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四强化四转变”做好粮食购销专项整治“后半篇文章”
2022-06-02郑喜平
文 郑喜平
自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来,乐至县强化统筹协调,积极推动落实。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乐至县纪委监委坚持一手抓惩处、一手抓规范,深入推进“四强化、四转变”,做实做细专项整治“后半篇文章”,持续巩固拓展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强化党的建设,组织保障由“虚”变“实”
针对国有粮食企业重业务、轻党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着力加强国有粮食企业党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企业发展。
推动3户国有粮食企业严格落实“党建入章”要求,将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前置程序,建立前置研究事项和决策事项清单,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有效保障党对企业的绝对领导。
严格落实国有粮食企业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一肩挑”要求,全面推行党组织班子成员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交叉任职,班子成员交叉任职达到6名,切实把党的领导内嵌到企业治理结构中。
建立县发改局班子成员定点联系粮食企业党支部制度,全程指导联系支部党建工作,常态参加党建活动,帮助理清党建工作思路,推动支部建设提质增效。
派驻县发改局纪检监察组定期对粮食企业党建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探索实行粮食企业“一把手”向纪检监察组述责述廉,压紧压实粮食企业党建责任。
强化规范运营,内部管理由“粗”变“细”
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粮食企业“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督促粮食企业严格内部管理,切实做到规范运营。
坚持以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为契机,推动粮食企业按时完成全民所有制向公司制改革工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厘清“三会一层”权责边界,制定“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推动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决策更加科学。
全面落实重大事项事前报告、事后备案制度,定期邀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财务审计,积极推行政策性储备粮食轮换均在四川粮网公开竞价交易,确保交易公开透明,有效防止权力“任性”。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粮油进出库管理》《粮情检查》等业务机制62项,完善《员工考核》《财务监督》等内控制度35项,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公务接待等行为,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强化外部监管,监督制约由“松”变“紧”
针对粮食企业存在的多头领导、监管弱化等问题,着力在推动落实主管监管责任上下更大功夫,让日常监督严起来紧起来。
县政府及时优化调整国有粮食企业管理体制,明确将3户国有粮食企业的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业务监管职责归口至县发改局专管,厘清主管监管权责。县发改局会同审计、财政、市场监管、农发行等粮食业务监管部门,建立粮食购销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在粮食收购、储存和销售各环节的监管职责,定期通报粮食购销有关情况,探索建立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凝聚主管监管合力。
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机构采取“纪巡联动”“室组联动”监督方式,深入国有粮食企业和涉粮主管监管部门开展专项巡察1次、日常监督检查3次,督促整改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执行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政策不到位等问题12个,压实主管监管责任。
强化廉洁教育,纪法意识由“弱”变“强”
针对粮食系统少数党员干部职工纪法意识、规矩意识淡薄的问题,注重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深入开展廉洁教育,切实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防线。
组织粮食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国有粮食企业48名党员干部职工开展党纪法规考试、参观陈毅故里省级廉洁文化基地,县发改局主要负责同志、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为粮食企业党员干部职工讲廉政党课6次,引导其时刻树牢廉洁意识、绷紧廉洁之弦。
分层分类分级开展警示教育,在3个案发单位先后召开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会、“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粮食系统重点岗位人员旁听唐某东案、李某案法院庭审23人次,观看唐某东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片120人次,切实用好身边事教育身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