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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特征、问题及对策

2022-10-11赵洪丹陈丽爽

关键词:普惠金融服务金融

马 千,赵洪丹,陈丽爽

(吉林师范大学,吉林 四平 136000)

0 引言

自2005年联合国提出普惠金融概念以来,普惠金融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即萌芽阶段、互联网化阶段、数字化阶段。数字普惠金融是普惠金融的发展方向。数字普惠金融可以理解为数字技术与普惠金融的有机结合,即数字普惠金融以实现金融普惠为基本理念和根本原则,运用数字技术提供高覆盖率、高获得性和高满意度的一种金融服务模式。数字普惠金融为我国提高金融服务效率,特别是解决农村金融服务质量不高这一难题提供了可行方案。理论和实践表明,金融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存在门槛[1],农村金融发展难题之一是农村金融机构与农村经济主体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2]。数字普惠金融可以有效降低金融服务门槛,并在缓解金融交易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方面具有显著优势。相较于传统金融服务而言,数字普惠金融可以显著降低金融服务供需双方的交通成本、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有效突破时间和空间限制,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范围,极大提高人们的金融服务可得性。同时,数字普惠金融运用长尾理论,保证了其商业可持续发展。随着数字普惠金融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以及金融科技的高度渗透,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日新月异,已成为世界金融发展共识。2016年9月,在中国杭州举行的G20峰会通过了《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文件,该文件成为推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首个国际性的共同纲领,随后数字普惠金融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发展,促进了经济活动参与者之间的有效联动。在中国,数字普惠金融的深入实践较早始于互联网科技公司,目前几乎所有大中小型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和一些消费金融公司都已全面探索数字普惠金融服务模式。许多学者[1-3]围绕数字普惠金融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从不同角度阐述了数字普惠金融的概念内涵、意义作用和发展模式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数字普惠金融发展问题。国务院在2015年颁布《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积极引导各类普惠金融服务主体借助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降低金融交易成本,延伸服务半径,拓展普惠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增强金融普惠性”。《“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提出完善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增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能力。2022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我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指明了战略方向。本文围绕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基本特征和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针对性政策建议,可以为政府部门有关决策提供参考,为相关研究提供借鉴。

1 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特征分析

近年来,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数字技术不断发展,数字普惠金融作为数字技术与普惠金融深度融合的新业态,呈现出一些显著的发展特征,有必要对其进行系统分析和总结。本文采用《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2011-2020)》对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特征进行研究。《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2011-2020)》在现有文献和国际组织提出的传统普惠金融指标基础上,结合数字金融服务新形势、新特征,从覆盖广度、使用深度和数字化程度三个维度构建数字普惠金融指数体系,形成33个具体指标,涵盖中国内地31个省级行政区域、337个地级以上城市和约2800个县级行政区域,其在选取数据方面兼顾了数据的可得性和可靠性,可以较好地衡量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根据《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2011-2020)》,整理了2011-2020年中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数字普惠金融指数,详见表1。由表1可知,2011年,各省份的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大约位于16-80区间,最高的为上海80.19,最低的为西藏16.22。在近10年,中国各省的数字普惠金融迅速发展。2020年,各省的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大约位于300-400区间,最高的为上海431.93,最低的为青海298.23。从2011年至2020年,中国各省的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呈现较大幅度的增长,数字普惠金融指数最高值和最低值分别增长超过17倍和4倍。同时,中国各省的数字普惠金融指数范围区间逐渐缩小,2011年数字普惠金融指数最高值与最低值之比接近5:1,而2020年的该比值约为1.4:1,这表明各省的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趋于收敛。

表1 2011-2020年中国各省数字普惠金融指数(续)

表1 2011-2020年中国各省数字普惠金融指数

1.1 时间特征

数字普惠金融实现跨越式发展,其发展水平主要通过数字普惠金融指数来体现,如图1所示。从时间维度上来看,中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非常迅速。根据《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2011-2020)》,2011年各省数字普惠金融指数的中位数为33.58,到2015年增长到214.55,2020年进一步增长到334.82,增长态势明显。2011-2020年,省级数字普惠金融指数的中位数增长9倍多,其中2011-2015年增长迅速,而2016-2020增长大幅放缓。总体来看,2011年以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的影响使得中国数字普惠金融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趋势。但是,近些年来,数字普惠金融发展速度有放缓的迹象,2018-2020年,各省数字普惠金融指数中位数的增长率分别为10.26%、7.75%和5.58%,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随着数字普惠金融的不断普及,其发展已经进入了常态化阶段。[4]

图1 2011-2020省级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均值、中位数和增速

1.2 空间特征

数字普惠金融存在地区差异,如图2所示。2020年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呈现出不同的梯队。第一梯队主要包含上海、北京和浙江三地,而第二梯队包含江苏到云南等地,第三梯队则是西藏、宁夏等其余9个省份。从地域维度上来看,数字普惠金融的增长存在较大区域异质性,具体表现为东部沿海地区的发展相对较好,如上海等地,2020年普惠金融指数达到431.93;而西部地区发展相对比较落后,如内蒙等地,其2020年普惠金融指数仅有309.39,表现出东高西低的发展态势,中部地区则略高于西部地区,但差异并不明显。不同区域之间由于不同的禀赋条件以及政策扶持力度等原因而产生了发展差异。[5]

图2 2020各省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分布

本文以秦岭-淮河线为自然分界线将我国划分为南方和北方,对中国南方和北方的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差异进行深入研究。图3显示了中国南方和北方省份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差异变化趋势。从2011年到2020年,南方和北方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均值差异不大,南方整体略高于北方,但北方的追赶态势明显,特别是2011-2014年,其均值差异由0.79上涨到0.95,南北方差异进一步缩小,涨幅达到20%左右,南北均值之比逐渐向1靠拢。值得注意的是,从2016年开始,北方数字普惠金融均值与南方数字普惠金融均值之比有下降的趋势,这表明南北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差异有可能继续被拉大,但其趋势并不明显,并且在2018年又有所缓和,均值之比稳定在0.93左右。

图3 中国南方和北方省份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差异变化趋势(右轴)

1.3 趋势特征

各省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速度不同,如图4所示。具体表现为地区差异的收敛速度加快,发达地区的增长放缓而发展水平低的地区增长迅速。在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地区,如上海,其2011-2020年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增幅仅439%,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主要体现在服务深度方面;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如西藏,其2011-2020年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增幅达到1814%,十年时间扩大了18倍多,更是上海增幅的四倍左右,金融服务的覆盖面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因此数字普惠金融在服务广度方面发展较为迅速,有较大的增长空间,这使得中西部之间的差距正在显著缩小,为日后中西部地区实现赶超提供了可能。

图4 2011、2020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增长幅度(%)

2 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根据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特征研究,可以发现我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存在区域不平衡问题,主要表现为东部和西部、南方和北方的发展差异。导致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因素有很多,包括自然地理环境因素、人文素质因素以及国家政策导向等,只有正确分析其背后的成因,才能更好地发挥数字普惠金融便捷性、惠民性等优势,保证其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一,我国东西部自然环境差异很大,资源分布极不均衡。中西部占全国面积的60%以上,且沙漠和高寒地区占比很大,因受自然条件的制约,位于西部的大多贫困地区和偏远山区的数字基础设施供给与东部地区相比较为落后甚至缺失,而数字普惠金融持续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就是信息通讯、清算支付等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据第4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12月,我国农村网民规模为2.84亿,占全国网民总数的27.6%,相较于2020年农村网民占比有所增长;同时,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57.6%,而城镇地区的互联网普及率为81.3%,二者的差距近些年虽然在显著缩小,但农村和城镇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仍有23.7%的差距。这表明农村地区的弱势群体数字化程度相对较低,网络基础设施并不完善,而农村地区大多又位于西部地区。对于东部沿海地区而言,城市化水平高,并且交通、数字等基础设施较为完善,自然满足了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硬性要求,为其持续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居民的文化素质和金融意识直接影响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东部和南方地区的开放程度远高于西部和北方地区,特别是东部和南方沿海地区更加开放,吸引了更多优秀人才,居民教育水平普遍较高,具有较好的金融意识,自然能够更好地适应数字化时代,主动接受数字普惠金融的服务方式。西部和北方地区开放较晚,人才流失严重,居民教育水平相对不高,特别是西部和北方地区的整体科技文化水平更是落后于东部和南方地区,居民和企业在数据分析能力和使用能力上的明显差距和算法意识不平等、数据不平等,导致普惠金融放大了部分群体和区域的数字不平等,这对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形成了掣肘,“观念鸿沟”“知识鸿沟”和“科技鸿沟”等共同作用形成“数字鸿沟”,进而导致数字普惠金融非均衡发展。

第三,政策导向也造成了数字普惠金融的区域发展差异。数字普惠金融提出以来,各地政府对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支持力度也不相同,例如2021年,上海市政府颁布《上海市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十四五”规划》,聚焦经济数字化转型,促进金融新科技,深化普惠金融试点,实施大数据普惠金融应用2.0专项工程,普惠金融贷款投放超2000亿元,服务企业数量实现倍增。对于支持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政策更多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和南方等地。政策支持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特别是对于数字普惠金融这一新业态,其可持续发展必须要有相关政策支持,然而由于地方财政收入水平等因素的影响致使各地区间在政策支持力度上存在较大差异。

3 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对策

第一,完善数字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在数字化程度落后的地区积极构建数字普惠金融生态体系,完善包括互联网、移动支付和通信等在内的基础建设,扩大网络覆盖度,将低收入群体纳入网络范围,为其获得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创造必要条件,缩小因硬件建设不足而造成的约束。同时,扩大移动金融应用普及,更好地支撑西部贫困地区普惠金融发展,在居民进行线上交易、线上理财时可以更及时地获取相关交易数据,通过大数据分析居民消费水平和信用等级等相关内容,不断完善弱势群体征信体系建设,为日后贫困群体向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信贷服务时提供可靠依据。

第二,促进居民教育区域均衡发展。在数字化背景下,要加强对基础教育的扶持力度,缩小区域间的教育发展差异,加大贫困地区的基础教育投入力度。同时制定一些人才引进政策,鼓励更多人才向西部地区流动,投身到西部地区的经济建设中,而作为金融需求者的个人,需要树立较强的金融安全意识,在进行任何经济活动时都要有意识地保护信息安全,防止信息被他人利用而进行金融诈骗。相对于城市居民等群体而言,农民等弱势群体对于金融知识和智能化设备的了解相对较少,而数字普惠金融的主要帮扶对象就是无法以合理的成本及时获取金融服务的低收入人群,只有做好数字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普及工作才能提高农民的金融意识和金融知识,让其意识到如何获取金融服务、如何使用符合自身需求的金融手段,才能更好地让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弱势群体,缩小“数字鸿沟”。[6]

第三,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区域差异可以由政府部门牵头解决,实行因地制宜的财政政策,这对于解决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不平衡问题可以起到关键性作用。对于西部和北方地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可以扩大对数字普惠金融支持的广度和深度,实现传统金融的数字化转型,加大对这些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实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战略,其中要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对于东部和南方发达地区,其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相对较为完善,在保证适当的政府支持前提下,应更多地依靠市场,充分发展市场作用。财政政策应致力于解决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痛点,补齐补足发展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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