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接受中央巡视,传递了什么信号?
2022-10-19杨智淋
杨智淋
日前,十九届中央第九轮巡视完成进驻。其中,中央第十一巡视组进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开展为期2个月的巡视工作。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首次接受中央巡视。
虽然是首次,但并不意外。作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巡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近年来,不少落马官员的问题线索就是从巡视中发现的。
作为一体肩负党的纪律审查和国家监察职能的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接受巡视,是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报告中“深化创新巡视组织方式,实现中央和省区市党委巡视、市县巡察全覆盖”要求的应有之义。
如果站在一个更高的视野,就更能理解党中央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自我革命的决心和勇气。
纪检监察之权是治权之权。近年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纵深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的责任越来越大,执纪执法权力的分量也更重。破解“谁来监督纪委”之问在理论研究与实务操作中愈发引起重视。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六中全会上指出,经过百年奋斗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的实践,我们党又给出了跳出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这就是自我革命。作为政治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更是肩负着重要责任,担当着重要角色。对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从严约束和管理也构成党中央一以贯之的要求。
从坚决清除一批“内鬼”,坚决防止“灯下黑”,净化纪检监察队伍,到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党纪法规,从制度层面不断规范权力运行。从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盯住人、管住权的政治导向和制度优势正不断强化。
纪检监察工作虽带有一定的敏感性和保密性,但这并不意味着无法引入外部监督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就强调,纪检监察队伍要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而探索行之有效的外部监督方式,也成为纪检监察机关持之以恒的思考。
早在2020 年8 月,国家监察委员会首次就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此后,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成为各地监察机关的通用做法。除引入人大监督外,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司法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外部监督的有效方式和路径。
此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接受中央巡视,无疑是发挥巡视监督重要作用的契机,也是织密纪检监察权力监督网络的重要一环。
巡视利剑作用在此次巡视中将如何发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又将如何对症纠治,从而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更多成果?我们将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