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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传统手工艺资源保护与开发的当下困局及解困破局之策*
——基于四川、云南、贵州、广西四省(区)的调查

2022-10-25柏贵喜李庆福

广西民族研究 2022年3期
关键词:手工艺品手工艺民族

柏贵喜 李庆福

四川、云南、贵州、广西四省(区)(以下简称“四省区”)民族传统手工艺历史悠久,品种多样,资源丰富,特色鲜明。近年来国家与地方各类政策措施叠加,政府、民间和社会多种力量聚合,共同推动民族传统手工艺由“资源”向“资本”转化,使民族传统手工艺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少数民族群众创业增收、脱贫致富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了切实贯彻国家十三五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精神,科学分析民族传统手工艺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进一步推动民族传统手工艺在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中的作用,我们对“四省区”民族传统手工艺资源保护与开发问题进行了调研,涉及织绣、编织、雕塑、陶瓷、金属、造纸等八大类别,实地调查的企业与作坊案例总共为126个。

一、砥砺前行中的民族传统手工艺资源保护与开发

民族传统手工艺是少数民族创造性劳动的历史积淀,体现了少数民族的造物精神、审美追求和生存智慧,具有富集性、传统性、共享性、生态性等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家“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文化保护与发展”“民品民贸”“工艺振兴”等多种政策叠加的支持下,“四省区”民族传统手工艺获得了较快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生产经营新旧业态并举,现代企业充满活力

在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政策推动下,“四省区”民族传统手工艺品生产得到较快发展,呈现多种业态并举的现象。一是个体经营。这是民族传统手工艺生产经营的主要方式。据“四省区”调查案例统计,个体经营占比达70%左右,广西壮族自治区81 种民族传统手工艺品生产方式中,个体经营为56 个,占69.14%,与调查案例比例相当。个体生产经营大多为家庭生产或临街、临路的前店后厂(坊)或店坊合一。根据调查案例统计,其所占比例为71%。个体生产者多为不同级别的代表性传承人,据调查案例统计,由代表性传承人进行的个体生产经营的传统手工艺(品)占80%以上。二是企业化经营。随着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重视和民族地区文化旅游业的发展,一大批新兴的公司化企业应运而生。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提供的数据,35个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企业中,公司化企业17 家,占48.57%。三是复合型生产经营。主要采取合作社+农户、公司+农户、协会+农户(作访)、公司+合作社+农户、协会+公司+农户等方式。复合型生产经营将分散的匠户和作坊组织起来,通过制定产品质量标准,组织培训,提供市场信息和产品销路,维护生产者的权益等,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生产者抗拒市场风险的能力。

(二)产业集聚初露端倪

各地政府大力推动民族传统手工艺产业化发展,形成具有集聚特征的手工艺产业。一是分裂式集聚。产业集聚方式是原国营或集体生产企业转制后,技术与管理人员在原厂址周边地区或附近街区独立经营,形成集中经营的街区。如贵州玉屏平溪镇中山路玉屏箫笛厂一部分技术人员退体或离职后,在工厂附近开店设坊,与箫笛厂一起形成箫笛一条街。二是依托式集聚。主要依托村镇手工艺传统,在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产业化政策推动下,逐步形成一村一镇一县一艺的产业集群,比较典型的有云南大理新华村白族银器、云南陇川户撒乡阿昌族户撒刀、云南大理剑川狮河村木雕等。三是迁移式集聚。在工匠城镇化过程中,部分工匠从农村进镇入城进行设坊经营,形成示范效应,吸引同村同业工匠效仿,聚集渐多,逐步形成特色的工匠街区。如广西田林县旧州镇绣球一条街,四川西昌市上顺城街和上西街彝族银饰一条街、布拖县城彝族银饰一条街等。四是园区式集聚。近年来各地纷纷建设产业园,推动文化产业集聚。如西双版纳曼掌文化农庄、西昌市大凉山民族文化创意产业园彝绣一条街等。

(三)赛会节庆助推手工艺发展

“四省区”大力举办各类赛会节庆活动,并积极参与国内外重要的展会,为民族传统手工艺品产业化搭建平台。贵州省立足于本省丰裕的民族传统手工艺资源,将民族传统手工艺品与旅游业进行结合,自2006年以来连续举办了11届多彩贵州“两赛一会”(即旅游商品设计大赛、能工巧匠选拔大赛和旅游商品展销会),独创出一条“以赛会促进民族传统手工艺品发展”的新路。云南省着力发展“金、木、土、石、布”五个门类民族民间工艺品的产业体系,相继搭建了“昆明国际民族民间工艺品博览会”“创意云南文化产业博览会”“中国—南亚博览会”等平台。四川省自2007年起积极打造“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这一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参与的国家级国际性文化节会活动品牌至2019 年已举办七届,有大量的非遗项目保护性生产的产品在非遗节上进行展销。凉山州自1994 年以来连年举办“中国凉山彝族国际火把节”,将独具特色的凉山民族工艺品推向国内外。广西壮族自治区充分发挥地缘优势,大力举办中国—东盟文化论坛、中国—东盟博览会文化展等。

(四)互联网为民族传统手工艺品销售插上翅膀

民族传统手工艺品互联网销售主要采取电商和微商两种形式。从电商看,根据阿里巴巴1688、天猫、淘宝、京东、苏宁易购五大电商平台的网络数据统计,截至2017 年6 月,“四省区”民族服饰五大电商网站商家共17861 家,其他民族传统手工艺品五大电商网站商家共736 家。从工艺品细类来看,电商销售最多的是民族服饰、织绣品、金属品和编织品,分别为17861、5643、2007、641家。除电商外,民族传统手工艺的一些生产者和销售者还使用微商进行产品信息发送和招揽客户,调查对象中使用微商的占20%左右。

(五)品牌建设为民族传统手工艺资源发展增添新动力

云南省围绕“金、木、土、石、布”五大手工艺门类培育和构建了民族传统手工艺品区域性品牌,如云绣系列的“美伊”“憨夯”“咪依噜”“阿着底”等,白族银器的“寸银匠”“标祥九龙”等,白族木雕的“根深艺圆”“兴艺”等,藏族刀具的“卡萨藏刀”等,傣族织锦的“俏花腰”等。贵州省民族传统手工艺品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形成了许多地域性的品牌,典型者有“林雪飞”(马尾绣品系列及民族时尚装系列等),“严小妮”(原创木偶娃),“黔艺宝”(苗族手工装框银饰、苗族银冠系列、珐琅银饰系列、刺绣系列、蜡染系列等),“太阳鼓”(银饰),“仰阿莎”(苗族银饰),“花好红”(苗族银饰),“玉屏箫笛”“箫笛世家”等;松桃苗绣形成了“成花鼓”“鸽子花”“梵净山风光”“鱼龙图腾”等刺绣系列共220个品种,2010年获“中国消费者满意名特优品牌”荣誉称号。四川省民族传统手工艺品代表性的品牌有“一针一线”(羌绣)、“藏艺通”(藏族手工艺)、“羌寨绣庄”(羌绣)、“漆之光”(彝族漆器)等。广西的“龙劲”(牛角工艺品)、“恒安”(竹器)、“建艺”(竹器)、“艺新”(竹器),“壮歌”(服饰、绣球)以及壮锦的“金壮锦”“古麦蒙”、刺绣的“桂绣”等。

二、新形势下民族传统手工艺资源保护与开发的主要困局

新时期新形势下“四省区”民族传统手工艺资源保护与开发在艺、匠、器、市、制五方面面临着诸多困境与问题。

(一)传统手工技艺加速消失

近代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全球化、都市化和工业化的冲击下,传统手工艺面临着生存的困境,技艺失传问题相当突出。在“四省区”调查案例中,55.56%的传统手工艺面临着技艺失传的危险。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提供的统计数据,84个民族传统手工艺品,发展良好的32个,只占38.10%;生存困难的35个,占41.67%;濒危的17个,占20.23%。

(二)经营主体抗市场风险能力脆弱

1.经营者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民族传统手工艺品的经营主体大多数为传承人或其徒弟、亲属,其文化程度普遍较低。从调查案例看,效益较好的民族传统手工艺品经营者多为外地商人或当地城镇经营者,本土经营者文化程度高中以上仅占5%;高中占12%,初中及以下高达85%。由于文化程度低,这些经营者适应市场、开拓市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普遍较低。

2.生产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民族传统手工艺品生产大多数是单门独户的家庭生产或店坊合一的个体经营,经营规模小。根据调查案例统计,家庭生产和店坊合一的个体经营占72%。组织化程度低使民族传统手工艺品经营者难以集中人、财、物形成规模化生产,同时市场萎缩又使其难以抵抗风险。

(三)传统手工艺品在消费市场处于竞争劣势

价格高、质量差、缺乏设计创新和有影响力的品牌是传统手工艺品在消费市场处于竞争劣势的四个根本因素。

1.生产成本高,无价格优势。一是人工成本高。民族传统手工艺品主要为手工制作,其工艺复杂,单件产品制作工时长。二是材料成本高。传统手工艺品主要使用天然材料制作而成,其对天然材料要求高,材料的改变意味着工艺性质的改变。由于当代生态环境的巨大变化和天然材料消耗严重,许多民族传统手工艺品制作面临天然材料短缺的问题。随着天然材料的日益减少和价格提升,这无疑大大提高了传统手工艺品制作的材料成本。特别是一些工艺品种所需珍稀材料的短缺,更是提高了这些工艺品的制作成本。如云南丽江纳西族东巴纸,其原材料为高山野生尧花,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变,这些材料已很难采集到;贵州玉屏传统箫笛制作需采用一种特有的水竹为材料,但随着水竹日益稀少,工匠们不得不从安徽、浙江等地购买紫竹、苦竹等,而中间商经常烘抬竹价,这大大提高了箫笛的制作成本。贵州苗族蜡染和云南大理白族扎染染料制作所需的蓝靛草、板蓝根,四川喜德、美姑、昭觉等地彝族漆器生产所需的樟木(制作坯胎)和漆树等也都面临着原材料短缺与高成本的问题。

2.工艺品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过去传统手工艺品制作往往对质量有更高要求,这是匠人得以生存的前提。传统手工艺品在工业品充斥的当下本应因其独特性、传统性和稀缺性而成为高端产品,但事实却是传统手工艺品的质量呈下降趋势,这主要缘于传统手工艺品的制作技术水平普遍下降。现有的匠人多是半路出家,由于受到市场经济的影响,学徒很少能严格按传统的技艺传承方式和时间要求学习,在出师之前把工艺流程学精学透者不多。如玉屏箫笛制作流程复杂,箫笛制作与调音等往往非一人之功,需要多种匠人配合才能完成,而年轻的学徒在学师三五年后即走向社会创业,其制作的箫笛多由一人完成,质量远达不到要求。由于原材料价格高和旅游品开发的需要,许多工匠使用化学等现代材料(如化学漆、化学染料等)取代天然材料,借助机器进行生产,这都大大降低了传统工艺品的质量。

3.民族传统手工艺品普遍缺乏现代设计创新。由于“原生性”文化传承理念以及设计人员缺乏等因素的影响,民族传统手工艺品普遍缺乏外观设计创新。一方面,从传统手工艺品呈现来看,许多传统手工艺品的文化价值远远大于其艺术价值,如傣族造纸、纳西族东巴造纸以及傣族手工慢轮制陶、藏族黑陶等均以其制作技艺及其文化“古老性”而被重视,而其艺术水平很少受到关注;另一方面匠意不足,有的匠人学艺不精,其制作的产品并未达到该技艺原有的设计与审美高度而匆忙走向市场,其所呈现的是粗制滥造之品,这在各地产业园区和其他旅游景区随处可见。

4.品牌建设滞后。一是品牌意识不强,大多数个体生产者根本没有品牌意识;二是品牌营销不足,品牌影响力小,全国性知名品牌不多,如“四省区”各民族银饰企业众多,被中国品牌网收录的只有贵州的“苗妹银饰”“瑞银鸟”和云南的“孔雀”,仅占全国同期收录32家的9.38%,且贵州的“瑞银鸟”和云南的“孔雀”主要生产创新的银饰品,尚不是典型的民族传统银饰品生产品牌,另一颇具特色的手工泥陶也无一品牌收录;三是现有品牌未形成体系。

(四)市场整体需求萎缩,新的消费市场拓展乏力

1.传统消费群体不断缩小。民族传统手工艺品在传统社会中是生产、生活必备用品,随着现代化、城镇化、工业化的发展,少数民族消费观念与消费习惯也发生了变化,现代工业品因其价廉、物美、时尚在民族地区强势挤压传统手工艺品的市场份额,传统手工艺品的消费群体不断缩小。

2.节会等工艺品市场驱动力逐步减弱。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许多传统手工艺品依托各地举办的文化节、艺术节以及其他各类赛会等得到较大发展。但这种节会市场相对脆弱,许多传统手工艺品形成了“节会依赖症”。近几年随着节会的减少或规模的不断缩小,一些依托节会的传统手工艺品市场出现萧条。这在服饰、订制工艺品等方面表现尤其突出。

3.旅游工艺品市场“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严重。传统手工艺品市场具有明显的“柠檬市场”的特征,尤以旅游工艺品市场为典型。旅游业曾为传统手工艺品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平台,但也为传统手工艺品套上了市场桎梏。旅游工艺品市场往往是“生人市场”,产品标识性不明显,买卖双方对工艺品的信息不对称,加上消费者购买时间受限,质次价低的劣等工艺品,特别是机制工艺品占领市场,而质优价高的传统手工制品往往被“驱逐”,甚至被市场淘汰。

4.销售渠道单一,消费市场拓展维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销售主要采取家户和门店方式,以家庭作坊制作的工艺品多采取家户销售,手工艺品制作后等待商人、政府上门收购或在集市上零星出售。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提供的资料,这类销售形式占86.05%;另一采用较多的方式是门店销售,一般为前店后坊,也有专门的街市和在旅游点开店,这类占12%;微商作为新兴的销售方式在民族地区并未流行。

当前,采取新型销售方式的主要为电商,但电商在民族传统手工艺品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并不十分明显,主要表现为:其一,电商销售比例不高,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提供的数据,电商销售占10.47%。其二,民族地区开店能力低,电商模式单一,大部分民族传统手工艺品店铺在东部发达地区。据淘宝、淘宝特色、天猫、阿里巴巴统计,“四省区”民族传统手工艺品商家分布在“四省区”的共182家,只占全国总数779家的23.36%;“四省区”民族服饰商家分布在“四省区”的共170家,只占全国总数17786的0.96%;品种间电商发展不平衡,进入电商平台销售的民族传统服饰商家最多,其次是织绣类、金属类和编织类工艺品。即使电商销售较多的工艺品,各品种之间也不平衡。如服饰类,商家过万的有藏族服饰(12686)、苗族服饰(11153)和傣族服饰(10783),而羌族服饰(859)、布依族服饰(832)、哈尼族服饰(257)、壮族服饰(255)、傈僳族服饰(189)、纳西族服饰(167)、拉祜族服饰(165)、德昂族服饰(53)等店铺均不足千家。

(五)管理体制不顺,协同机制缺乏

由于历史上机构的多次分合,加上民族传统手工艺资源之民族、文化、产业、教育等多种复杂的属性,缺乏专门的部门对其进行统一的管理。目前,关注并参与民族传统手工艺资源保护与开发的主要有民族、妇女、工信、商务、轻工(轻纺)、文化、工艺美术研究所或协会、科协、工商、乡镇企业等管理部门,部分地区文化产业又归属党委宣传部,政出多门,策难一体,缺乏协同机制。在调查中发现,部门之间的工作互不沟通、互不了解、互不理解的现象普遍存在,各部门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造成工作叠位、错位、缺位等无序状态。这在资金支持、人员培训、荣誉授予等许多方面均有诸多表现,如对民族传统手工艺进行培训的就有妇联、文化、工信、商务等部门,建立民族传统手工艺传承发展基地的有文化、民族、妇女、工美等部门。有的企业和个人叠加享受多部门的政策,有时如众星拱月,有时却无人问津。

三、民族传统手工艺资源保护与开发的对策建议

(一)开展工艺普查,编制发展规划

由国家民委牵头,联合工信、商务、文化、统计、工艺美术研究机构与协会等,开展民族传统手工艺资源的全国性专项普查工作,摸清“家底”。普查要组织专班,科学编制普查大纲,按照统一口径、统一表式、统一程序、统一体例、科学方法、标准时间,全面、真实、精准、规范进行。建立信息追踪机制,对传统手工艺资源变化信息进行动态跟踪搜集。

在普查与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资源保护与发展规划》,明确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保护与发展的中长期目标、原则、主要任务和措施等。

(二)建立民族传统手工艺资源大数据云平台

民族传统手工艺资源数字化保护与信息集成、展示、利用已成当务之急。将民族传统手工艺资源通过科学、全面的普查,借助图片、视音频、文字等资料的数字化集成,并利用GIS 信息技术,变成可视产品,将大大便捷社会公众、企业、政府、学者对民族传统手工艺资源信息及其保护、发展动态进行查询、利用。数字化云平台内容主要基于目录、关键词和地图点击等检索功能,实现民族传统手工艺资源分类别的民族分布、地域分布及其存续的基本信息,民族传统手工艺品生产企业、村镇、产业园等的地理分布及其相关信息,传承人及其培训机构的地理分布及其相关信息等的数据存储、查阅、可视化及动态监测。

(三)制定行业标准,强化分类管理

针对民族传统手工艺资源不同存续现状,分类施策。对于失传类传统手工艺,重点进行技艺挖掘与整理;对于濒危类传统手工艺,重点进行传承性保护;对于生存困难类传统手工艺,重点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对于发展良好类传统手工艺品,重点规范市场竞争和行业管理。

对工艺品市场进行分类,制定标准和进行产品认证。将少数民族地区工艺品分为民族传统手工艺品、旅游工艺品和新创工艺品几类,分别从材料、工艺流程、制作工具、器型、纹样、功能等方面制定工艺与产品标准,并进行产品认证与标识。

为进一步保护传统手工艺品的市场价值与产品安全,保有其市场份额,避免鱼目混珠,建议国家民委建立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生产单位及其产品目录。通过科学评审认定民族传统手工艺品的生产单位及其产品,并制定倾斜支持政策,严格产品规范生产、产品标识、市场管理与跟踪评估。同时,加快制定传统手工艺知识产权特别权利保护法,以法律形式保障传统手工艺产品安全。

(四)实施三大工程,着力建设四类基地

三大工程主要指产业提升、一村(镇、街)一品建设和品牌培育工程。

1.产业提升工程。一要提高民族传统手工艺品的附加值,由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转化,降低原材料、流通、管理等成本,加强创新设计,注入现代科技含量,拓宽营销、传播渠道。二要构建与延伸民族传统手工艺品产业链。民族传统手工艺品生产的个体性、分散性以及原材料初始加工性等特点决定了其在产业化过程中单纯依靠市场的力量很难形成产业链,因此,相关政府部门必须以战略视野,强力拉引,促进民族传统手工艺品产业的关联产业—原材料生产、衍生产品开发以及设计、电商、物流等的发展。三要加强民族传统手工艺产业园区建设。产业园区是产业升级的重要空间聚集形式和手段。目前,“四省区”均建立了不同类型和规模的产业园区,其中有不少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但大多数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交通不便,管理与服务滞后,入驻成本与门槛高,导致只有园区而无企业或只有企业而无产业的现状。因此,针对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和产业关联等要求,建议在现有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中建立二级的民族传统手工艺园区,并降低入驻门槛;基于手工艺生产的区域传统,在社会或社区可认知的前提下建立独立的小规模的手工艺产业园区。具体来说,对于民族传统手工艺资源丰富,交通与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地区,可依托旅游地或特色古镇,建立民族传统手工艺街区,以百工坊或产业集聚的形式,将分散的工匠个体与手工作坊集中起来,既可形成城镇文化品牌,又可为分散的手工艺者提供便利的信息、设计、电子商务、物流、人才、原材料供应、金融等服务,进而拓展民族传统手工艺品生产的产业链,同时,有效地回避了现有产业园区建设过程中的诸多矛盾。

2.一村(镇、街)一品建设工程。根据民族传统手工艺资源秉赋和历史传统,结合特色村镇建设和文化体验式旅游发展,在总结大理新华村等民族传统手工艺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推行一村(镇、街)一品建设工程。建议国家民委通过评选、强化政策支持和跟踪评估,主导一村(镇、街)一品建设工程,推动民族传统手工艺品规模化、标准化和市场化建设和差异化发展。

3.品牌培育工程。一是通过培训,使民族传统手工艺从业者树立品牌意识,提高对品牌要素的认知水平;二是政府相关部门在品牌调研与诊断的基础上,进行民族传统手工艺品牌战略规划;三是在现有民族传统手工艺产品品牌和地域性品牌的基础上,按照突出特色,事实求是,统筹兼顾,着眼未来,梯度提升的原则,建立品牌分层培育体系,并着力打造一批竞争力强、带动面广的全国性知名品牌。

通过科学遴选、评估和动态管理,建设好原材料生产、创新人才培养、手工艺传习和返乡农民工创业示范四类基地。

原材料生产基地。对于不可再生的民族传统手工艺品生产原材料如银铜铁等,实行原材料专贡。凡经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认定的民族传统手工艺品生产企业(公司、作坊),传承人(工艺师),在备案(注册)的基础上,根据生产所需,定量(全部或部分)提供质优价廉的原材料;设立基价、上限及补贴基金,当原材料价格超出上限时,按上限价格提供,差额推广基金补贴。对于可再生的民族传统手工艺品生产的特殊且稀缺原材料如玉屏箫笛制作所需的水竹和金竹,蜡染和扎染染料制作所需的蓝靛草(蓼蓝、山蓝、马蓝),板蓝根,丽江纳西族东巴纸制作所需的高山野生尧花,四川喜德彝族漆器生产所需的樟木和漆树等,要在政府主导和支持下由企业建立生产基地,以形成民族传统手工艺品生产的上游产业链,保障民族传统手工艺品生产的材料来源。政府在种植土地的划拨方面给予优先和优惠政策,并进行价格补贴。

创新人才培养基地。以条件优越的职业院校和高等院校相关专业为基础建立一批民族传统手工艺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通过市场需求调研和科学评估,设置并稳定一批民族传统手工艺专业,以就业创业能力培养为导向,按照大专业小课堂设置和完善课程体系,强化基础教育和素质教育,拓展电商、物流、设计、文化产业等课程教育;加强与工艺大师、传承人的合作,推广建立大师、传承人工作室,在现代教育体系中引入学徒制,聘请工艺大师或传承人担任导师;建立与企业、地方政府的协同创新机制,强化订单式培养和产学研用结合,真正培养可就业、能创业的民族传统手工艺的创新性应用人才。

手工艺传习基地。基于各地广泛建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四省区”民族传统手工艺传习基地建设的重点是“限量提质”。一要优化传习基地的布局,改变以企业为主体的现状,进行传习基地的多元化设置;二要加强传习基地的建设,实现申报与建设并重,审批与督查评估并重,改变许多授牌单位只有基地而无传习的现象;三要强化基地的传习功能,特别是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既要生产,更要传习。

返乡农民工创业示范基地(园)。吸引和支持积累了一定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农民工等人员,学习借鉴发达地区的产业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方式,利用民族传统手工艺返乡创业兴业,顺应产业结构升级的市场需求,挖掘、推动民族传统手工艺品产业化、品牌化,借力“互联网+”信息技术发展现代商业,实现输出地民族传统手工艺产品与输入地市场的嫁接。鼓励返乡创业农民工采取合作社、协会及其他有效组织形式推动家庭式、作坊式生产的经营联合,扩大就业创业,促进精准扶贫,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依据项目规划、创业实效和带动作用等,经科学论证与遴选,培育和立项建设一批返乡农民工创业示范基地,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国办发〔2015〕47 号]规定的税费、财经支持、金融服务等相关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在场地、发展基金、培训资源等方面给予倾斜,立点向面,以点带面,发挥基地示范带动作用。

(五)理顺管理体制,加强政策支持

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和协同机制。按照“横到边,纵到底”的思路,建立集文化保护、产业发展和教育培训等职能于一体的专门组织机构或部门,负责民族传统手工艺资源保护与开发工作,协调处理民族传统手工艺品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企业与政府、企业与各类中介组织或机构的关系;统筹进行民族传统手工艺产业、电子商务、人员培训、专业建设、基地建设等工作。建议由民族工作部门牵头,建立文化、发展改革、工信、商务、税务、旅游、金融等多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或建立“政府主导、企业运作、专家支持、传承人参与、社会互动”的传统工艺传承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制定协同施策,解决民族传统手工艺资源保护与开发面临的重大问题。

落实和完善支持政策。一是设立民族传统手工艺发展基金。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濒危失传的民族传统手工艺抢救、传承人及传承人群的培训、传习基地与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民族传统手工艺品企业发展风险补贴和技术改造、产品设计创新、品牌建设等的财政补贴等。二是实行税收减免。对于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民族传统手工艺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减免增值税和营业税(营改增前)的规定并将暂免征收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 万元、暂免征收营业税的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 万元,均扩大到4 万元;继续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的优惠政策至2025 年底;对于纳入“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民族传统手工艺品生产企业,不属于小微企业的,其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参照小微企业相关政策执行。三是加强金融支持与服务。为推动返乡农民工创业和民族传统手工艺品生产企业技术改造、设计创新等,对民族传统手工艺品生产企业实行贴息贷款,其优惠利率参照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正常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即月息低2.4 厘的优惠政策执行。加强政府引导,支持符合条件的民族传统手工艺品生产企业融资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民族传统手工艺品发展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加强对民族传统手工艺品生产企业的投融资支持与服务。四是推动关联民族发展政策措施的无缝对接。民族传统手工艺(品)保护与发展政策措施的实施一定要与国家“西部大开发”“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建设、“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等关联政策,特别是国家民委实施的“兴边富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镇)”“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民品民贸”等政策规划实现无缝对接,既要形成政策叠加效应,又要避免重复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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