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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元情绪理念、内隐情绪信念对儿童的影响

2022-10-20张艳梅

西部学刊 2022年18期
关键词:消极情绪亲子情绪

张艳梅

当前子女教育是全社会关注热点。广义的教育包括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和其他教育相比有很大的特殊性,既有优势也有劣势。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给孩子带来巨大影响这一观点,已经得到了全世界几乎所有人的一致认同。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始实施,中国父母开始进入“依法带娃”时代,这是我国首次对家庭教育进行立法。“促进”二字表明,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父母科学育儿,对青少年儿童的教育要科学规范,符合教育规律,符合孩子的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

家庭对孩子的影响,一直是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领域的研究热点。国内外大量研究持续不断证明父母教育素养会给子女带来巨大的、潜移默化的、长久的甚至持续一生的积极或消极影响。研究表明父母教养方式、家庭结构、父母受教育程度、父母人格特点等都对儿童有影响。除了这些明显能被父母认识和觉察到的影响因素外,研究者逐渐发现一些隐蔽的、很难被父母觉察到的因素也对儿童有极大影响,如父母与情绪相关认知和能力,即父母情绪教育素养。父母元情绪理念、父母情绪表达、父母情绪调节能力、父母内隐情绪信念等这些父母具备的情绪教育素养,对儿童的发展有很大影响。本文重点论述父母元情绪理念和父母内隐情绪信念对儿童的影响。

一、父母元情绪理念

父母是孩子最重要的抚养着和教育者,作为成年人,父母在成长过程中已经形成相对稳定的人格系统。由于每个人成长经历以及个人主观能动性的不同,形成了不同的人格,包括对情绪的看法和反应都不同。面对他人的情绪,不同的个体会有不同的感受和反应。父母在和儿童相处过程中形成了相对稳定的情绪认知和反应模式,GOTTMAN(1996)称之为父母元情绪理念。

元情绪概念是在元认知概念的基础上提出的。美国心理学家FLAVELL于1976年提出了元认知的概念。元认知是对认知的认知,是个体关于认知活动(如记忆、思维等)的知识以及调节控制。元情绪是个体对自身情绪的感知评价以及相应的控制调节活动。父母元情绪理念是指父母在和子女长期的互动过程中,面对子女情绪,父母会产生一种稳定的认知、情绪、行为模式。在面对儿童的情绪时,父母无意识地使用这种固有模式,以快速去了解儿童情绪背后的需求以及应对方法。例如,当孩子产生消极情绪时,有些父母觉得消极情绪有害,不应该产生,需要迅速摆脱这些情绪;有些父母觉得消极情绪不重要,置之不理;有些父母觉得应该正确引导孩子把消极情绪合理发泄出来。

(一)父母元情绪理念分类

GOTTMAN等人(1996)通过对父母和幼儿采用观察法、访谈法和问卷法,将父母元情绪理念划分为情绪教导理念和情绪摒除理念两种,在后续的研究中又提出了情绪失控理念。叶光辉(2002)编制了《父母元情绪理念量表》,在研究过程中发现了一种中国父母特有的新类型:情绪不干涉理念。目前,学术界普遍认为父母元情绪理念包括情绪教导理念、情绪摒除理念、情绪失控理念、情绪不干涉理念。

1.情绪教导理念

此类父母情绪敏感性强,能够敏锐察觉到孩子的情绪,并以积极乐观的认知和态度对待孩子的消极情绪,把消极情绪的出现当作教育引导孩子正确应对情绪和人际关系的一个契机。在教育过程中,这样的父母首先会对孩子出现的消极情绪表示肯定、接纳和理解,引导孩子用恰当的语言描述自己的情绪感受,并找寻情绪背后的原因、解决方案,思考以后面对这样的情况应当如何应对。这是一种对孩子的发展最有利的情绪理念。尊重孩子的情绪感受,让孩子感到自身是被接纳和理解的,有心理安全感,进而能够去思考自己的情绪表达是否恰当,以及如何调节情绪和应对人际关系。

2.情绪摒除理念

持有此情绪理念的父母认为积极情绪是人的正常状态,消极情绪是不正常的,对人没什么好处,是有害的,当消极情绪出现时,应该尽快消除。面对孩子的消极情绪,他们通常会有很大的压力,容易出现焦躁、恼怒等情绪,只想尽快消除掉孩子的这种情绪。经常会批评指责孩子不该出现消极情绪,而很少去解孩子情绪背后的原因和需求。

3.情绪失控理念

持有此情绪理念的父母自身情绪控制能力差,对孩子的消极情绪容易做出过度反应。父母对孩子的消极情绪极为敏感,自身会产生极大的压力和过激的情绪反应,手足无措做出失控行为(如大声吼叫孩子,打孩子),虽然事后也常常后悔。他们在教育子女的过程中会有很强的无力应对感和挫败感,不知道应该如何正确面对孩子的消极情绪,不知道该如何正确引导孩子调节情绪。

4.情绪不干涉理念

这是一种中国父母特有的情绪理念。这类父母在孩子出现消极情绪时采取不予理会的方式。他们认为消极情绪的出现是孩子成长过程中的正常现象,是不可避免的,消极情绪会随着时间自行消失,不理会、不干涉才是最正确的处理方式。当孩子出现消极情绪时,他们不去了解情绪产生的原因,也不会给予相关指导。在这样不干涉的环境下成长的孩子可能自己探索掌握了应对情绪的正确方式,也有可能由于缺乏引导而无法摆脱情绪的干扰,采取不正确的应对方式。

(二)父母元情绪理念的测量

父母元情绪理念对孩子的成长有很大影响,很多情况下父母是无意识地使用这种理念去教育孩子的,带有隐蔽性和不易觉察性。所以父母首先应该觉察自己的元情绪理念,才能科学教育孩子。叶光辉2002版的《父母元情绪理念量表》是目前国内使用比较广泛的测量工具。共42个项目,分为情绪教导、情绪摒除、情绪不干涉、情绪紊乱四个分量表。父母分别完成测验题目。测验题目举例:我会思考如何让孩子从生气或悲伤中学到一些东西;我不会在孩子生气或悲伤的时候跟他说话;我会丢下孩子一个人,随他去生气或悲伤。6点计分,从1完全不符合到6完全符合。

(三)父母元情绪理念对儿童的影响

1.影响亲子依恋和亲子交往

依恋是幼儿与其主要抚养者(主要是父母)之间的情感联结。心理学家艾因斯沃斯通过“陌生情境测验法”,发现婴幼儿在母亲离开或者返回时的行为反应不同,从而把依恋分为安全型依恋和不安全型依恋,不安全依恋有回避型和抵抗型(焦虑矛盾型)两类。研究发现父母的元情绪理念会对幼儿依恋产生影响。父母元情绪理念不同,对孩子情绪的敏感性、理解性不同,当孩子出现消极情绪时的态度和反应方式也不同,亲子依恋类型和亲子交往水平必然不同。例如,情绪教导型父母能够理解接纳孩子的消极情绪,鼓励孩子表达情绪,和孩子一起探讨应对情绪的策略方法,孩子心理上感觉很安全,有利于形成安全依恋和积极的亲子交往。而情绪摒除型父母的孩子,在出现消极情绪的状态下,不仅没得到父母的理解,还得进一步承受父母的指责,对孩子来说是雪上加霜,易形成抗拒型的依恋和消极的亲子交往。亲子依恋和亲子交往对儿童之后的人格、情感、人际关系的发展有深远影响。

2.影响儿童情绪能力

情绪能力包括情绪理解能力、情绪调节能力、情绪表达能力、情绪自我效能感等。良好的情绪能力对儿童的身心发展有很大影响。研究表明,家庭因素如家庭类型、家庭教养方式等对儿童情绪能力的形成有影响。近年来随着父母元情绪概念的兴起,研究发现父母元情绪对儿童的情绪理解能力和情绪调节能力有影响。

情绪理解是个体能够觉察分辨自身以及他人的情绪状态,并且能够分析情绪背后的原因。情绪调节能力是个体管理和改变自己和他人情绪的过程。父母元情绪理念在亲子互动中起到了教育和示范榜样作用。情绪教导理念的父母和孩子建立了良好的亲子依恋和亲子关系,面对儿童的消极情绪采用了支持性的反应方式,有利于儿童情绪理解能力和情绪调节能力的发展。例如,进行安慰和正确引导,和儿童一起讨论情绪,分析情绪,如何应对消极情绪,在良好的亲子互动中培养了孩子对情绪的接受性和理解性,让孩子明白表达喜怒哀乐是每个人的权利,消极情绪既不可怕也不可耻,培养了孩子对情绪的敏感性和辨别不同情绪的能力,善于“察言观色”,培养了孩子调节控制情绪的能力。

情绪摒除理念、情绪失控理念、情绪不干涉理念的父母在面对孩子的情绪时采用了非支持性的反应方式,忽视儿童的消极情绪或对消极情绪做出过激反应,不利于儿童正确认识消极情绪,把本来正常的消极情绪视为不好的东西,采用隐藏或者抑制消极情绪的应对方式,同时使儿童对情绪的敏感性不高,情绪识别能力不强,不能做到“察言观色”,阻碍了情绪理解能力和情绪调节能力的发展。

3.影响儿童社会适应能力

儿童的社会适应可分为适应良好和适应不良两种情况。儿童在社会交往中形成良好的同伴关系、师生关系(师幼关系),表现出积极主动的亲社会行为如同情、关心、分享、合作、帮助、抚慰等都属于社会适应良好。而不能建立良好的同伴关系、师幼关系,以及过多攻击、违纪、焦虑、退缩等属于社会适应不良。研究表明,父母元情绪理念对儿童社会适应能力的形成发展有很大影响。具体可通过直接和间接两种方式产生影响。

从直接方式来说,持有不同元情绪理念的父母,在和子女交往中给孩子树立了好的榜样或坏的榜样,孩子通过观察学习的方式习得了如何与他人交流沟通。例如,情绪失控理念的父母很可能采用打骂儿童的方式来应对儿童的消极情绪,在这个过程中子女习得了攻击行为,在同伴交往中就可能出现争吵、打架、破坏抢夺玩具等行为。情绪教导理念的父母安慰和理解孩子,在这个过程中儿童习得了关心、同情等亲社会行为。

从间接方式来说,父母元情绪理念通过对亲子依恋类型、亲子关系水平以及情绪理解能力和调节能力等产生影响,间接对儿童社会适应能力的发展产生影响。亲子依恋是儿童最初的社会情感联系,亲子交往是儿童形成的第一个重要人际关系,情绪理解能力和情绪调节能力是社会交往中重要的能力。它们对儿童的社会适应能力发展有很大影响。

二、父母内隐情绪信念

内隐信念是指个体对与人相关特征(如智力、人格、健康等)是否具有可塑性的认识。TAMIR(2007)指出人对情绪可塑性的认识存在差异,从而提出了内隐情绪信念这一概念。人们的内隐情绪信念不同,可分为实体论(本质论)和增长论(渐变论)两种。实体论者认为人的情绪是不可变、不可控的,增长论者认为人的情绪是可变、可控的。父母内隐情绪信念会影响父母的教育效能感和儿童的情绪能力。

父母教育效能感是指父母对自己能否成功对子女进行教育的主观预测与推断,是在班杜拉自我效能感概念的基础上提出的。内隐情绪实体论的父母认为情绪不可变、不可控,在和儿童的交往过程中,面对子女的情绪问题,特别是消极情绪,总觉得自己不能胜任教育子女这个重任,教育效能感低。他们可能会说“这孩子脾气暴躁,这是天生的,没办法……”这样的父母自身会有更多消极情绪体验,教育效能感低,他们不采取积极的策略去调整自己的情绪状态和受挫的教育效能感,不采取积极策略面对儿童情绪相关问题,也不采取措施发展孩子的情绪能力,从而导致儿童情绪能力发展落后。内隐情绪增长论的父母认为情绪可变可控,在和儿童交往过程中,相信自己能采取有效方法成功教育子女,教育效能感高。他们自身有更多积极情绪体验,采取积极措施去调整自身情绪,也积极采取措施发展儿童的情绪能力,促使儿童的情绪能力得到良好发展。

三、教育建议

1.父母要了解自身的情绪教育素养

在和子女交往过程中,父母元情绪理念和父母内隐情绪信念是父母在不知不觉中,无意识地对子女产生影响的,因其隐蔽性,容易被忽略。作为父母,需要科学了解自己是什么样的父母元情绪理念和父母内隐情绪信念。在了解自身的情绪教育素养之后,才能有意识地教育孩子。

2.树立科学儿童观,乐观对待消极情绪

父母要树立科学的儿童观,认识到儿童是一个完整的独立的个体,有他们自己的思想和情感,喜怒哀乐都是人正常的情绪,没有好坏之分,不应该把消极情绪视为不好的,不应该出现的。要尊重孩子的情绪感受,和孩子积极沟通,倾听孩子,理解孩子,引导孩子合理宣泄情绪,防止孩子被情绪问题所困扰。而不是采取强硬方式,让孩子服从大人的安排。

3.父母双方都要积极科学参与子女教育

家庭教育中,父母亲可能会出现不同的误区,如出现母亲过度关注,父亲教育缺位的情况。母亲对情绪过度敏感,过度关注和保护孩子,不想让孩子体验悲伤、害怕等消极情绪。这样不利于孩子的发展,母亲应对消极情绪有正确的看法,把消极情绪的出现视为教育孩子的契机,正确引导孩子面对情绪。在中国传统家庭观念里,“男主外,女主内”的模式得到普遍认同,父亲通常会出现缺席子女教育或者参与不足的情况。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和父母受教育程度的普遍提高,越来越多的父母认识到父亲在子女教育中有着母亲不可替代的作用,父亲应当回归家庭教育,积极参与子女教育,发挥男性角色在教育中的优势。

观察学习是儿童重要的学习方式,父母要做好孩子的榜样,合理表达情绪,面对孩子的问题,不要过度紧张烦躁,避免情绪失控。在日常生活中,父母还可借助于讲故事、角色扮演等多种方式,引导孩子正确认识和调节负面情绪。

4.家庭、学校共育合作,助力儿童健康成长

家庭、学校要沟通协作,形成教育合力。家长和学校在平等合作、协商互信的基础上,针对育儿问题需要经常、及时、有效沟通。学校可通过线上线下宣传父母情绪教育的相关知识,对父母的元情绪理念进行科学指导干预,让父母认识到什么样的元情绪理念有利于儿童健康发展成长,并通过认知和行为训练的方式改变父母对孩子负面情绪的态度和反应方式。此外不管父母持有怎样的内隐情绪信念,在教育子女过程中,都应该有高教育效能感,相信只要方法得当,一定能成功教育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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