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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理解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

2022-10-23周治华

新教师 2022年9期
关键词:健康第一教育理念

周治华

【摘 要】教育是培养人的事业,关心受教育者的身心健康是其应有之义。健康第一,是教育的内源性要求,是与其本质和使命联系在一起的内在规定。健康第一作为教育理念的科学性和正当性在于,健康既是教育的起点和基础,也是教育的归宿和目的。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对于广大教育工作者来说,就是把健康第一作为理应履行的教育职责,包括不伤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完全义务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不完全义务。

【关键词】健康第一 教育理念 教育职责

健康第一作为教育工作的一项要求由来已久。1942年,陶行知在一次讲演中就曾说道,学校教育要做到“健康第一”。20世纪50年代,针对学生学习负担过重、身体健康水平下降的状况,毛主席曾两次写信给当时的教育部长,提出“健康第一,学习第二”的方针。在半个多世纪后的今天,我们仍然看到一些地方和学校对体育活动认识不到位、体育课开齐率不够、体育活动质量不高等问题,“小胖墩”“小眼镜”越来越多,青少年的体质、力量、速度等体能指标持续下降。由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的全国教育大会上不仅重申健康第一,并且明确将其上升到教育理念的高度。这就意味着,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不只是加强体育锻炼的事情,而且是事关当代中国教育整体走向的重大问题。对于广大教育工作者来说,要使之真正贯彻落实,就不能没有对这一理念的认同;要有真正的认同,就不能不对这一理念有一个完整的理解。

一、教育与人的身心健康

教育事业关乎千秋万代,需要一代代人不懈地努力,要做的事情非常多,需要達成的目标也很多。受教育者的健康,是否应当是教育者所关心的事情,这显然不仅取决于我们如何界定教育的功能,也取决于我们如何认识人的健康。在最宽泛的意义上说,教育是培养人的事业。“培养”的本意是使幼小的生命发育成长,造就有质量的生命。健康是生命的基础。失去健康,或者处于不健康的状态,生命就无所谓发育,也不可能成长到一种理想的状态。从这个意义说,关心和促进受教育者的健康是教育的应有之义,这是毋庸置疑的。问题或歧见来源于人有身体和心灵两个方面,从而有着两种意义上的生命。人的健康不仅指身体或生理上的健康,也指心理和精神上的健康。教育应该对哪一种意义上的生命、在哪一种健康上发挥其“培养”之功效呢?

对于古今中外的很多教育家和教育思想家来说,既然教育是培养人,则它必须使人成为人,发展和彰显人之为人的理智能力和精神自觉。正如19世纪的俄国教育家乌申斯基所说的那样:如果我们把我们的健康信托给医学家,那么我们就要把我们的子女的道德和心智信托给教育者,把子女们的灵魂,同时也把我们祖国的未来信托给他们。[1]这不仅显现了教育对于人类社会的独特价值,而且也使教育更多地指向人的精神生命,成为传授知识、传承文化、发展心智、养成德性的活动。用日常的语言来说,接受教育就是读书习字,成为有知识或有文化的人。用科学的语言来说,教育就是“人们尝试持续在任何一方面改善他人心理素质结构,或者保留其心理素质结构中有价值的部分,或者避免不良心理素质形成的行动”;简而言之,是“人们尝试在任何一方面提升他人人格的行动”[2]。中国古代的教育以“明人伦”、培养圣贤之人为目的,强调“学以变化气质”,这是一种专注于人的精神生命的教育。《大学》有言,“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所谓的“修身”,是“正其心”,是在道德上用功,事实上却与身体并无关系。因而,“以修身为本”也就意味着身体的发育成长被置于教育的视域之外,或者处于无关紧要的位置。孔子最满意的学生颜回“好学”“不迁怒,不贰过”,能够做到“其心三月不违仁”(《论语·雍也》),但不幸的是,他“年二十九而发白,三十二而死”(《孔子家语》)。如果确实如孔子所说的那样,“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那么,颜回的英年早逝很可能是由于他长期处于营养不良、身体虚弱的状态。当颜回的安贫乐道造成身体的不健康,或者意味着安于身体的不健康状态时,我们不能说他那个时代的教育是一种完满的教育。当教育仅仅注重“文明其精神”,漠视肉体生命的发育成长,甚至把身体健康的耗损当作是必须付出的代价,以至于学习就意味着寒窗苦读、废寝忘食,而受教育的人就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时,我们不能说这是一种好的教育。

当然,中国古代的教育毕竟是以“人人皆可为尧舜”为最高理想和最高信念的,在那样一个物质匮乏、价值失序的时代,确实发挥着建构心灵秩序、鼓舞社会人心的作用,至少是一种关心和促进心理健康和道德健康的教育。钱穆认为,中国传统儒家教育致力于道德人格之尊严,“使每个人感觉到都站在平等地位上,都尽自由地可能成功,可能得满足。这一精神,在中国社会有其极大的功效。它可使人人内心同样得到安慰与满足”[3]。相形之下,现在的教育则越来越多地呈现出褪去上述中的理想色彩,仅仅注重让每个人接受知识和提升职业技能,结果不仅是“使人与人之间逐渐的分离”,而且是“叫人与人尽成为比赛”[4]。既然是比赛,则目标越是具体和明确就越易于操作。从而,教育不再关注人的道德和心智,甚至也不一定要使人真正获得知识和职业技能,而只是比赛谁能获得更高的分数、更多的证书、更高的文凭。为了赢得比赛,甚至有人认为可以用尽一切手段,可以不惜一切代价。这就导致普遍存在的超前教育、过度教育现象,中小学生太苦太累、不堪重负,不仅身体得不到自由而健康的发育成长,而且心理健康也遭受到难以逆转的损害。有的学生即便考上大学或离开学校之后,也变得身心俱疲,甚至成为缺失意义感和目标感的“空心人”。这样的教育既没有“文明其精神”,也没有“野蛮其体魄”,显然是一种因失去理想和深度,而变得过分功利化和浅表化的教育,是一种只在意“教”,而不讲究“育”的畸形教育。

可见,教育作为一种培养人的事业,不仅应该关心人的身体健康,更应该关心人的心理健康。《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2021年修订版)》要求将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纳入学科监测领域,充分表明了这一点。教育如果一贯且全方位地遗失了对于受教育者身心健康的关心,它就不再是好不好的问题,而是还能不能称之为教育的问题。正如顾明远先生所指出的,“用非人性的标语口号来督促学生们拼命学习”“拔苗助长,对学生实施过度的教育,过早地给儿童加重学习任务,用沉重的学习负担剥夺其幸福的童年”,诸如此类的行为不是教育,而是“反教育行为”[5]。确实,儿童和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得不到应有的呵护,意味着我们的教育“生病”了。对症下药,就是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

二、作为教育理念的健康第一

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不仅要使教育关心健康,而且要将其作为教育的最优先事项。当前的教育之病,并非一日之寒的结果,而是久积的顽疾。更为严重的是,有的家长和教师明知教育中短视、功利的一些做法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也明知这是一种偏离正轨的教育,却又在其中越陷越深,越深越陷。强调健康第一,表达了扭转当前教育生态的迫切和决心,也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唤醒和凝聚扭转教育生态的力量。但必须指出的,健康第一并不只是对症下药,也不是矫枉必须过正的权宜之计。无论在什么时代,无论现实的教育境况如何,只要人们对于健康有一种科学的认识,健康第一就必然是真实存在的教育理念,表达着教育应该有的追求和遵循。并且,我们对于健康及其与教育之关系的认识越是全面和深入,就越会认同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

这其中的道理似乎不言自明。健康是人们的共同追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也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如果一个国家把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就如我国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所明确的那样,那么,这个国家的教育当然也应该把健康放在第一位,突出健康教育的地位和价值。然而,我们不能因此认为健康第一仅仅是国家政策或外部环境施加于教育的要求。毋宁说,它是教育的内源性要求,是与其本质和使命联系在一起的内在规定。即便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有种种不把健康放在第一位的情形,如有的人因为献身伟大的事业而不惜牺牲自己的健康乃至生命,有的人由于毫无节制地“享受生活”而损害了自己的健康,也丝毫不能减损将健康第一作为教育理念的科学性和正当性。对教育而言,健康是一个好东西,因为它既作为手段而不可替代,也作为目的本身而值得追求。

一方面,就其现实效用而言,健康是教育的起点和基础。1986年,世界卫生组织召开世界第一届健康促进大会,在发表的宣言(《渥太华宪章》)中指出,健康意味着能够拥有并实现愿望、满足需求以及改变或应对环境,因而应该被视为日常生活的资源。就是说,拥有健康,我们就有了能够做任何事情的基础,从而可以充分地过一种作为人的生活。没有这个资源或基础,生活即便还能延续,那也是不得不忍受困苦和不公正的低质量生活。人们常说:健康是1,其他的一切就好比是0。没有健康这个“1”,后面有再多的“0”也组不成天文数字。我们可以进一步说,没有健康这个“1”,再好的教育也创造不出天文数字。如果一位教师可以选择自己的学生,那他一定会像卢梭那样只选择健康的学生,因为体弱多病的学生“成天担心的,只是怎样保全自身,他的身体损害了他的精神的陶冶”。注重甚至完全执着于人的精神生命的成长,这或许并非是有偏见的教育,但不应忽略身体的健康是实现这一目的的基础。无论教育要达成何种具体目标,也无论其以培养什么样的人为最终目的,其首要任务就是呵护和促进身体的健康,使学生不仅不受疾病的侵扰,并且保持应有的活力和适应能力。苏霍姆林斯基指出:“身体健壮,感到自己体力充沛,似乎有使不完的劲——这是树立生气蓬勃的世界观、培养乐观精神和做好克服困难的准备的极为重要的条件。儿童的精神生活,就是说,他的智力发展、思维、记忆、注意力、想象、情感和意志,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的体力的活跃程度。”[6]身体的健康与心理的健康是不可分割、相互促进的。人的身体和心理只要有一方面不健康,就不是真正的、可持续的健康。当教育造就的不是一个躯体,一个心灵,而是一个健康的人时,它的目的才有充分实现的可能,它才是一种科学有效的教育。在这个意义上说,健康第一,就是把人作为整体看待,把健康视为教育第一阶段最重要的关切。这不仅是教育实践上的优先,更是教育逻辑上的优先。

另一方面,就其理想内涵而言,健康是教育的归宿和目的。对于一个人来说,健康不仅是一种资源,也是本身就值得追求的一种理想状态、一个人生目标。对于处在成长过程中的未成年人来说尤其如此。如果幸福是人们追求的终极目的,那么健康即便不是幸福的全部内容,也是其最基础的部分。教育以实现人的幸福为目标,就必然以实现人的身心健康为首要目标。对此,洛克说得再清楚不过了,“健康之精神寓于健康之身体”是“对于人世幸福状态的一种简洁而充分的描绘”。因而,在他看来,教育者首先要对学生进行身体和心理的健康教育,然后是通过道德教育使他们的“精神保持正常,使之在一切场所的一切行为举止得当,合乎一个理性动物高贵美善的身份”[7]。教育要实现的这样一种健康状态,显然不只是身心的健康,而且是各个方面都获得合乎其本性的自由发展。它不仅是拥有能够忍受劳苦的强健身体,也不仅是拥有积极乐观、自尊自强的心理素养,还要拥有德行从而受人尊敬和欢迎,拥有智慧从而能够实现自我价值并奉献社会,拥有教养从而落落大方并与人融洽相处。这其实也是世界卫生组织在1948年给健康下的定义,即“健康不只是没有疾病或身体虚弱,而是身体、精神和社会适应上完全良好(well-being)的状态”。按照这一定义,健康的人享受身体、心理和社会三个层面的全部福祉。这显然是过于完满、过分理想化的,甚至对任何人来说都是遥不可及的。但它表征着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共同追求,从而也构成了教育应有的理想追求。身心生来就完全健康的人很少,能够成长为一个身体、精神和在社会适应上完全健康的人可能更少,但教育不能失去方向,不能没有理想。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就是使教育坚守理想,使之真正成为追求幸福和实现美好未来的事业;就是促使鲜活生命茁壮地成长,使未成年人将其人性的全部自然禀赋循序渐进地从自身内部发挥出来,达到其作为人的本质规定和理想状态。

三、作为教育职责的健康第一

作为教育理念的健康第一,既展现了理想的教育图景,也表明了教育的理想追求。要使理想成为现实,就必须付诸行动。谁来行动?谁应该行动?这同样是如何全面理解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的问题。诚然,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那样,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首先是要开齐开足体育课,帮助學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为此,《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学校开设体育课程和确保学生体育锻炼时间的刚性要求。但显而易见的是,树立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并不等同于加强学生的体育锻炼,建立多样化、现代化、高质量的学校体育体系,也不只是体教融合和体育教师的事情。实际上,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和劳动教育,普及心理健康教育,推动教育评价改革,推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无一不是健康第一之教育理想照进现实的政策行动。这些政策行动终归是教育行动。在这个意义上说,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尤其是未成年人最可信赖的一线教师,都不应该置身事外,都应该是切实的行动者。正所谓,教育大计,教师为本。

当然,就当前的教育生态来说,把学生的健康而不是他们的分数或成绩放在第一位,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坚持健康第一,无论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教育场景中,都可以说是知之非艰,行之惟艰。但我们应该认识到,日常生活中对于健康的忽视和不负责态度,恰恰是需要通过教育加以改变的,而且是能够通过教育加以改变的。康德在谈到好的教育理念时说:“人们一定不要把理念看作是幻想,要是因为实行起来困难重重,就把它只看成是一种黄粱美梦,那就败坏了它的名誉。”[8] 他还进一步指出:“我们的理念首先必须是正确的,然后它才绝非是不可能的,无论在其实行过程中会有多少障碍。”[9]将健康放在第一位的教育理念,如同把人的所有自然禀赋发展出来的教育理念,正因为是正确的,所以绝不是不可能的。而其之所以可能,又在于它是应该做的,从而构成了教育工作者的职责义务。因此,对于广大教师来说,真正认识到健康第一作为教育理念的科学性和正当性,必然会产生回归育人正轨、不负教之荣光的责任感,从而有勇气和力量去冲破种种迷思和惯性,将这一教育理念转化为责无旁贷的教育职责。“对健康的关注——这是教育工作者首要的工作。”[10]就是说,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坚持和贯彻健康第一,就是履行其最重要的教育职责。

作为教育职责的健康第一,首先意味着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始终遵守这样一个底线要求,即不伤害学生的身心健康。如果不能有利于他人,那么至少不去伤害他人。教师面对的是稚嫩的身体和敏感的心灵,尤其应当严守不伤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底线。要像农民对待破土而出的幼苗一样,不去碰伤它们,不去挡住它们生长所需要的阳光雨露,不去阻止或干扰它们以自己的方式吸收营养,更不去简单粗暴地拔苗助长。一个教师的教育行为如果直接地伤害了学生的健康,或者鼓励学生为了其他任何目的(包括为了所谓的“学习”)而牺牲健康,那么,他就既没有做到以人为本的教育,也没有把学生的发展及健康成长视为教育的目的,而是让学生将健康当作达成目的的一个手段。同时,他也没有履职尽责,没有尽到家庭和社会托付给他的基本教育职责。实际上,我国的教师法早有明文规定,“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是教师应该履行的义务。《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也将“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作为关心学生健康的基本要求。2020年试行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强调,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伤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如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当前,学校教育中最引人关注的问题是,上课、刷题和考试让学生没有剩余时间与精力去参与其他活动,追求更高分数的沉重负担摧残着他们的身心,导致他们中的很多人成为体验不到学习之成就和成长之快乐的“失败者”。尽管这是整个教育生态的问题,但教师至少可以通过更新教育评价观念,尽可能地避免分数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的伤害。正如《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所提出的,教师要严格遵守评价的伦理规范,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自尊心。

不伤害在伦理学上通常被认为是一种完全义务,一种具有最高道德约束力的义务。对于作为教育职责的健康第一来说,如果不伤害学生身心健康是完全义务,那么积极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就是不完全义务。这不是说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是不具有道德约束力的职责义务,而是说教师在履行这一义务的时机、对象、方式、方法等方面具有自主选择和自由发挥的弹性空间。因而,健康第一对教师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这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其一,主动关心学生的健康状况。在日常的教学和交往过程中,注意观察学生的健康状况,尤其是心理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发展状况。引导学生及时纠正不良的健康习惯,有针对性地给予人文关怀,必要时,向家长反馈学生的健康状况,协助家长解决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帮助学生寻求心理干预和疏导。其二,构建安全积极、和谐生动的课堂学习环境。没有欢乐,就不可能有身心的和谐与健康。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注意保护学生的好奇心和想象力,着力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引导他们正确对待成绩,树立正确的合作意识与竞争观念,感受合作学习和学习成功所带来的乐趣。其三,在学科教学中因地制宜地融入健康教育。强化教学的教育性,做到既教书又育人,充分挖掘学科教学中潜藏的健康教育資源,结合学科教学的特点开展渗透式的健康教育,尤其是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观念,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我、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合作,形成理性平和、自尊自强、坚韧乐观的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其四,教师还应该努力提高自身的健康素养,以身示范健康的生活方式,以积极向上、敬业乐业的形象感染每一个学生。就这些方面的要求来说,面面俱到显然是困难的。但我们相信,只要教师在这些方面主动作为、积极作为,他就不仅是一位合格的教师,而且是一位具有仁爱之心、彰显教育良心的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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