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部署渔业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工作
2022-10-13本刊讯
自8月1日起,东海部分作业类型渔船陆续开渔,海上作业渔船数量激增,周边海域极端天气频繁出现,一些地方渔港渔船发生新冠疫情,海上渔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风险大幅增加。8月6日,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印发通知,要求沿海各地渔业渔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渔船备航、出海、返港等重点环节安全监管与疫情防控工作。
加强渔船出航前检查。认真落实渔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渔船出航前各项检查,督促指导渔船配齐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所需物资装备,及时整改渔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切实做到“渔船不安全不出海、必备措施不到位不出海”。
强化海上作业管理。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海上作业渔船船位动态监控,及时推送海上天气信息,督促船东船长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规定,强化出海作业期间值班瞭望,坚决防范船舶碰撞事件发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与境外渔船渔民接触,严禁擅自在海上与境外渔船渔民进行渔获交易。强化海上渔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活动,发现涉嫌与境外渔船渔民进行渔获物非法交易等犯罪线索,及时移送海警、公安部门处理。
严格进出港报告。加大渔港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渔船作业类型和出海资格核验,严禁休渔渔船私自出海,加强渔获物上岸监督检查,认真核实渔获物来源,督促渔船船长认真落实进出渔港报告制度,离港和返港前及时向渔港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有关情况,遵守停靠港所在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切实做好船员和渔船防疫消杀,避免发生疫情船岸传播。
加强渔民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宣传牌、明白纸、抖音短视频等渔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强化渔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渔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知识等宣传引导,大力实施警示教育,提高渔民遵纪守法、自我防护意识,筑牢渔业安全生产和疫情海上输入的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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