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理念下昭平县林业发展思路探析
2022-10-21林毅
林 毅
(昭平县林业局,广西昭平 546899)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生态文明建设已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成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我国是林业资源大国,林业在维护国土安全、改善生态环境和统筹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上意义重大,对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广西贺州市昭平县自然地理、气候和区位优势明显,森林资源丰富,是广西重点林业县。经过数十年努力,昭平县林业发展取得一定成就,但仍然难以摆脱粗放的传统发展模式,严峻的资源环境形势制约着当地林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林业发展思路急需转变。
1 现状
1.1 发展现状
昭平县林业资源总量巨大。根据昭平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资料,全县土地总面积32.2640 万hm2,其中林业用地面积27.459 7 万hm2,占土地总面积的88.11%。昭平县现有林业用地类型包括森林、灌木林、无立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宜林地、辅助性生产林地和疏林地7 类,各类型林业用地面积及其占全部林业用地比例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昭平县林业用地构成情况
昭平县林业资源种类丰富。昭平县林种包括用材林、防护林、经济林、薪炭林和特种用途林5 类,总量排在前3 位的分别是材木林、防护林和经济林。各类型林木资源占地面积及其占全部林业用地比例情况如表2所示。
表2 昭平县林业资源构成情况
在树种结构方面,以阔叶树、马尾松和速生桉为主,面积分别占总体的35.29%、21.30%和12.88%。其中,蓄积量最大的为阔叶树。
1.2 主要成就
昭平县自然地理、气候和区位优势明显,森林资源丰富,经过数十年发展已成为广西重点林业县,曾先后两次获得“全国造林绿化先进单位”光荣称号,是“全国林业宣传工作先进县”“全国乡村林场建设先进单位”和“全国生态示范县”。昭平县通过严格实施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和木材流通制度保证了当地森林消耗量低于生长量,通过大力惩处违法砍伐行为有效改善了对天然林的盗伐和破坏问题。借助中央及地方财政资金持续推进造林绿化和生态恢复工程,昭平县2020 年完成山上造林面积2 343 hm2,完成苗木培育316.9 万株,义务植树110 万株,森林覆盖率达85.55%。
2 存在的问题
2.1 林种结构不合理
在林种方面主要存在以下3 个问题。1)林种比例不协调。昭平县林木总量排在前3位的分别是材木林、防护林和经济林,其中材木林面积是经济林面积的8.44 倍,经济林面积比重较小,材木林比例过大。2)树种搭配不合理。昭平县现有树种中马尾松栽植面积占总体面积的21.30%,而马尾松属于低产林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林地地力的充分利用。3)桉树速生林栽植过多。桉树有着较高的经济价值,是常用的木材加工原料之一。昭平县桉树栽植面积约占该县林木总面积的12.88%,而桉树在生长过程中对水肥需求十分旺盛,大面积栽植桉树可能引起土地退化问题,最终威胁当地生态环境安全。
2.2 林业资源消耗大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和城镇化进程加快,昭平县林业资源消耗呈较快增长趋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1)林木伐龄和采伐径级越来越小。受市场需求和经济利益驱使,当地林业生产企业更偏爱中小径材林以便缩短经营周期,尽快收回投资;同时,对林木的采伐呈现低龄化和小径级化,林木更新受到一定程度影响,林业资源补充较慢。2)对松脂资源采伐过度。据相关调查资料,因采伐过度导致昭平县松脂后备资源严重不足,径级小于20 cm 的松木采脂率达17%,占采脂总株数的44%以上。
2.3 营林技术水平不高
昭平县营林技术薄弱集中体现在造林成活率不高、疏林地开发利用不足、林木更新换代慢等方面。长期以来,当地居民将森林资源视为“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库,过分强调对林业资源的开发,忽视对林业资源的保护,逐渐造成了一系列生态问题。尽管当前林业发展思路有较大转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逐渐得到贯彻,但在林业生态修复和保护性开发方面,仍显示出重视程度不够、技术手段不足的问题。
昭平县每年都投入巨额财政资金推进造林工作,但林木成活率有待提升的问题始终存在。以2020年为例,昭平县全部林业项目资金合计8 842.43 万元,其中使用中央财政资金3 495.89 万元,使用自治区财政预算资金2 846.54 万元,使用市级财政预算资金2 500.00 万元。而同期昭平县全年财政收入为5.47 亿元,林业资金投入占财政收入比例达16.17%,但该县造林成活率保持在93%,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此外,昭平县内疏林地和灌木林面积广大,占总体面积的10%左右,但并未得到较好开发利用,存在一定程度的资源闲置。而经砍伐的林区在选择树种补种方面,又存在补种树种不合理、补种与采伐比例不协调等问题。此外,对林木的病虫害防治方法还停留在化学防治层面,对生态环境破坏较大。
2.4 林业管理政策有待加强
昭平县林业管理部门持续在森林督查、天然商品林停伐试点、生态公益林管护和森林防火方面加大管理力度,积极聘用生态护林员协助完成护林工作。但是,林业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还存在以下两点需改进之处。1)部分补助资金不到位,导致工作进展较慢。例如,因昭平县生态公益林管护范围调整和前期电脑版矢量图数据缺失,2009 年之前的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始终无法兑现。再如,天然商品林停伐试点工作启动以来,由于部分天然商品林未确权、补助对象不明确和补助标准较低的原因,林农不愿意签订管护协议,导致相应的管护补助资金无法发放。2)配套政策不足,难以激发各类主体活力。因林业投融资渠道较窄和对各类主体服务保障不足等方面原因,昭平县林业经营各类主体发展动力不足、活力不够,缺少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支持,难以发展成为区域内综合实力较强的规模以上企业,对地区产业升级的带动作用不强。
3 发展思路
当前,昭平县林业发展所暴露的问题也普遍存在于我国其他林区。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国林业产业长期以来存在的“重砍伐,轻抚育”主导思想和一贯的粗放发展模式。为解决昭平县林业发展存在的诸多问题,必须转变以往的粗放发展模式,算好“绿色GDP”这本账,坚持在生态保护理念下发展林业,寻求社会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均衡[1]。
3.1 科学规划林种结构
坚持在生态保护理念下发展林业,解决昭平县林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首先要科学规划林种结构。在实际工作中,昭平县要结合自治区森林资源总体规划和昭平县自然资源条件,制订和不断完善昭平县林业资源规划方案,综合考虑地区自然承载力和社会经济发展现状补充和更新林种[2]。1)针对材木林比例过大的问题,要积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降低木材初加工等低端产业在整个林业产业中所占比重,推广经济林栽植,培育符合地区发展实际情况的特色林业产业,改变以往木材加工业占主导的单一产业模式[3]。2)针对树种不合理的问题,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减少桉树等需水旺盛速生林的栽植面积,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发展林业经济;根据林地实际利用情况,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低产林,加强幼林抚育工作,实现林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3.2 严格执行林业资源限额开采制度
针对林木采伐呈现低龄化、小径级化和松脂资源采伐过度的问题,昭平县应加强对林业资源限额开采制度的执行和加大检查力度,严格执行采伐限额制度、严格限制松脂采集规模、严控林业资源的消耗。1)继续严格规范采伐、林地审批管理,按照采伐限额规范采伐,严格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4];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维护林区秩序稳定;特别要加强对居民自用材、烧材消耗的管理,将林业资源消耗控制在生态环境可承载合理范围内。2)加强对脂农的技术培训和指导,贯彻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理念,提高脂农保护松脂资源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对采割径级低于20 cm 的林木和双面采割林木等违反采脂规程的掠夺性采脂行为给予严厉处罚,确保昭平县松脂后备资源安全。
3.3 提高营林技术水平
针对昭平县林业发展中存在的营林技术水平不高的问题,主要从以下3 方面入手。1)建立“数字林业”发展体系,借助先进科技手段推动林业管理的标准化、精准化,运用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等数字化手段提高林业利用和开发效率。2)提高相关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优化从业人员知识结构,加大对林业经营主体和林农在良种育苗、栽植抚育、间伐管护和病虫害防治方面的培训力度,组织林业专家实地指导,提高技术指导的针对性。3)吸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分类经营、分区突破”工作思路的精髓,利用昭平县自然气候条件好、区位优势明显的优势,在商品林区内大力推进速生丰产林培育工作;同时在生态公益林区内做好消灭荒山、荒坡和林中空地工作,改造现有疏残林,提高林分郁闭度,改善林地的生态防护效能,从而促进昭平县林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5]。
3.4 强化林业管理部门管理服务职责
针对昭平县在林业发展中出现的天然商品林停伐试点补助资金不到位和林业经营主体融资难等问题,林业管理部门应通过积极协调和主动作为,积极寻求解决办法,推动林业资源管理配套政策的落地。1)对天然商品林停伐试点工作中存在的林权划定不清和产权纠纷,要抽调专门力量组成工作组下乡调研,通过当地乡镇政府和村集体挨家挨户走访核实,尽快推进林权划定工作,确保产权纠纷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对补助资金不到位的问题,要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兑付以保证林农收益不受损失。2)在拓宽林业融资渠道方面,林业管理部门应通过积极完善林权抵押流程和制度等方式拓宽林业融资渠道;通过推进森林政策性保险工作,提高林农的风险应对能力,激发林业生产积极性;积极申请各级各类财政资金项目,改善昭平县生态资源环境,提升昭平县林业资源发展水平;及时兑现其他各类涉林惠民政策资金补助,确保林农受益,杜绝返贫问题发生。
4 结语
昭平县林业产业经过数十年发展取得了较大成就,但随之而来的资源消耗加剧和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也成为制约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为解决林业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生态保护理念,改变林业经济发展模式,大力推动林业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