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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如银河至

2022-10-19大黄米

花火彩版B 2022年2期
关键词:馄饨

新浪微博|大黄米粒321

01

秦晚严重怀疑沈将至在她身上安装了窃听器,否则实在没法解释为什么她刚说完“一个合格的前任就该像死了一样”,然后就遇见了沈将至携手新女友从她旁边翩然而过。

经过也就算了,偏偏他走出几步远之后又退回来,冲她龇牙咧嘴地笑:“哟,真是你啊秦晚,我还以为认错了呢。”

携现女友偶遇前女友,擦肩而过还不够,专门回头确认这种事,确实很符合沈将至的风格。

秦晚的大脑飞速运转,思考着用什么表情和语气可以既显得大气,又没那么刻意,但她从小就有个毛病,就是认真思考的时候眼神略显呆滞。

这就导致沈将至目光炯炯地盯着她,他的新女友虎视眈眈地瞪着她,她双眼茫然宛若智障。

新女友“啧啧”两声,沈将至温柔地冲她眨眨眼:“那你保重哦。”说完,他便翩翩然地走了。

秦晚的脸由白到红又从红到紫,憋得差点一口气没喘上来,发出一声巨大的抽泣声。

前方的沈将至讶然回头,由于表情过于丰富,导致秦晚一时没有参透。

凌晨两点半,万籁俱寂,秦晚突然就领悟了对方猛回头时那复杂表情的含义,她猛地坐起身,爆出人生中第一句粗口:“大爷的,你凭什么惊恐?!”

外面夜黑风高,睡着了的乌鸦被惊醒,“嘎”了一声,嗓音低沉嘹亮。

02

秦晚从未想过和沈将至分手,正如起初她也从未想过会和他牵手一样。

人和人之间是有磁场的,究竟是相吸相斥还是毫无磁性,大概在见面的前三秒钟就会感知到。沈将至在班里和她共存了半年多的时间,她却丝毫没注意到他。

然而,世间的事情奇妙就奇妙在,你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地球转来转去一颠簸,磁场就发生了变化。

那是一个黄昏,彼时她负责出黑板报,画完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因为是假期前的最后一个傍晚,所以校园里格外安静,她慢悠悠地经过操场的时候,隐约看见有人仰面冲着篮球架站着,双手叉腰,面容肃穆。

也许对方是在看星星?

秦晚继续往前走,没走出两步就听见有人喊她:“秦晚?是不是秦晚?江湖救急!”

秦晚透过夜色认真看了两眼,才认出是同班的沈将至,对方一脸灿烂的笑容,手舞足蹈地比画了半天,秦晚终于明白了要救什么急。

简而言之就是,对方投篮的时候不小心把篮球卡在了篮板后的架子上,为了把篮球弄下来,对方先后扔了左脚的鞋子和右脚的鞋子,但均被卡住。

秦晚经过的时候,沈将至正赤着脚、仰着头,认真地盯着篮球和鞋子放空自己。

他正一筹莫展的时候,远处似有人影犹如龟丞相般慢慢移动,看清是同班同学秦晚的时候,他简直激动得想要旋转跳跃。

秦晚“啊”了一声,看了看他四十二码的大脚,又看了看三米高的篮球架,问道:“请问我能帮你什么呢?”

沈将至冲她嫣然一笑,笑容里带着五分得意、四分激动,还有一分羞涩,秦晚顿时有种不好的预感。

果然,对方扭扭捏捏地道:“那个,能不能借你的鞋子用用啊?”

秦晚事后仔细分析过当时的场景,共得出三种合理的结论:一是原来她从青春期开始便不善拒绝;二是原来沈将至从小就具备了蛊惑人的能力;三是關于磁场,她把她和沈将至之间的这种磁场变化称为中邪。

否则实在难以解释,她当时怎么会迎着对方无比真诚的眼神,把鞋子脱下来给他,关键是一只鞋子挂上去之后,她还忙不迭地把另一只鞋子也脱下来给他。

五分钟后,站在篮球架下仰着头、赤着脚的人变成了两个。

那个场景看起来究竟有多蠢她不知道,她只知道地上好凉,脖子好累。

“现在该怎么办?”

沈将至转头看着她,一脸认真:“要不,我们先去吃饭?到饭点了。”

秦晚:“不如我给你捡两根棍子,再找个碗?”

沈将至兴高采烈地夸奖她:“你好幽默!”

夜幕低垂,月黑风高,远处的草丛里有青蛙蠢蠢欲动,发出一声响亮的“呱”,听起来酷似“滚啊”。

03

若是把人生比作一本书的话,沈将至自告奋勇地在秦晚的首页写下了序言,于是后来的剧情就越来越偏离正轨。

或许剧情是无辜的,偏离正轨的是莫名其妙自封为主人公的某人。

他是这么精力无限,她应付各种考试习题疲惫不堪,对方去球场上绕一圈满头大汗地回来,还有闲心跟她分享段子,她不笑出声来,他就决不罢休。

他坐在她斜后方左侧的位置,没事就冲着她挤眉弄眼不说,还时不时给自己加戏。

课堂上老师叫她回答一道数学题,她支支吾吾半天,就见本来趴在桌上睡觉的沈将至一跃而起,摆出了英雄救美的架势,却偏偏连老师问的是那道题都不知道。

他骄傲地回答“选B”,还不忘冲她挑挑眉。

老师火冒三丈:“这是道填空题!你俩都出去站着!”

她蔫头耷脑地站在走廊里,秋日黄昏的风吹在脸上,带来丝丝缕缕的凉意,沈将至一脸惊喜地扯扯她的袖子:“看啊,火烧云!好想吃火烧……”

为了向她致以歉意,他非要请她吃饭,虽然她明确表示不用了,但对方似乎长了根越挫越勇的筋,她每拒绝一次,他的眼睛就亮一次,就差把“不达目的不放弃”写在脑门上了。

秦晚不胜其扰,恨不得穿越回那个傍晚,宁愿装晕倒在篮球架上,也不要跟沈将至扯上关系。

下午五点,秦晚站在人群里,盯着墙上的成绩排名表,她下降了两名,原因自己也清楚,最擅长的英语写错了好几个单词。

二十分钟后,正努力默背课文的秦晚再一次被沈将至一句“你看那个粉笔擦,像不像掉渣饼”打断后,她当机立断地合上了书。

学校后面有条步行街,各种小吃摊位林立,煎炸烧烤的香味、食物加热发出的刺啦声和升腾的雾气共同编织成了一幅市井人间的油画。

沈将至像条撒欢的中华田园犬,脸上洋溢着真切的笑容,不时念叨着“这里简直就是天堂”。半个小时后,他摸着微微隆起的肚子感慨道:“我觉得我最近有点胖了,你说我是不是就是那种喝水都会胖的体质?”

秦晚淡淡地回答:“你应该是吃完三串面筋、两根烤肠和一杯奶茶后很快就忘了,只记得自己喝了水的健忘体质吧。”

对方讪讪地道:“你想吃啥?”

那是一家很小的馄饨店,小到里面只放了四张方桌,店内的灯泡瓦数不大,一眼望过去略显昏黄,与旁边灯火通明的火锅店形成了鲜明对比。

老板是个看起来很朴实的大婶,小心翼翼地把馄饨端上来的时候,露出了因为皴裂而显得黝黑的手指。

沈将至倒是不挑食,低头呼呼啦啦吃了几口,有点惊恐地道:“哎呀,我莫不是油炸烧烤的东西吃太多了,丧失味觉了吧?”

秦晚没抬头:“应该是老板忘记给你放盐了。”

沈将至半信半疑:“你怎么知道?”

秦晚拿着汤匙搅了又搅,半晌放下,很慢地回答道:“因为,老板是我妈。”

沈将至发出“啊”的一声,看了看对面的人,又看了看厨房里那个忙碌的背影:“那你们刚才为什么像不认识一样?”

为什么?这个问题秦晚也答不出来,说不清是从哪个时刻开始,她和母亲之间形成了这种无须言说的默契,大概是从她抗拒母亲穿着沾染了油污的衣服去给她开家长会开始,或许是从她许久之前和同学一起经过店门口时目不斜视开始,或许只是单纯因为逐渐长大的她再也不愿意像小时候那样黏在母亲身边,而母亲会在遇见她的同学时,把粗粝黝黑的双手藏在围裙后面。

她还没有变成大人,却已经学会了大人世界的冷漠。可这种冷漠并不是什么钢筋铁骨或铜墙铁壁,不过是一对在社会最底层挣扎的母女尽力维持彼此自尊和体面的一层外衣。

秦晚迎着沈将至半是惊讶半是懵懂的眼神,放轻了语气说道:“你说这里是天堂,可我无比厌恶这些油腻的气味。你花很多时间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可我稍一分心成绩就会退步。你每天都笑得没心没肺,可我很少遇到值得开心的事。”

“沈将至。”她一字一顿地喊他的名字,“我和你们不同,不是因为你们富有而我贫穷,而是因为你们偶然兴起到这条街游玩一番,等到尽兴后打着饱嗝回家,而我却做梦都想离开这条街。”

沈将至手上的动作顿住,脸上浮现出茫然和惊讶。

她是个不善言辞的人,最起码在沈将至的印象中是,同班许久,这应该是他听过的她说得最长的话,却字字诛心。

不,或许这样说也不够准确,在此之前他觉得她哪怕置身于喧闹的人群中也显得很孤独,而他凭着一时的新鲜和义气,想要把她变成自己的朋友,所以不时地在她面前刷存在感。

她对他不冷不热,与他保持不远不近的距离,却原来是在等待一个这样的时机,犹如冬日的雨一般,把那些隐晦的、残酷的心事,劈头盖脸地朝他洒来。

少年不识愁滋味,十四五岁的年纪,其他人都安于现状,等待着慢慢长大,只有她焦躁不安、蓄势待发。

她略显瘦弱的小身板里似乎已经有了破釜沉舟的勇气。

沈将至静静地盯着她,感觉这场冬雨慢慢打湿了全身,一点一点地浸润到了心里。

他在心脏猛然收缩的战栗感中落荒而逃。

秦母從厨房里走出来,轻手轻脚地收拾桌上的碗筷,看了眼面无表情的女儿:“你朋友怎么走了?还剩了大半碗呢,可惜了。”

过了半晌,秦晚才答道:“不是每个人都像我们这样,会觉得浪费一碗馄饨非常可惜。”

他们拥有很多东西,一时兴起喜欢上很多东西,同时也毫不犹豫地舍弃很多东西。

包括这碗馄饨,包括她。

04

那番话是奏效的,在之后的时间里,沈将至消停了,就连在走廊上相遇,两人也会默契地移开视线,擦肩而过。身边不过是少了一个人而已,秦晚却觉得安静得像是少了四个立体环绕式音响,都有些空旷了。

她对这个结果还算满意,她做惯了在人群中被忽视、被淡忘的角色,也习惯了安静,所以前两天的不适感过去后,便一切如旧了。

沈将至也没有表现出明显的情绪波动,若非要说出些变化的话,好像是没有之前那么活泼好动了,平常下课铃一响他就不见了踪影,最近却常常一脸深沉地趴在座位上。

很快,月考的成绩出来了,一群人围在墙角,看着沈将至的大名挂在最上方,都一脸惊愕:“你天天趴在座位上,莫不是……在学习?”

人群中的沈将至突然转过头来,恰好对上角落里的秦晚的视线。

他的眼神里似有什么东西呼之欲出,却又复杂得让她难以参透。

这感觉在她推开馄饨店的门,看见沈将至手里端着托盘、腰上系着碎花围裙从后厨钻出来的时候达到了顶峰。

有一瞬间她甚至怀疑自己出现了幻觉。

沈将至放下托盘回身看她,用手捏着耳朵夸张地呼着气,还不忘招呼她:“傻站着干吗呀,快来帮忙啊。”

秦晚握紧手中的背包带,皱眉问道:“你为什么会在这儿?”

他冲她眨眼:“因为我想当这条街最靓的打工仔啊。”

他笑得灿烂,她却没动,也没笑。几秒钟后,沈将至叹了口气,正色道:“如你所见,我就是站在这里。”

“我问的就是你为什么在这里。”

“秦晚。”他唤她的名字,“我是说,不管你要去哪里,我就站在这里,距离你不过一米的地方。”

为了这一米的距离,他正在做着努力。

大概是天冷了,这间小小的馄饨店里坐得满满当当,香气、热气和烟火气交织在一起,让置身其中的秦晚有一种不真实感。

她极慢极慢地眨着眼,半晌才找到自己的声音:“什……什么意思?”

她很惊讶或很认真的时候,都会不自觉地瞪大眼睛,鼻翼翕动,这让她看起来酷似某种可爱的小动物,很容易让人的心变得柔软。

沈将至笑起来:“就是你理解的那个意思。”

他不是个做事有规划的人,对待未来的态度也不过是且等着它来,或许终其一生他的生活都是舒缓而轻松的,做刚刚好的工作,过刚刚好的日子,一切随心。

然而,命运的轨迹却在此时拐了个弯,他在拐角处一头撞见了秦晚,对方以一个无比用力的姿态出现在他面前,他似在一刹那生出复杂的情绪,欣赏、心疼、震撼、唏嘘,各种情绪纠缠交织,最后汇成一个极其荒谬却又无比贴切的词语,叫“相依为命”。

人生道路崎岖,他愿和她彼此依偎,互相搀扶。

愿她走过的山野浓雾都有路灯,经历的风雨漂泊都能归舟,他心中的这股爱意不知从何而来,却不断地冒出来。

秦晚的嘴巴张了又张,耳尖红得像要滴血一般,最终却一句话也没说。

她如同提线木偶一般完成着他的指令,进后厨,端托盘,盛馄饨,他则犹如专业的店小二,忙得不亦乐乎。

最后一碗馄饨端上桌后,他叉着腰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气,对上她的目光,他挑了挑眉,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

在他身后,七彩的霓虹灯忽地亮起,流光闪烁,犹如奔腾流淌的璀璨银河,在她心底冲刷出了一片无人踏足的区域。

她知道,这片区域终会开出一簇一簇的花,变成鸟语花香的绿洲,因为她已经听见了心底潺潺流水的声音。

那之后的日子过得格外快,后来秦晚回忆的时候,觉得是因为那时心有期待,不同于以往孤注一掷地想走得更远,而是对即将开始新征程时有人在起点驻足等待这件事怀有期待。

那时她一心向学,偶尔会想起那晚七彩霓虹如银河流淌的样子,他在灯火辉煌中冲她粲然一笑。最后的成绩和去向毫无悬念,她在武大的樱花树下一眼看见沈将至的时候,他头顶下起了一场樱花雨。

05

他们一起度过了很多时光。

秦晚一直相信同质化理论,即人们一开始会被与自己性格不同的人吸引,但最终还是和本质相同的人才能长久相处。

第一次听她这样说的时候,他们正在参加风筝大赛,沈将至一本正经地点头:“这就是原因了,男女思维差异对吧,怪不得你不喜欢我做的这个造型。”

秦晚无语,澄澈如洗的蓝天上,一只大大的马桶正在轻舞飘摇,和它的主人一样嘚瑟。

它的主人在一旁兴高采烈地碎碎念:“主题是自由啊,人类坐在马桶上的那一刻,代表的就是自由放空!”

自由是他的自由,放空是她的放空。

秦晚不爱凑热闹,但架不住沈将至是个闲不住的人,别说是风筝大赛,就连刚开学时学校举办的全国各地方言大赛,他都靠苦练家乡话得了第一名。

除了高中时为了和她上同一所大学他所付出的努力,他在很多时候表现出的超常热情和韧劲都让秦晚觉得不可思议。比如参加各种社团活动,比如为了研究全家桶到底够不够一家人吃而去打了一个月的工,比如别人为了期末考试熬夜背重点,他熬夜自制了作弊专用可搜索小程序,在整个系卖到脱销,然后自己去补考。

秦晚为他的不务正业生闷气,偏他还喜滋滋地跑到她面前道:“最近有句话特火,‘远赴人间惊鸿宴,老君山上吃泡面。咱们用这些钱买两箱泡面扛上去,吃一箱卖一箱,怎么样?”

秦晚喜欢旅游,大概是因为从小就想去远方,所以对那些未曾涉足的地方充满期待,她很想和沈将至一起去,却不希望在这时候和他一起去。

沈将至听完之后的反应是:“《时间简史》和三维空间是吧,大家所见到的我们不是同一个时空的我们,我懂的。那要不寒假的时候咱们再去?”

秦晚觉得他不懂。

沈将至的兴致被秦晚的表情浇灭了。她总是这样,不说出自己的想法,也不试图解释,就用一种淡淡的不赞成的表情看着他,让他觉得自己在做一件没有意义的事,尤其是在他努力给她阐述这件事的意义的时候。

这会给他带来一种深深的无力感。对,无关乎伤心和难过,就是那种他和她明明面对面站着,却因为时空割裂而无法触摸彼此的无力感。

他失魂落魄地回到寝室,问博览群书的舍友大白:“你有《时间简史》吗?”

大白头都没抬地告诉他:“我有时间也不捡。”

搞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大白推了推眼鏡,意味深长地说道:“举个例子吧,《西游记》里一只猴子能陪着唐僧取得真经,难道是因为穿豹纹裙的孙悟空很厉害很努力吗?”

沈将至思考良久,皱眉说道:“孙悟空穿的是虎纹裙。”

“……”大白瞪着他,“它和唐僧自始至终走的都是同一条路,去的都是同一个目的地。你呢,知道秦晚想去哪里吗?”

沈将至愣住了。他一向机敏健谈,此刻却张了张嘴,没发出半点声音。

从前他知道她想逃离那条夜市街,后来他知道她想来这所学校,再后来他费尽心思地带她参加各种活动,他救她于离群,于孤独,于苦闷,看着她一点点变得开朗活泼,他觉得很满足。

但谁说人活着就必须开朗爱笑?谁说在人群里就不会孤独?或许连她孤独苦闷的感受都只是他的错觉罢了。

也许他从来都不是谁的救世主,甚至不是同路人。

秦晚觉得最近周围格外安静,起初还以为是临近毕业大家都很忙碌的原因,直到在路上闻见栗子蛋糕的香气,才迟钝地意识到某人最近消停了。

她并非迟钝的人,却在沈将至的事情上不甚敏锐,从前只觉得是性格使然,又觉得大概是他的张扬给了她十足的安全感,却原来都不是,而是因为习惯,如同呼吸、吃饭那样的习惯,所以才不会时刻关注他。

她在冬日的公交车上抿嘴轻笑,原来习惯是这么自然的东西,它让你不知不觉,又让你后知后觉,让一个原本患得患失的人莫名就有了气定神闲的底气。

秦晚找到沈将至的时候,栗子蛋糕已经凉了,原本她计划得刚刚好,以为他不在寝室就在社团或球场,没想到都不是,他在图书馆很认真地学习,手边的笔记本已经快写满了。

他抬起头看见她的时候,眼睛一下就亮了。

他们在图书馆的长椅上坐下来,沈将至吃着蛋糕,眉开眼笑地展示着他最近忙碌的成果:“政治让人分裂;我用了三天才搞清楚货币的逆效合作理论;江教授的招生名额真的很少,我说我女朋友也想报他的研究生……”

秦晚惊讶地看着他,出声打断道:“你?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

她是想要报本校江教授的研究生没错,她甚至早就开始着手准备,可不久前,有家实力很强的公司进行冬季校招,她面试成功,对方提出的条件是要去别的城市刚建立的分公司待满两年,这既是挑战,也是机会,她斟酌再三,最后同意了。

就在买栗子蛋糕的半个小时前,她与那家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

读研是她的梦想,可她从没有做梦的资格,母亲年纪渐长,那家狭小的馄饨铺再也支撑不了全家人的生活。

她是还没长出翅膀的鸟,想要飞得更高,只能趁着风起的时候奋力一跃。

沈将至出神地盯着手中缺了一块的栗子蛋糕,远处那棵苍劲的梧桐树飘下了一片落叶,极轻极轻地坠落到地上,却像是蓦地惊醒了他。

他转头看她:“斟酌再三……所以这再三里,有没有哪怕零点一是在斟酌我呢?”

秦晚张了张嘴,没说话。

沈将至笑了笑:“从前我觉得自己是只猴子,后来我想着当白龙马也行,可原来我不过是只妖怪。”

他是真的想拎着金箍棒一路陪着她西行,后来觉得哪怕送她到目的地也行,可事到如今他才明白,若整个人生于她而言是一场修行,他不过是只若有若无的、不会影响整个故事走向的小妖怪。

小妖怪乐天逍遥,自由自在,在短暂的旅途中给她解解闷,某天她就驻足冲他摆了摆手,说往后路途遥远,她要快马加鞭,没工夫陪他玩啦。

他能怎么说?他只能装作若无其事,上蹿下跳地说:“那就再见啦。”

余生遥遥,天命昭昭。你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那我绝不强留。

06

秦晚用了很久才明白沈将至最后那段话的意思,原因或许是她一直都没有接受两人已经分手的事实。平心而论,沈将至是个有些情绪化的人,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因为她太忙太独立,因为她的敷衍冷漠,他们争吵过很多次,每次沈将至都会气鼓鼓地说:“下次再这样,我们就分手吧,真的跟你分手哦。”

她总会说:“好,下次不敢了。”

然而,下次又下次,周而复始。

可原来真正的分手,不用声张,也不用强调。

在加班到很晚胃疼的时候,在突然下大雨没人送伞的时候,在再没人给她发搞笑段子的时候,在闻见栗子蛋糕的香气时下意识就要去排队的时候,她都会想起他。

她其实一直爱着他,只是从前她爱得太自私,又太笃定。她总想着他会一直跟在她身后一米远的地方,却忘了要经常回头给他一个微笑。

秦晚真正意识到两人已经分手的时候,是公司里一帮同事聚餐时聊起了“前任”这个话题,有人问道:“秦经理,你有没有前男友啊?”

她怔了半晌,最终还是点头:“有的。”

原来不管再怎么不想承认,当她提起他的时候,称谓也只能是前任。

许久以来其实她一直关注着他的消息,他考研成功,他参加比赛得了奖,他依旧爱去街角那家店吃爆肚面,他在聚会中聊起她的时候神色如常,谈笑风生。

而她,后知后觉,大梦初醒。

可醒了又如何,彼时距离她和沈将至分手已经过去了一年零七个月。

再次遇见,是他们分手后的一年零八个月,她被提前调回总公司,公司大楼距离他就读的大学不近不远,坐地铁只需十分钟,她早料到会有再见面的一天,却没想到是这种最烂俗的剧情。

他剪短了头发,显得比以前更利落了些,笑着和她打招呼的时候,他眼睛里的璀璨几乎给了她错觉。

他旁边的女生同样光彩照人,笑容明艳。

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落荒而逃。

她在黑暗中睁着双眼,脑海中一片空白,手机屏幕倏地亮起,提示朋友圈有人更新了动态。

昵称“妖怪大王”的人写着:给大家介紹一下啊,我有个表妹,有血缘关系的那种。

下面陆续有了评论:“征婚?”“神经啊,大半夜介绍表妹。”“求爆照。”

秦晚盯着屏幕看啊看,最终缓缓地弯起嘴角,打下了一个:“哦。”

尾声

沈将至通过同学的三舅妈的大表弟,终于成功联系到了秦晚的同事大美,介绍自己的时候说:“我是秦晚的男朋友,已经分手了的那种。”

对方表情很复杂,问他是不是想复合。

沈将至摇头:“还不到时候,她刚工作,我就不给她添乱啦。”

一年后,大美告知他秦晚升组长了,但人家从没提过他,倒是也不提别人,没事的时候就在电脑上看《西游记》。

沈将至喜滋滋地说:“你看,她还爱我。”

她仍保持着和他有关的习惯,对他闭口不提是因为在她心里他们从未结束,所以无须回忆。

在一起这么多年,他远比她知道的还要懂她。

但大美显然不懂,看他的眼神仿佛在看一个傻子。

他们分手一年零七个月时,大美很惊喜地告诉他,秦经理终于提起他了,称他为前任,并表示一个合格的前任应该像死了一样。

沈将至猛地从沙发上站起来,踱步到天黑后打通了表妹的电话:“带你去见个人,你既要表现得亲密,又不能太亲密;既要张扬,又不能太张扬;既要礼貌,又不能过于礼貌,总之你要刺激她一下,又不能刺激到她,懂了不?”

表妹很不耐烦:“你要去见谁,如来佛祖吗?”

“错,是小妖怪的心上人。”

(编辑:白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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