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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实践与对策建议

2022-10-19石国忠

上海农业科技 2022年5期
关键词:松江区绿色食品农产品

石国忠

(上海市松江区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检测中心,上海 201600)

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是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发展绿色食品对提升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的有效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个性化、绿色化的消费需求[1],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2020年,上海市明确提出,上海地产农产品的绿色食品认证率(指当年获证产品产量占上年当地农产品总产量的比例)要达20%以上[2],为此,松江区分析了本区绿色食品的产业发展基础、农业产业布局、农产品结构和生产经营特点等,制定了科学的发展目标,明确了各阶段的主要任务,出台了具有针对性的鼓励政策,探索了一条既适合松江实际、又符合客观规律的绿色食品产业发展道路。在此背景下,笔者拟对松江区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并针对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关对策建议,旨在为进一步促进松江区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提供参考。

1 松江区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现状

1.1 农业环境资源及产业特点

松江区位于长江三角洲上海市西南部,区域内气候温润、土地肥沃、物产富饶,是上海市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之一。上海母亲河黄浦江贯穿全境,上游的水资源保护区是上海市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水源地,水质符合国家二级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沿江拥有独一无二的万亩水源涵养林,在净化水质、保护土壤、净化空气等方面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松江区的农业生产主要分布在黄浦江上游两岸,独特优越的自然环境为大力发展绿色食品产业创造了良好的基础条件。

松江区农业发展模式是以家庭农场经营为主要模式,产品结构相对简单,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程度较高,有利于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全区农产品年产量在200 000 t左右,其中:种植业以稻米为主,全区现有水稻种植面积10 000 hm2,占全区总耕地面积(11 333.33 hm2)的88.24%,其他农产品包括绿叶菜为主的蔬菜和仓桥水晶梨、佘山水蜜桃等特色农产品;养殖业主要有松林鲜猪肉、黄浦江大闸蟹等具地域特色的畜禽产品和水产品。

1.2 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历程与现状

松江区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经历了3个阶段:第一是起步探索阶段。松江区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起步相对较早,本世纪初仓桥水晶梨、佘山水蜜桃等松江特色农产品通过绿色食品认证,至今已有近20年历史,但全区整体认证率仍徘徊在较低水平;第二是快速发展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论述,因此,发展绿色食品产业成为了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2018年松江区制定了《松江区绿色食品认证工作方案(2018-2020)》,推动了全区绿色食品认证率从2016年底的1.6%提高至2020年底的47.53%;第三是质量提升阶段。2020年松江区试行《松江区农业地产绿色食品监督检查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为《松江区绿色食品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并正式实行,从此松江区绿色食品产业进入了追求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通过加强绿色食品认证后的监管,强化主体责任,保障了松江区绿色食品的质量和品牌。

经过多年不懈努力,松江区绿色食品认证率、获证产量大幅提升。截至2021年底,全区绿色食品认证率达47.48%,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获证企业106家,获证产量94 700 t,获证面积涉及9 066.67 hm2,占全区耕地总面积的80%,处于全市前列。另外,养殖业绿色食品认证也有突破,2020年松林田园鲜猪肉(梅花)等8个产品通过绿色食品认证,产品更加丰富,而上海松林肉食品有限公司也成为沪上首家绿色食品生猪企业。

表1 2016年—2021年松江区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情况统计

2 松江区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经验做法

2.1 制定发展目标、监督管理及奖补挂钩是引领绿色食品产业快速发展的关键

具体措施:(1)明确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目标任务。制定《松江区绿色食品认证工作方案(2 0 1 8-2020)》,分解3年各阶段的任务目标,并通过年中督查、年终考核等方式对各街道(镇)每年累计申报面积、获证量两项关键指标进行考核,确保任务落实到位。(2)修订实施《松江区绿色食品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对获证企业实施一年2次严格的全项监督检查,采用交叉检查方式统一标准打分,评价企业优劣,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奖补依据。(3)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市级奖补的基础上,区财政每年安排绿色农业发展专项预算给予配套支持,制定符合松江区实际的针对性奖补方案,实施与监督检查紧密挂钩的“奖优罚劣”措施。2019年—2021年累计发放奖补资金5 202.5万元,有效激励了获证企业及农民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奖补效能。

2.2 工作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是开展绿色食品认证监管的组织保证

具体措施:(1)组建工作机构和专业队伍。建立区农业农村委统一领导、区农委监管科统筹协调,区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检测中心负责具体推进工作,各街道(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设绿色食品专业部门或岗位的组织体系,形成了一支30人左右的有资格、懂标准、会生产、精监管的绿色食品检查员和监管员队伍,培养了一批“敬业、专业、乐业”的企业内检员,满足了日常绿色食品生产、认证和监管的需要。(2)加强专业培训。重点提升绿色食品检查员和监管员在绿色食品认证业务辅导、材料审核、认证现场检查以及报告撰写等方面的能力,同时,强化企业负责人、内检员对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政策法规、标准规则以及绿色生产操作规程等的专业素养,鼓励企业、合作社自愿开展绿色食品认证,恪守绿色食品生产标准。

2.3 严格的工作要求是确保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质量的制度保障

松江区明确提出,在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推进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关注数量,更重质量;自愿申报,自愿担责;严格准入,严控风险;服务到位,监管到位”的工作要求。“关注数量,更重质量”是针对整体推进工作而言,不能只强调完成任务,而且要注重发展数量、速度,更要注重质量优劣。“自愿申报,自愿担责”要求深入企业宣传解读绿色食品标准规范,让企业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强调自愿申报、自愿守信、自愿担责的原则,既要鼓励保护积极性,又要履行责任和义务。“严格准入,严控风险”要求检查员在申报、辅导、指导时应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作出科学评估,准确判断能否满足准入条件,梳理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价,防止带“病”申报。“服务到位,监管到位”是指检查员、监管员要提高履责服务能力,明确“服务员,裁判员”角色定位,强调做好企业辅导、指导服务和核实把关,但申报材料不包办、不代劳、不越位,避免角色错位,放松标准,降低质量。

2.4 科学的工作机制是提高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质量的有效措施

为提高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质量,松江区建立了“约谈面谈、交叉检查、淘汰退出、奖补挂钩”的工作机制。“约谈面谈”是指在申报前与企业负责人就绿色食品政策法规、标准准则、责任义务、利益风险等进行“面谈”,通过深入沟通帮助企业作出理性判断;申报前后若发现问题或违规嫌疑,则采用“约谈”的方式,提出改进意见,避免出现重大风险。“交叉检查”是指在企业认证和监管现场检查时,采用人员跨镇交叉的方式,按照统一标准检查打分,体现公平、公正、透明。“淘汰退出”是劝退与标准差距大且整改不力的获证企业,2021年松江区因农残超标、监管不合格、违规或土地变化等原因,已劝退注销6家企业。“奖补挂钩”是按照检查项目进行打分及奖补,100分及以上全额奖补,85~99分扣奖补收益的15%,70~84分扣奖补收益的30%,70分以下无奖补。两年来,已有17家企业依据办法扣除了不同比例的奖补金额,起到了较好的震慑作用。

3 松江区绿色食品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绿色食品品牌效应发挥不充分,产品价值挖掘不够

目前,松江区大部分绿色食品企业规模偏小,经营管理及市场拓展能力不足,获证产品销售仍有困难,经济效益较差。同时,绿色食品品牌宣传不足,甚至有怕不规范而不敢贴标的现象,未能体现绿色食品的优价属性。另外,部分企业过分倚重绿色奖补收益,在利用绿色食品品牌效应、提高产品附加值上考虑得不够深远。

3.2 企业自身条件差与认证标准严的矛盾突出

部分企业自身条件差,具体表现在:(1)企业绿色生产意识淡薄,生产规模普遍偏小、人员较少,生产设施简陋,管理方式粗放;(2)企业制度形式化,标准实施不严,农产品绿色生产技术未得到有效应用,出现问题屡教屡改屡犯,与绿色食品的严苛要求不吻合;(3)企业经营水平良莠不齐,且部分企业存在“重前期申报、轻后期管理”或“只想要奖补、不想被监管”的思想。

3.3 认证监管要求与人员配备不匹配

目前,松江区获证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企业有106家,涉及面积9 066.67 hm2,占比超过全区总种植面积的80%,产品覆盖种植业的蔬菜、水果、西甜瓜、草莓、稻米,以及加工产品(豆腐)、养殖产品(猪肉),同时还涉及委托加工场所,行业跨度大,技术要求复杂。另外,按相关要求,每家企业每年要进行2次现场交叉监管检查,每月要进行1次巡查,全区大约需要1 500人次的监管人力投入,而目前全区拥有检查员、监管员30多人,且绝大部分为兼职,因此仅靠全区现有的检查、监管人员高质量完成监管任务的难度极大。

4 关于松江区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4.1 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绿色食品品牌价值

市场是绿色食品发展的根本动力,是实现绿色食品品牌价值的基本平台。松江区要继续加强绿色食品品牌的深度宣传,加大市场服务力度,搭建多渠道营销体系,不断提升品牌认知度和公信度,形成 “品牌引领消费、消费引领市场、市场拉动生产”的健康发展局面[3]。另外,要充分发挥展会、产销对接活动、宣传报道等各种渠道的作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绿色食品知识,为民众普及绿色食品标准,让消费者对绿色食品有一个更全面、更深刻的了解,最后潜移默化地影响其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同时,相关政府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获证企业合规用标,提高绿色食品用标率,提升绿色食品标志的显示度和产品附加值,扩大产品市场销售份额,增加企业经济效益。

4.2 加强培训服务,促进绿色标准落到实处

首先,要加大绿色食品检查员、监管员专业培训力度,提高其辅导、指导企业履责的能力,帮助企业建立绿色食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宣传贯彻绿色食品标准准则,完善产品绿色生产操作规程,督促企业按标生产。另外,要加大农产品绿色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鼓励多施有机肥,推进绿肥种植和秸秆还田,减少化肥使用量,强化病虫草害预测预报,采用绿色综合防控技术,推广使用符合绿色食品要求的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保护农田生态环境,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绿色产品品质。

4.3 完善鼓励政策,强化监督管理,维护品牌声誉

在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实现“绿色优价”的情况下,政府部门要及时调整奖补政策,做到“精准施策”,提升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能。另外,在遵循企业主体、市场主导、政府监管的原则下,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监管效率,压实监管责任,推动全区农产品向绿色、优质、优价发展,提高绿色食品产品价值,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升绿色食品美誉度,形成绿色食品产业良性发展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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