有效防止疫病的传播以及对屠宰场环境和产品的污染。此外,某些疾病在屠宰后很难检出,如破伤风、狂犬病、口蹄疫等,在屠宰前可通过临床症状进行诊断,但屠宰后不同疾病的病理变化存在相似性,而且有些病变很容易被忽略或漏检。在屠宰前检疫还有利于可及时的发现疫情,通过动物来源查找到疫病的疫源地,报告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和扑灭疫情,保障猪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一、屠宰前检验的程序
1.入场检验。入场检验的目的在于防止病猪和健康猪混群,将病猪和健康猪分群隔离。首先,在屠宰的生猪运输到屠宰加工厂未卸载前,检疫人员应向生猪运输人员索取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签发的动物检疫证明,仔细观看生猪的状态,检查有无免疫标识。如发现疫情或可疑的生猪应及时将疑似患病生猪转入隔离圈舍,并进行详细的临床检查和实验室诊断,根据诊断情况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对于检查合格的猪应予以卸载,赶入宰前检疫分类圈,并逐头猪视检其外貌、精神状态、运动姿势等,发现生猪行为异常应及时隔离处理。赶入分类圈前应登记信息,按照产地、批次分圈管理。进入屠宰前预检分类圈的生猪,应给予足量的饮水,赶入2~4小时后逐头进行临床检查,逐头测温,经确认体温正常的健康生猪赶入饲养圈,病猪和可疑病猪赶入隔离圈。被隔离的病猪或可疑病猪应在猪安静一段时间后再次进行临床检测,必要时可进行实验室诊断,根据确诊结果按照规章制度处理。
2.待屠宰检验。对于入场合格的生猪,在屠宰前饲养期间,检疫人员应进入圈舍观察其饮食和精神状态,以便发现漏检或新发病的猪,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3.送宰检验。饲养圈的生猪经2天以上的饲养管理后即可进行屠宰,在送宰之前应再进行一次临床检查,确定为合格的健康猪后出具宰前检疫合格证,送候宰间等待屠宰。
二、屠宰前检疫的常用方法
生猪屠宰前检疫多采取群体检查和个体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有时还需要进行实验室检测。
1.群体检疫。应将来自同一地区或同批的生猪作为一组,以圈为单位进行检测。首先,应观察动物在安静状态下的状况,观察生猪的精神状态、立卧姿势、呼吸和反刍情况,注意观察生猪是否存在咳嗽、气喘、战栗、呻吟、流涎、昏睡和掉群等异常情况。其次,还应观察生猪在人为驱赶后的活动情况,观察其是否存在跛行、后躯摇摆、屈背弓腰、共济失调、步态不稳和离群掉队等异常情况。还要观察生猪的采食和饮水情况,观察其是否存在少食、不食、少饮、不饮、口渴多饮、吞咽困难等异常现象,观察进食的咀嚼情况,进食后的排便姿势,粪尿颜色、形态、气味等有无异常。经群体检疫有异常的生猪应进行标记并进行隔离处理,进一步做个体检查以确定其是否患病。
2.个体检查。对于群体检查时被隔离的病猪和疑似病猪或正常生猪群体中随机抽取5%~20%的个体进行个体检查,若发现群体中存在患疫病的生猪可继续抽查10%,必要时可进行全群生猪个体检查。个体检查主要包括视诊、听诊、触诊和其他检测。
(1)视诊。对于屠宰前的生猪,应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检查。首先,应观察生猪的精神是否正常,有无沉郁或兴奋;看其被毛是否有光泽、粗乱或脱落,皮肤是否存在肿胀、溃疡、皮疹、坏死和出血等。其次还应观察生猪的动态指标,观察其是否起卧灵活、是否存在跛行、运动不协调等反常姿势。此外,还应观察其鼻盘是否湿润,有无干燥或干裂;呼吸频率和方式是否存在异常,有无呼吸困难;眼结膜、鼻腔黏膜和口腔黏膜等可视黏膜是否有苍白、潮红、黄染、发绀、肿胀和分泌物;观察生猪的排粪次数和姿势,排泄物的颜色、质地和气味等,尤其要注意观察是否有腹泻、便秘、血便、血尿以及血红蛋白尿等异常情况;观察生猪的口腔黏膜和齿龈,舌头的色泽和状态,是否存在结节、水疱、溃疡等异常情况。
(2)听诊。应采取直接听诊或借助听诊器对生猪发出的声音以及脏器活动声音进行诊断。正常健康猪的叫声为“哼哼”,观察其是否存在声音嘶哑、呻吟等异常声音。若猪出现咳嗽声,应区分其是干咳还是湿咳,干咳声音高扬,粗大有力无痰液,主要见于感冒咳嗽或慢性支气管炎等;湿咳则咳嗽声低且嘶哑,短小无力,咳声不畅,痰沫飞出,多见于上呼吸道和肺部发生炎症的疾病,如猪肺疫、猪气喘病和肺丝虫病等。此外,还可借助听诊器在生猪的胸壁肺区听诊,推断肺部和胸膜机能状态,检查肺泡呼吸音有无增强或减弱,有无胸膜摩擦音、干啰音或湿啰音;听诊心音检查生猪的心脏功能,注意生猪的心率的节律性和心音的强弱、有无心杂音等。
(3)触诊。检测人员用手触摸生猪的局部观察是否存在异常。用手触目生猪的耳可大体判断其体温是否正常,耳尖或耳根发烫多见于急性热性传染病,冰凉多见于濒死期动物。触摸生猪的皮肤检查其皮肤的弹性和硬度,检查是否存在疹块、结节或肿胀,有无波动感或捻发音等。触摸生猪的体表淋巴结,检查淋巴结的形状、大小、硬度、温度、压痛和活动性是否存在异常。触摸生猪的胸部和腹部,检测是否存在敏感部位或压痛感部位,如猪肺疫触摸胸廓时病猪会表现敏感,腹膜炎时会有压痛感。
(4)其他检查。除上述检查外,还需要其他检测辅助检查。最主要的一般检查有体温、呼吸和脉搏,猪正常的体温为38~40℃,呼吸12~30次/分钟,脉搏60~80次/分钟。此外,有时还需进行实验室检测辅助检查,如聚合酶链式反应、病原的分离鉴定和动物接种试验等病原检测,血凝抑制试验、中和试验、酶联免疫吸附试验和荧光抗体技术等抗体检测。
三、注意事项
1.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处理。对于检测不合格的猪,应根据检疫的具体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对于确诊为无碍猪肉卫生的普通病、一般性疫病和其他病理损伤以及长途运输造成的应激等死亡危险,为了防止疫病的传播或免于死亡,应立即出具急宰证明,送往急宰间急宰。经检验为一般性疫病和普通病,且治疗后痊愈率较高的病猪,或患疑似疫病未经确诊的疑似病猪,应考虑有无隔离饲养的条件和治疗条件,进行成本核算,予以缓宰。经屠宰前检疫,凡是危害性大且治疗困难的疾病,或急性烈性传染病,或重要的人畜共患病以及国外有而国内未发现或已经消灭的疫病应禁止屠宰。当猪群中发现有炭疽的病猪时,立即对同群猪进行检疫,检疫合格应立即急宰,对检疫不合格或体温异常的猪应隔离观察,确诊为非炭疽时方可屠宰。经屠宰前检疫凡是患口蹄疫、猪传染性水疱病、猪瘟、非洲猪瘟、急性猪丹毒、李氏杆菌病、布鲁氏菌、猪密螺旋体痢疾、肉毒梭菌中毒症的病猪,一律不准屠宰,采取不放血的方式扑杀,尸体进行销毁或湿法化制。宰前检疫的结果及处理情况应记录留档,发现重大疫病时应及时向当地和产地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疫病,以便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
2.检疫操作时的注意事项。
(1)防止交叉污染。对于在生猪屠宰前检疫所使用的的器具,如采血针、体温计等,应进行消毒处理或使用一次性的医疗器具,避免交叉污染。在人员操作前应进行全面的消毒,接触过病猪的人员不应再次接触健康猪群。对于运输过病猪的车辆、饲养过病猪的隔离圈应进行全面的消毒,防止病原传播。
(2)保证人身安全。猪的许多传染性疫病,如猪布鲁氏菌病、猪乙型脑炎、沙门菌病和大肠杆菌病的病原为人畜共患病原,应做好检疫人员的人身安全,在检疫前应佩戴口罩和手套,必要时可穿防护服、靴子,带护目镜,防止人员接触病原。检疫人员在进行采血、注射或其他操作时应规范操作,防止误伤。在接触病猪前应更衣消毒,在检疫后应再次更衣消毒,并进行沐浴,防止将病原带出。
四、结语
猪肉产品是我国重要的动物产品来源,因此保证猪肉产品的质量安全具有重要的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学安全意义。检疫人员在进行屠宰前检疫时应明确检疫目标,规范检疫操作,做好个人防护,以保证屠宰前检疫的准确性。生猪养殖场或养殖户应配合检疫人员进行屠宰前检疫,在发现病猪时配合检疫人员和官方兽医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的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将疫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综上所述,生猪屠宰前检疫是生猪养殖和屠宰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对于疫病防控和保证猪肉产品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应严格按照当地生猪屠宰前检疫要求进行相关的操作,保证猪肉产品的质量安全和生猪养殖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