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组织振兴促进乡村振兴的理论与实践*
——安徽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经验及政策启示
2022-10-22阮文彪
陆 彦,孙 超,阮文彪
(1.安徽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6;2.安徽农业大学 农科教结合研究中心,安徽 合肥 230036)
自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关于乡村振兴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渐次增多。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内容包括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但具体到如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五个振兴之间存在怎样的逻辑关系,还需进一步研究。不少学者认为乡村振兴中产业振兴是最重要的,“产业振兴位居乡村振兴首位”[1],“乡村产业振兴是乡村全面振兴的物质基础”[2],要“依托特色优势产业振兴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3]。可见,产业振兴对于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乡村振兴涉及方方面面,而且不同地方的情况又千差万别,因此“优先发展乡村产业”不能一概而论。有学者认为,乡村振兴规划先行,要重视农村土地的主体功能分区、主导类型分类、主要用途分级,合理配置土地资源[4],统筹协调乡村资源,并制定规划实施的各项保障措施[5]。有学者认为,“实现乡村振兴蓝图,关键在人才,人才是撑起乡村振兴战略的‘台柱子’”[6];“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人才振兴是关键”[7];“人才问题已经成为阻碍乡村振兴的一大关键性问题”[8]。有些学者认为,“强化乡村振兴的制度性供给是促进乡村振兴的先手棋”[9],破除城乡之间的制度性壁垒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10],制度创新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要保障。也有学者认为“乡村振兴的关键应从组织振兴入手”[11],从“组织扶贫”的成功经验可以看到,实现乡村振兴也须通过“组织振兴”来实现[12]。虽然学者们在理论逻辑上认为组织振兴应优先实现,但至今还未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在乡村振兴的逻辑进路和重点抓手方面远未达成一致意见。因此,正确认识和深刻理解乡村振兴战略的逻辑进路和重点抓手,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和迫切任务。
一、乡村组织振兴、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的逻辑关系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13]。
我国自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业形成了以小农户家庭经营为主体的经营格局。小农户承包经营的土地不仅面积小而分散,而且小农户各有各的小算盘,普遍缺乏全局观念和长远规划[14]。比如,笔者调研的某村民小组小农户经营的农作物品种多达十几种乃至几十种,他们很难对市场做出准确判断,生产经营具有随意性和急功近利的显著特点。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该村民小组乃至整个行政村也未形成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根本谈不上所谓的“一村一品”和“拳头产品”。虽然小农户的经营收入每年都有所增长,但增速慢,难以形成大气候和大作为[15]。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农业发展环境和基础条件差、缺乏现代农业带头人等,但从农业系统内部看,其根本原因在于当地缺乏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和得力能干的村委会,以致产业发展和现代农业建设严重滞后,村集体经济成为“空壳”。农业是土地密集型产业,由于历史、体制、农村土地制度等原因,当前中国农业仍以家庭经营模式为主,较小的经营规模难以适应现代市场的发展需要,这就迫切需要小农户能够有效组织起来,扩大经营规模。此外,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后,我国大量农村居民进城务工,其工资性收入显著增长,农业生产经营性收入比重持续下降,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在城镇购房安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更多的人更重视经济收入的提高。这不仅导致农村居民不再重视农业生产,而且使得农村基层干部也因为收入低,不愿意付出更多精力努力工作,从而使农村基层组织涣散,执行能力下降。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看出,只有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依靠坚强有力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得力能干的村民自治组织,才能把小农户组织起来,通过不断提高小农户组织化程度,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最终找到并形成适合当地条件和适应市场需求的主导(特色)产业和拳头产品,把农业做大做强,实现农业产业振兴和可持续发展。只有实现组织振兴,才能通过基层党组织和村委会的领导力和感召力,把各类人才吸引和聚集到乡村振兴伟大实践中;只有实现组织振兴,才能通过基层组织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聪明才智,激发广大农民投身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16];只有实现组织振兴,才能以组织振兴引领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和生态振兴,为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破冰引航、强基固本。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地方党委、政府是实施乡村振兴的第一责任主体,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政府的职责所在,但政府不能越俎代庖,一方面,政府不能替代作为乡村振兴直接领导者和组织者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村委会行驶法定职能,另一方面,政府有关乡村振兴的各项政策措施需要依靠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村委会具体落实和实施。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还得依靠坚强有力的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和基层党政干部去穿针引线、组织实施,最后才能落地见效、开花结果。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组织振兴与乡村振兴战略的逻辑关系如图1所示。组织振兴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抓手,是产业振兴的前提条件和根本保障,又是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的先决条件和引导力量,只有通过组织振兴促进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和生态振兴,才能确保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推进和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如期实现,因此组织振兴是当前实施乡村振兴的第一要务。而实现组织振兴的关键是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通过打造坚强有力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得力能干的村委会,使农村基层党组织真正成为党在农村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使村委会真正成为为民办事、组织带领广大农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排头兵和中坚力量。这里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并不等同于乡村组织振兴。乡村组织振兴包含非常丰富的内容,不仅包含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同时也包含了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建设,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实现乡村组织振兴的重要抓手。
图1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组织振兴与乡村振兴战略的逻辑关系
二、安徽基层组织建设的实践案例
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践中,随着“乡村治理负荷加重、治理任务的异质性加大,问责体系的转变”[17],农村基层组织人才不足、纪律涣散、能力不济、法治观念淡薄等短板问题会更加凸显[18],这将直接导致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效率下降。为此采用案例分析方法,探讨解决农村基层组织短板问题的有效路径。
基于案例代表性和典型性的考虑,确定选择案例乡镇的标准:在改革以前存在基层工作难以开展的问题;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实现组织振兴,进而推动乡村振兴各项事业的发展,成功解决问题;在改革的过程中存在资源约束,但不会从根本上制约目标任务的实现,也就是说通过资源的有效整合可以实现预定目标。基于上述标准,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安徽省T乡作为研究对象。课题组对案例乡镇进行多次实地调研,取得了大量的声音、图像和文字资料,为案例分析提供了可靠的资料保证。
(一)案例乡镇简介及其基层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
T乡地处安徽与河南交界处,是一个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乡镇。T乡现有9个行政村,86个自然村,耕地面积4万余亩,常住人口近4万人。2016年 ,T乡新任党委书记A通过调查访问发现,该乡村干部的组织性、纪律性较差,开会时村干部请假、迟到、早退是常态,村里的各项工作推进起来很困难。通过进一步调研,A书记了解到,一方面,该乡村干部多数年龄都偏大,自家都有一些产业,收入也比较稳定,当不当这个村干部基本上不会影响家庭收入,所以在推进一些有难度的工作时都是得过且过。另一方面,很多村干部平时缺少理论学习,不仅对国家相关政策理解不到位,而且工作中法律意识淡薄,往往凭个人主观判断和人情关系处理基层工作,导致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此外,村里的青壮年多数已进城务工或经商,甚至超过半数的村民小组长也出去打工了,这直接导致大部分村民小组运行效率不高。这三方面问题是导致基层工作难以有效推进的根本原因。
随着国家脱贫攻坚战的推进,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T乡终于在2017年修成了通往县城的柏油路,结束了T乡土路的历史。然而,紧接着该乡在实施乡村巷道工程(即修建农户自家大门到乡村公路的这一小段路)时却遇到了资金问题。因为修路太耗钱,村村通公路由财政出钱,但是修乡村巷道的费用需要乡镇自行解决,这无疑给财政吃紧的乡政府出了一个大大的难题。乡党委、政府为此多次召开会议,最终的意见是,修建乡村巷道的费用由乡镇财政出资一半,群众自愿出资承担另一半。动员群众出资的任务自然落在了村干部的头上,可他们都担心因此得罪村民,工作积极性很差,自然很难筹集到资金。
(二)T乡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做法
问题的症结找到后,乡党委政府领导决定彻底整顿村干部队伍,通过群众推荐、民主选举的方式,更换掉那些敷衍工作、不得力的村干部,全乡47名“村两委”干部,换掉41名,只留任6名。新任村干部年龄均在45周岁以下,都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且人品和口碑较好,也愿意扎根基层。为了稳定和激励村干部队伍,经乡党政联席会讨论一致通过《T乡村级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对村干部人选的年龄、学历和其他条件都做了硬性规定。例如,“村两委”干部候选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如果是初次参选,当年参选者的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内,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在群众中口碑较好,无刑事犯罪记录等。更重要的是,《办法》对村干部的考核管理以及待遇作出重大改革,《办法》中明确了村干部的工作考核制度,强化了奖惩机制,适当提高了村干部的待遇。这样,村干部的职责更加明确,其工作积极性也被充分调动起来。为提高T乡基层组织能力,《办法》中新增了一条——村干部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规定全乡村干部每周必须保证集体政治理论学习一次,每周一上午为固定的学习时间,每次学习至少有五个村的村干部提前准备好发言稿,交流本村如何将学习到的理论和政策落实到平时工作当中,发言结束后,其他村干部都可以参与讨论。
(三)T乡基层组织建设的成效
新一届村干部到任之后,自己带头出资,先把自家门口的巷道修好,巷道修好后,不管是骑车还是开车,更方便出行了。其他村民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后,都纷纷出资把自家门口的巷道修好,全乡的乡村巷道不到半年全部修好,大大方便了村民出行。由于修路时,每个村民都出了钱,所以村民也更爱护修好的道路,不管是自家门口的巷道还是村里的公路,但凡有重车经过,必然会受到村民严格的监督,如果路面被压坏,村民会及时找车主按价赔偿,村村通公路也得到了最大程度的维护。
紧接着“村两委”又顺利完成村民小组的“再造”。村民小组长由村民民主推选,推选工作完成后,每个村民小组都新建一个微信群,村民小组中的每个家庭都至少有一位成员在群里。至此,基层组织的“末梢神经”终于完善。村民小组微信群建成之后,群里每天都很热闹,特别是在外务工人员,他们进群后就感觉“回到了家”,找到了组织,村里大事小事各种信息在群里都能看到,在外地的村民有什么事情要办但又不方便回老家,只要在群里说一下,基本上都会有人提供帮助。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T乡使用村民小组微信群宣传疫情防护措施、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要求等相关信息,效果非常显著。村民小组微信群成为沟通信息、传达上级通知的一个新平台,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通过组织建设,T乡建成一支精干有力、有组织性、纪律性的年轻村干部队伍,村民的凝聚力也得到了明显提高。经过政治理论学习和讨论,村干部对国家政策、相关法律有了比较深刻的了解,其业务能力也得到了明显提升。群众对基层工作的配合度也得到显著提升。T乡从组织建设入手,依托强有力的村干部队伍,有效实施了多个产业扶贫项目,成立多个农业企业和合作社等经济组织,积极推动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同时也赢得村民的一致好评。T乡的Z村地势较低,夏季雨水多,经常发生内涝,乡党委政府研究后,决定将Z村的劣势变成优势,把低洼地改造成为鱼塘。在村干部的带领下,Z村发展水产养殖2 000余亩,成为真正的“鱼米之乡”,仅水产养殖一项就能实现年人均增收6 000元以上。朱某某是T乡X村的支部书记,也是该乡唯一一个女支书,“90后”的朱某某是湖北人,大学毕业后嫁到X村,正好赶上乡政府选拔大学生村官,朱某某成功当选为“村两委”干部。当选后她更多感受到的是压力,她想尽各种办法招来多个产业项目,利用微信等方式为本村特色农产品拓展销售渠道,帮助村民脱贫致富。因为工作表现优秀,朱某某被评为2020年度“最美巾帼脱贫攻坚人”。2020年为了提升农村居住环境,T乡政府决定在全乡评选10户“最美庭院”家庭,评选上的家庭由政府颁发获奖证书,并免费提供统一定制的庭院栅栏。活动开展后,在村干部的宣传组织下,村民都把自己的农家小院打理得整齐干净,在小院里栽花种树。考虑到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非常高,乡政府决定“最美庭院”的名额再增加10户,最终评选出20户“最美庭院”。通过“最美庭院”评选活动,T乡村民的居住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T乡通过组织振兴促进乡村振兴的实践,把贫穷落后的乡镇改造成“春有槐花甜,夏有荷花美,秋有稻花香,冬有鱼虾肥”的皖北小江南。
三、安徽乡村组织振兴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经验
(一)通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实现乡村组织振兴,以组织振兴促进乡村振兴
组织振兴在逻辑上应该是也必须是乡村振兴的前提和保障。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是乡村振兴的前提,强化农民自治组织建设是乡村振兴的重点。要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首先要培养一批真正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基层党员干部,使农村基层党组织真正成为扎实推进“三农”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农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体,基层干部队伍壮大以后,就要加强农民自治组织建设,打造得力能干的村委会,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升农民群众的凝聚力,激发其投身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将乡村振兴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行稳致远。
(二)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
农村基层组织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中坚力量,基层干部是有效发挥基层组织领导功能最关键的要素。然而当前基层组织普遍存在干部年龄偏大、学习能力弱、对相关政策制度的理解把握程度不够等问题。因此,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当务之急是要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把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充实到基层组织当中去。在新形势下,农村基层干部不仅要政治立场坚定,富有为民服务的情怀,还要掌握一定的农业技术知识,具备很强的学习能力,懂市场、懂法律。
(三)加强农村基层组织机制建设,以机制建设激发组织活力,实现组织振兴
一要加强村干部思想政治学习。要经常召开村干部大会,集中学习党中央相关会议精神,通过思想政治学习提高村干部的理论水平,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民主意识。思想政治学习可以让村干部真正意识到应该担当的使命,认识到为人民服务,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重要性,有利于提高村干部的服务意识,从而形成良好的干群关系。
二要加强村干部组织纪律管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19]从严治党的关键在于加强干部队伍的组织性纪律性管理。严明政治纪律要求新时代的村干部必须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真正把中央和上级部门的政策要求及时落实到行动中。组织纪律是影响组织执行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安徽的经验是,基层干部开会不迟到、早退,有事必须提前请假并履行请假手续,工作上不讨价还价,不打折扣,真正把讲纪律内化成村干部的思维方式。严明财务纪律,统一制定财务制度并为各村配备了专业的会计人员,对村级的财务状况进行一次摸底清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做到村级财务每月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三要明确村干部的权责,建立有效的激励考核制度。乡镇党委、政府要为“村两委”各岗位重新明确职责范围,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将村干部的奖惩与工作目标具体化、明确化,制定有效的激励考核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四要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加强农民自治能力建设。中国革命和农村改革发展经验都证明这样一个事实:农村工作必须依靠广大农民群众才能取得全面胜利。农村基层干部必须紧密联系群众,充分激活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让农民群众以主人翁的身份参与到乡村振兴建设当中去。此外,通过加强农民自治能力建设,注意发挥村规民约的规范和约束功能,把农民群众紧密团结在基层党组织周围,让农民围绕乡村振兴干事创业。
四、安徽乡村组织振兴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启示
(一)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以组织振兴促进乡村振兴
新时代,农村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三农”工作变得比以往更为复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始终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逐步推进,农村的投资环境、技术环境、人居环境、生态环境等不断优化,人才、资本和其他资源也加快流向农村,不同的资源主体对基层组织和利益都有着不同的诉求,如流向农村的人才对工作生活环境、岗位要求、工资要求等方面有特定的诉求,到农村投资的投资者对基层政府提供的投资优惠条件、土地使用权利和利润等方面有特定诉求。这些都是现实中农村工作正在或将要面临的新问题,而要解决这些新问题又要依赖于新政策、新规定和新法律的出台和实施。然而,众所周知,新政策、新规定和新法律的出台和实施通常都滞后于新的行为和活动,这不仅在客观上大大增加了农村基层工作的复杂性和难度,同时也需要更多部门的统一协调。因此,必须始终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才能有效实现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兼顾各方利益,才能确保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作为重点抓手,率先实现乡村组织振兴,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引领作用,提升村民自治能力,提高干群凝聚力,攻坚克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结合农村基层组织机制创新,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为乡村组织振兴提供人才保障
“正确的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20],乡村组织振兴,干部是关键。在新形势、新环境下,要与时俱进地推进农村基层组织机制创新,更有效地将各类人才吸引到农村去;建立更为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充分激发农村基层组织活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因此,要进一步深化农村基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培养锻炼、选人用人体制机制,严格按照干部队伍建设的“四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所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选拔人才和任用干部,严禁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防止和避免简单的论资排辈,重视和加强青年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建立一支、储备一批能够适应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的、思想坚定、勇于担当、奋发有为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尤其是要选准用好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使他们真正成为“一懂两爱”(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乡村振兴领导力量。
(三)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努力提升其治理能力
基层党组织是党的领导在农村的延伸和党在农村的战斗堡垒,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客观上要求把乡村振兴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密切结合起来,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突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领导作用,以党建促乡村振兴,实现科学治理、有效治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涉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等各个方面,具有丰富的工作内容,2018年12月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已作出明确规定并提出具体要求:创新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着力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以村委会为代表的村民自治组织是新时代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的组织基础,实现组织振兴,必须把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作为一项重点和长期任务常抓不懈。2019年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拓宽人民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着力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21]。2020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加强村委会等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和安排,必须按照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紧落实到位,认真实施,不断提升农村基层组织的治理能力,以适应农村日益复杂的环境变化。
(四)加快农村法治建设步伐,不断提升农村基层组织法治能力和法治水平
依法行政是中国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乡村法治建设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乡村组织振兴的迫切任务。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明确了基层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关系,为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减少和避免实际工作中政出多门、相互推诿、管理混乱等不良现象和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助于降低乡村治理成本,提高乡村治理成效。目前,中国现有法律法规在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方面存在诸多“真空”和“盲区”,这就迫切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涉农法律法规[22]。法律是制度的硬化形态,是最有效的制度形式,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农业农村制度最终有相当一部分要以法律的形式颁布实施。然而,农村基层组织的法治能力和法治水平除了受法律影响外,还受制于基层干部和村民的法治观念的进步程度和现代化水平的影响。由于农村长期保守思想和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加之农村教育事业发展相对落后,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律观念和法治意识还很淡薄,与全面依法治国和依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的现象和问题在一些地方还时有发生,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律观念和法治意识,不仅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而且是加快基层组织振兴的迫切任务。
(五)大力宣传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尽快提升基层组织德治能力和德治水平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进步的成果,是实现乡村振兴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意识形态基础和思想保障。在农村基层干部中大力宣传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题中应有之义,而且是提高基层组织德治能力和德治水平的重要途径。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之日起,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克服了无数艰难险阻,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中取得了一次次伟大胜利和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中国共产党发展史是一部鲜活生动、催人奋进的历史教材,在基层干部中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不仅可以帮助基层干部了解党的百年奋斗历史,从中汲取智慧和力量,而且有助于基层干部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激发其领导和组织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其干事创业、为民服务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六)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不断夯实乡村振兴的组织基础
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是组织振兴的必然要求和迫切任务。因此,必须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和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和“共建共治共享”“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政策要求,深入推进新时代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努力打造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加快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农村基层组织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