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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博物院藏翁同致翁曾禧家书考释①

2022-10-18陈名生

收藏家 2022年9期
关键词:书局同治光绪

陈名生

关键词:家书翁同龢翁曾禧考释

翁同(1830?1904)是晚清著名的政治家、书法家和藏书家,出身于官宦世家,却比同辈人更加努力,凭借实力夺得状元。他在父亲翁心存(1791?1862)去世之后继父述志,先后授读同治、光绪两位皇帝,被誉为“两代帝师”。他历任翰林院修撰、国子监祭酒、内阁学士、刑部尚书、工部尚书、户部尚书协办大学士等职,官至军机大臣兼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并参与主持科举考试40多年,成为“清流派”当之无愧的领袖人物。

翁曾禧(生年未详?1885),字士吉,为翁同堂兄翁同福(生年未详?1862)的长子,翁同伯父翁人镜(1774?1844)的长孙,在族谱上被过继给翁同福的长兄翁佛保(殇)为嗣子。翁曾禧为廪贡生,多次应乡试不中。但翁同龢对他的评价很高,字里行间充满了肯定和鼓励。例如同治三年(1864)二月初八日翁同致翁曾禧家书云:“吾侄天性最厚,沉潜笃实,恪守素风,良骥千里,在乎异日,勿以目前困顿自沮。”又如同治三年(1864)七月初十日翁同致翁曾禧家书云:“同乡诸君来,皆称吾侄遇变而能安,耐贫而有守;卿至,益得其详,真吾家麟凤,愿随时努力!”再如同治十二年(1873)六月初五日翁同致翁曾翰家书云:“吾族人中无出色者,士吉铮铮,或觊一当。”

翁同以实际行动为翁曾禧谋各种差使:同治三年(1864)二月,翁同请新任苏州府海防同知马金镗(生卒未详)为翁曾禧谋一笔墨馆席;同治六年(1867)十一月,翁同致书时任江苏按察使的李鸿裔(1831?1885),为翁曾禧谋一阅卷地;同治七年(1868)端午,翁同为翁曾禧求荐阅文馆一事得到李铭皖的当面应允;③同治十一年(1872)十二月廿三日,翁同致书署理江苏布政使的应宝时(1821?1890),为翁曾禧销假一事,使他次年初得以奉署娄县教谕;④同治十二年(1873)七月,翁同再次致书应宝时,使翁曾禧得以重返苏州书局工作,直至光绪六年(1880)苏州书局裁员;⑤光绪元年(1875)十月十二日,翁同又“答士吉、士复函,以士吉荐英茂文,嘱留沪局海运差使。”⑥光绪四年(1878)十一月初八日,翁同“灯下作徐雨之、英茂文、刘芝田书,为士吉说项,此等真乞食之文矣”。⑦此外,至晚从同治八年(1869)十二月起,翁曾禧便在江苏官书局(苏州书局)当差,这完全归功于翁同向李铭皖、应宝时等人的大力举荐。

翁曾禧经常帮助翁同处理一些琐碎的家族事务作为报答,尤其当翁同的四侄翁曾荣(1837?1902)不在老家之时。例如同治三年(1864)七月初十日,翁同致书翁曾禧,请其和翁宗元(生卒未詳)一起前往陈家山祖墓勘定边界并妥善修治,此时翁曾荣正在北京;⑨又如光绪三年(1877)八月初一日翁同爵去世,翁同在随后赶往湖北的轮船中致书翁曾禧,交办三件事:主持丧礼期间帐房事、写一份讣闻底子寄翁曾翰和代为感谢亲朋好友,此时翁曾荣正在湖北。⑩更能说明问题的是,光绪四年(1878)五月十四日翁曾翰英年早逝,其灵柩后来更是由翁曾禧亲自护送回里安葬的。

南京博物院藏翁同致翁曾禧家书共计十五通(其中少数为便条),从同治三年(1864)二月,到光绪四年(1878)六月,跨越近15年的时间,内容丰富,资料翔实,价值颇高,且从未发表,是研究翁同与翁曾禧叔侄关系、翁曾禧个案不可多得的第一手资料。本文通过对这些第一手资料进行考证和诠释,试图勾勒翁同与堂侄翁曾禧之间的联系和互动,展现一颗冉冉升起的官场新星—翁同对同族晚辈的关心、爱护和提携,而这些恰恰又体现翁同于朝堂之外的另一个侧面,定将有益于翁同形象的立体和丰满,乃至对翁同的个案研究略有裨益。

一、同治三年二月初八日(1864年3月15日)(图1)士吉二侄足下:

南北契阔,覿面为难。兵燹流离,羁孤可念。耿耿之怀,不能一日释也。

先庐尚有数椽否?汝父灵柩已经安葬否?此后将何以为生,诸弟及妹何以仰食,皆吾侄身任之,愿益努力而已。吾侄天性最厚,沉潜笃实,恪守素风,良骥千里,在乎异日,勿以目前困顿自沮。

吾家羁留都下,欲归不得。俟道路得通,家乡安堵,两三年内,当遵先公遗命,归葬邱垄。汝三叔蒙恩出狱,万里荷戈,旅资一无所出,尚未成行。

兹乘马君(金镗,号雅琴,行一,海防同知,先公门下士)赴任之便,聊布一一,并属马君为吾侄推荐一笔墨馆席,便中可往一谒。此问近好,不次。

叔平手书,二月八日

按,翁曾禧生父即翁同的二堂兄翁同福(生年未详~1862),于同治元年(1862)六月廿四日殇于南乡罗家浜。当时南方动荡,常熟正被太平天国政权所占领,战火纷飞,翁同福的灵柩未得及时安葬,故翁同于札中问道:“先庐尚有数椽否?汝父灵柩已经安葬否?”这是翁同对家乡和堂兄后事的高度关切。同时,他对子侄未来的关心也溢于纸表。翁同认为翁曾禧作为长子任重而道远,担负着诸弟妹的未来生计。翁同勉励他要更加努力,勿以目前困顿自沮。

翁同提及自家情况时发愿:等道路畅通、家乡安定后,定当遵照父亲翁心存(1791?1862)的遗愿将其灵柩运回常熟老家安葬。此愿终于同治七年(1868)得偿。翁曾禧的三叔,即翁同的三兄翁同书(1810?1865),曾任安徽巡抚,因处理团练仇杀不当而被议处,后又遭曾国藩弹劾而最终入狱。直到翁心存临终前,翁同书才得暂释,而后又回到狱中。同治二年(1863)八月十二日,翁同书接受朝审过堂;同年腊月廿五日,翁同书被加恩发往新疆效力赎罪。翁同于当日的日记中这样写道:“凌晨朱敏生送谕旨来,翁某加恩发往新疆效力赎罪等因。……余偕两侄驰往,偕三兄归。……白发孤臣,荷戈万里,此情此状,其何以堪,恨不沥血抒词,叩九阊而上诉也。”作于稍后—同治三年(1864)二月初八日的本札曰:“汝三叔蒙恩出狱,万里荷戈,旅资一无所出,尚未成行。”与《翁同日记》记载的情状高度一致。

此时,翁心存的门生马金镗正要赴苏州府海防同知任,翁同特写此信托其带呈翁曾禧,并嘱其为翁曾禧推荐一个笔墨差使以为生计。

二、同治三年七月初十日(1864年8月11日)(图2)士吉二侄:

同乡诸君来,皆称吾侄遇变而能安,耐贫而有守。菉卿至,益得其详,真吾家麟凤,愿随时努力!

马君尚自不给,无暇为谋,且缓图之。倘得兼一书启馆席,去家甚近,乃有益耳。厚斋、云亭困阨,可念!族?中何一不可闵?令人凄恻。先陇安固,惟陈家山门为屯营之地,封树几不能识。呜呼!此吾文安公兆域所在,且吾諸兄之殇者附焉。此地若夷,吾子孙何以一日安也?已驰书宗伯,即日往度界址,吾侄亦宜随往展拜,量为修治,万勿延缓。

六月中,曾翰危疾,得瘳。京寓粗遣,惟无以供晨夕。金陵既复,归期不远。此问近佳。

叔平手泐,七月十日

按,此札接续前札,作于同治三年(1864)七月初十日。同乡诸君及翁曾荣(1837~1902)来参加顺天乡试,都对翁曾禧有很高评价,认为其“遇变而能安,耐贫而有守。”这很符合翁同对翁曾禧的一贯评价,正如前札所云:“吾侄天性最厚,沉潜笃实,恪守素风。”

马君即前札所提之马金镗,乃翁心存的门生,新任苏州府海防同知。翁同前札托其为翁曾禧推荐一笔墨馆席,但此事因马氏自顾不暇而暂缓。厚斋即翁宗元,翁同称之“宗兄”,亦即翁曾禧的“宗伯”。云亭即翁同祜(1814~1874),字伴石,工书善画,以篆刻名世,乃翁心传(生卒未详)子、翁同堂兄。翁同写此信的主要目的是:请翁曾禧和翁宗元一起去勘定一下陈家山祖墓的边界,并妥善修治,以免被附近驻扎的军队夷平了。

本年五月底至六月间,翁曾翰大病一场,至六月底慢慢恢复,故札曰:“六月中,曾翰危疾,得瘳。”《翁同日记》记载,同治三年(1864)六月廿九日“巳刻,曾国藩六百里加紧红旗报,金陵攻拔,洪逆前死,其子等阖门自焚。”故此札曰:“金陵既复,归期不远。”翁同札中云无以“供晨夕”的应该是香火,所谓“香火供晨夕”,其言外之意是翁心存的灵柩尚未归葬故里。

三、同治六年十一月三十日(1867年12月25日)(图3)士吉二侄省览:

阅江南题名,怊怅失望,既而思穷通有命,即贫贱何伤?得书,具悉近状,最喜其词意真切,知吾侄之能安命也。家乡风气乱后,不知惩惧,反以豪侈相尚,士窕而工窳,甚可忧虑。吾侄支持门户,料理婚嫁,想见竭蹶之况。厚斋、云亭及诸父诸子皆平安否?甚以为念。

吾昕夕入直,自问无所裨益,徒以承乏,未能即去,明岁冬间计得请归葬。数年来负罪就列者,亦缘责任綦重且先志未竟,予小子不敢不自策厉,固未尝有怀禄干进之情也。堂上步履轻健,耳目聪明。汝源弟旧疾未除,今秋乃益剧,百计治之无效,可忧也。汝五叔升任川臬,到任须来春,蜀中虽好,去家益远。

来书欲谋一阅卷地,已贻书李眉生臬使(鸿裔)。臬使,吾同年也,汝到苏州具年世愚侄帖一谒,或可得此席。若蔡观察者,虽戚友,吾薄其人也。百忙中草问近好,见诸尊长时,均道吾意。

叔平手笺,十一月晦

按,翁曾禧的科考之路十分坎坷。同治六年(1867)七月,翁曾禧再次参加南京乡试,仍不获隽。本次乡试,常熟中者11人,有宗月锄、钱绥卿等人,惜无翁家子弟之身影,更无翁曾禧之名。故而,在京的翁同“阅江南题名,怊怅失望。”但惆怅之余,翁同仍安慰翁曾禧“穷通有命,即贫贱何伤?”本年(1867)十一月十四日,翁同得翁曾禧函。故,十一月三十日,翁同“作书寄李梅生,并寄士吉、鹿卿侄。”其中寄士吉侄的即本札,乃对十一月十四日得翁曾禧函的复信。

由此札知,翁曾禧在来函中除了向叔父汇报家乡近况和个人近状外,还请叔父为其谋一阅卷地,即一份审读案卷的工作。翁曾禧来函词意真切,其表现出的乐安天命的心态让翁同感到很欣慰。翁同作书寄李梅生,即为翁曾禧所求工作事。李梅生,即李鸿裔(1831?1885),同治六年(1867)二月十六日新任江苏按察使。据翁同札中自述,李鸿裔为其同年,若翁曾禧具《年世愚侄帖》登门拜见,找工作之事或可如愿。

此外,翁同在回信中表达了对家乡战后出现的崇尚豪侈的不正之风的忧虑;翁同还向堂侄表明:入直弘德殿乃继父述志,而非怀禄干进之举;拟于次年冬天归葬翁心存的灵柩。与其说翁同向翁曾禧表明心志,不如说翁同想借翁曾禧之口向族人传递自己的心志。信中还有一条关键信息,即翁同爵升任四川按察使,揭示了本札的写作时间—同治六年(1867)十一月三十日。

四、同治九年正月廿三日(1870年2月22日)前(图4)士吉二侄:

屡得问,甚慰。书局事,繁数往还于吴门,兼考书院,文字之乐于计亦得。校官验到,能得署缺否?恐此时需次者不少,必须轮委耳。万先生学术纯粹,夙所企慕,吾吴风俗大半以词章、考据为长,果能闻正学而兴起否?与善人居,当观其心得者何处,久久必获益。近来子弟往往以末迹指摘人,所谓浮薄不知轻重耳。

先茔应修处闻已毕工,一切坚实否?从前,我先公曾辑家谱一册,写本在此,吾意欲刻一简明者以垂久远。廿馀年来,子姓日繁,吾离乡久,不能深考,吾侄可将此廿年中所添人丁详开一单,并其行号著之,以便采取。

吾日侍讲帷,休暇之时极少,故百事皆废,每一念及则歉然于中。汝诸弟能敦笃自立否?大保、李甥皆美质可造就,督其向学至要。草草问近好,不一。

叔平字

按,同治九年(1870)正月廿三日,《翁曾翰日记》记载:“得士吉兄函,知其教职已验到,现派与潘子昭兴修文庙……”而翁同本札言:“校官验到,能得署缺否?恐此时需次者不少,必须轮委耳。”显然,本札作于同治九年(1870)正月廿三日之前。查《翁同日记》和《翁曾翰日记》,可知翁曾禧最近的一次来信是同治八年(1869)十二月十八日。本札或许就是对翁曾禧此次来信的回复,作于同治八年(1869)十二月十八日或稍后数日。

“我先公曾辑家谱一册”即翁心存所辑《海虞翁氏族谱》写本,成于翁心存家居十年期间,截止时间是道光二十八年(1848)或道光二十九年(1849),距离本札写作时间正好是二十来年,符合札中“廿馀年来”“廿年中”的说法。翁同请翁曾禧为其开列新添人丁名单、行号,以便其续写家谱之用。但翁同的续谱工作一直到其丁母忧期间才得以展开并顺利完成。

“书局事”表明,翁曾禧此时已在江苏官书局(苏州书局)工作。“万先生”应该是某书院的山长,具体是谁尚有待考证。“大保”当指翁曾禧的长子翁宜孙(春),是翁同龢比较看好的一个侄孙,后来与翁同的关系非常密切。“李甥”当为李章甫(生年未详~1878)翁同福的外甥之一。

五、同治九年五月初五日(1870年6月3日)(图5)士吉二侄:

屡得书,知近状,甚慰。书局事,劳顿否?长住郡城,则家务如何兼顾?想亦往来其间耳。

县学兴工,栋桶陶甓,为材几许,为工几许,皆非吾辈所习,而巧拙良窳又不能举目即辨,甚费咨度,不知子昭与侄胸中有定见否?借款一万足敷用否?丁中丞若不迁徙,则此款尚不至捐还,脱或不然,更难逆料。吾故请中丞集邑中绅士公议,勿留罅隙也。

秋试甚近,侄与诸子谅必偕往,文字要清新流丽,诗须合式,此逢时之陋语,要之,尽其在我者而已。草草不次。

叔平手泐,端午日

按,“书局事”再次表明,翁曾禧此时已在江苏官书局(苏州书局)工作。“县学”即常熟文庙。江南经过太平天国运动后百废待兴,尤其是文化教育事业,常熟士绅们迫切希望复建文庙以重振旗鼓。翁曾禧在致翁同的信札中曾多次提到文庙兴工。例如同治九年(1870)正月廿三日,《翁同日记》记载:“士吉信来,言文庙将开工,中丞一力担承不派捐,并委士吉与潘子昭同办,子昭名欲仁,余荐之于中丞也。”又如同治九年(1870)三月初九日,《翁同日记》记载:“得士吉侄信,言吾邑文庙工程需钱二万串,而中丞借提钱万串尚须捐还,恐非易集事也。”由此可知,本札是对此二札的复信,其写作时间是同治九年(1870)端午之日。

几乎同时,翁曾荣致翁同的一封家书中也提及文庙兴工事,《翁同日记》同治九年(1870)三月廿一日记载:“得荣侄二月廿四日函,仍言文庙工程事。”亦为本札系年之旁证。再查《翁同日记》,该年(1870)五月初四日,翁同“料理节务,写南中族戚信”。其致翁曾禧札当亦书于此时或次日,和其他族戚信一批发出。丁中丞即丁日昌(1823?1882),字持静,小名雨生,时任江苏巡抚(1867?1870)。丁氏借提一万工程款资助常熟重修文庙,但他此时被朝廷派往天津协助曾国藩处理“天津教案”,故此一万工程款必须捐还政府。翁同从中疏通,希望丁日昌召集邑中绅士公议此事,圆满解决此事,避免因此而生嫌隙。

六、同治十一年七月廿七日(1872年8月30日)(图6)

得问具悉,刻手尚佳,惟此时正与刘博文议价,亦如之。若刘能办此,较苏州往返为便,黄处暂缓与说,如何?士吉

叔平,七月廿七日

按,此札与后札存在明显的人物和内容关联,很明显作于同一年。而后札的系年是确切的,故本札作于同治十一年(1872)七月廿七日。本年(1872)六月廿二日,翁同和翁同爵刚把母亲灵柩护送回常熟老家安葬。翁同写此便条时,正在考虑刻墓碑之事,并且正与刻工刘博文议价。黄姓者为苏州的一名刻工,是翁曾禧介绍的,翁曾禧当时在江苏官书局(苏州书局)工作;刘博文则是常熟本地的一名刻工。如果两者都能成事的话,那么翁同更倾向于请刘博文刻,因为他相对于苏州的黄某距离更近,往返、沟通起来都更加便利。

七、同治十一年九月十五日(1872年10月16日)后(图7)

缓叔先生字卷漫题数语,扇面二并送去。昨士复来未晤,适午卧未起也。墓碑改题,须问刘博文否?士吉

按,查《翁同日记》,翁同题《汤缓叔闱作及家书卷》的时间是同治十一年(1872)九月十五日。此为本便条的时间上限。再查本年九月十四日《翁同日记》所记内容,可知当日士吉、雨峰两侄来过,但只字未提士复来过,与便条“昨士复来未晤,适午卧未起也”的说法相悖,可排除本札作于九月十五当日的可能,知此便条作于同治十一年(1872)九月十五日之后。又,本年九月十九日,《翁同日记》有“敬书墓碑字样”之记载,与“墓碑改题”相呼应,在某种程度上印证了笔者以上的判断。

汤缓叔(1714~1765),名愈,字文起,缓叔为号,昭文(今属江苏常熟)之吴市人。乾隆二十八年(1763)进士,闱墨传诵都下,南旋后任娄东书院讲席,乾隆三十年(1765)十月初一日病歿于家。《汤缓叔闱作及家书卷》乃“先生应乾隆癸未会试所录宁武子篇草稿,附书寄致其家尊者”。

士复,即翁同堂侄翁曾绍(1833~1879),翁曾禧之弟,亦为翁同福子、翁人镜孙。由《翁同日记》可知,翁同龢母亲的墓碑最终是由刻工吴和尚刻就,而非先前议价的刘博文或苏州黄某所刻。

八、同治十一年十二月廿三日(1873年1月21日)(图8)

顷到墓次,归已初更。应方伯一函送去,倘需用即寄去,否则交还可耳。钱七百买书,找欠即收入。士吉侄

叔平

按,同治十一年(1872)十二月廿三日,翁母冥诞,翁同与翁同爵一同去翁母墓地祭奠,初更左右归家。翁同于灯下先写了“致应敏斋函,为士吉销假事。”接着,他又写了这张便条,和致应敏斋函一起给翁曾禧送去。信中的应方伯即应宝时(1821?1890),字心易,号可帆、敏斋,浙江永康人,时任江苏按察使、署布政使。其实,早在20天前,翁曾禧从苏州回来,就请翁同致书应敏斋,为其销假事,但被翁同拒绝了。因为根据惯例,告假人员销假后必须等一个月才能依次补缺,当时翁曾禧才销假,就想补华亭缺,显然不太合适,故翁同未应允,可谓坚持原则。而翁同作此札时,翁曾禧销假已逾二十天,翁同为其致书应敏斋争取,可谓顾念亲情。最终,水到渠成,同治十二年(1873)初,翁曾禧奉署娄县教谕。

九、同治十二年七月十六日(1873年9月7日)(图9)

明日舟诣吴门否?应方伯函即携致。《天玺碑》粘本附还,其一册已留之,原直十一。饼送去,即检入。

士吉

叔平,七月十六日

按,此为便条而非长信,说明写者和收者当时相隔不远。

再从“明日舟诣吴门否?”可知翁同和翁曾禧当日都在常熟,而后者次日可能造访吴门。应方伯即应宝时(1821~1890),其署江苏布政使是同治十一年(1872)二月,恩锡(约1817~1876)调任之后。与此对应的时间段,是翁同丁母忧而居常熟期间:同治十一年(1872)六月廿二日至同治十三年(1874)四月初七日。便条末署“七月十六日”,可排除同治十三年(1874),故本札的写作时间只能是同治十一年(1872)或同治十二年(1873)的七月十六日。

再比对《翁同日记》,可知此札作于同治十二年(1873)七月十六日的可能性大一些。因为同治十一年(1872)七月十六日,《翁同日记》曾记载:“士吉以先世手迹见视,敬孝之心油然而生。”叔侄二人当日见面有很长时间,如果翁同要让翁曾禧携带致应敏斋函及《天玺碑》粘本,根本不需要写此便条,饼也不用专门再送一趟,这些都可以当面交代和解决。因此,基本可排除同治十一年(1872)七月十六日的可能,那就只剩下同治十二年(1872)七月十六日了。当时的情形是:翁曾禧准备于七月十七日前往金陵送考并应乡试,途径苏州,翁同准备好致应敏斋函及《天玺碑》粘本请翁曾禧带去,故作此便条。翁同致书应敏斋,为的是让翁曾禧重回江苏官书局(苏州书局)接回吴儒卿工作一事。

十、同治十二年九月十五日(1873年11月4日)(图10)

秋风毷氉,亦既听之矣。儒卿来信云委札已下,须往谢,不可迟也。原信送看,不一一。

士吉侄

叔平

按,经翁同说项,同治十二年(1873)春,翁曾禧奉署娄县教谕。几乎同时,翁同致书应敏斋,请好友吴鸿纶(1817?1902)补翁曾禧书局之缺。从稍后翁同的一则日记可知,吴鸿纶确实去了苏州书局。但仅数月之后,不知何故,或许因为吴鸿纶要离开苏州书局,故来南京送考兼应乡试的翁曾禧又想回苏州书局工作。于是,翁同又为其说项。本年九月十二日,翁同收到吴鸿纶来信,极有可能就是本札提到的“儒卿来信”,主要内容是:翁曾禧接替他回书局工作的委札已下。查《翁同日记》,该年九月十二日之后几日,只有九月十五日的天气(阴,南风,燥热)最接近本札(秋风)。同年(1873)十月初八日,翁同致书应敏斋,谢士吉书局事,说明此事已成;光绪六年(1880)七月廿九日,苏州书局撤去的廿馀人中包括翁曾禧。这些都能说明翁曾禧在任娄县教谕之后确实又回到了苏州书局工作。

十一、同治十二年十一月十七日(1874年1月5日)(图11)

大风严寒,郡行盍止?昨从彼归,舟几胶矣。如即赴郡,晤月锄,可恳其催写字人柏璨明者速写家谱,并欲得昆弟(其兄子久)写诗六卷,期以三月,即吾侄亦可为我成之,千万。讲定后,诗稿两卷当于廿三四寄付发写也。

士吉侄览

叔平,十七日

按,此便条作于同治十二年(1873)十一月十七日。前一日,翁同刚从苏州归来。翁同写此便条给翁曾禧的主要目的是交代翁曾禧:如果见到宗月锄,一定请其催写字人柏椒(璨明)速写家谱的宋字,并请其和柏椒之兄柏子久讲定写《知止斋诗集》六卷的宋字。因翁同本月十四日、十五日亲自到苏州时,只见到宗月锄,而未见到写字人柏椒,故对翁曾禧有此转托。本月廿四日,翁同“得宗月锄函,言写宋字柏子久可承办,写样”。同月廿五日,“士吉来,以诗稿付之,明日赴苏也”。这说明翁同本札转托翁曾禧之事最终办成了。

十二、光绪二年闰五月十六日(1876年6月27日)二鼓(图12)

士吉侄:

前两纸未知何时所书,久久未寄。昨得来函,甚慰,譬如归梦一到家山耳。时事大难,负此近职,愧惧交集。近状如何?北方大旱而南中多雨,能不害稼方好。米价当有起色,又虑佃主喜而小民愁也。吾体日羸,畏暑减食。叶郎英伟真率,吾颇爱之,招来下榻,伊不甚愿,嫌城寓太远,与师友隔绝,势不能强,亦姑听之,今与君表同寓,断不至有少年之过,可勿挂念。京寓皆安,苏印如病当已,老宅想皆平安,懒散,不复能致函,为我道念。

闰月十六日二鼓,叔平手字

按,从“畏暑减食”四字可知翁同寫信时是夏天。查《翁同日记》,综合闰月、北方大旱而南中多雨、叶郎来京、曾君表在京等多重信息,可以判定:此札作于光绪二年(1876)闰五月十六日二鼓,并于闰五月十八日寄出。叶郎,即叶茂如(寿松),为翁曾禧之婿,于光绪二年(1876)正月到京。翁同于正月十二日和五月十六日两次见过他。叶茂如于上年考中乡试,故翁同于日记中称之为“孝廉”。他此次进京就是参加会试,但最终未能如愿得中进士。

十三、光绪三年八月十二日(1877年9月18日)巳初(图13)

士吉侄:

别后一昔达昌门,一日抵沪,从此入飞舶,三日抵汉口矣。江山黯然,风月凄恻,奈何!入舟强食饮,一概支持。帐房事一烦主持,其大者乃在门户火烛,佛事循俗为之,馀则浮费,当减。讣闻底子可写一分,即日寄海珊,千万,千万!亲友处均致意,道费心,不一一。舟行九江,预写此纸,到汉口再寄。

十二日巳初,叔字

按,光绪三年(1877)八月初一日,翁同爵(1814?1877)逝世于湖北巡抚任上。翁同于八月初七日得闻噩耗,即于次日夜里携翁同爵长孙翁奎孙(1856?卒年未详)赴苏,到上海乘坐轮船,溯江而上。而翁曾禧则在老家协助翁曾纯、翁曾荣兄弟准备翁同爵的后事。

八月十二日巳初,翁同抵达江西九江附近时,给翁曾禧预写了本札,等到汉口再寄回常熟老家。“江山黯然,风月凄恻”可以想见翁同丧兄时的心境之悲。翁同在札中向翁曾禧交代了三件事:第一是请其主持帐房事,第二是请其写一份讣闻底子寄给翁曾翰,第三是请其代为问候、感谢亲朋好友。

十四、光绪四年五月廿八日(1878年6月28日)晚(图14)

士吉览:

士申来,得手笺,忙中未答。未几,遂有筹儿之变,老境睹此,不能堪矣。门祚衰薄,乃吾不德、负咎所致,尚复何言?它日乃遂无税驾之所,此真命也。士申才谞尚好,其志愿未易酬,到京即患下利,累月未愈。吾屡令其移来横街,一切较便,而伊以为店中萧散,今日始来下榻,望其早愈还南,以免悬望。吾于惨切中忽被台端之命,自顾弗类,此后乞身更难,相见何日?惟有嗟叹。日来趋直不敢忘,退处一室颓然而已。鹿卿如何?惟日夕安慰之,不一一。

五月廿八日灯下,叔字

按,本札作于光绪四年(1878)五月廿八日晚。翁曾祐(1845?1878),字士申,乃翁曾禧弟、翁同福子、翁人镜孙。他于光绪四年(1877)五月朔日押海运到京,不幸患上了痢疾,在翁同的反复劝说下,才于写信当日(五月廿八日)移来横街京寓暂住。此后数日,其痢疾渐有好转。六月初九日,翁同赠其五十金送其还南。但令翁同没有想到的是,南返之后的翁曾竟于十月廿一日因久痢而去世了。

翁曾在京的那段时间,是翁同非常艰难的一段时间。翁同刚刚遭遇了丧兄之后的又一次重大变故,那就是嗣子翁曾翰(1837?1878)病逝。这对他的打击巨大,正如本札曰:“老境睹此,不能堪矣。”他为此感到内疚、自责,认为是其不德、负咎导致了如今门祚衰薄的局面。在丧乱之中,翁同于五月十九日被朝廷升任为都察院左都御史,即本札所谓的“忽被台端之命”。他百感交集,既感恩又忧惧。

十五、光绪四年六月初一日(1878年6月30日)(图15)

阅与士申函,知侄妇体中未平,当调理嚮健。大八成事非吾所能任,然侄舍此亦别无法,好自料理,吾亦少助绵薄也。士申利渐止,南行有日,再当函知。

六月朔

按,本札接续前札,作于光绪四年(1878)六月初一日。此时,士申侄翁曾在京,且已移来横街京寓暂住,在亲人的悉心照料下,所患痢疾渐止,南行之日可期。翁同读完翁曾禧给翁曾的来信后,提笔作此简短回信,主要针对翁曾禧欲捐教官一事。

其实,早在光绪二年(1876)春,翁曾禧造访湖北时就向翁同爵表露了欲捐教官的想法,当时只要大四成实银,后者承诺助其一百金。而时至光绪二年(1876)冬月,翁同爵再接翁曾禧来信时,得知捐此已需八百实银,而翁曾禧四处张罗仅得六百,尚缺二百需要翁同爵帮助。翁同爵第一时间复信应允,并给翁曾翰写家书请其在京兑付。翁同爵还担心翁曾禧张罗的六百金未凑足,特在致翁曾翰家书中交代,还须翁同帮助其数十金才能共成此事。

但随着光绪三年(1877)翁同爵、光绪四年(1878)翁曾翰的相继离世,翁曾禧欲捐教官一事不得不搁浅。此札所谓“大八成事”即翁曾禧欲捐教官事,翁同札中表示虽“非吾所能任”,但会“少助绵薄也”。翁同爵、翁同兄弟对翁曾禧的关心照顾由此举可见一斑。

从《翁同日记》看,光绪八年(1882)七月,翁曾禧参加了录科考试,取第五十名;光绪九年(1883)十月,翁曾禧选金山县训导。可见,翁曾禧最终还是重启了捐教官之事,并得偿所愿。只可惜好景不长,光绪十一年(1885),翁曾禧就与世长辞了。

综上所述,翁同爵、翁同兄弟都有强烈的家族使命感和家族责任感,都很关心翁曾禧这个堂侄,且都付诸行动。因为翁曾禧是翁同福的长子,承担着照顾诸弟妹的重担,所以翁同爵、翁同兄弟全力帮助他,其实就是全力帮助翁人镜一支。从分工看,长期担任外官的翁同爵多在经济上帮助和支持翁曾禧,而长期担任京官的翁同则多以强大的人脉处处为翁曾禧说项找工作,同时给予其巨大的精神鼓励和强大的精神支撑。对于没有功名的翁曾禧而言,有工作就意味着有收入。因此,虽然翁同爵、翁同兄弟對翁曾禧的帮助在形式上不同,但是在本质上是相同的,目的都是为了改善翁曾禧一家的生活状况,但绝不违背原则底线。而作为家族一员和受帮助对象的翁曾禧也懂得知恩图报,经常代替或协助不在家的翁同爵、翁同兄弟处理如修墓、归葬、举殡、祭祀等重要的家族事务,还为翁同守孝期间编辑家谱、先集及修墓、改葬等大事做一些如提供信息、联系刻工、联系写手等基础性工作。总体上看,翁同爵、翁同兄弟与翁曾禧之间是一种非常良性的叔侄关系,值得今人思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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