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召开“十四五” 渔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会
2022-10-13本刊讯
8月24日,“十四五”渔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会在福建省宁德市召开。会前,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长唐仁健对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马有祥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渔业是农业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三五”以来,我国渔业积极转方式调结构,在产业发展、资源养护、科技装备、对外合作、执法监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2021年,水产品总产量6690万吨,为“菜篮子”产品稳价保供作出积极贡献,养殖产量与捕捞产量比例由“十三五”初的75:25提高至81:19,产业融合水平显著提高。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食物观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渔业在落实新发展理念、拓展食物来源、促进农民增收、服务外交大局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准确把握生产和生态、外延和内涵、国际和国内、发展和安全、监督管理和支持关爱五个关系,着力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立足大食物观,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工作定位,以深化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宜渔则渔,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生产和生态协调、发展和安全统筹,推动形成同市场需求相适应、同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渔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不断提高水产品稳产保供水平,全面提升渔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要稳步提升现有生产能力,着力抓好水产品稳产保供;要管好用好大水面,向江河湖海要食物;要扎实推进以长江为重点的水生生物保护,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要强化改革创新,提升渔业治理水平;要加强执法监管,守住渔业发展底线;要提高远洋渔业发展和对外合作水平,推动渔业“走出去”。
福建省副省长李建成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央外办、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中国海警局等部门,农业农村部相关司局、派出机构和事业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部门,水产相关高校和社团组织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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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五” 渔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会典型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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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渔业高质量发展底盘推动渔区渔民共同富裕
浙江省紧紧围绕“两个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奋斗目标,坚持数字引领、变革重塑,统筹安全与发展,以“两大改革”为抓手,大力实施涉海涉渔领域安全生产系统治理促进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高水平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出了一条改革破难、除险保安、产业共富的渔业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实施国家渔船渔港精密智控建设试点,建设渔船安全精密智控系统(浙渔安),通过重塑管理流程、重构制度体系、重建责任体系,实施渔船全生命周期和船员全职业周期在线管理,实现海上渔船安全闭环智慧化监管,推动渔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为全国渔业智治和平安渔场建设探路闯关。建设渔业产业大脑,推进政策制度重塑和业务流程再造,实现主体全上线、地图全覆盖、数据全贯通、业务全闭环、服务全集成、一码全管控,探索“产业地图+产业大脑+未来渔场”发展模式。
率先开展渔业职务船员改革,调整优化最低职务配员配备,完善船员培训考试发证,提高船员实操技能,保障船适航人适任;率先实施全县域限额捕捞试点,探索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路径;加快渔业互助保险改革,加强海钓、渔家民宿等新业态培育,促进资源、环境、产业、民生统筹协调发展。
全力打好涉海涉渔安全生产“春雷行动”,梳理明晰部门、属地、村企和船东船长的责任清单115项,严格实行“日通报、旬调度、月评价”制度,强化工作督查、执法检查,健全责任追究、安全生产与保险理赔挂钩等机制,推行乡镇联村、村联船和“乡镇+”综合管理模式,压紧压实四方责任。
开展海上“千万工程”和“病老”渔船专项整治,实施“万名船长”能力提升等工程,截至目前,浙江省共培育安全示范渔船427艘,淘汰“病老”渔船970艘,整治淘汰帆张网渔船303艘;培训渔船船长16812人,开展商渔船防碰撞专题警示教育412场次,举办万名船长安全大宣讲云直播活动,近7万人次参加现场直播,网上收看上百万人次,有效提升了渔船本质安全和船员安全素养。
构建“1+3+1+N”(1个渔业数据仓、3张基础网、1套渔船船员码、N个多跨场景)渔船安全精密智控体系,优化商渔船碰撞预警、重点渔船管控等5个多跨场景应用,做到“险可警、船可视、人可核、危可救、违可打”。8月1日开捕以来,“浙渔安”系统日均发送海上渔船各类预警1.5万次,动态干预渔船6000余艘次。在2021年以来的多次台风、寒潮中精准指挥渔船安全转移36.2万航次,救助涉险渔船816艘次、渔民6778人。
打好种业翻身仗,育成28个国家新品种,构建了育繁推一体化现代种业体系,罗氏沼虾、中华鳖、滩涂贝类等10余个优势品种和11家企业机构入选国家水产种业阵型企业名单,形成了一批水产种业集聚区。
加快推进“机器换人”,大力推广工厂化循环水、“跑道鱼”等智能化设施养殖,亩均产量和效益分别提高20%、50%。大力发展深远海设施养殖、岛礁围栏等新型模式(每立方水体增加效益258元),培育大黄鱼优势产业集聚区,年产值近40亿元,成为沿海渔民的“共富鱼”。
推进生态高效渔业技术变革和模式创新,推广稻渔综合种养面积62万亩(亩均增效3000元~5000元),创新龙游“龙和模式”、三门青蟹等新型生产经营模式,推动“水塘变股权、渔民当股东、收益有分红”,促进渔民共同富裕和集体经济发展。
做强做优舟山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建设好温岭、岱山等国家级渔港经济区,延伸发展预制菜、渔业观光等新产业新业态。如长兴县洪桥镇通过渔文旅融合发展,实现户均增收4.9万元,促进了扩中提低。
下一步,浙江省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向江河湖海要食物”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深化渔业综合管理改革,守牢渔业安全底线,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和农村农民共同富裕先行提供浙江方案,以高水平安全和高质量发展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以高质量发展推动福海粮仓建设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大食物观”的重要论述,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福建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聚焦渔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福海粮仓,推进渔区振兴、渔业增效、渔民增收取得扎实成效。
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海洋经济发展,将海洋经济列为福建省“四大经济”之一,并将渔业作为重要产业加以培育。2021年,福建省委召开福建省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省政府相继出台《“十四五”海洋强省建设规划》《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渔港布局与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快渔港建设若干意见》《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海上养殖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等政策措施,为渔业高质量发展创造前所未有的良好环境。积极对冲疫情影响,加强水产品稳产保供,在全国率先出台“渔十条”,推进惠渔政策直达快享。近年来,福建省渔业经济年均增长速度5%,渔业产值占大农业比重30%以上;2021年水产品总产量853万吨,居全国第三。
优化养殖规划布局,福建省67个县级和10个市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全部编制发布,养殖证实现应发尽发。坚持质量兴渔,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养殖主体实现尾水治理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全面实施海上养殖转型升级,坚持统筹谋划、明晰产权、创新机制、整体推进,奋力攻坚完成宁德海上养殖综合整治任务,建成绿色养殖示范区,被评为国家审计署生态审计典型案例、全国水产养殖高质量绿色发展典型。开展大规模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改造塑胶渔排73万口、贝藻类筏式养殖50万亩、新建深水大网箱4300口。加快推进“百台万吨”深海养殖计划,已投建12台(套),居全国前列,推广三倍体牡蛎深海养殖面积超20万亩。大力发展碳汇渔业,开展全国首宗海洋渔业碳汇交易。
做大水产加工业,创建闽东、闽中、闽南三大水产加工集聚区和30个产值超20亿加工强县,形成大黄鱼、鳗鱼等超百亿元产业链7条。发展水产预制菜,打造“福渔”品牌,推动水产品有效对接市场,2021年,福建省水产品出口78亿美元,占全国水产品出口总额36%,连续九年居全国第一。做强远洋渔业,鼓励“造大船、闯深海”,拓展发展空间,培优做强全产业链,加快福州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建设,主动融入“两国双园”建设。2021年,福建省远洋渔业产量61万吨,海外养殖面积超5000公顷,综合实力居全国前列。做优休闲渔业,加快构建渔旅融合发展新格局,打造渔业产业强镇,发展“渔人码头”新业态,培育“水乡渔村”223家,金鱼养殖规模全国第一。
加速渔港建设攻坚,统一开展新一轮规划226个渔港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外业调查,实行分级集中审批,创新建立“一县一主体”项目建设机制,将渔港建设列入海洋经济绩效考核,加强统筹调度,推进渔港建设全面提速。厦门欧厝、连江黄岐国家渔港经济区获批建设。加快水产种业振兴,全面完成第一次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任务,实施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建设一批遗传育种中心、种质资源库、原良种场和水产种业基地,大黄鱼、鲍鱼等6个优势特色种业规模全国领先。加强“智慧海洋”迭代创新,为福建省1.3万艘海洋渔船全部安装北斗定位仪,率先研发渔船“插卡式AIS”,实施“宽带入海”项目,为渔船配备高通量卫星电话,实现“看得见、呼得着”目标,获省直机关年度绩效创新考评第一名。
深化“百千万万”渔安行动,推进百名干部驻渔港蹲点,建设千里岸线“空天地潜”海洋观测网,开展万名船员安全技能大培训,落实万艘渔船组织化全覆盖,提升渔业生产本质安全水平。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实施标准化生产,福建省4100个水产养殖主体全部纳入“一品一码”追溯系统严管,近年来产地抽检合格率在99%以上。优化渔业保险“增点扩面提标”,首创开展水产养殖台风指数、塑胶渔排、赤潮指数、大黄鱼价格指数等保险,渔工渔船覆盖率95%以上,远洋渔船渔工实现全覆盖,保费近4亿元,提供风险保障800亿元。
着力推动“四个转变”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
近年来,在农业农村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山东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海洋牧场是发展趋势,山东可以搞试点”的重要指示要求,把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作为打造“海上粮仓”、发展海洋经济、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累计创建省级以上海洋牧场示范区129处,其中国家级59处,总面积达9万多公顷。
2018年,全国海洋牧场现场会在烟台市召开,山东省开启试点任务。2020年,山东省委、省政府召开山东省海洋牧场建设现场推进会,对海洋牧场建设进行了再部署、再动员。
编制《山东省海洋牧场建设规划》和《山东省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综合试点方案》,确立了“一体两带三区四园多点”空间布局,全面推进试点工作。
先后出台《关于支持海洋牧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金融支持海洋牧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启动海洋牧场深海网箱养殖金融服务创新试点,探索“保险+信贷”模式,逐步形成了财政、金融、保险等相互配套的政策框架。山东省累计投入省级以上财政资金约15亿元,带动社会投资40多亿元。
成立海洋牧场专家咨询委员会,将政府的政策优势、科研机构的技术优势、企业的资金和管理优势、合作社的规模优势、渔户发展生产的积极性结合起来,建立起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多方协作,实现共建共赢。
坚持先“耕海”后“牧渔”原则,持续改善海洋生态环境,构建渔业可持续发展体系。
以桑沟湾多营养层次生态循环为基础,创新提出“721”养殖模式,大力推广“藻—贝”“藻—贝—参”“藻—贝—鱼”等生态模式,实现了生态保护和经济效益协同发展。
以构件礁、藻礁等十余类人工鱼礁为重点,建设人工鱼礁区260余处、1900多万空方。礁区建成一年后基础生产力平均提升11.2%,物种多样性指数最高提升60.5%。
坚持公益性增殖放流、群众性底播增殖和社会性放流放生等三位一体、协同推进,创新开展6月6日全国“放鱼日”“碧水责任·云放鱼”活动,打造全民参与的大养护、大放流格局。2019年~2021年,累计增殖放流各类苗种226.8亿单位。
以各类平台为载体,助推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
建成全国首个海底观测系统,打造“透明海洋牧场”,初步实现了“可视、可测、可预警”。
立足海洋牧场走向深远海,引导海洋牧场企业与中集来福士等海工企业对接,建造多功能海洋牧场平台60余座,有效解决了生态监测设备无稳定载体、海区管护人员无安全驻地等诸多难题。
实施种业扶优行动,遴选26家水产种业领军企业,强化政策扶持,逐步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体系。长牡蛎“海益1号”、刺参“安源1号”等一批适宜北方地区的新品种通过国家审定。
山东省大型深远海智能养殖装备达20台(套),初步形成了以深水抗风浪网箱为基础,大型深水智能网箱和养殖工船协同推进的深远海养殖新格局。“深蓝1号”经过不断改造升级,在离岸120多海里的黄海冷水团海域,实现规模化养殖大西洋鲑;全球首艘10万吨级养殖工船“国信1号”已于2022年5月20日运营;烟台“百箱计划”深远海养殖试点扎实推进。
深入挖掘渔业文化、滨海旅游资源,推动“钓鱼、游玩、餐饮、住宿”等多功能一体化发展,创建省级休闲海钓示范基地15处,打造了“海上度假村”“渔夫垂钓”等一大批特色鲜明的休闲渔业知名品牌。
大力推广“大渔带小渔”“渔旅共建”“牧场+海工”等合作模式,吸引大型国企、社会工商资本等积极参与建设,推动多种经营主体融合发展,促进渔业升级、渔民增收、渔村发展。
打好“十年禁渔”和渔业高质量发展组合拳
湖北省是“千湖之省、鱼米之乡”。近年来,湖北省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禁渔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工作部署,坚决扛起生态大省政治责任和淡水渔业大省保供责任,全面落实禁渔工作要求,着力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开创出长江禁渔和渔业生产统筹发展新局面。
继2020年禁捕退捕攻坚战实现圆满收官以来,湖北省上下按照农业农村部“三步走”总体部署,慎终如始、久久为功,坚持不懈打好长江“十年禁渔”持久战。
切实担负起长江“十年禁渔”的政治责任,做到持续高位推进。湖北省委书记王蒙徽作出重要批示,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长办公会专门研究审议长江禁渔与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提升工作。各级党政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为推动禁渔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围绕“三年强基础、顶得住”的工作目标,湖北省把握监管重点、聚焦装备弱点,累计投入3.55亿元,装备一批执法码头、船艇和无人机等;投入4.07亿元建设“天网工程”视频监控系统88个,渔业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退捕渔民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省级层面新出台系列政策,退捕渔民三年过渡期生活补助政策已按标准兑现;省级财政从2022年起对1705名巡护员,按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补助工资,以乡(镇)长和村长为主体的983名江段长、3455名岸线长已全员到位,为“十年禁渔”提供了强力支撑。
按照全链条、全区域、全时空监管方式,坚持严字当头,全面建立省、市、县三级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对新增“三无”船舶坚持零容忍,依法取缔2.8万艘。持续实施全环节高压严打,相继开展“亮剑”“春季护渔”“断链”“明察暗访”等专项执法行动。2022年,月均查处禁捕水域非法捕捞案件已降至8起,禁渔水域渔业资源快速恢复,监利断面“四大家鱼”鱼苗发生量约50亿尾,是禁渔前的5倍。
立足发展新阶段,把握发展新理念,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在大湖大库渔业资源利用上,通过组建国有平台和明确利用权限,促进统一经营与保护,一批实力强劲的新型经营主体应运而生;在池塘健康养殖上,依据规划全面布局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示范点,推进渔业规模化、高质化、绿色化、信息化、景观化转型发展步入快车道;在养殖品种结构调整上,主抓长江七大品种的繁育攻关和养殖技术推广,促进养殖品种结构深度调整和渔业养殖质效提升;在做大做强淡水鱼(小龙虾)产业链上,通过主抓二产补链强链,助推一产联农带农,促进三产提档升级,补链强链效应明显,湖北省渔业高质发展动能强劲。
认真贯彻落实现代渔业发展理念,围绕发展设施渔业,结合省情、渔情实际,进行制度性设计、标准化推进。在湖北省委一号文件中,部署实施提升设施渔业行动;联合十厅局,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意见》《推进湖北省渔业现代化“十四五”规划》,明确推广陆基工程化、池塘设施化、循环水养殖工厂化等现代养殖方式,进一步指明现代渔业发展路径。
统筹资金采取奖补形式支持各地发展设施渔业,目前已建成圈养桶1330个、陆基圆池4916个、池塘跑道820条、工厂化循环水养殖规模163万m³,湖北省设施渔业规模达462万m³,比2020年增长近6倍。湖北省经营主体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20个、投资额58.9亿元。一大批在线监测、精准饲喂、智能增氧、自动净化等数字化智能化水产设备被广泛应用。
针对山区渔业相对落后的问题,积极对接脱贫县产业振兴,充分利用山泉水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陆基工程化、“零排放”圈养桶等高效生态养殖模式,可有效缓解丘陵山区“吃鱼贵、吃鱼少、养殖弱”的问题,成为湖北省渔业发展新的增长极。十堰市积极转型发展,2021年~2022年已建拟建规模达120.1万m³。
统筹推进“十年禁渔”和渔业产业绿色发展,是发展所需、民生所指、使命所系、职责所在。下一步,湖北省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强化责任担当,创新发展思路,继续巩固湖北省淡水渔业大省的地位,为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积极发挥荆楚作用、贡献湖北力量!
夯实基础 抢抓机遇全力推动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以来,广东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广东省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及广东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提高渔业现代化水平,保障优质水产品供给,积极推动渔民持续增收,乡村全面振兴。
广东省珠三角地区养殖池塘面积大,传统水产养殖业发达。为推动养殖业转型升级,从2021年起,广东省计划用三年时间,在珠三角九市开展养殖池塘升级改造行动,以规模养殖场、连片养殖场为重点,推进100万亩养殖池塘升级改造,建设30个示范性美丽渔场、10个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100个水产品质量安全智检小站,推广绿色、健康、生态养殖模式,实现提质、增效、稳产、减排、绿色的高质量发展目标。
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时任省委常委叶贞琴亲自带队调研谋划,将2021年确定为广东省渔业转型升级年。召开珠三角百万亩池塘升级改造暨广东省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现场会,全面部署开展池塘升级改造。广东省政府印发《珠三角百万亩养殖池塘升级改造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衔接乡村振兴、国土空间、食品安全、水污染防治、万里碧道等重要规划,统筹组织实施。
通过加强财政资金投入,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形成“政府扶持、金融支持、企业自筹、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2021年,统筹中央、省及市县财政资金5.5亿元,带动企业自筹投入4768万元,省农信联社授信500亿元,支持珠三角九市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工作。
充分发挥在粤渔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作用,加大水产养殖先进技术推广力度。重点推广集中连片池塘“三池两坝”等14种尾水处理模式。组织开展鱼塘种稻试验研究,建设鱼塘种稻综合种养模式示范推广基地。
通过利用公共媒体,广泛宣传水产养殖转型升级的发展理念,全方位、多层次示范推广,营造政府推动、主体实施、养殖户自主参与、社会各界支持的良好氛围。
2019年以来,广东省在全国率先组织化、系统化推进预制菜产业,取得了“品牌响了、行业兴了、产品火了”等一揽子工作成效。
经过“下产区、进工厂、走市场”等实践探索,积极谋划产业发展顶层设计,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快推进广东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发布预制菜18项关键技术,成立全国首个省级预制菜产业联合研究院,力争在3年内建成具有全国乃至全球影响力的预制菜全产业链研发平台。发布预制菜七项团体标准,提升预制菜产品品质和食品安全水平等。
着力推动预制菜产业集群发展。2022年,共有11个预制菜产业园获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立项。重点培育一批预制菜示范企业,涌现了国联水产、恒兴集团、雪印集团等十大头部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广东省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始终把联农助农作为预制菜发展重要落脚点,搭建“小农户”对接“大市场”和现代农业的桥梁,建立健全现代农业企业与农民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湛江吴川布局百亿烤鱼产业链,打造“中国烤鱼之都”,带动罗非鱼塘头收购价升量长,为养殖户每年带来至少30亿元的增收。
下一步,广东省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的部署,特别是马有祥副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创新,加快转型升级,实现广东省渔业产业振兴、绿色发展、环境优美、渔民富裕。
大力发展稻螺综合种养助推螺蛳粉产业做大做强
广西壮族自治区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阳光充足,雨水充沛,现有稻田面积2310万亩,保水田1627万亩,其中超过1000万亩的保水田适宜发展稻渔综合种养。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食物观”的重要指示精神,将稻渔综合种养产业作为稳粮增收和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累计投入资金超过3.2亿元,摸索和总结出广西壮族自治区“稻渔生态综合种养十大模式”,稻渔综合种养总体规模达120万亩。从2016年起,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动对接服务柳州螺蛳粉原料供给,累计投入资金超过1亿元支持稻螺综合种养。截至目前,柳州市螺蛳养殖面积超过6万亩,产量超过1.8万吨,产值超过2亿元,有力助推“小米粉”形成“大产业”,仅2021年柳州螺蛳粉全产业链销售收入就超过500亿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稻渔综合种养产业,主要领导先后作出指示批示,政府针对性出台了《广西稻渔综合种养业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推进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针对稻螺种养强调采取整县推进方式,根本上保证了螺蛳养殖的高起点定位。柳州市印发了《大力推进柳州螺蛳粉产业升级发展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柳州螺蛳粉高质量发展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及《柳州螺蛳养殖技术规程》《螺蛳养殖基地建设规范》等政策文件和行业标准,用工业化理念和产业化思维谋划推动产业发展,形成了螺蛳品种选育、健康养殖、基地建设到饲料加工全体系的稻螺综合种养技术标准体系,确保柳州螺蛳粉产业向标准化和规范化方向迈进。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积极统筹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专项资金和科技创新驱动发展重大专项资金,按照“打造样板、示范引领、以点及面、全面覆盖”的工作思路,努力培育新型规模化生产主体。截至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累计建成200亩以上连片高标准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210个,每亩给予财政补助资金3000元。为调动农户积极性,广西壮族自治区鼓励有条件的市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补助螺蛳养殖。柳州市在自治区基础上,还对发展“广西三江模式”稻螺养殖的额外补助1000元/亩,对发展低产田主养螺蛳的额外补助1200元/亩,对发展稻(藕)田套养螺蛳的额外补助500元/亩。截至目前,柳州市已认定柳州螺蛳粉原材料(螺蛳养殖)示范基地7个,总面积3248亩。
一方面,充分发挥“稻渔综合种养院士工作站、工作基地”效能,整合渔业、水稻等相关专家,建设专业人才队伍,通过印发资料、举办培训班、深入现场等形式,为农户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服务。另一方面,组建了自治区稻渔综合种养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专家组,围绕螺蛳粉产业发展需求,对螺蛳养殖多项关键技术展开研究。目前,已经确定螺蛳养殖的主推品种,总结出“稻+螺”“稻+螺+虾”等成熟养殖模式,研究低成本田螺发酵饲料制作方法一个,研制螺蛳发酵饲料、发酵真空包装饲料、颗粒饲料等三种。在柳州市螺蛳养殖核心示范基地,稻田亩产鲜螺超过1300公斤。
第一,积极探索“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等模式,鼓励农户以劳动力、土地、资本入股,不断深化利益联结,联农助农裕农成效显著,广西壮族自治区螺蛳养殖户超过8万人,人均养螺年增收超3000元。第二,利用召开座谈会、现场会、走访调研等形式,为螺蛳粉生产企业与螺蛳养殖企业搭桥牵线,促进产销衔接。鼓励企业发展螺蛳精深加工,研发以螺蛳为主料的螺蛳小吃、螺蛳菜品并推向市场,抢占水产预制菜发展桥头堡。第三,注重品牌建设,强化文旅结合,提升“柳州螺蛳”知名度。先后举办多届柳州螺蛳文化美食节,通过开展嗦螺大赛、厨艺大比拼、田螺姑娘评选等活动,推广螺蛳美食,宣传螺蛳文化。结合“稻鱼节”“多耶节”等柳州传统节日,将稻螺综合种养与侗乡、苗乡的农耕文化和山水景观无缝衔接,不断延伸产业链条和增加产业附加值。
以建设“鱼米之乡”为抓手推动川鱼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川省是千河之省、西部水产大省。近年来,四川省坚持把建设“鱼米之乡”作为推动川鱼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抓手,健全政策体系,强化工作举措,推动“一地双业、一水双用、一田双收”,走出一条“稳粮、增渔、促收”的新路子。
四川省委、省政府将“鱼米之乡”建设纳入四川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重点在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布局建设“鱼米之乡”100个以上;在川南布局建设稻虾综合种养产业带,实施“早虾出川南”行动;在成渝毗邻地区布局打造100万亩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带,共建“巴蜀鱼米之乡”。
四川省委连续两年在一号文件中部署“鱼米之乡”建设,建立“省领导分产业推进、市抓县、县管园”推进机制,明确一位省领导联系指导推进川鱼产业发展。2020年以来省领导先后召开5次会议研究部署推进。
四川省政府设立“鱼米之乡”省级财政专项,每年投入1亿元,每县支持1000万元建设“鱼米之乡”。并把“鱼米之乡”建设与高标准农田、现代农业园区、宜居乡村等涉农项目整合统筹实施。
2020年以来,按照“先建后补”方式,在32个县市区开展“鱼米之乡”建设试点,鼓励因地制宜探索实践,已形成“稻渔共生”沟凼式、“稻虾轮作”平田式、“设施渔业+稻田”种养循环式等三种成熟模式推广建设。
制定《四川省稻渔综合种养技术指南》,发布山区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稻鱼稻鳅等养殖技术规范10个,明确沟坑占比、粮食产量、产品质量等要求,推行标准化生产。2021年,“鱼米之乡”核心区水稻均产1060斤/亩、渔业产值2280元/亩,比单一种粮效益平均提高1倍以上。
紧紧围绕地域特色抓品牌建设,提升品牌知名度和附加值,已培育“王家贡米”等稻渔米绿色有机品牌18个,“富利香鳅”等水产品牌10个,创建“隆昌稻田虾”等稻渔公共区域品牌11个。
依托四川农业大学、四川省农业科学院等高校及科研单位,选育1个稻渔专用水稻新品种“天泰优808”、1个水产新品种乌鳢“玉龙一号”,筛选推广优质水稻品种8个、水产品种10余个。四川省稻渔生态种养关键技术创新与应用获得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一等奖、四川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建立专家工作站和“新农人”技术服务专业合作社,全面构建“科研机构+专家工作站+社会化服务队伍+产业基地”的农技服务体系,2022年已累计向经营主体提供养殖、种植、病害防控等技术咨询服务上万人次。
在核心重点区域,积极扶持壮大稻渔良种繁育、农机服务、市场销售等领域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社会化服务机构50余家,为农户提供全产业链标准化服务和技术支持。
优先在“鱼米之乡”建设区域,布局建设水产、粮油园区,建成稻渔类省级星级园区4个、市县级30个,隆昌市和开江县稻渔园区纳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培育,初步形成国、省、市、县四级稻渔现代农业园区梯次发展格局。
按照“种养循环、生态宜居”思路,将宜居乡村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在“鱼米之乡”建设区域,核心区域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90%,行政村垃圾、污水有效处置率分别超过96%、70%。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联动打造餐饮垂钓、文化旅游、休闲康养、渔事体验等新业态,积极开展小龙虾节、稻渔节等特色活动,2021年,四川省累计举办特色活动100次以上,有力促进了区域产业融合发展。
下一步,四川省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特别是马有祥副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聚焦打造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重要使命,加快推进“鱼米之乡”建设,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四川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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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养殖综合整治 来看看 “宁德模式” 怎么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快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8月23日~24日,农业农村部在福建省宁德市召开“十四五”渔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会。
宁德市海域面积4.45万km,大陆海岸线1046km,均占福建省1/3左右。“开发三都澳”,承载着几代闽东人开发海洋、经略海洋、保护海洋的梦想,在这片海域上,有60万人从事海上养殖、捕捞和销售。然而,随着过去海上养殖业的盲目扩张,无度无序无质养殖问题愈加突出,且传统养殖设施抗风浪能力差、易损毁,导致大量的海漂垃圾长期堆积,严重影响了海洋生态环境和三都澳可持续开发。
近年来,宁德市委、市政府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要把三都澳规划好、开发好”的殷切嘱托,全面打响为期两年的海上养殖综合整治攻坚战,走出了一条依法养殖、科学养殖、环保养殖的路子,践行了渔业高质量发展理念,给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宁德答卷”。
一、具体做法
一是强化领导,多方协同。成立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整治指挥部,将公、检、法机关及驻宁海军部队一并纳入指挥部,主要领导每月召开一次现场会,经常性深入实地督查,分管领导每周召开一次协调会,现场协调解决问题。同时,市里明确将整治工作纳入干部一线跟踪考察和容错纠错范畴,使宁德市2400多名干部放下思想包袱,全身心投入整治工作,并及时提拔重用一批表现突出的干部。各机关单位、各沿海县(市、区)以及乡镇也建立健全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形成市、县、乡、村分级负责、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良好格局。
二是规划引领,疏堵结合。重新编制颁布市、县两级《海水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将宁德市海域划分为禁养区、养殖区和限养区,有效解决了“哪里可以养、养什么、养多少、怎么养”的问题。颁布实施《三都澳海域环境保护办法》《三都澳海域环境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制定出台升级改造实施方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塑胶产品质量控制守则、市场竞争行为规范等80多份文件,确保各项整治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是全力攻坚,系统整治。针对重点难点海域出现的违规养殖行为,以县为单位多次组织开展“千人作战”和“百日攻坚”行动,并协调开展县际海域联合整治,连片成规模推进,实现了256万亩禁养区养殖设施全部清退。聚焦源头治理,开展联合执法、全面摸排,依法查封关停62家非环保海上养殖设施生产企业,并24小时从严查控外地流入的非环保养殖设施,实现了本地生产完全禁止、外地流入属地管控、新增下水有效杜绝。
一是依法用海严准入。按照“海域所有权属于国家、审批权归于政府、使用权赋予各村、承包权授予养殖户(企业)”的原则,统筹宁德市沿海4个县(市、区)、34个乡镇(街道)和361个村(居)的力量,在强力清退禁养区养殖设施的同时,加快推进条件成熟、符合用海规划的海域使用权和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发放,在短时间内打破长期以来村前海域“谁占有谁使用”的格局,强化群众“海域国有、依法管理、有偿用海、持证养殖”的观念。
二是创新模式优服务。注重结合实际,敢于创新突破,千方百计强化服务保障。针对养殖设施技术规范标准空白问题,宁德市摸索编制了全国首个港湾塑胶养殖设施工程技术规范,并专门成立宁德市塑胶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对浮球、踏板及管材等开展监督抽查,切实保障塑胶养殖设施整体质量。针对升级改造资金不足问题,宁德市主动对接金融机构,争取18.1亿元的环保专项PSL贷款和30亿元的养殖设施升级改造授信,并创新“渔排养殖贷”,实现养殖权证、塑胶渔排等可抵押贷款,为养殖户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针对塑胶设施防范台风问题,宁德市组织编印了《海上塑胶渔排固泊系统和减压阻流设施建设工作手册》,逐户逐排指导养殖户做好塑胶渔排下水组装、锚固及挡流防浪设施安装,筑牢防御屏障,并创新推广养殖台风指数险以及塑胶设施财产险、质量险和大黄鱼养殖目标价格指数险,引导养殖户购买保险约1.3亿元,提供风险保障约30亿元,进一步分散养殖风险,有效解决了养殖户的后顾之忧。针对渔病寻医问诊难问题,宁德市建设海上绿色养殖技术服务平台,构建岸上门诊、海上巡诊与远程诊疗相结合的渔病防控服务网络,定期开展病害防控、药残检测、产地检疫及渔病诊断服务。目前,已建成1个市级海上绿色养殖服务中心(总院)、4个县级海上绿色养殖服务站(分院)、3个乡级海上绿色养殖服务部(门诊部)及6个村级海上绿色养殖服务点(巡诊中心)。
三是大胆探索促转型。推动建设万亩连片示范区10个;推行养殖网箱“小改大”,进一步缩减养殖面积、优化养殖布局;探索养殖网箱“内转外”,深远海养殖平台“宁德1号”项目顺利开工建设,养殖水体达6.5万m,海水养殖从内湾型、粗放型、低端型逐步向深远海、集约型、高端型转变。推进“海上社区”建设,不断拓展党群服务、群众诉求、设施技术、绿色养殖、物业管理等功能,进一步提升海上养殖综合治理水平,目前建成“海上社区”15个。同时,积极推广渔排“风光储充用”“海上田园”综合体、“渔业+”等模式,推动旅游、娱乐与生态渔业有机融合,走出一条产业与生态协调发展的路子。
一是分层级清理。在市属国有企业城建集团中专门成立宁德城投蓝海公司,组建海上环卫队伍,配备人员200余人,配置打捞船只32艘,全权负责三都澳和沙埕港内高潮线以下海漂垃圾打捞。同时,明确湾外海漂垃圾由相关县(市、区)包片、分段进行清理,已确权海域由业主单位或沿海乡(镇)负责清理,建立起分区域分层级的海漂垃圾陆海统筹治理机制,有效解决了海漂垃圾清理责任模糊、手段缺失、根治乏力的顽疾。
二是减量化管控。建立海上养殖区垃圾收集转运制度,落实渔业船舶“两桶”(垃圾桶、油污桶)配备,实现垃圾统一收集转运上岸。为有效杜绝岸上垃圾入海,防止陆域与海漂垃圾保洁相互推诿,实施沿海乡村垃圾保洁与海漂垃圾陆海统筹,统一委托宁德市城投蓝海公司一体运作。目前,沿海四县(市、区)共有29个海沿乡镇的532个行政村纳入陆海统筹,实现陆域和海上保洁“一只扫把”负责。
三是无害化处理。由蓝海公司与沿海县(市、区)共同研究确定一批海漂垃圾上岸装卸码头和固定堆场,建设一批海漂垃圾转运处置点,并配备粉碎机、压缩机等相应的海漂垃圾无害化处理设备,对打捞上岸和岸边清理的海漂垃圾进行分类堆存并及时转运处置,确保垃圾都能得到循环利用或环保处理,目前宁德市建成多个海漂垃圾转运处置点。
二、取得成效
福建省市县累计投入资金45.48亿元,清退禁养区渔排26.71万口、贝藻类6.55万亩;养殖区和限养区升级改造标准渔排55.75万口、深水大网箱3450口(相当于标准渔排13.89万口)、贝藻类33.74万亩。整治成效得到国家有关部委和福建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清海”工作“宁德模式”被列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督察整改看成效”典型案例和全国水产养殖高质量绿色发展典型案例,被国家发改委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典型经验复制推广。
通过实施系列改革举措,海上养殖综合整治取得了决定性胜利,三都澳和沙埕港近海海域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得到了根本性改善,“颜值”更高更靓。特别是对海洋生态环境最为挑剔的“海上大熊猫”——中华白海豚,在销声匿迹20多年后,频繁重返闽东这片蔚蓝的海域。
通过实施养殖用海改革,进一步厘清海域权属权证关系,群众原本根深蒂固的“祖宗海”“门前海”等观念逐步淡化,海域国有、依法用海、有偿用海、持证养殖成为普遍共识,自发参与“退养还海”、升级改造的群众越来越多,抢占资源、污染海域的事件越来越少,因养殖用海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明显减少,社会更加安定和谐。
通过科学规划布局、缩减养殖规模、改造养殖设施等改革举措,三都澳海域水质得到了净化,养殖深度大幅增加,养殖密度大幅降低,渔业病害明显减少,鱼类成活率大为提高,鱼类品质持续优化,海水养殖产量、海水养殖产值、渔民人均纯收入较整治前分别提高了27.3%、49%、40.9%。
首创融检测、锚固、融资、保险于一体,速度、质量、安全、效益同步保障的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升级改造后的塑胶养殖设施不论是选型、原料,还是配套的锚固系统、减压挡流设施,在防抗海流变形和台风破坏方面的能力均明显提升,海上作业安全系数显著提高,遇险保障体系建立健全。
通过实施海域权属分置改革,既落实了国家对海域的支配权利,实现海域从资源到资产、再到资本的转变;又进一步拓宽了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渠道,沿海行政村每年通过分包海域养殖权,获得村财收入,进一步发展了村集体经济。同时,还有效解决了海域退养后群众的“出路”问题,基本满足了群众养殖生产需要,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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