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昆仑工程代金券研究*
2022-10-25新疆乌鲁木齐
成 斌 陈 玮 (新疆乌鲁木齐)
1973 年版喀喇昆仑工程代金券是中国特种货币收藏领域中的珍品,也是中国援建中巴公路工程的货币金融史见证,由于发行量少且回收彻底,资料难觅,使之尚有较大的探讨空间。本文结合文献资料、货币实物、口述史料、田野调查,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喀喇昆仑代金券流通情况等若干问题做了进一步探索。
一 喀喇昆仑工程代金券发行始末
(一)工程概况。喀喇昆仑工程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喀喇昆仑公路筑路工程”,常简称为“援巴筑路”“援巴”“支巴”。“喀喇昆仑公路”又称为“中巴公路”“中巴友谊公路”,全长1173 公里,在中国境内长420 公里,在巴基斯坦境内长753 公里,蜿蜒穿行在喀喇昆仑群山之中。
1966 年3 月,中巴两国政府代表团在北京会谈并签订了《关于修筑喀喇昆仑公路的协定》,商定修筑从中国新疆喀什到巴基斯坦塔科特的国际公路,中巴公路国外段于1966年动工修建,1979 年建成通车,历时13 年,其间中国援外筑路达11 年。
(二)发行背景。1951 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国家货币出入国境办法》,规定禁止携带人民币出境。如此一来,中方筑路单位及员工进入巴基斯坦境内后,如何解决内部经济往来清算呢?依照规定人民币不得携带出境,直接使用当地货币巴基斯坦卢比也不方便。大批筑路员工集结调动之前,作为解决方案的喀喇昆仑工程代金券(以下简称“代金券”)的设计印制工作就在紧锣密鼓地悄然进行。
(三)文献综述。由于喀喇昆仑工程代金券有着明确的“仅限内部使用,禁止市场流通”要求(图1),绝大多数被回收兑换为等值的人民币。代金券退出流通后,由于存世代金券实物难得一见,设计印制的细节尚未刊布,发行回收情况也鲜为人知,一度使得钱币界对喀喇昆仑工程代金券的研究难以推进。
进入20 世纪90 年代,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国印钞造币志丛书”的陆续出版,为读者揭开了喀喇昆仑工程代金券印钞经过的一角。据《当代中国印钞造币志1948-2000》 记 载,“1973 年5月23 日,人行总行货币局通知上海印钞厂印制代金券任务,援建巴基斯坦公路工程,品种有壹分、伍分、壹角、伍角、壹圆、伍圆券6个品种,全部为胶印印制,共238 万张。每种另印票样300 张。图景以表现中国工农业建设和交通运输为主,颜色协调鲜艳,不低于国内角票设计水平。同年7 月2 日,货币局通知上海印钞厂代金券画稿意见,将产品名称改为喀喇昆仑工程代金券。”据《上海印钞厂志》记载,“1973 年9 月,代738 援外任务投入生产。”可推知代金券设计稿应于1973 年8 月定型,9 月投产印刷。另据《新疆通志·金融志》记载,“1973 年7 月27 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通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银行分行,为便利中国无偿援助巴基斯坦建设公路施工单位在国外期间内部经济往来的结算和援巴人员在内部商店购买生活用品,经国务院同意发行‘喀喇昆仑工程代金券’,币值与人民币相同,由总行印制,委托喀什市支行发行和收兑。代金券只准在筑路工程内部使用,不能在国内、外市场流通。”以上为中国人民银行系统公开文献中析出的关于喀喇昆仑工程代金券之概貌。
图1 喀喇昆仑工程代金券五元券票样(背面)
(四)实物流传。代金券退出流通后,何时进入收藏领域尚无从考证。进入21 世纪以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代金券图版逐渐出现在收藏品网站当中,进入了公众视野。经检索网络版专业拍卖机构拍品图录,代金券成为专业机构拍品的时间,应不迟于“中国嘉德2003春季拍卖会·钱币专场”。与此同时,和喀喇昆仑工程代金券相关的研讨文章、新闻报道也见诸于网络。
从20 世纪90 年代初起,笔者多次赴中巴公路国内段沿线实地探察,寻访援巴筑路员工亲历者、援巴文物专题收藏家和文史专家,获得了较为丰富的口述史料和文献文物图片,进而对喀喇昆仑代金券流通情况等若干问题进行探索。
二 喀喇昆仑代金券的种类与票面特征
(一)伍圆券(图2)。114×55mm,冠字AA,后加六位数字号码。正面主景为南京长江大桥,主色为黑、紫红色;背面主景为花幅、面额,主色为紫红、浅绿色。
(二)壹圆券(图3)。114×55mm,冠字AA,后加六位数字号码。正面主景为轮船,主色为黑篮、绿色;背面主景为花幅、面额,主色为蓝、绿色。
(三)伍角券(图4)。104×50mm,冠字AA,正面主景为石油工业,主色为黑、紫红色;背面主景为花幅、面额,主色为紫红、浅绿色。
图2 (喀喇昆仑工程代金券伍圆券票样(正面))
图3 喀喇昆仑工程代金券壹圆券票样(正面)
图4 喀喇昆仑工程代金券伍角券票样(正面)
图5 喀喇昆仑工程代金券壹角券票样(正面)
图6 喀喇昆仑工程代金券伍分券票样(正面)
图7 喀喇昆仑工程代金券壹分券票样(正面)
(四)壹角券(图5)。104×50mm,冠字AB。正面主景为卧式割台收割机,主色为黑蓝、黄色;背面主景为花幅、面额,主色为蓝、黄色。
(五)伍分券(图6)。90×42mm,冠字AC。正面主景为火车,主色为黑蓝、桔黄色;背面主景为花幅、面额,主色为蓝、桔黄色。
(六)壹分券(图7)。规格90×42mm,冠字AD。正面主景为拖拉机,主色为黑、棕黄色;背面主景为花幅、面额,主色为棕黄色。
三 中巴公路国外段的工程分期及员工待遇
对于中巴公路国外段工程分期及员工待遇的梳理,有助于更好地认识喀喇昆仑工程代金券流通的时空环境和人文因素。中巴公路国外段于1966 年开工,1979 年竣工,分为四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1966.3-1968.7)。根据1966 年3 月签订的协定,两国各自负责修筑本国境内的路段。此阶段中国筑路员工工资使用人民币结算。
(二)第二阶段(1968.7-1971.2),也称援外第一期工程。由中国派出筑路员工近1万人,支援巴基斯坦修建红其拉甫达坂至哈利格希156.66 公里路段。巴基斯坦继续修建哈利格希至塔科特段。施工指挥机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喀喇昆仑公路筑路指挥部”(以下简称“筑指”)。筑路员工出国期间国内工资照发,每人每月另发零用费15 元。
(三)第三阶段(1973.8-1978.6),也称援外第二期工程。中国派筑路员工8900 余人同巴基斯坦工兵共同修建哈利格希至塔科特段459.3 公里的公路。筑指机关驻地在吉尔吉特附近,内设工程、政治、后勤3 大部,下属两个工程支队、桥梁支队、汽车支队、测量队、医院、5 个施工技术组、1 个修理大队、两个综合库、4 个食宿站,在喀什设办事处,喀什、库车、大河沿设加油站。1975 年6 月,将3 大部改为办公室,取消科一级编制,撤销汽车支队,汽车中队编入工程支队和桥梁支队。增编了南线分指,统管5 个施工技术组。1974 年4 月,施工队伍陆续进入工地。筑路员工出国期间国内工资照发,每人每月另发40 元的零用费,零用费由36 元代金券和相当于4 元人民币的外汇组成。员工伙食标准为每人每天1.25 元人民币。
(四)第四阶段(1978.6-1979.11),也称援外第三期工程,由中国派出筑路员工3750人,负责整修红其拉甫达坂至哈利格希段的水毁工程。施工指挥机构为修复工程指挥部,筑指机关驻地在帕苏附近,下属有工程支队、桥梁支队、医疗队、综合库、修理厂,两个直属汽车连。筑路员工出国期间国内工资照发,每人每月另发40 元的零用费,零用费由30 元代金券和相当于10 元人民币的外汇(约60 卢布)组成。
四 喀喇昆仑工程代金券的现金管理
中巴公路国外段援外第二期、三期工程期间,筑路系统的管理层级主要由三级构成,自上而下分别为筑指机关——支队——中队。各单位沿施工路段分散驻扎,并随施工进度迁移驻地。工程支队和桥梁支队的每个中队承担若干公里的路段或若干座桥梁的施工任务,各中队驻地间隔较远,通常以中队为员工的伙食结算单位。中方筑路员工在国外工作期间免缴伙食费,且伙食标准及副食品供应质量高于国内原单位同期水平,被服和劳保用品等由筑路单位统一配发,基本解决了员工个人生活保障问题。
中巴公路援外工程期间,筑路系统各单位财务管理按新疆援巴办文件执行,基本和国内的财务制度一致。各单位存有代金券具体沒有数额限定,满足使用量即可,不够可再到筑指财务科领取。代金券的元、角、分券在发放时没有规定比例,代金券用旧后可换新钞。
(一)现金的投放与回笼。代金券由筑指后勤部(后勤办)的财务科负责具体管理。筑指财务科将代金券按使用量发至支队一级,再由支队分发至所属中队。在实践中,对代金券的现金管理采取单位记帐、个人按需领用、回国结清的管理方法。这一管理办法借鉴了抗美援朝期间志愿军随军银行和“军用代金券”的管理经验。同时也符合筑路员工在国外工作期间生活保障较好、待遇较高、消费较少、缺乏现金保管条件的实际情况。
(二)现金使用范围有限。由于工程任务艰巨,员工工作时间长,筑路系统尽可能减少非一线生产人员数量。援外二期工程期间,筑指机关及各支队并无通常意义上的日常开放营业的门市部、小卖部,也无专门销售人员。而是经上级单位统一从国内采购日用品运输至工地,由机关后勤管理员和各中队司务长负责代销,日用品限于香烟、牙膏、肥皂、洗发膏、毛巾、卫生纸等为数不多的品种。员工如有购物需求,可找管理员或司务长打开库房,选配所需物品,交付代金券结算。员工购买时的价格为国内采购原价,且无需凭票证供应。
(三)票据结算被普遍运用。
建设公路施工单位在国外期间内部经济往来的结算,主要依靠票据结算,收据由筑指账务科统一发放。各支队及医院等为团级单位,财务管理有章可循。以筑指医院的现金管理为例,筑指向医院发放的各种食品,医院按数量金额向筑指开具借据,相当于借用。医院员工每月伙食费、零用费由筑指财务科核拨,并给医院开具收据,相当于医院偿还借款。需要回国采购日用品时,医院财务向筑指财务科开具借据,筑指财务科给喀什办事处财务处开具借据。医院派员到喀什办事处领取人民币,在市场上购买日用品即可。这样就确保了代金券现金基本在员工伙食结算单位内部流转。
公对公结算也存在少量使用代金券现金结算的情况,比如中队之间调剂一些副食品等会使用代金券,因为金额不大,不必通过上级转帐。
五 中巴公路途中跨区域的现金管理安排
(一)中巴公路往返路程。援外二期、三期工程期间,从筑指机关驻地吉尔吉特或帕苏到中国新疆喀什搭乘汽车需行驶二天,第一天行至塔什库尔干县城并住宿,第二天可抵达喀什市。在巴基斯坦境内路段途经哪个筑路单位,只要赶上饭点即可用餐,餐后继续赶路,无需支付。回国的顺路车很多,汽车支队运输货物到国外,回国时为空车。回国办事主要是在喀什办事处,再在市场上采购用品运至国外工地使用。员工探亲一般乘坐汽车支队的车辆到吐鲁番大河沿,在换乘其他交通工具回家。
(二)中巴公路国内段食宿站的代金券支付情况。据亲历者回忆,中巴公路国内段(喀什到红其拉甫山口路段),约有四处食宿站、招待所为筑路员工提供食宿保障,分别设于喀什市、阿克陶县布伦口乡、塔什库尔干县城等地。在食宿站住宿无需付钱,供三餐,饭点供餐,一餐费用约0.5 元,使用代金券结算。以往通常认为代金券是筑路员工在中巴公路境外段使用的支付方式。经亲历者介绍可知,食宿站的代金券支付是代金券在中巴公路国内路段筑路系统内部使用的实例,经分析这一情况合乎情理,因为唯一兑换点在喀什办事处,离开喀什启程后,员工应持有的是代金券,而非人民币。
六 兑换业务
筑指喀什办事处是代金券兑换点,据亲历者回忆,其地址或在喀什市人民西路附近,办事处大门口有一块牌子。喀什办事处工作人员为援巴办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员工回国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少量员工因工作需要往返国内外出差,二是员工援外满两年可休探亲假60 天。探亲由各单位安排,分批次执行。三是工程任务完成后成建制回国。回国的筑路员工结余的代金券可到喀什办事处兑换成等值的人民币,办事处将收到的代金券兑换成人民币现金或开现金支票。筑路员工回国时,如携带代金券较多,则交与筑指财务科,凭财务科开具的借据到喀什办事处领取人民币即可。这样可将大额的代金券现金控制在筑指国外单位范围内流转,减少携带者保管负担。
据亲历者介绍,工程完工后,筑路员工回国时留少量代金券作纪念是有可能性的,但由于当时外事纪律的约束,代金券如不按期兑换将面临作废,且当时代金券收藏属性尚未显现,筑路员工通常不会将大面额代金券留在手中,即便因故留下了少量代金券,经过几十年还能保存下来的也很有限。这也是喀喇昆仑工程代金券大面额流通券十分罕见的原因。
喀喇昆仑工程代金券见证着上万中国筑路员工在崇山峻岭中履行国际主义的义务、完成援巴筑路任务的光荣岁月。关于喀喇昆仑工程代金券更为深入的研究,尚需等待原始档案的刊布和知情人口述资料的获取。
本文的写作得到中国钱币学会和新疆钱币学会的支持和帮助。援巴亲历者崔保全先生(参加援外一期、二期工程)、张京渡女士(参加援外二期工程)、田念胜先生(参加援外三期工程)等人提供了丰富的口述史料。本文图片由邮学家谢伟景先生、收藏家葛新宏先生提供。特此致谢。
[1] 《当代中国印钞造币志》编纂委员会:《当代中国印钞造币志 1948-2000》(上),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年,第182 页。
[2] 《上海印钞厂志》编辑委员会编:《上海印钞厂志》,中国金融出版社,1993 年,第19、81 页。
[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新疆通志·金融志》编纂委员会:《新疆通志·金融志》,新疆人民出版社,1994 年,第55 页。
[4] 相关研究如:吴进:《喀喇昆仑工程代金券》,《新疆钱币》,2000 年第3 期。王小龙:《喀喇昆仑工程代金券发行始末》,《江苏钱币》,2012 年第2 期。《上世纪70 年代的喀喇昆仑工程代金券》,《联合日报》,2015 年10 月10 日,第四版。吴越:《国库券、债券及特种货币鉴藏与研究》,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5 年,第164-165 页。吴越:《喀喇昆仑公路上的钱币见证——喀喇昆仑工程代金券》,《东方藏品》,2015 年第12 期。李玉林:《喀喇昆仑工程代金券漫谈》,《金融经济》,2015 年第19 期。李玉林:《喀喇昆仑工程代金券》,《收藏》,2016 年第13 期。李玉林:《见证中巴友谊的“喀喇昆仑工程代金券”发行始末》,《收藏快报》,2016 年10 月19 日。
[5] 新疆交通史志编纂委员会:《新疆公路史》第2 册《现代公路》,人民交通出版社,1998 年,第363-372 页。
[6] 云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云南省志·金融志》,云南人民出版社,1994 年,第26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