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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德报功,以励来兹:全面抗战时期云南省忠烈祠的筹建

2022-10-14范奥承

文山学院学报 2022年4期
关键词:国民政府烈士云南省

范奥承

(云南大学 历史与档案学院,云南 昆明 650021)

“忠烈祠乃崇祀历来阵亡将士之所,不论为国家军队或地方团队,凡属忠勇尽职因公殒命者,均应入祠崇祀。”[1]全面抗战爆发后,国民政府即开始着手进行大规模的忠烈祠营建行动,拟在全国普遍设立,通令全国各省、市、县政府对辖境内的忠烈祠修筑现状及入祠奉祀的烈士事迹名单进行普查,并勒令各地忠烈祠不符要求的(主要为未经修缮、损毁等两种情况)于期限内重新筑祠。云南于此抗战紧张之际响应中央号召,一座座忠烈祠拔地而起。

目前对于忠烈祠的研究多集中于中央层面的制度规划上,偏于静态,比较有代表性的研究有蔡锦堂《“国殇圣域”忠烈祠建立的历史沿革》及王余辉《安生慰死:南京国民政府国家忠烈祭祀制度的建立》。一些学者曾就入祀忠烈祠的标准以及入祀和纪念的程式环节进行了探讨,代表作有蔡锦堂《忠烈祠“英灵”探析》,张世瑛《国民政府对抗战忠烈事迹的调查与纪念》;另一些学者对于忠烈祠与日本靖国神社之间的区别与联系进行探究,如蔡锦堂《台湾忠烈祠与日本护国神社、靖国神社的比较》;还有的站在功能视角考察战时、战后忠烈祠功能的嬗变等,如朱继光《抗战胜利前后国民政府忠烈祠功能之嬗变——以江苏省为例》。而对忠烈祠具体筹建过程中的动态则缺乏足够的重视,对各层级政府机构间的互动也未进行充分探讨,关于地方忠烈祠的选题更是少之又少。故本文将立足战时云南省忠烈祠的筹建背景,对其筹建过程及完成情况略做梳理。

一、设祠祭祀的历史背景

中国自古以来就对祭祀颇为重视。《礼记·祭统》云:“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左传》亦云:“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祭祀之所以如此重要,是因其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被认为具有“昭孝息民、抚国家、定百姓”[2]的功用。传统祭祀中即包含对忠臣烈士设祠庙以奉祀的“忠烈祭祀”,历朝崇德报功为庙以祀者代有其人。

(一)辛亥以来的忠烈祭祀

辛亥以来,民国政府对忠烈祭祀的旧传统并未消除,而是采取批判性继承的做法,将前清各昭忠祠改为富于民族主义色彩的大汉忠烈祠,以祭奠辛亥革命先烈[3]。袁世凯上台后对大汉忠烈祠予以否定,授意其心腹徐世昌所在的礼制馆,援照前清昭忠祠典礼拟成忠烈祠追祭礼,试图重建一套以忠烈祠为核心的祭祀体系,后因袁的倒台而中断[4]1。

1927年至1932年期间,形式上完成统一的南京国民政府对忠烈祭祀颇为重视,先后在各地营建以北伐烈士为主的烈士祠和以辛亥烈士为主的纪念祠。

(二)崇德报功以彰忠荩

设祠崇祀抗战殉难忠烈,为崇德报功、激励将士之要图。对于激励士气、焕发民众抗战精神、尊崇我阵亡将士忠勇伟绩,阐扬死难将士不惜牺牲之伟大人格有重要意义。

全面抗战之初,敌我实力悬殊,大片国土沦于敌手,“亡国论”的错误言论一度甚嚣尘上,在社会上掀起了不小的波澜。如何收拾人心,使之团结抗日成了国民政府领导人要考虑的首要问题。借由修筑忠烈祠以纪念抗战烈士,正可营造一种崇德报功的社会氛围,凝聚抗日力量,起到社会动员的效能。

淞沪战场激战正酣,云南即组织滇军编为第60军出师抗日。凡红土子弟,莫不存马革裹尸之志。况第60军阵亡将士同属三迤健儿,前方战迅传来,滇省各界无不同声悼惜,此种舍身成仁之举,自应制备牌位迎送入忠烈祠,以彰忠荩,以资表扬。

作为政府战争动员机制的一部分,具有崇德报功性质的忠烈祠在抗战动员方面产生了积极影响。如1938年于云南省龙陵县举办的第60军阵亡将士入祀忠烈祠大典的仪式现场,与会者闻日军之凶狠残忍,均有誓灭倭寇之感想,当即有数名青年自人群中脱颖而出,表示参军意愿[5]。

(三)国民政府制定法规

1933年国民政府颁布《烈士附祠办法》,并不断修正,入祠对象涵盖了北伐、抗战等诸多烈士类型。1935年4月,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制定《收复匪区县份设立忠烈祠办法》(11条),通令鄂、湘、赣、闽、粤五省遵行。该法案专为因“剿共”而死的人员所设,实际上将“剿共”阵亡人员纳入忠烈祭祀的范畴。

在日本步步紧逼、局势日益危急的情况下,国民政府再次调整了有关忠烈祠的法规。1936年7月,行政院正式颁布《历次阵亡残废受伤革命军人特别优恤办法全案》,其中附有《各县设立忠烈祠办法》。该办法对先前所颁法规的思路有所继承,忠烈祠与公墓同时进行,前者设立牌位,后者将遗骸下葬,规定“凡抵御外侮、北伐、剿赤、各战役死亡官兵”[6]均得设立牌位,入祀忠烈祠,祭祀日期定为7月9日①。此外,该办法还进一步明确经费筹措、入祠仪式、公祭仪式与保管维护等项,但并非以抗日烈士为主。

“七七事变”以来,尽管中国军队进行了顽强的抵抗,虽予敌一定消耗,伤亡却与日俱增。1938年11月下旬,南岳军事会议期间,与会将领多谈到“阵亡官兵多暴尸战场”、无人埋葬的情形。蒋介石大为震撼,表示对忠烈祠问题的关注。

1939年9月,主管忠烈祠祀相关工作的内政部礼俗司数易其稿,拟成《忠烈祠设立及保管办法草案》(21条),交由行政院审核。

1940年9月20日,国民政府颁布训令,其中包括新法令《抗敌殉难忠烈官民祀祠及建立纪念碑坊办法大纲》(11条,以下简称《大纲》)和《忠烈祠设立及保管办法》(13条,以下简称《办法》)。该法令于营建、入祀、公祭、日常管理等项均事无巨细做出详细规定,原先法令不能与之相比。

新法令的颁布,有效弥补了原法规的不足,成为战时国民政府为抗战英烈营建忠烈祠的法律依据。云南地方当局正是依据该法规核定入祠名单、筹建忠烈祠。

二、云南忠烈祠的筹建机关及筹建过程

(一)战时云南筹建忠烈祠的背景

卢沟桥事变后,日军全面侵华,战火迅速在华北平原和东南沿海一带蔓延,不少省份沦为受日伪势力控制的沦陷区,大量守土官长和基层公务员四散而逃。对于许多流亡异地、自顾不暇的省政府而言,国民政府要求在其辖境内设立忠烈祠的饬令,实为缘木求鱼之举。

这时,地处西南边陲的云南被国内国际战争时局推到一个极其重要的位置,成为抗日大后方、抗战最前线、战略结合部、联外大通道。相对安全的政治环境以及四季如春的气候,吸引着政府机关及工厂、民众纷纷内迁于此。云南人民通过捐资捐物、抢修滇缅公路、征募军粮、保障“驼峰航线”的通畅、广泛进行抗日爱国民主运动的相关宣传等各种途径,为国家的抗日救亡运动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全面抗战的第一年,由滇军主力改编的第60军即开赴前线参与了台儿庄战役,在台儿庄战役中,第60军伤亡达1万余人,是滇军阵亡人数最多的一次战役,仅第一年就阵亡11718人。次年,云南又先后组编第58军和新3军开赴华东、华中抗日前线,在湘南、赣北等战场取得了骄人的战绩,但同时也付出了重大牺牲[7]。全面抗战八年中,有无数红土子弟,为抵御外敌入侵而献身,累计伤亡近10万人,用鲜血和生命捍卫了中国抗日军队的尊严和崇高荣誉。《滇军抗战阵亡将士名录》辑录的阵亡英雄先烈共12091人(仅为云南省档案馆馆藏部分)。

1938年7月30日,行政院要求各县按照《各县设立忠烈祠办法》办理,暂未设立之县份应“普遍设立”。由此可见,战时云南省忠烈祠的建祠时间大体从1938年7月开始,起码不晚于这个时间。1940年9月,关于忠烈祠的两部新法令《大纲》与《办法》颁布,此后直到抗战胜利,云南省忠烈祠的筹建都以这两部法令为蓝本。

(三)云南忠烈祠的筹建机关及经费筹措

在国民政府所颁《大纲》与《办法》中规定:“国民政府所在地、各省(市)政府所在地及县(市)政府所在地均应设立忠烈祠一所,乡(镇)公所所在地如有公共寺庙亦得设立之。”[8]1虽未明确规定地方上忠烈祠的筹建机关,但各地因地制宜,形成了一套脉络清晰、层次分明的筹建体系,包括首都、省、县、乡四级忠烈祠。以云南省为例,省级忠烈祠设于省会昆明,由省政府组织筹建,县级忠烈祠一般由县政府组织筹建。

《大纲》第6条规定:“忠烈祠及纪念坊碑之建立经费由地方政府支出之”[8]2,对于忠烈祠营建资金的来源做了明确规定,因可利用原有公共祠庙进行改建,故地方政府似不用为筹措巨额资金而大费周章。但事实并非如此,部分县份仍旧面临经费不足以营建忠烈祠的问题。

经过笔者研究,在时局维艰、公款无法保证的情况下,云南境内多数县、局筹建忠烈祠花费皆为自筹所得,或筹自绅耆[9],或取自富户[10],或由百姓分摊[11],或由前清提倡建祠官佐之遗族捐纳[12]而非由县财政拨出,财政局项下的费用支出多用于历年举行公祭之花费[13]。如战后兴建的腾冲忠烈祠,所需经费便由社会各界募捐而得。

可见,即便是在改建而非重新建祠的情况下,筹措经费依然成为困扰各位县长的棘手问题。对于中央来说,设立忠烈祠,崇祀抗战殉难烈士,实属崇德报功的盛举,何况值此抗战紧张之际,尤应举办以激励人心。但对各县长而言,这项任务使本就吃紧的财政雪上加霜,只能寄希望于捐赠、摊派等筹款方式,这无疑加重了人民的负担。

三、云南省忠烈祠建设的完成情况

1938年云南率先完成建祠任务的是陆良县。据县长所报,陆良忠烈祠已于是年7月7日,就县文昌宫改建设立[14]。其他县份紧随其后纷纷设立。

按照时间顺序划分,战时云南省忠烈祠的筹建可分为5个阶段。

第一阶段,1938年下半年至1939年上半年。1938年7月30日内政部要求全国依照《各县设立忠烈祠办法》普设忠烈祠,1939年2月国民政府下发《忠烈祠事项调查表》,要求各县认真填报并推进建祠工作,不少县份响应。

1941年1月至6月为第二阶段。1940年12月7日,行政院向云南省政府发出训令,令其依据新颁布的《大纲》及《办法》,切实施行在各市、县、局普遍设立忠烈祠以崇祀抗战殉难烈士的方案,限于1941年6月以前一律设立。1941年1月14日,云南省政府向民政厅发出训令,要求其向各县市转达行政院的训令,并责令各县市遵办。1941年1月22日,民政厅令各县县长、各设治局长、河口、麻栗坡督办依限设立忠烈祠。在云南省政府的严令下,各县形成了战时建祠的第一个小高潮。据笔者统计,截至1941年6月,全省112个县有60个县、设治局设立忠烈祠,设祠比例为53%[15]。

1941年7月至1942年9月为第三阶段。由于日军1942年入侵滇西,怒江以西大片国土沦陷,故设祠比例明显降低,但仍有47%[16]。

1942年10月至1943年6月为第四阶段。这段时期建祠数量呈上升趋势,截至1943年6月,设祠比例为53%,共计有弥勒等68县②。

第五阶段,1943年7月至抗战胜利。截至1945年9月,云南忠烈祠的营建已颇具规模,128个县(包括设治局和对汛督办处)有90个县设立了忠烈祠,设祠率达70%以上。

考虑到战时的特殊环境及云南兼具前线与后方的特殊地位,这一数量已不算低,国民政府的重视与地方政府的努力可见一斑。当然,1946年国共内战爆发后,忠烈祠仍继续营建,却增加了另一种政治意味,与抗战时期已不可同日而语。

从建成的90所忠烈祠的规模来看,面积有大有小,部分祠堂除正厅外还有多间厢房,陈设并不简陋。其中占地面积最少的华坪县忠烈祠仅有0.02市亩,房屋3间。关于忠烈祠的筹建、经费及规模,国民政府均做了相应的规定。因各地贫富有别,国民政府允许无力新建忠烈祠的地方政府将当地原有的公共祠庙进行改建,但又规定应征得原祠庙负责人的同意后方可动工改建,这在无形中消弭了可能存在的强取豪夺所引发的争端,同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分忠烈祠的营建。

建祠方式上,多采用改建或利用地方上原有的祠庙, 鲜有重新建设。在经费来源方面,按要求由地方政府出资,花费较小,看似可以接受,但实际上多数县、局建祠资金多由筹集所得。纵然抗战期间国民政府赋予忠烈祠的政治意义符合激扬民族精神的要求,地方政府也将建祠作为“战时要政”认真对待,却使本就吃紧的财政雪上加霜,只能寄希望于捐赠、摊派等筹款方式,这无疑加重了人民的负担。

以下为全面抗战期间云南省各市、县、局忠烈祠设立情形(表1)。

表1 战时云南省设立忠烈祠情形表(部分)

续表1:

据表1及笔者所搜集到的资料,截至1946年4月底,云南省通过利用旧有祠庙(包括清代昭忠祠、关岳庙、财神庙、城隍庙等)等改建方式,共建立忠烈祠90所,约占当时全省县数的70%。

从建祠经费来源来看,90所忠烈祠中,其中明确记载建筑费用的有路南、盐津、华宁、峨山等县,其经费或由县府提供,或由县所辖之区政府提供。关于采取募捐或向人民摊派的方式来筹款建祠的县份,也是存在的,并且数量还相对较多,如曲靖、曲溪、马龙、墨江、景东、宣威、六顺等县。

战时云南省通过县财政等公款所修忠烈祠约占全省建祠总量的56%,其余均为以募捐或摊派等“非公款”方式所营建之祠。据此我们不难得知:全面抗战期间云南省建祠经费来源较为多元,以地方政府提供公款为主,依靠民间力量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经费来源方式。

由于战时云南省所筹建的忠烈祠大多直接利用旧有公共祠庙改建而成,所以除抗日死难将士牌位外,还有在抗战前已供奉的不同历史时期的死难将士牌位,以及一些地方先贤或民间神位,较为知名的如关公、岳飞、岑毓英等。虽与其他牌位一并奉祀,但在全面抗战时期入祀供奉的主要为抗日阵亡将士。值得一提的是,各类烈士的祭祀并非以新代旧,而是顾颉刚之谓古史那样“层层累积”,虽以抗日烈士为主,但不可完全等同于“抗日烈士祠”。

四、结语

全面抗战时期的忠烈祠,无论对国民政府还是烈士个人来说均有着重要意义。对于政府而言,通过筹建忠烈祠,将其作为祭祀与纪念抗战殉难烈士的场所,不仅能唤起和培养民众的民族意识,砥砺民族精神,凝聚人心,从而更有效地施行抗战动员,还可以在宣传和动员中强化自身“合法政府”的地位,以应对日本和汪伪政府对其政权合法性的冲击与挑战。对于个人而言,于外敌入寇之际挺身而出,奋勇杀敌,即便马革裹尸,但也能以入祀家乡忠烈祠这种方式荣归故里,其忠魂得以慰藉。

以国民政府战时两部重要法令为参考,云南省的忠烈祠筹建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由于云南省独特的地理位置,使其具有中外观瞻的重要意义。战时忠烈祠的重要意义不应被埋没于故纸堆里,作为战争动员机制,具有崇德报功性质的忠烈祠在抗战动员方面产生了积极影响。作为整合地域、培育现代国民的国家行为,战时忠烈祠的营建在近代以来民族主义发展、民族国家建构的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不应忽视。

近年来,海峡两岸逐渐加强对抗日战争与抗日烈士的纪念,数次从海外迎回抗战烈士灵位并供奉于忠烈祠之中。2011年,19名在缅甸阵亡的中国远征军将士遗骸在腾冲国殇墓园入土为安,落叶归根,忠魂归国。2013年,大陆方面又从缅甸迎回202位仁安羌大捷中牺牲的中国远征军将士灵位,供奉于湖南南岳忠烈祠。台湾当局也先后从印度、缅甸等地迎回阵亡将士灵位,供奉于台北圆山国民革命忠烈祠[17]。时至今日,忠烈祠继续发挥着砥砺精神、凝聚民心的重要作用。

注释:

① 笔者注:7月9日为国民革命军北伐誓师纪念日。

② 该阶段无直接数据表明,笔者系根据云南省档案馆所藏档案中于该时段呈报的《忠烈祠实况调查表》并与当地县志资料比对,去除已建,其余为新建数量。

③ 该表系笔者据多种资料制成,表格用语尽量忠实于原文,当时各县呈报《忠烈祠实况调查统计表》,含“建立情形”“建立时间”“供祀状况”“管理状况”等项,对笔者制作此表提供了重要参考。但并非上述各县均填报调查表,有些建祠县份仅见于省政府公布的建祠完成之名单中。故笔者通过比照多方资料,尽可能将建祠情形完整还原。本表县份顺序依照《云南行政纪实》第二册中《云南省现行行政区域概况表》之顺序排列。见《云南行政纪实》第二卷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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