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大背景下畜禽粪污治理策略
2022-10-29杨俊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苏店镇人民政府
文│杨俊(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苏店镇人民政府)
近年来,我国畜牧养殖业呈规模化、专业化的发展态势,畜禽饲养规模迅速扩大,为农民的增收、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助推作用,但同时大量的畜禽粪污也造成了环境的污染,甚至畜禽粪便中携带的病原会威胁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对乡村全面振兴造成了新的挑战。因此,在乡村振兴战略大背景下探讨畜禽粪污的危害、原因、治理措施是建设绿色健康家园的必然要求,更是乡村振兴战略要求下生态系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义。
一、畜禽粪污的危害
1.对水体的影响。畜禽粪污中的氮、磷等元素通过渗透进入地下水,导致水体富营养化,水体含氧量减少,从而变黑发臭。
2.对土壤的影响。随着养殖规模扩大,粪污无害化处理能力跟不上,过量的畜禽粪污在环境中降解不完全,一部分厌氧菌产生恶臭物质、亚硝酸盐等物质改变了土地的性状,进而改变土壤结构,造成土地板结,农作物生长受损。
3.对空气的污染。畜禽本身就会排放大量的废气,其粪便经厌氧发酵或者阳光照射后,会分解成氨气、硫化氢等强刺激性恶臭气体,造成人和动物强烈不适。
4.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畜禽粪污中含有大量的微生物、寄生虫卵、蚊蝇蛆等病原体,经过大量繁殖后,可以造成人畜共患病和动物疫病的发生,对人体健康造成极大的威胁。
二、原因分析
1.缺少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或设施设备陈旧。一是有的养殖场未建设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对于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污不经处理就直接外排;二是设施设备陈旧或与生产能力不匹配。养殖场长期效益不好,不愿意投入过多资金建设粪污处理设施,设备不完善,管理粗放,导致粪便随意堆放,造成污染环境。
2.粪污无害化处理机制和法规制度建设不健全。一是地方政府引导利用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机制不健全,没有形成充分利用畜禽粪污进行种植的氛围,导致农牧脱节。许多规模化养殖场没有配套耕地消纳和粪便无害化处理设备。养殖业与种植业分离,从事养殖的不种地,粪便不能当作肥料;种地的不再从事养殖,农田靠施化肥,畜禽粪便用作农田肥料的比例大幅下降。二是从业者文化程度低。现有一些环境保护法规对规模养殖企业有约束力,对于一些散养户难有约束力。因此,粪污乱排现象时有发生。
3.历史欠账多。畜禽养殖粪污污染防治起步晚、投入少,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导致历史欠账多。现在既要还历史旧账,还要面临畜禽养殖业迅猛发展与畜禽粪污污染源头防控的双重压力,畜禽养殖粪污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的形势相当严峻。
4.环境监测基础薄弱。畜禽养殖环境监测工作要求相应的技术手段和专业仪器设备,目前大部分地区在这方面机构不健全,人员专业水平参差不齐,不能完全有效开展环境监测分析工作。
5.监管职责不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是乡镇属地、部门分工、业主主责的机制,涉及的部门多而广。从目前实际实施状况来看,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还有待进一步融合。
6.从业者环保意识淡薄。一是部分养殖户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略生态效益,导致出现粪污污染问题。二是处理方式单一。没有充分发挥种养循环优势,随意堆积造成粪污乱排、乱堆。
三、解决措施
1.注重宣传,提高认识。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广泛开展宣传和加大培训力度,尤其是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和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技术的培训力度,逐步引导从业者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实行分级管理,实现齐抓共管,把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监管责任落实到村、到户,确保常态化营造畜禽粪污减量化排放与综合利用的良好养殖环境。
2.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在新建或改扩建养殖场时,农业农村部门、环境保护部门要根据当地城乡建设规划、养殖畜禽种类和饲养规模充分考虑环境承载能力,严把选址、环评、防疫、粪污处理等关键环节,优化产业布局,把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情况作为建场的必要前置条件。用环保手段整治倒逼畜禽养殖业转型升级、绿色、生态发展,逐步调整完善整个养殖产业链的区域布局,确保农牧种养平衡,综合循环利用。向广大城乡居民提供优质的畜产品,促进农民增收、增效,又能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3.科学评估,分类管理。充分掌握当地畜禽养殖基本情况,区分小中大三类养殖场户实施分类管理,科学分类整治,采取理性的、合理的污染治理措施,配规模相适应的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健全完善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一户一策。此外,还要积极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饲料及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兽药减量化专项行动方案,监管好饲料配方和兽药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添加剂,推广使用酶制剂、微生态制剂等,减少粪便的有机物含量,减少粪污中的磷、氮等物质,保护生态环境。
(1)规模养殖场做到“还旧账、无新账”,原有养殖场要完善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粪污处理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新建规模养殖场在完善建场相关手续的基础上,配套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粪污处理设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鼓励就近全量还田利用,剩余的须委托第三方代为全量处理。同时,建立粪污利用消纳等“一户一档”台账,完善粪肥还田利用计划。
(2)针对散养户,以村组为单位,对辖区内散养户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散养户总体数量和分布特点,分类建立场户档案。结合本辖区发展制定治理计划,建立散养户“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粪污消纳利用协议”,签订县与乡镇、乡镇与村“目标管理责任书”、村与养殖户签订“资源化利用承诺书”。
(3)实行自清责任。村(居)委会要和畜禽养殖户签订协议,明确及时、彻底清理和处罚等相关内容。探索建立养殖户粪污清运付费购买服务的模式,建立粪污集中清运制度、落实保洁人员,通过村民代表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明确,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清运价格。对于肉羊等外出放牧和返回过程中,在村内街路等公共场所产生的畜禽粪污,由养殖户自行清理,并且要做到清理及时。
(4)纳入村规民约。将农村粪污治理工作内容纳入村规民约,由村民代表大会商定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并做好公示。对有乱堆乱放畜禽粪污和直排行为的养殖户加强教育引导,直至给予必要经济处罚。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并做好公示,处罚标准各村可自行制定,罚款用于清理畜禽粪污的保洁人员工资补贴。
(5)养殖密集区。养殖密集区域采取“粪污处理中心+有机肥利用”模式,鼓励以乡镇为单位,在畜禽养殖相对集中的区域,按照生猪存栏3万头(其他畜禽折算为猪当量)建造一个粪污收集处理中心的标准,区域性收集处理畜禽粪污。引导养殖场户与有机肥加工企业对接,把不能自行处理的畜禽粪污交由有机肥厂等企业全量加工利用。
4.构建种养循环结合机制,实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按照国家关于种养循环发展规划要求,推广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模式,生产清洁能源和有机肥料,强化示范引导,推动养殖粪污综合利用。大力实施“种养结合、适度规模、循环发展”战略,鼓励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与养殖大户通过无缝对接,实现畜禽粪肥的就地就近转化利用。通过在粮食作物、经济作物(蔬菜、水果)上开展生猪粪肥还田示范,带动县域内粪污基本还田。同时,培育专业服务主体,打通种养循环堵点,解决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最后一公里”,推动农业绿色循环高质量发展。
5.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明确养殖场户为第一责任主体,切实承担治理防污责任,履行治理职责,切实加强对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的引导和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对随意乱排放污染物或排放不达标的养殖场户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取缔或关停。切实加强联合执法,建立农业农村、环保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机制,严厉打击畜禽养殖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
四、结语
乡村振兴不仅注重量的发展,更注重质的发展。在乡村振兴的战略大背景下,畜禽粪污治理是一个涉及民生的大问题,各级政府部门应因地制宜,因场施策,从组织结构、基础设施、资金支持、政策扶持等方面多方发力,不断提升当地标准化养殖水平和畜禽粪污处理能力,改善生态环境,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