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 牢记民政初心 润泽三秦百姓
2022-10-25陕西省民政厅
☉ 陕西省民政厅
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省民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三次来陕考察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围绕“三个聚焦”,扎实履行“三基职责”,厚植民生情怀,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展现了新气象。
咸阳市长武县儿童福利院开展“爱伴成长、情暖中秋”活动。
十年来,我们聚焦贫中之贫、困中之困,对标补短、应兜尽兜,守牢脱贫攻坚“最后一道防线”。全省民政系统坚持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统领全省民政工作的头等大事,尽锐出战,精准施策,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衔接的实施意见》《民政系统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等50多个政策文件,建立省市县民政部门工作研究、推进、调度、研判、督导、整改“六位一体”合力攻坚体系,连续多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从2012年每人每月363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52元;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从2012年每人每年2008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358元,分别增长79.6%、166.8%,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同时,积极动员引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慈善力量、专业社工、志愿者参与脱贫攻坚,使兜底保障既有力度,更有温度。组建了12个省级社会组织扶贫合力团,示范带动全省1.3万多个社会组织参与扶贫行动,投入资金53.6亿元,帮扶群众428万人。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上,严格落实责任、政策、帮扶、监管“四个不摘”要求,着力推进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在工作体系、规划实施等方面有效衔接,对低保边缘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等低收入人口实现动态预警监测,出台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专项政策,巩固脱贫成果。在村(社区)建立“急难问题快速响应服务队”,建立精准识贫、主动发现、长效帮扶、探访关爱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十年来,我们聚焦民生保障新需求,主动担当、精准发力,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升。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各类困难群众,我们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的重要指示精神,综合施策,扎实工作,全力确保全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稳步提升。一方面,加快推进社会救助制度综合改革,探索构建“弱有所扶”大救助体系。立足于梯度救助,报请省委、省政府同意,印发《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若干措施》,构建起低保、特困群体和低保边缘户、支出型困难群体以及其他遭遇突发情形的困难群众三层“救助圈”,建立分层分类、阶梯递进的社会救助格局;立足于“放管服”改革,推动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至镇(街),目前全省1344个镇(街)全部实现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全覆盖;立足于便民利民,开通上线民政“e救助”,实现救助业务“掌上办”,让数据“多跑路”、困难群众“少奔波”。另一方面,为积极应对疫情,动员全省近13万名社区工作者、1.26万名民政干部和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奋战一线,守严守牢社区防控阵地,全省民政服务机构实现“零感染”,实施临时救助48.05万人次。同时,认真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十年来,先后9次启动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及时完善农村“三留守”、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关爱服务措施,实施“福康工程”“民康计划”等服务项目,40%以上的县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有效兜牢45.6万名留守老人、10.4万名留守儿童、18.9万名困境儿童、5133名孤儿、100.8万重度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57.5万余人次,落户安置1465人,护送返乡27679人次。
十年来,我们聚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任务,深化改革、探索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不断提升。着眼“共建共治共享”目标,扎实做好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社会组织建设、区划地名界线管理等工作,助力做好全省基层社会治理“大文章”。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方面,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先后组织开展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2021年3月底顺利完成了第十一次村委会和第七次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比例分别达到99.3%、96.5%。全省社区普遍建立“两委一站”工作格局和“一部三室三站一场”服务体系,全面推进“五社联动”工作,开展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践,打造宝鸡市金台区“社区+平台”社区治理模式、榆林市榆阳区社区服务“嵌入网格化管理”等典型示范,全面推广安康市旬阳县“党建引领三治结合”的社区善治经验。在社会组织建设方面,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目前全省登记备案社区社会组织达到1.49万个。联合18个省级部门部署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公开曝光101家涉嫌非法社会组织,清理规范“僵尸型”社会组织2482家。在地名管理方面,审慎开展撤县设市设区工作,全省县改区7个,县级市增加到7个。持续加强地名管理,标准化处理2284条不规范地名。普查地名42万余条,核对确认跨省市县界自然地理实体2856条,设置地名标志42.9万个。对全省8条省界、18条市界、184条县界进行2轮联合检查,审核批复凤县等9个县(区)部分镇为革命老根据地,推动革命遗址保护利用。
十年来,我们聚焦服务供给不充分不平衡问题,整合资源、优化配置,推进基本社会服务提质增效。紧盯“一老一小”、殡葬、社工、婚姻等群众关切的基本社会服务,以改革为突破口,大胆探索实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高品质的基本社会需求。在做优基本养老服务方面,截至2020年底,我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759.12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9.2%。积极实施应对老龄化国家战略,从建体系、强监管、育人才等方面入手,出台涉老政策性文件20多个,建成各类养老机构及服务设施16575个、床位数30.5万张,农村互助幸福院覆盖82%的行政村,日间照料中心覆盖63.4%的城市社区,初步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等地市先后被列为全国养老服务综合改革各类试点城市,探索推出“一刻钟城市养老圈”“时间银行”、老年餐桌、养老驿站等一批养老服务新模式。在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方面,通过强化基层儿童服务队伍建设、夯实监护责任、推动社会参与等工作,建立起县有儿童审管员、镇街有儿童督导员、村居有儿童主任的“三级保护网络”。2021年6月,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后,及时成立了由省政府领导任组长、由民政部门牵头负责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市、县两级政府也全部建立未保工作机制。省未保领导小组印发《陕西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4份文件,加快构建政府、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婚姻登记和殡葬服务方面,全面实现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涉外婚姻登记窗口在全国首家实现人脸识别,全省婚姻登记实现“全市通办”全覆盖。扎实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宝鸡市金台区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婚俗改革试点城市,构建具有金台特色的“文明向上、群众欢迎、简约时尚”的婚俗改革模式。累计投入中央和省级资金近7.3亿元用于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全省城市公益性公墓覆盖率达到75.5%、殡仪馆覆盖率达到86%。扎实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豪华墓”“住宅式墓地”等乱象得到有效遏制。咸阳市和渭南市大荔县入选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优秀案例。在慈善和社会工作方面,着眼发挥慈善的第三次分配作用,聚合全省慈善资源,积极推进慈善改革创新,慈善事业的发展规模、社会参与度得到大幅提升。十年来,全省慈善组织和红十字会系统共接收捐赠款物124.36亿元。在全国首创开展慈善示范社区(村)创建工作,创建慈善示范社区(村)170个,建成爱心超市10192个。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体系、评价体系,全省357万注册志愿者、3.9万个志愿服务团队、2.1万名社工专业人才长期活跃在城乡社区服务、救灾、助残等民生领域。启动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推动专业化、规范化社工平台向基层延伸。目前,已建成乡镇社工站904个。全省共销售福利彩票783.24亿元,筹集福彩公益金230.99亿元。建成公益驿站658家,基本覆盖主要城市和部分县区。
十年来,我们聚焦新时代民政事业改革,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努力推动民政事业实现新突破。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重要指示,针对民政工作的短板弱项,积极探索,改革创新,攻坚克难,以点带面,带动全省民政工作水平整体提升,呈现出一系列亮点工作。在社会救助领域,围绕守底线、抓衔接、促振兴,全面下放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所有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在村(社区)建立“急难问题快速响应服务队”,全面建成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西安市构建“1+N”社会救助体系受到国务院督查通报表彰。榆林市榆阳区统筹城乡低收入人口分层分类救助体系探索实践被确定为全国创新实践优秀案例,走在全国前列。在养老服务领域,全省建成各类养老机构及服务设施16575个、床位数30.5万张,分别较“十二五”末增长144%、56.8%;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在2021年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中,陕西获得二等奖3名、三等奖1名,全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水平有显著提升。同时,西安市获批全国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市,养老服务工作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咸阳市探索的“时间银行”养老服务新模式入围“中国改革年度案例”;农村养老的“韩城经验”在全国推广。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在全国较早出台孤儿高等教育生活保障等政策,率先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参保予以全额资助;率先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列为一类救助对象,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率先完成全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录入试点和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等关键数据台账建立优化工作,为部、省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在社区治理领域,西安市莲湖区、榆林市榆阳区成功创建国家级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西安市碑林区、宝鸡市金台区创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探索形成具有西部特色的“社区+”治理模式。宝鸡市千阳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安康市旬阳县“党建引领、三治融合”等经验在全国推广。宝鸡市眉县、渭南市潼关县、汉中市西乡县农村社区治理创新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县”,咸阳市滨河社区“三同工作法”获评民政部优秀社区工作法。在社会组织建设领域,组建12个省级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合力团,与11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15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立帮扶关系,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社会事务领域,咸阳市殡葬创新和渭南市大荔县殡葬改革模式入选36个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优秀案例。全省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升级,实现婚姻登记服务无纸化办公。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认定实现“跨省通办”。
“十四五”时期,陕西省民政系统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三次来陕考察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民政工作兜底性、基础性职能定位,紧盯目标专注干、补短强弱聚力干、站高谋远创新干,在基本民生保障上更有力度,确保共同富裕路上不落一人;在基层社会治理上更有质量,推动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在基本社会服务上更有温度,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